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节介绍的是历史上著名的凶兆。与祥瑞一样,凶兆也是天人合一思想的产物。古人认为“盛世出祥瑞,末世多妖孽”。所谓妖孽多指自然灾害或异常的现象,如母鸡打鸣。天谴多用于政治用途,自然灾害或者异相,会被认为是老天对执政者的警诫。这些灾害或异相中,有一部分是真实发生的,还有一部分则是野心家人为地制造的,目的是为自己夺权制造舆论。在民间,人们对凶兆也非常在意,比如出门前占卜一下吉凶等。史书中凶兆比比皆是,本节只选择一些最具影响力的案例。
《国语》里有一段简短的历史:“洛水竭而夏亡,河竭而商亡,岐山崩而西周亡。”这段话里有两层信息,一是,夏、商、西周灭亡的时候都发生了自然灾害;二是,山崩水竭是王朝灭亡的预兆。
以西周为例,西周最后一个君王周幽王二年,西周三川皆震。伯阳父由此断定:“周将亡矣!夫天地之气,不失其序,若过其序,民乱之也,阳伏而不能出,阴迫而不能烝,于是有地震,今三川实震,是阳失其所而镇阴也。阳失而在阴,川源必塞,源塞,国必亡。夫水土演而民用也。水土无所演,民乏财用,不亡何待?昔伊、洛竭而夏亡,河竭而商亡。今周德若二代之季矣,其川源又塞,塞必竭。夫国必依山川,山崩川竭,亡之徵也。川竭,山必崩。若国亡不过十年,数之纪也。夫天之所弃,不过其纪。’是岁也,三川竭,岐山崩。十一年,幽王乃灭,周乃东迁。”这一大段话载于《国语》中。
事实上,每一个朝代、王国灭亡前都会有一些自然灾害,比如说水灾、旱灾、地震等。古人认为这是上天对无道君王的惩罚。
《晋书》是记载异相非常多的一部正史,其中多次提到天灾,例如,晋惠帝元康二年二月,西北大裂。书中认为这是皇后贾南风干政的结果,是阴盛阳衰的结果。按照西汉刘向的说法,就是:“天裂,阳不足;地动,阴有余。”
根据《元史》记载,蒙古人自入主中原就天灾不断,瘟疫、饥荒、山崩、地裂,一直就没有消停过。从元统元年(1333年)到至正十六年(1356年)历二十四年,地震、山崩不断,到了至正二十七年,元朝灭亡。单就元统初年来看,其地震之频繁就让人瞠目:元统元年八月,巩昌、徽州山崩。九月庚申,秦州山崩。十月丙寅,凤州山崩。十一月丙申,巩昌成纪县地裂山崩。癸卯,安庆灊山县地震。辛亥,秦州地裂山崩。十二月,饶州德兴县,余干、乐平二州地震。二年五月,信州地震。八月辛未,京师地震。鸡鸣山崩,陷为池,方百里,人死者众……
有人认为,这是因为蒙古以附属国的地位而谋宗主国(指汉族政权),并且灭其国,贱其民,结果引起天怒,给它绵绵无尽的天灾,让它最终消受不了。这个结论附会的意味很浓,但是很形象地表达了天降凶兆的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