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皇后召方士,欲超度死者三人,为园中去晦。
周氏安栋者,师从茅山道长,一应道法无有不能行者,其居宫中而事太妃,见诏,不容有辞,乃应之。
便集三人尸身,覆以白衣,唱无上佳音,香火奉之。忽而生变,白衣见红,安栋见状叹曰:“此有冤情,因而不能等闲超度。”
皇后不喜:“岂有此事?本宫命你强行超度!”
安栋应声,持剑而舞,手掐法诀,有黑气袅袅而起,忽而闻清喝,则黑气逸散。
安栋拜曰:“此三人冤情未了,不愿投胎。小道不得已,作法击之,令其魂飞魄散,永世不入轮回,罪过罪过。”
皇后怒曰:“此等奴婢,得贵人收尸,焉敢造次?生不能尽忠,及死,厚颜求恩典耶?此大不敬,罪有应得!”
安栋辞去。
法事完毕,皇后余怒不消:“尔等须日日前来,俟查出幕后之人,当共决之!”
其所以谓杀手者,实受雇于榛妃也。榛妃探查得纯才人旧情,得牛郎四人。一一暗访,皆矢口否认,纵威逼利诱,无有愿攀咬者,有牛郎曰:“如攀咬宜妃,纵身死,亦有美名。纯才人面容鄙陋,一朝出名,必遭后生耻笑。”
榛妃思虑良久,认定此乃纯才人眼红后妃有面首相伴,方吹嘘牛郎之事以**,故此事无从对质,如须办成铁案,必死无对证也。
因而择选其中失德者,阴送入纯才人宫中,自称为“宜妃面首”,并昔日牵涉之宫女太监,聘凶手一并击之,而伪造证据,牵连至唐府,令皇后不敢细查。
不数日,皇后中榛妃计,查知纯才人出宫嫖牛郎之传言,考究死者身份,一应吻合。复垂问宜妃唐府之事,宜妃自有脱罪证明,便以为纯才人发觉牛郎之事或将败露,仓促聘凶手灭口。
皇后几番推敲,认定此为事实,于议事当日,令纯才人跪于殿中,喝骂曰:“你私自出宫寻欢作乐,令那牛郎混入宫中,本宫顾念死者为大,并着国情特殊,本不想追究此事。谁知你为了掩盖此事,竟买凶灭口,真毒妇也!私通外人,引狼入室,极尽浪荡本性,此一罪也;余罪泄露,不知自省,反以凶杀遮掩,此二罪也;以下犯上,非议主妃,此三罪也。汝当饮鸠酒,自挂梁上,复令太监杖击致死,以全三罪并罚之意!”
纯才人闻言大骇,瘫坐于地,忽而暴起,扯皇后裙裾,泣曰:“皇后娘娘明察,婢妾乃是受人污蔑,婢妾仍是清白之身!”
皇后冷笑:“如此好大手笔,四妃之下无人能做。宜妃为主妃,如欲害你,随意磋磨便是,本宫从不过问;旁人若欲对付宜妃,又何必浪费大计在你身上!”
纯才人忽而怪叫:“是极!是极!婢妾为唐明爱女,受独宠。宜妃一则嫉妒婢妾,二则怕婢妾向唐明哭诉,方才使出如此毒计,欲一击致婢妾于死地!”
皇后闻言不语,忧思片刻,叹曰:“也非全然不可信,或尔真如纯才人所言?须与宜妃对峙,且回宫罢。明妃若觉酷暑难耐,多用些冰就是。”
及回宫,宜妃闻纯才人之言,怒曰:“一派胡言!本宫原先不愿提及身世,今日且说罢。本宫与纯才人,幼时寄养于唐傲生府中,唐傲生为唐明表兄。因着我二人是表弟庶女,在府上既不受宠,也未尝受过苛待。待唐明游学归来之时,我二人早已入宫,又何谈争宠?”
纯才人复曰:“非也,我为其亲女,宜妃只是唐傲生与洗脚婢所出,暗中过继于唐明的!唐明心知此事,故而专宠与我!”
皇后扶额:“本宫执掌六宫以来,自问无甚腌臜之事。竟不知世家后宅混乱至此。你二人各执一词,终归是小女儿作态,本宫还是去问唐明罢。”
二人皆道不可,宜妃曰:“唐明与我二人本无多少情分,若以此事恼他,想来都得不了好。”
皇后闻言,心道有理,复曰:“宜妃所言极是,只是,若唐明真个专宠,纯才人你又为何不愿令其出面呢?”
纯才人正欲答话,却听得榛妃出声道:“娘娘不必与此贱婢多嘴。臣妾知太理寺卿汤蕴伟祖传有秘术,可鉴血亲。只消查验一番,孰为洗脚婢所出,真假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