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的会计处理
4.2.1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会计处理
一、账户设置
企业应当在“应交税费”账户下设置“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明细账户,专门用来核算企业应缴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发生和缴纳情况。该账户的贷方反映企业按税法规定计算出的应当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借方反映企业实际向税务机关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余额在贷方反映企业应缴而未缴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的会计处理
1.纳税人发生纳税义务时。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2.纳税人实际缴纳税款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三、城市维护建设税会计核算举例
某饮食服务企业2010年5月31日计算出本月应缴纳营业税为6000元,该企业地处县城,则本月应缴城市维护建设税为:
应纳税额=6000×5%=300(元)
则企业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6月初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贷:银行存款。
4.2.2 教育费附加的会计处理
一、教育费附加的账务处理
1.会计科目。
企业缴纳的教育费附加,通过“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科目核算。
2.教育费附加会计核算的主要会计分录。
计提: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上缴教育费附加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贷:银行存款
二、教育费附加的会计核算举例
某酒吧当月实际已纳消费税97万元,营业税36万元。则:
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人实际缴纳的消费税、营业税之和×适用税率=(97+36)×7%=9.31(万元)
应纳教育费附加=纳税人实际缴纳的消费税、营业税之和×适用税率=(97+36)×3%=3.99(万元)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交教育费附加。
缴纳税款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交教育费附加。
贷: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