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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亚身份(2)

4、半边户。半边户是对老婆在乡下务农的老师的称呼。与之相对的是双职户,夫妻都领工资吃饭。两类教师,显然属于两个不同的阶层。我是哪个阶层呢?师范校的时候,我是不屑于和班上那些俗气的女同学谈恋爱的(其实我又有什么资本恋爱呢?)不过,我一直暗恋着一个女同学,长时间失魂落魄沦陷在女同学秋波荡漾的眼眶里。师范毕业分回乡下,心里才有些慌,忙忙给那女同学去了一封信。我觉得那女同学其实也在暗恋我的,甚至比我恋她的程度还深一些。我坚信我们之间只隔着一层纸,只要我轻轻一戳,水和乳就交融在一起了。但结果是,那女同学一直没有给我回信。

这种无声的冷漠给了我极大的打击。但是我不承认这是一个打击。我在心里对自己说,不是不回,一定是什么地方搞错了。比如邮递员在路上搞丢了。邮递员是门辛苦的职业,背着个重重的邮包,跑乡窜户,挥汗如雨。可工资却很少,他就闹情绪,干脆在路上把一捆邮包扔了,不幸的是我的邮件刚好在这个邮包里。比如我把地址写错了。我记得女同学是分在城里学校的,会不会是另外一个城市?两个城市的字只相差一个三点水,差之毫厘,失之千里,差个三点水,那可就相差十万八千里了。或者地址没错,信也到了她学校,但传达室那老头爱喝点小酒,经常犯迷糊,随手一丢,就不知给他丢了哪儿去了……不过我坚信,邮递员也好,传达室老头也好,他们会调整好自己工作状态的。总有一天,他们会良心发现,把那些搞丢的邮件给寻出来,把迟来的问候交到那女同学手里。

很多人忙着给我张罗当地农村的姑娘。一些大姑娘甚至直接上门,向我推销自己。还有一些学生。我教初中,那些初中生,年龄已经十七、十八岁了,她们给我写信,传纸条,穿奇装异服在我面前晃来晃去。我只是笑笑,不动心。和这些人恋爱结婚,就意味着打个“半边户”的印记。我可从来没想过自己会是半边户啊!我一直在想,那个女同学收到信,收到这封阴差阳错迟到的表白信后,肯定会感动得泪水汪汪,立马向我飞扑而来。当穿得时髦精致的女同学,分花拂柳穿过全校师生惊讶羡慕的目光,轻轻走到我那间“独善其身”的小木屋时,那感觉是迷人的。

可是,十多年过去了,那女同学依然毫无音讯。十年多么漫长,那女同学即便还没有结婚,还为我守身如玉,但那玉石难道就没有起斑点?那逼人的秋波还能荡漾?十年中,师范校同学举行了几次同学会,我一次也没去参加。我隐隐觉得,同学会,不过就是那些出人头地的同学在其他同学面前的炫耀会。我一个乡村教师,默默无闻的单身户,去凑什么热闹?难道就为了向那些小得意们送几声廉价的惊呼?是的,我确定他们只是小得意。我身上所谓的乡村背景,我其实压根就是不承认的,那并不是我的标贴,是别人硬给戳上去的。但是不承认,别人也不过一言以蔽之——自卑的人以自傲的方式表现!掉到鸭群里的天鹅,没人认为它是天鹅,反而因为它的怪异行为遭到众人的嘲笑。

我不去参加同学会,其实更重要一点是我怕见到那女同学。为什么怕呢?我也说不清楚。但不去,我可以非常宁静地呆在小木屋里;去了,或许只能回来做半边户了。学校里大部分老师是半边户,他们上半天在学校教书,下半天回家干活。他们挽着沾满泥点的裤脚上讲台,他们的指甲缝里沾满了黑黑的污垢,他们的领口上因为长时间走山路出汗,黑得像个挖煤工,他们的衣襟上还有一股粪水的臭味。他们走路的姿势、说话的神态、兴趣爱好,有一种让我很不舒服的怪异,那是一个“半老师”在农民群中的浅薄优越和小矜持,但是在双职户面前,他们又表现出心服口服的羡慕和卑怯。我像恐惧瘟神一样恐惧着自己被戳上半边户的标贴,可我又不得不绝望地意识到,我仅有的那个小木屋已是摇摇欲坠,我正在倒向那“广阔”的农村天地,成为半边户的一员。

5、文学爱好者。在乡下呆了二十多年后,忽然就调进城里,到一个政府机关工作了。调我的理由很简单:我是一个文学爱好者。这个政府机关严重缺乏写公文材料的人,他们通过内部培养和考试选拔等各种方式,都没有选到这方面的人才。年轻人里,会玩电脑的,会开车的,会喝酒的,会跳舞的都不少,但就是没有会写公文材料的。那时我已经不年轻了,过四十了,能写的也只是诗歌这一类的文学作品,但是他们仍然把我调了去。

我的成功在乡下乃至全县都引起了很大的震动。一个文学爱好者,会吟两句诗,竟然从边远的乡下到了城里,还是政府机关,这是一步登天啊!文学爱好者是个什么概念呢?放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那绝对是个明星级的人物。但是到了九十年代,到了新世纪,说到明星,就专指娱乐明星体育明星了。而文学,就算是大作家,能在公众面前露个脸的也很有限。而要成为大作家,没有坚强的信念顽强的耐力超强的异禀,那简直是不可能的。一般的文学爱好者,也就一年在县报市刊上发几篇豆腐块,挣三二十块稿费。这些报纸刊物,有几个人看呢?这点零钞,连笔墨费也不够的,更别说养家发财了。我乡下的老婆完全不理解我在干些什么,她说,你也学着做点生意吧,摆个小摊摊卖叶儿耙也可以啊,光靠我一个妇道人家,家里的日子啥时候能过抻抖啊!在常人眼里,爱好文学都是些心理怪异行止失常不通烟火的人。有这个坏毛病的人要成了大作家,大家可能觉得再正常不过了,但是,有这个毛病而只是文学爱好者,大家就不能接受了。不管在单位上还是在社会中,文学爱好者都是被小心警惕的人,更别说得到提拔重用了。

要讽刺一个人混得差,就说你混成了个文学爱好者!这个道理我是明白的,但他仍然成了个文学爱好者。这不怪我,我不是自觉的,最初我只是没什么事做,又不愿意和人交往,就一个人躲在房间里看书,发呆,写字。写着写着,就把诗写出来了。写出来也没人看,心里的喜悦没人分享,就投稿。发在报刊上,至少编辑看过,和他分享过喜悦吧?我曾经去过报社,找过编辑,我是去找知音的。可报社编辑却哈欠连天地给我指了另一条路,你写一些新闻吧,写一些时评吧,这些东西采用量大一些,稿费高一些。而且要想进我们报社的话,这些题材的写作才是本分呀……报社啊?进城啊?多么大的诱惑!我在乡政府工作的老同学到学校视察,专门找上门关怀我,你不要老搞那些诗了,那些东西,哼哼,我们也整不懂!你该写点公文材料,县委县政府的那些秘书们,他们的写作才叫写作呢!他们写几年,马上就能得到提拔重用,官运一路亨通!县委县政府啊?当官啊?多么大的诱惑!但是回到乡下,进了那个房间,我还是只能写诗,“在幻想中美丽而尊严。”我只能写出这样的句子。

因此,我的调动让很多人都大吃一惊。我这个人这一生会是个啥样,他们觉得已经看到底了,怎么可能写点诗就取得成功?难道文学在这个社会还有市场?他们立即把我作为了教育孩子的榜样材料,你看某老师,他靠写诗进城了,你也要认真写好作文哦,将来也写诗,也进城,当城里人。作文补习班在一些地方骤然兴盛起来。我心里面也有些膨胀,感到自己到达了一个新的高地,城里是文化中心,也是权力中心,无论在文学上还是在仕途上,我都将开拓出一条宽阔而敞亮的路子。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这句话我老早就想喊出来了。

不过,领导却给我泼了瓢冷水。领导告诉我,以前我会写诗,只能说有写作的基础,但是公文材料和诗显然是不一样的,一定要把思维从那方面调整过来。为了尽快完成调整,尽快上路,今后就不要再写诗了。这是组织对我的考验,只有经受住了组织的考验,我才会得到组织的重用!这话让我有些失落,多年喜欢的一样东西,突然让不去碰了,谁的心理都有些过不去。不过,仕途的诱惑对我来说是巨大的,我知道我不能同时往两条路上走,我只能选择一条。而选择仕途,对我来说几乎又是唯一的。因为我发现,不知是终日写公文,还是离开了那间终日枯坐的小木屋,总之,我的诗是一句也写不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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