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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5章 酒馆

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寄情于景,人不免对旭日充满希望,对夕阳独自感伤。

杏林酒家并非开在杏子林里,老板之所以取名如此,是因为酒馆以杏子果酒出名,伙房掌勺马大厨亦精擅一道青杏回甘肉脯。

这两样东西为他带来不少客人,老板干脆把原来招牌“王记酒家”易名为“杏林酒家”,倒添了两分静谧。

每临黄昏时,马大厨总在酒家前倚墙坐着,晒晒暖阳,抽口旱烟,膝下有狗,轻抚宜弄,自然娴静。

酒家最忙的时间多在掌灯后,懒得动火的出门吃饭,酒虫钻肚的出来买醉,无所事事的出来闲逛,马大厨只得趁着客满之前小歇放松放松。

每在他忙里偷闲时,乞丐阿北也结束一天的乞讨生活,前来杏林酒家讨酒喝。

阿北从不承认自己是乞丐,他自称浪漫的流浪诗人,因为不喜欢面朝黄土,日复一日耕地放牛,荒度光阴,所以选择流浪。

很多时候,境遇是说不准的,他不想工作而流浪,可是流浪的生活却逼迫他不得不去乞讨。

谁说乞丐不用上班?难道丢掉尊严卑微地活着不算一种劳作?付出精神与付出体力一样,都是令人难受的事情。

阿北喜欢喝酒,他说因为自己没有朋友,只有酒才是他的朋友。可惜以他的财力,只能喝浊酒。

这般看来,酒比人还势利,清酒从不跟穷人沾边,只有浊酒才肯勉强慰藉他的心灵。

他一进来,大堂里的人便开始戏谑调侃他,有说:阿北,今天你又发财了!有说:阿北,什么时候请我喝两杯?有说:阿北,我丢了两条里裤,该不会是你小子偷去了吧?

这人说着,作势要来扯下阿北破洞长裤,好看一看他里面是否穿着里裤。阿北即使知道对方在佯装做样,依然拽紧裤头缩到一边,嘴上讨饶道:“好大哥,你莫再戏弄我,我一个乞丐,有烂裤子穿就不错了,哪里买得起里裤?”

这人就收回手,嘻嘻笑道:“我当然知道你没有,逗你一逗嘛,你看你,这么紧张,是不是开不起玩笑?”

阿北摸了摸鼻子,不去接他的话,假如他说开得起,那岂不是大堂里所有人都来开一开玩笑,假如他说开不起,那岂不是太不合群?

你看看大堂里众人,因他的到来,都有了一个调笑戏弄的对象,气氛正是融洽时,他怎能作出煞风景的事?

于是他只能摸摸鼻子,悻悻然潜身缩首来到柜台前,大家看到他的窘样,越加开心,大笑着。

酒家内外便充满快活的气息。大家想,阿北虽然是个微不足道的乞丐,但有时还是有用的,比如无聊时逗他一逗,亦能缓解两分枯寂。

柜台里沽酒的是个小鬼,酒家老板充分发挥物尽其用原则,把自家尚在念书的小子放在柜台厘账看酒。

这样,他白天念书,晚上看店,一天也无停歇时,纵不至于使他这个人沦为废物。

而老板呢,自己以身作则,早上去菜市买菜,中午料理配菜打扫卫生,晚上更不得了,一人兼职跑堂打杂、端菜送茶、收桌换碟,幸亏伙房有马大厨,否则他还要炒菜做饭。

又这样,老板一天能做足十三个时辰,比别人的生命多出一个时辰,用功之勤勉,令人叹为观止。

阿北在柜台上排出一排铜子,共有三枚,叫道:“一碗温酒,加点红糖,不要姜丝,还有,不许给我参水!”

小鬼收了钱,扮个鬼脸:“三文钱有酒喝就不错了,挑三拣四,罗里吧嗦,废话连篇!”

看得出来小鬼学习很刻苦,一连用三个成语挖苦人,一般大人也想不到,更别说小孩。

阿北尴尬挠挠头,抓出纷纷扬扬皮屑,飞撒的头皮屑代表着他的忧伤,现在的小孩太没礼貌了,一点也不懂得尊老爱幼,这让他很忧愁。

酒家有个弹琵琶讨生活的蓝姓姨娘,如果小鬼能有她一分礼数,老板能有她半分优雅,杏林酒家生意一定更红火。

阿北目光移动,酒馆内吵吵嚷嚷,他的眼神始终停留在一女子身上,这女子怀抱琵琶,模样甜美,音律更美。

酒家除了有美酒还有美人,蓝姑娘生得很美,可惜是个寡妇,别人都说她是天生克夫命,嫁过两回都死了丈夫。

想跟她睡觉的人不少,想跟她生活的却没一个。不过蓝寡妇自从第二次做寡妇后,守贞如命,从未听过她跟别的男人苟且。

这也是阿北欣赏她的一点,可惜这个有点造就了他的痛苦,因为他也想跟蓝寡妇好一回。

他是一个乞丐,样样不如人,如果说有什么东西能与别人比较,毫无疑问便是喝酒时能欣赏琵琶鸣奏。

大家都是长着耳朵眼睛的,别人能看,他也能看,别人能听,他也能听,这就是他跟别人齐平的地方。

灯火初上街头,阑珊诗意入喉。阿北小心翼翼端起温酒,先呷一口防它溢出,而后捧着浊酒退到角落里。

浊酒很浓,气味很烈,吞入嘴里麦扎一样粗糙,阿北走到他常坐的一张桌子,不由愣住。

这小桌靠着角落,下雨刮风第一个吹拂淋湿,位置很差,加之桌面坑坑洼洼,桌腿一长一短,如不是客满为患,没人愿意坐这里。

现在这张桌子却趴着一个人,埋着脸看不清相貌,但阿北乞讨多年,什么贩夫走卒富贵少爷都见过,从衣着中就能判断出,占桌的是个阔佬。

桌子上堆了满满空坛,都是装杏子酒的红坛,也不知这人从什么时候开始喝的,竟然趴在桌上睡着了。

阿北又挠挠头,想不明白一个不差钱的人怎会来抢他的风水宝座,一时间不敢坐下。

老板正好收拾了三四张桌子,七八尺高的碗碟堆在木盘上由双手托着路过,肩上白抹布滑落地上。

阿北低头就要去捡,老板连忙出声:“不要动,我来捡。”

阿北火烫一般收回手,老板双手难脱开,就用脚尖勾住抹布,挑飞起来,挂在腕上。

老板的鞋底当然是很脏的,可是比起阿北的手,还算干净。

“这个人从早上喝到现在,是个烂醉猫,跟你的身份最是匹配不过。”老板斜睨他一眼,看他迟迟不坐下,道:“怎么,你还嫌弃起别人来了?”

“哪里哪里,我怕他不肯拼桌。”阿北回他话时,老板已经托着东西走入伙房。

他本想叫醒面前这人,伸出手去,又看到自己甲缝镶泥的手指,有些犹豫,最后壮着胆子,把酒碗放下,缩在边角,轻轻慢慢抿着酒,听着歌。

他喝得很慢,口袋里还有八文钱,连同刚才付账的三文,今天乞讨所得一共十一文,他要在杏林酒家喝三碗酒,回到桥洞底下才睡得香。

还有两文,阿北预算留着第二天买炊饼。据此看来,他除了很穷之外,并无太大缺点。起码他很自律,每天都来喝酒,而且很有信用,每次都不赊账。

有时讨的钱多了,他也绝不多喝,留着待以后讨不到钱时拿出来周济,照此来说,他又是个对未来有规划的人。可惜他的规划仅限于喝酒,过日子完全一塌糊涂,所以他其实是个有信用能自律但是目光短浅的乞丐。

按以往估计,等他喝完第一碗酒,杏林酒家才开始热闹,果不其然,随着他酒碗见浅,人也越涌越多。

马大厨早就没空偷懒,溜回伙房烧菜,老板忙前忙后,跑出跑入,小老板在柜台后算盘打得哔啵响,收钱收到手软。

忽然门口听到一声宣号:“今儿是王大善人寿辰,酒家里所有款项费用都算在大善人账下,在座有份!”

跟着这一声呼喝,就见一群人前呼后拥,花团锦簇着一位红衣老人入内。他生得慈眉善目,脸上常笑,任谁见了都心生好感。

王大善人原名已不可考,大家都知他是城中出了名的好人,不单敬重他常做善事,更敬佩他亡妻而不肯续弦,也没人见他去过妓院。

作为一个男人,尤其是财力优渥的大人物,若想娶妻,有排成长龙的女子任他挑选,如是逛青楼,王大善人的家底足够把整座红袖楼买下。

但他为了哀悼已故妻子,坚持十三年不近女色,其意之坚忍,其行之强韧,就是戒色和尚,也要自愧不如。

历来女子守贞可立贞洁牌坊,城里众人也给王大善人立一块传碑,将他的名字事迹刻在石头上,永远流传下去。

王大善人进了酒馆,众人齐齐起身拱手,他也一一回礼,并温声道:“搅扰了众位饮酒,实在抱歉得很,王某人先自罚三杯。希望饭菜还合大家胃口,不致令我花钱买了冤家。”

他谈吐幽默风雅,引得众人哈哈大笑,起到的效果与阿北差不多——当然,留给阿北的是嘲笑耻笑,奉献给王大善人的是欢笑承笑。

酒家老板得了大善人承诺,就借他人之花献佛,索性大方一回,给每桌都上一坛杏子酒、一份青杏回甘肉脯,连阿北也不例外。

伙房里锅勺碰撞声不绝于耳,大堂内众人恭维声涛涛不尽,王大善人身处捧脚的海洋中心,笑不拢嘴。

突然,有人拍案而起,扬声道:“现在开始打劫,所有人排队站好,男左女右,龙阳站中间!”

大家寻声看去,就见五条大汉挽胳膊抹袖子,紧裤头扎鞋带,从桌子底下抽出明晃晃刀刃,跃跃跳动危险的光泽。

众人惊惧,纷纷涌向门口,大门忽而被人从外边关上,又钻进来五条壮汉,把一酒馆的人都围在里面,动弹不得。

酒馆里的客人虽有三五十个,又有几人是通晓拳脚的?他们在十条执刀汉子的注视下,别说反抗,就是放屁,也要闷声细细放。

王大善人请来的护院里,有混迹江湖的,当即认出这十条大汉,正是城外一窝盗匪,自立旗号过山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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