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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 明代小说:空前繁荣,跻身正统(5)

第三件事,和戴宗、宋江一起到琵琶亭喝酒,酒保一声话语不到,便把鱼汁擗脸泼将去,淋那酒保一身。《水浒传》里的好汉好像特别喜欢在酒店里找服务员闹事,一下招待不到,不是恶言恶语,就是摔盘扔碟,比如鲁智深和武松也有这样的表现。

第四件事,宋江爱喝新鲜鱼汤,饭店没有,他自告奋勇去船上买,因为船上主人没来,不能开舱卖鱼,便强行跳上船,把拦鱼的竹笆篾提起,把一舱活鱼都放走了,还把卖鱼的和买鱼的都赶打跑了。

第五件事,和浪里白条张顺斗了一番后,不打不相识,张顺加入到喝酒的行列,四人谈话正欢,一位卖唱的女孩子走到跟前,“深深的道了四个万福(很有礼的),顿开喉音便唱”。其余三人都听唱,不再听他说话。于是,他就怒从心起,跳起身来,把两个指头去那女娘子额上一点,就将她的额角上抹脱了一片油皮。这个可怜的女孩子大叫一声,蓦然倒地,酒保往她脸上喷水,忙了好一会儿,才慢慢苏醒。这件事很让人生气,旧社会的一个弱女子到酒楼卖唱养家糊口,多么不容易啊!都是同阶级的兄弟姊妹,怎么就不能爱护怜惜一点呢?

李逵第一次和自己向往崇拜已久的“及时雨”宋公明大哥见面,就有这么多的事,旁边还有能“说得他下”(就是说话能听)的戴宗,那么平时是如何惹是生非、鱼肉乡里、横行霸道的,可想而知了。

李逵作战勇猛,是梁山每次战斗中难得的一员猛将,为梁山事业的壮大立下了汗马功劳。但李逵的作战方式与他人不同,他经常是敌我不分,不分青红皂白地用板斧一路砍过去,在毫无目标的板斧下增加了许多无辜的冤魂,这在“江州劫法场”(第四十回)中表现得特别明显。

在江州劫法场时,李逵“抡两把板斧,一味地砍将来”,“火杂杂地抡着大斧,只顾砍人”,“当下去十字街口,不问官军百姓,杀得尸横遍野,血流成渠,推倒颠翻的,不计其数”,“只见他第一个出力,杀人最多”,“直杀到江边,身上血溅满身,兀自在江边杀人”。“百姓撞着的,都被他翻筋斗,都砍下江里去。晁盖叫道:‘不干百姓事,休只管伤人!’那汉那里来听叫唤,一斧一个,排头儿砍将去”。

这真是一段不忍卒读的文字,在以后有李逵参与的战役中,我们还可以看到类似的描写。在三打祝家庄时,李逵只图杀得快活,砍杀了已经“牵牛担酒前来投降了”的扈成庄上全家,将扈太公一家几乎灭门,只有扈成弃家逃命,扈三娘幸免。战后宋江责怪他,他却说道:“虽然没了功劳,也吃我杀得快活!”

对李逵来说,杀人原来是件很快活的事!

第五十一回,为了逼迫朱仝上山,李逵将沧州知府四岁的儿子杀死,而且手段极其残忍。郓城县都头雷横因为他母亲被戏子白秀英辱打,一怒之下,失手将她打死,被判成死罪。朱仝监押时仗义放了雷横,被刺配沧州牢城。朱仝发放沧州,知府一看到朱仝,非常喜欢,佩服他的侠义行为,就不让他下牢,只在府衙听候使唤。知府漂亮的儿子一看到朱仝,也很喜欢他,于是朱仝每天都带着这个可爱的小孩玩,还买上许多好东西给孩子吃。两人相处得特别好。七月十五朱仝抱着这个小孩子去看灯时,小孩正看得高兴,雷横来找朱仝。朱仝就将小孩放到一边,关照他不要走动,说要买糖果给他吃。原来雷横是和吴用一道来劝他上梁山落草的。可是朱仝断然拒绝,表示只想努力做个“良民”。回来找这个孩子时,却已落入李逵之手。这个“生得端庄美貌”,“知府爱惜如金似玉”的小衙内,被李逵“头劈做两半个,已死在那里”。

后来朱仝对李逵的愤怒和痛恨,常人是很容易理解、体会的。对这样一个人见人爱的小孩都能下得了手,真不是一般之人!

至于后来在高州打死殷天赐,二取公孙胜,斧劈罗真人,杀死前来投奔梁山泊的韩伯龙,便都是很一般、很平常的事了!

不过,李逵还有一个壮举不能不提,就是“沂岭杀四虎”,一下子打死四只老虎,比武松厉害多了吧!而且,由此可以看出,李逵是个有点孝心的人。

杀人逃亡后,闯荡江湖十几年从未能回家看过老母的李逵,听见公孙胜要回家搬取母亲到梁山,推人及己,便想到自己的老母亲,不由得放声大哭,说道:“我只有一个老娘在家里。我的哥哥又在别人家做长工,如何养得我娘快乐?我要去取他来这里快乐几时也好。”于是,一路辛苦,回去搬取老母。路上有了一段奇遇,碰到一个自称是李逵的“剪径人”(拦路抢劫的人),真名叫李鬼。李逵举起斧头要砍李鬼时,李鬼说自己是为了他九十岁的老母剪径的。孝子李逵便放了李鬼,并破天荒给了他一小锭银子。真是难得这样一个杀人魔王能有这样冷静的时候,有这样仁慈的心肠!

巧的是,后来李逵正好走到李鬼家,发现李鬼骗了他,还要害他,于是杀了李鬼,因为吃饭没有菜,就从李鬼的腿上割下肉来烧了吃了。

李逵的善举和仁慈并没有深入发展,又倒回去了!

回到家,李逵背着因为思念他早哭瞎了眼的老娘回梁山泊,路经沂岭,因为他娘口渴,把他娘放在一块大青石上,到溪边取水。回来却不见了他娘,只是发现了两只小虎在舐一条人腿。

李逵心里忖道:“我从梁山泊归来,特为老娘来取他,千辛万苦,背到这里,却把来与你吃了。那鸟大虫拖着这条人腿,不是我娘的是谁的?”心头火起(不是悲痛,只是生气,还没来得及悲痛),赤黄须竖立起来,将手中朴刀挺起来,搠那两个小虎。杀死两只小虎,又将两只大虎杀死了。

李逵将他母亲尸骨埋了,大哭一场。

李逵杀了四虎后,遇上了当地猎户,到曹太公庄上接受款待。“只见门前鼓响笛鸣,都将酒来,与李逵把盏作庆,一杯冷,一杯热。李逵不知是计,只顾开怀畅饮”。

老母亲被虎吃了,还有心情开怀畅饮,以表庆贺?

武松打死一只老虎就千古流传,人人皆知,而李逵一连杀死四只老虎却无人称道,为什么?是不是很不公平啊?

鲁迅先生在《集外集》的序言中说:“我却又憎恨张翼德型的不问青红皂白,抡板斧‘排头砍去’的李逵,我因此喜欢张顺将他诱进水里去,淹得他两眼翻白。”他又在《流氓的变迁》中说:“他们的旗帜是‘替天行道’。他们所反对的是奸臣,不是天子,他们所打劫的是平民,不是将相。李逵劫法场时,抡起板斧来排头砍去,而所砍的是看客。一部《水浒》说得很分明,因为不反对天子,所以大军一到,便受招安,替国家打别的强盗——不‘替天行道’的强盗去了。终于是奴才。”鲁迅先生的杂文有很现实的针对性,他唯独点了李逵的名,他所讲的“终于是奴才”,明确无误的包括了李逵在内。

李逵的结局很是耐人寻味,如此一条勇猛刚烈的汉子没有轰轰烈烈地战死沙场,最后被自己最崇拜、最信任的公明哥哥毒杀了。善终的英雄不多啊!况且,以我们现在的标准来衡量,李逵算得上一个英雄吗?

(5)宋江:仗义疏财,忠义难全

自从《水浒传》问世以来,一直对宋江的评价褒贬不一。宋江是《水浒传》中最复杂的人物形象,也是最经得起琢磨的一个人物形象。《水浒传》既歌颂造反,又宣扬忠义,这个无可调和的矛盾,集中体现在宋江的性格之中。宋江是阴险奸诈,还是忠义两全?是道貌岸然,还是江湖好汉?众说纷纭,各执一词。

《水浒传》里边的每一个英雄好汉,基本上只有一个绰号,而宋江却有四个绰号:黑宋江、孝义黑三郎、及时雨、呼保义。因为他面黑身矮,所以人们叫他黑宋江;于家大孝,为人仗义疏财,人们都叫他孝义黑三郎;常散施棺材药饵,济人贫苦,救人之急,扶人之困,以此山东、河北闻名,又在江湖上享有“及时雨”的美名,人们认为他就像天上的及时雨一样,能救万物。宋江赢得“孝义黑三郎”和“及时雨”这两个绰号,源自他喜欢仗义疏财。

仗义疏财,说白了就是喜欢给人钱花。这样的人,不说古人喜欢,就是现在的人,也巴不得自己能运气好遇到这样的好人、这样的好事呢!

仗义疏财的人肯定应该有“财”可疏(疏,就是“散”的意思)才行。小说第十八回,宋江出场,介绍宋江的家庭状况是“上有父亲在堂,母亲早丧;下有一个兄弟,唤做铁扇子宋清,自和他父亲宋太公在村中务农,守些田园过活”。宋江家里有田园,就是说他家是个地主。是个一般的地主还是家私万贯的地主,不得而知。宋江本人的职业是什么呢?他的职业是在郓城县县衙里边当“押司”。押司是一个什么样的职位呢?押司是县衙里边办理档案和文书的吏员,不属于官,而是一个小吏,工资待遇不会太高。但是宋江工作业务很熟练,“刀笔精通,吏道纯熟”,就是说文书案件写得特好,对于衙门里的公事和官府的各种办事规则,十分精通熟悉。书中赞他“刀笔敢欺萧相国,声名不让孟尝君”。他虽为官府中人,却又喜欢结交江湖上好汉,而且“声名不让孟尝君”。“但有人来投奔他的,若高若低,无有不纳,便留在庄上馆谷,终日追陪,并无厌倦,若要起身,尽力资助,端的是挥霍金似土。人问他求钱物,亦不推托;且好做方便,每每排难解纷,只是周全人性命”。

且不说宋江的“财”都从哪里来,为什么能够“疏”得起那么多的“财”。纵观书中,确实可以看到很多处宋江疏财的义举。其实,小说中做到仗义疏财的人不只宋江一人,比如说柴进所“疏”的财恐怕不见得比宋江少,但是柴进疏财的效果比起宋江来,要逊色多了。宋江疏财,不但干脆爽快,而且了不得的细心和周到。宋江疏财的功夫确实非同一般,可以说达到了很高的层次和境界,能产生常人难以达到的高超效果。下面我们就以宋江疏财给阎婆惜、李逵、武松为例。

小说第二十回,卖唱的阎婆惜父亲死了,没有丧葬费用,阎婆惜的母亲阎婆遇到宋江,求他施舍一具棺材。宋江二话没说就答应了,还主动问有没有丧葬费用。当听说没有,他立刻又拿出十两银子送给了阎婆,非常慷慨、细心、周到!这让阎婆感激不已,主动提出让颇有姿色的阎婆惜做了宋江的外室。同居了以后,“没半月之间,打扮得阎婆惜满头珠翠,遍体绫罗”,也把阎婆养得丰衣足食。可见宋江很有钱。

只可惜,宋江因为这个阎婆惜惹下了命案,吃了官司。《水浒传》中的好汉,好像除了矮脚虎王英外都不好色,宋江虽然也不好色,但却因包养女人而惹祸,这在所有的梁山英雄中,是不多见的。

李逵在江州第一次见到宋江,就说“若真个是宋公明,我便下拜,若是闲人,我却拜甚鸟!”李逵要拜只拜宋公明,就是说,在没有见到宋江之前,宋江就已经是李逵心目中仗义疏财的及时雨天神了。可见,宋江的声名是多么显赫。下拜之后,李逵紧接着诉苦借不到钱的事,宋江听了,立刻取出十两银子相送。李逵真的拜对了,拜到一个财神爷面前了。

戴宗阻拦,宋江说道:“院长尊兄何必见外,量这些银两,何足挂齿,由他去赌输了罢。我看这人倒是个忠直汉子。”

李逵得了这十两银子,寻思道:“难得宋江哥哥,又不曾和我深交,便借我十两银子,果然仗义疏财,名不虚传。”

宋江好眼力,一下子就看出李逵是个“忠直汉子”。事实证明,确实如此,宋江给了李逵这十两银子以后,宋江事实上就已经成为了李逵生命中的一部分。从这一刻起,李逵就死心塌地地追随宋江一直到死。李贽批道:“只这十两银子便买了李逵,真是大贼。”(李贽《李卓吾先生批评忠义水浒传》明容与堂刻本)金圣叹批道:“以十两银子买一铁牛,宋江一生得意之笔。”(金圣叹《第五才子书施耐庵水浒传》)这二位真是眼力非凡,一眼就看穿了宋江疏财的功夫,也看出了金钱在维持宋江、李逵二人关系中起到的重要作用。

宋江对李逵赌钱这个恶习是纵容的,说的是“由他去赌输了罢”。李逵赌钱打架,宋江看见后,说道:“贤弟但要银子使用,只顾来向我讨”。宋江刚和戴宗在一家临街酒肆吃喝了一顿,宋江本人应该是不需要再吃的,可能是为了招待一下李逵吧,宋江提议再去吃几杯。到了琵琶酒馆,宋江吩咐酒保道:

“我两个面前放两只盏子,这位大哥(指李逵,后来宋江常称李逵为“这厮”。厮,本指古代服贱役的人,后用以对人表示轻蔑的称呼。宋江称呼李逵为“厮”,应该是昵称)面前放个大碗。”

李逵笑道:“真个好个宋哥哥,人说不差了,便知做兄弟的性格。结拜得这位哥哥,也不枉了。”

李逵的吃相书中有精彩的描绘,好像几百年没吃过饭一样。看他这个吃相,宋江赶快吩咐酒保:“我这大哥想是肚饥,你可去大块肉切二斤来与他吃,少刻一发算钱还你。”

宋江真的很善解人意,周到体贴!

接着,李逵打伤卖唱女,宋江又拿出二十两银子给她做医药费,临别时又取出五十两一锭大银对李逵道:“兄弟,你将去使用。”

宋江在初见李逵的半天时间里,除了请他吃喝,共为李逵花了八十两银子,并还许下“但要银子使用,只顾来向我讨”的诺言。真舍得花钱!真仗义!结识了公明哥哥以后,从此,李逵就实现了能够“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的人生理想。

一开始屁颠颠跟在戴宗后面的李逵,从此成了眼里只有宋江的好兄弟,生死不离。

如果说宋江“仗义”疏财给李逵,有那么大的收获和效果,是因为李逵的性格特殊、生存状态很差造成的,是个很偶然的个案,好像很不准确。武松这个千古留名的打虎英雄,听到宋江的名,得到宋江疏的财后,态度也是非同一般。比如在柴进庄院中,一直受人冷落生病的武松,脾气变得更加暴躁恶劣,宋江不小心踏在他烤火用的家伙上,武松将宋江劈胸揪住,大声呵斥,其势汹汹。当听说眼前之人就是宋江时,武松立刻“跪在地上,那里肯起”。

见到宋江,武松的反应比李逵还过分,李逵是非宋江不拜,而武松是跪在地上不肯起来。宋江真是了不起,让人佩服!

不仅如此,武松还说道:“小人‘有眼不识泰山’!”

自称“小人”,如此谦卑!可知道,这些英雄好汉一般说话的口气都是极其狂放的。武松遇到庄客、店小二这些服务人员时,稍不如意就要拳打脚踢,摔碗扔碟的,在景阳冈饭店就是例证。

其后,宋江的“疏财”功夫逐渐显露。在柴进庄院没几天,宋江就拿出一些银两来给武松做衣裳。想得真周到!真够体贴的!武松回乡看望哥哥,向宋江“相辞了便行”,就是说武松来和宋江辞别,说了辞别话后转身就走了。挺干脆利落的!英雄嘛,不就这样嘛!而宋江对武二郎的离去,态度就非常缠绵悱恻了。他取了些银两,追赶了出来。并不是追赶出来立刻就将钱给武松的,而是出了柴进庄院,送了武松五七里路。武松作别,宋江又坚持送了一程。武松再辞别,宋江看到路旁有个小酒店,就邀请武松进去喝几杯。几杯酒下肚,武松对宋江的感情更深了,提出要宋江接受“武二四拜,拜为义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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