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春秋进入到战国,时代有很大的变动。清代王夫之称此交会之际为“古今一大变革之会”。从社会秩序、经济发展、战争形态乃至各国间的形势,都有很大的改变。这种变动有时候是一种进步,更多时候是一种乱象。周朝原有的礼制在春秋已然解纽,封建制度瓦解。及至战国时代,各国间的争战更加剧烈。社会的秩序必须重新被建立。面对社会纷乱,攻战频繁的时代,许多思想家提出相应的解决之道,墨子是其中之一。
墨子在探求人们各自为政、相互攻击、相互争斗甚至相互残杀的社会现象时,认为天下混乱的原因在于缺乏统一的思想、意志,要实现国家的有效管理,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克服弱肉强食、缺乏正义与理性的社会现象,改变“一人一义”的混乱状态,就要统一人们的思想。思想不统一,行为就不一致,就易造成各自为政,各行其是的混乱局面。为了从根本上消除社会动乱、理顺社会秩序,使百姓能在一个和平有序、稳定而又安全的环境中生活,就必须统一思想,于是墨子主张“尚同”。
第一节尚同的原因及国家的起源
在墨子看来,国家与官吏不是从来就有的,在人类历史上,曾经有过一人一义的“未有刑政”、“未有正长”的时期。《尚同上》云:“古者民始生,未有刑政之时,盖其语,人异义。是以一人则一义,二人则二义,十人则十义。其人兹众,其所谓义者亦兹众。是以人是其义,以非人之义,故文相非也。是以内者父子兄弟作怨恶离散,不能相和合;天下之百姓,皆以水火毒药相亏害。至有余力,不能以相劳;腐余财,不以相分;隐匿良道,不以相教。天下之乱,若禽兽然。”(古时人类刚刚诞生,还没有刑法政治的时候,人们用言语表达的意见,也因人而异。所以一人就有一种意见,两人就有两种意见,十人就有十种意见。人越多,他们不同的意见也就越多。每个人都以为自己的意见对而别人的意见错,彼此之间相互攻击,在家庭里,常常因为父子兄弟看法不一致而相互怨恨。使得亲戚离散,不能和睦相处。天下的老百姓,都以水火毒药这些东西去损害别人,以至于有余力的人,不愿意替别人服务。即使家里财物多得腐烂,也不愿意分一些给别人。把高深的学问隐藏起来,不愿意教导别人。因此,天下之乱,就像禽兽之乱一样。)墨子认为古时候人与人之间的是非标准不一致,导致纷争不断。
墨子认为,如果人类社会有了共同的“义”,那么,思想自然统一,社会混乱就可以消除。然而统一之“义”从何而来呢?这就要建立上至天子下至政长的刑政制度,以此来统一天下之“义”、消除混乱。
第二节等级制的国家组织机构
《尚同上》说:“是故选天下之贤可者,立以为天子。天子立,以其力为未足,又选择天下之贤可者,置立之以为三公。天子、三公既以立,以天下为博大,远国异土之民,是非利害之辩,不可一二而明知,故画分万国,立诸侯国君。诸侯国君既已立,以其力为未足,又选择其国之贤可者,置立之以为正长。”(明白了天下之乱的原因,是由于没有行政长官。所以才选择天下贤能的人,立为天子。立了天子后,因为力量还不够,又选择天下的贤人,给他们做三公。天子和三公立了以后,又因为天下的面积太广阔,对于远国异邦的人民,是非利害的区别,不可能一一知道,所以将天下分割为万国,然后设立诸侯国君。诸侯国君也立定了,因为他们的力量还不够,又在他的国家之内选择一些贤明能干的人,给他们做行政长官。)
天子在明里管理世间臣民,天则要在暗里管理天子,墨子在《天志》篇说道:“是故庶人竭力从事,未得次己而为政,有士政之;士竭力从事,未得次己而为政,有将军、大夫政之;将军、大夫竭力从事,未得次己而为政,有三公、诸侯政之;三公、诸侯竭力听治,未得次己而为政,有天子政之;天子未得次己而为政,有天政之。天子为政于三公、诸侯、士、庶人,天下之士君子固明知;天之为政于天子,天下百姓未得之明知也。”(所以老百姓竭力做事,不能擅自恣意去做,有士去匡正他们;士竭力做事,不得擅自恣意去做,有将军、大夫匡正他们;将军、大夫竭力做事,不得擅自恣意去做,有三公、诸侯去匡正他们;三公、诸侯竭力听政治国,不得擅自恣意去做,有天子匡正他们;天子不得擅自恣意去治政,有上天匡正他。天子向三公、诸侯、士、庶人施政,天下的士君子固然明白地知道;上天向天子施政,天下的百姓却未能清楚地知道。)
天子和一切臣民都必须同一天,否则就会受到天的惩罚。《明鬼下》说道:“故鬼神之明,不可为幽间广泽,山林深谷,鬼神之明必知之。鬼神之罚,不可为富贵众强,勇力强武,坚甲利兵,鬼神之罚必胜之。……鬼神之所赏,无小必赏之;鬼神之所罚,无大必罚之。”(因此鬼神之明,不可以依仗有幽间、广泽、山林、深谷而能躲避之。因为鬼神之明,定能觉察到他,而鬼神不罚,不可以依仗有富贵豪强、勇力强武、坚甲利兵而躲避,鬼神之罚,也必定能够战胜他。……鬼神所赏,不论德行怎样小,也会赏赐;鬼神所罚,不必论罪行如何巨大,也会罚他。)
墨子搬来“天”,使之凌驾于国家行政管理机构之上,其目的是为了借用天的神秘力量,督导他所设计的尚同社会的实现,特别是用来制约天子,规范天子的思想行为,以防止出现桀、纣、幽、厉之类的暴君。这样一来,天子就不再是思想和行为的最高权威,而成为天的下级臣民:“人无幼长贵贱,皆天之臣也。”(《法仪》)(人无论是长幼贵贱,都是天的臣民。)
墨子所设想的理想的国家组织机构是一个由’天“、”天子“、”三公诸侯“、”将军大夫“、”士“、”庶人“这些不同等级组成的等级制结构,分为若干阶层,每一阶层都有其正长。实行自上而下的领导,绝对不许反其道而行之,即”无从下之改上,必从上之政下“(《天志》)。庶人即农夫,他们努力耕作或从事其他劳动,不能由自己随意行事,而由士领导;士、将军、大夫、诸侯、天子也不能由自己随意行事,依次由其各自的上级来领导,直至最高一层的天,这是贯彻最高层意志的组织系统与组织原则。用这样的组织关系,建立起自上而下的绝对领导与有效的逐级管理。
墨子分层建制的必要性在于他知道每个人的能力和精力是有限的,不可能独自完成统一天下之义的大业。《尚同下》云:“天子以其知力为未足独治天下,是以选择其次,立为三公。三公又以其知力为未足独左右天子也,是以分国建诸侯。诸侯又以其知力为未足独治其四境之内也,是以选择其次,立为卿之宰。卿之宰又以其知力为未足独左右其君也,是以选择其次,立而为乡长、家君。是故古者天子之立三公、诸侯、卿之宰、乡长、家君,非特富贵游佚而择之也,将使助治乱刑政也。”(天子因为智力不足以独治天下,于是又选择其次的给他们做三公。三公因自己智力不足以独自辅佐天子,所以将天下分封许多国家,立为诸侯国。诸侯又因为自己智力不足以独治其国,所以再次选择贤人,立为卿和宰。卿和宰又因为自己的智力不足以独自辅佐他的国君,所以又选择其次让他们做乡长家君。所以古代天子设置三公、诸侯、卿和宰、乡长、家君,并不是为了要使他们富贵快乐,而是为了要使他们帮助治理国家的刑政而选择的。)
墨子认为建立国家的最大目的是在为民兴利除害。《尚同中》云:“故古者之置正长也,将以治民也。譬之若丝缕之有纪,而网罟之有纲也。将以运役天下淫暴而一同其义也。是以先王之书、相年之道曰:‘夫建国设都,乃作后王君公,否用泰也。轻大夫师长,否用佚也。维辩使治天均。’则此语古者上帝鬼神之建设国都立正长也,非高其爵,厚其禄,富贵佚而错之也。将此为万民兴利除害,富贵贫寡,安危治乱也。故古者圣王之为若此。”(所以古时候设立行政长官,是用来治理人民的。如丝线有纪(线头)、网罟有纲一样,是用来收服那些天下淫暴之徒,使他们改邪归正,行同一义。所以先王的书《相年》上说:“建国设都,设立天子诸侯,并不是让他们高高在上的;设立卿大夫师长等官职,并不是让他们享乐的。而是让他们明白如何治理天下太平。”这就是说,古时候上天鬼神设建国都,设立官长,并不是要提高他们的爵位,增加他们的俸禄,使他们过着富淫的生活。而是择定他们为天下百姓兴利除害。使贫穷的孤寡的变成富贵,使危险的变成安定,混乱的得到治理。所以古代圣王为政是这样的。)
第三节尚同——思想的统一
人的行为受思想意识支配,没有思想的统一,就不能有行动的一致,所以墨子提出“尚同”主张,强调思想的统一,“一同天下之义。”
一、尚同的含义及意义
所谓“尚同”即“一同天下之义”,“一同其国之义”(《尚同中》),即人民上同于其正长,正长再上同于上一级之正长,最后则上同于天子,而天子再上同于天志(天志即是民意),其最基本的内涵就是自下而上逐级统一思想和行为。换言之,“尚同”就是保持国家的政治、思想、文化、经济、法制等方面的高度统一。
墨子指出尚同的意义和地位:“故当尚同之为说也,尚用之天子,可以治天下矣;中用之诸侯,可而治其国矣;小用之家君,可而治其家矣。是故大用之治天下不窕,小用之治一国一家而不横者,若道之谓也。”(《尚同下》)(上用之于天子,可以治天下;中用之于诸侯,可以治其国;下用之于家长,可以治家。所以大用之于天下,不会用完,小用之于治国治家,不会困惑。就是这个道理啊!所以说:“治理天下的国家,像治理一个家庭,使用天下的百姓,就像使用一个人。)
二、尚同的措施
(一)推举天下的贤能者为政长
墨子主张上至国君,下到各级政长,都应该由贤良之士来任职。《尚同上》云:“夫明虖天下之所以乱者,生于无政长,是故选天下之贤可者,立以为天子。天子立,以其力为未足,又选择天下之贤可者,置立之以为三公。天子、三公既以立,以天下为博大,远国异土之民,是非利害之辩,不可一二而明知,故画分万国,立诸侯国君。”(明白了天下之乱的原因,是由于没有行政长官,所以才选择天下贤能的人,立之为天子。立了天子后,因为力量还不够,又选择天下的贤人,给他们做三公。天子和三公立了以后,又因为天下的面积太广阔,对于远国异邦的人民,是非利害的区别,不可能一一知道,所以将天下分割为万国,然后设立诸侯国君。)
(二)了解下情
《尚同下》云:“上之为政,得下之情则治,不得下之情则乱。何以知其然也?上之为政,得下之情,则是明于民之善非也。若苟明于民之善非也,则得善人而赏之,得暴人而罚之也。善人赏而暴人罚,则国必治。上之为政也,不得下之情,则是不明于民之善非也。若苟不明于民之善非,则是不得善人而赏之,不得暴人而罚之。善人不赏而暴人不罚,为政若此,国众必乱。故赏不得下之情,而不可不察者也。”(上为政的人,能通晓下面的实情就能治理好,不能通晓下情的就会出乱子。怎么知道会是这样的呢?在上主政的人,通晓下情,于人民的善与恶都得到了解,这样就可以赏赐善人,惩罚暴人。善人得赏赐,而暴人得处罚,那么国家必治。相反,在上主政的人不通晓下情,对于人民的善与恶全不了解,如果这样,就无从知道赏赐善人,惩罚暴人了。善人不得赏,暴人不得罚,像这样为政,国家必乱。所以赏罚不符合下情,不可以不事先明察考虑好。)
墨子把得下之情视作为政成功的必要条件,得下之情则治,不得下之情则不治,上级是否了解下级的情况,是政治成效的决定因素。“天子之视听也神。”所以大家都争着做好事而不敢做坏事,从而达到天下大治。很显然,把得下之情视作为政成功的必要条件绝不是什么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