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搬运术
现场搬运伤员的目的是为了及时、迅速、安全地转运伤员至安全地区,防止再次受伤。
1.腹部内脏脱出的伤员
(1)使伤员双腿屈曲,腹肌放松,仰卧于担架上。
(2)切忌将脱出的内脏送回腹腔,以免造成感染。可用一清洁碗扣住内脏,再用三角巾包扎固定。
(3)包扎后保持仰卧位,屈曲下肢,做好腹部保温后转送。
2.昏迷或有呕吐窒息危险的伤病员 使伤病员侧卧于担架上,头偏向一侧,在保证呼吸道通畅的前提下搬运转送。
3.骨盆损伤的伤员 用三角巾将骨盆伤环形包扎,搬运时使伤员仰卧于硬板或硬质担架上,双膝略弯曲,其下加垫。
4.脊柱损伤的伤员 脊柱损伤严禁背运和屈曲位搬运,应由3~4人同侧托起伤员的头部、肩背部、腰臀部及两下肢,平放于硬质担架或硬板上。颈椎损伤应由专人牵引伤员头部。注意搬运时动作要一致,伤员胸腰部垫一薄枕,以保持胸腰部过伸位。
第二节转运及途中急救
转运或途中急救是院前急救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指伤员在现场有了初步急救之后,用配备急救器材的运输工具(救护车、卡车、火车等),把伤员护送医院途中的抢救措施。它对于挽救伤员生命,减少伤残和痛苦也同现场急救一样,有着重要意义。
[注意事项]
1.转运迅速 转运原则是先急后缓、先重后轻、就近转院。伤员现场处理后,应抓紧时间向联系好的医院(或急救中心)转送,并通知将要到达的时间。对于重创病人,不适合搬动者,尽量就地抢救。
2.转运部位 头颅损伤者头部在车或担架行驶向的前方,防止颠簸。颈椎损伤的伤员,颈两侧置沙袋固定。脊椎损伤、骨盆骨折伤员在搬动中切忌拉、拖、推,应使身体呈一直线搬至硬床上。四肢外伤出血者,应抬高患肢,高出心脏水平面。有休克症状者,应平卧、抬高右下肢。头面部损伤者取半卧位。
3.重视呼吸道管理 对于危重伤员,尤其是脑外伤昏迷、呼吸困难或可能引起呼吸道梗阻者,应根据具体情况作相应处理。有异物阻塞呼吸道时要及时清除,必要时作环甲膜穿刺或气管切开、气管插管。舌后坠者,用通气导管插入咽腔或用拉舌钳将舌头拉出。
4.维护循环稳定 对于有休克先兆或已发生休克的伤员,转运前必须建立有效静脉输液通道,及时补充平衡液及代血浆。
5.生命体征监测 在转运途中,医护人员必须守护在伤员身旁,监测各项生命体征,一旦发生危险情况,应立即做好抢救准备,必要时可暂时停车抢救。
6.其他 在转运过程中要避免再次创伤或医源性损伤。行车要稳,刹车要缓。及时做好途中病情变化、治疗、监测结果记录,为后继(院内抢救)治疗提供可靠资料。
[批量伤员转运次序] 群体性伤害事故发生时,批量伤员应按伤情分类决定转送次序。
1.一级伤情 外伤出现危及生命现象,如休克、窒息、严重胸腹开放性损伤、四肢出血已上止血带者。
2.二级伤情 延迟6~8h手术不至于有危险,如轻度血气胸、小面积烧伤、脊柱损伤等。
3.三级伤情 延迟18~24h手术也不至于危及生命,如软组织损伤、闭合性骨折等。
一级伤员应立即转送,二级伤员等待转送,三级伤员最后转送。如有直升机、救护车应优先转送一二级伤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