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一)父母之命
所谓“父母之命”,指的是男女婚姻关系的确立要听从父母的意见、尤其是父亲的意见的一种包办婚姻现象。
父母之命是旧时婚姻赖以确立的一种决定性因素,也是传统合法婚姻的必要条件。从商周时代起,父母之命就开始在婚姻关系的确立上发挥主导作用。之后,历代封建王朝皆把此列为合法婚姻的必要条件而在法律上予以规定。历史上,父母包办婚姻是汉族最为普遍的婚姻缔结形式,而其他民族的父母包办色彩就相对淡薄一些。
传统婚姻中的父母之命风俗形成的根本原因在于某些联姻原则已经成为一种牢固的民族意识,如“同姓不婚”、“门当户对”等原则。尽管父母之命这种婚姻确定的决定性因素在我国各地的表现程度有所不同,但对于婚姻当事人来说,这种外部因素的制约,无不或多或少地牺牲和压抑了他们之间的纯真感情和美好意愿。
民国时期起,男女青年开始追求自由的恋爱,并日渐普遍。但在有些农村地区,至今还流行着由媒人介绍的习俗。
(二)媒妁之言
俗话说:“天上无云不下雨,地上无媒不成亲。”媒人作为中国传统婚姻关系缔结的主要人物,其作用在于牵线搭桥以撮合男女婚姻。在中国传统婚姻中,媒人在从提亲到成婚各个环节中,无一不起着重要的作用。
在汉族传统婚姻中,婚配往往要通过媒人的介绍。媒人介绍通常有两种方式:一是年轻人的父母先相中某位姑娘或小伙子,再请媒人前去说亲;一是媒人主动向男女双方提出缔结婚姻的要求,也就是说择偶方式自始至终都是依靠媒人从中主动说合。说媒是一种技巧,媒人不仅要熟悉男女双方及其家庭的基本情况,力求门当户对地提亲,而且既要基本准确地向男女双方及其父母反映对方的情况,又要尽可能隐恶扬善,使双方充分认识对方的长处,乐于建立婚姻关系。也就是说,做媒人要生就一张“媒婆嘴”,要勤于跑腿,从开始为男女双方牵线搭桥之日起,要经常往来于男女两家之间,交流情况,传达彼此的愿望和要求,防止发生意外的变故。习惯上,男女两家都有义务招待媒人,因此在农村有“媒百餐”的说法。
媒人在旧式婚礼中是重要角色。在男女两家对婚事取得基本一致的意见之后,他要代双方送换庚贴,带领男方过礼订婚,选择成亲吉日,引导男方接亲,协助办理拜堂成亲事宜,一直到“新人进了房”,才把“媒人抛过墙”。媒说得好,双方都满意,以后常来常往,成为故旧;媒说得不好,双方不满意,往往归咎于媒人,从此视为路人。
婚礼后一般都还要答谢媒人。答谢媒人的方式各个地方也有所不同。桂林地区在男女完婚后,新娘在娘家坐花堂的晚上,新娘的父亲就要备办隆重的酒宴答谢媒人。新郎家是添丁增口、成家立业的大事。婚娶后答谢媒人的礼俗就不是那般简单了。当新郎家喝罢散堂酒,送走贵客后,就要准备谢媒人的礼品了。首要的礼品就是迎亲时往来于男女两家头盒上的猪头,其次就是一猪腿肉,且要留有脚爪,以示婚姻大事全靠媒人牵头走路。还有衣服布料一丈二尺,新娘给媒人公或媒人的妻子做的布鞋、糖果、莲花酥果等。礼品齐备后,就用竹制礼箩一担,将礼品装好,请一个年轻力壮的人挑起馈送媒人。媒人临走时要鸣放鞭炮。挑礼品的人到了媒人家里时,也要鸣放鞭炮。挑担送礼的人在媒人家里吃一餐饭即回。至此,媒人奔走联姻的事结束。如果媒人与新娘、新郎家无旧亲关系,以后就少有往来。故有“新娘进了房,媒人丢一旁”的谣谚。
山东省招远市完婚后,婚者送猪肉、猪头等谢媒人,相沿至今。
媒人也被称为月老,关于月老,还有个有趣的故事呢。五四运动以后,传统媒人风俗首先在城市中发生了变化。新中国成立后,包办婚姻制度被废除,各地流行自由恋爱和自主婚姻,媒人的称呼也逐渐被“介绍人”和“红”所替代。现在,即使农村的媒人也大都不像过去那样在撮合男女婚姻关系上起决定性作用了。婚姻关系缔结的普遍形式,已变为由介绍人牵线、父母同意、婚姻当事人点头的方式。农村介绍人与过去没有发生根本性变化,还大都是能说会道的中年妇女。在城市中,男女青年自由恋爱、自主婚姻的现象较为普遍,但介绍人仍大有人在,主要是男女双方的同事、同学、老乡等,一般仅将两位男女青年拉到一起相互认识而已,至于以后恋爱关系是否建立以及婚礼举行的仪式如何,则完全取决于两位当事人。而在现代的红娘中又掺入了新的因素,即媒体和婚姻介绍所的出现成为一种新的重要渠道和新时尚。
知识小百科
媒人的起源
相传在遥远的古代,天下只有两个距离很远的东山庄和西山庄。东山庄的小伙和西山庄的姑娘,为找不到对象而苦恼。后来,在一位老汉的介绍下成了亲,他们要感谢老汉,但老汉已经走了,于是这对夫妻就用米粉捏了个老汉的面像供祭。谁知面像耐不住久藏,不久就发霉了。他们将这面像称为“霉人”,后来因为“霉”字不雅,就改成“媒人”了。
月下老人的传说
唐朝时候,有一为名叫韦固的人。有一次,他到宋城去旅行,住宿在南店里。
一天晚上,韦固在街上闲逛,看到月光之下有一各老人席地而坐,正在那里翻一本又大又厚的书,而他身边则放着一个装满了红色绳子的大布袋。
韦固很好奇地过去问他说:“老伯伯,请问你在看什么书呀?”
那老人回答说:“这是一本记载天下男女婚姻的书。”
韦固听了以后更加好奇,就再问说:“那你袋子里的红绳子,又是做什么用的呢?”
老人微笑着对韦固说:“这些红绳是用来系夫妻的脚的,不管男女双方是仇人或距离很远,我只要用这些红绳系在他们的脚上,他们就一定会和好,并且结成夫妻。”
韦固听了,自然不会相信,以为老人是和他说着玩的,但是他对这古怪的老人,仍旧充满了好奇。当他想要再问一些问题的时候,老人已经站起来,带着他的书和袋子,向米市走去,韦固也就跟着他走。到了米市,一个盲妇抱着一个三岁左右的小女孩迎面走过来,老人便对韦固说:“这盲妇手里抱的小女孩便是你将来的妻子。”
韦固听了很生气,以为老人故意开他玩笑,便叫家奴去把那小女孩杀掉,看她将来还会不会成为自己的妻子。
家奴跑上前去,刺了女孩一刀以后,就立刻跑了。当韦固再要去找那老人算账时,却已经不见了他的踪影。
转眼14年过去了,这时韦固已经找到满意的对象,即将结婚。对方是相州刺史王泰的掌上明珠,人长得很漂亮,只是眉间有一道疤痕。韦固觉得非常奇怪,于是便问他的岳父说:“为什么她的眉间有疤痕呢?”
相州刺史听了以后便说:“说来令人气愤,14年前在宋城,有一天乳母陈氏抱着他从米市走过,有一个狂徒,竟然无缘无故地刺了她一刀,幸好没有生命危险,只留下这道伤疤,真是不幸中的大幸呢!”
韦固听了,愣了一下,14年前的那段往事迅速地浮现在他的脑海里。
他想:难道她就是自己命仆人刺杀的小女孩?于是便很紧张地追问说:“那乳母是不是一个失明的盲妇?”
王泰看到女婿的脸色有异,且问得蹊跷,便反问他说:“不错,是个盲妇,可是,你怎么会知道呢?”
韦固证实了这事之后,真是惊讶极了,一时间答不出话来,过了好一会儿才平静下来,然后把14年前在宋城遇到月下老人的事,全盘说出。王泰听了,也感到惊讶不已。
韦固这才明白月下老人的话,并非开玩笑,他们的姻缘真的是由神作主的。
因此夫妇俩更加珍惜这段婚姻,过着恩爱的生活。
不久这件事传到宋城,当地的人为了纪念月下老人的出现,便把南店改为“订婚店”。
由于这个故事的流传,使得大家相信:男女结合是由月下老人系红绳,加以撮合的,所以,后人就把媒人叫做“月下老人”,简称为“月老”。
第二节相亲
(一)何谓相亲
相亲亦称相门户、对看,旧时在议婚阶段换过庚帖后,由媒人联系安排,双方亲长见面议亲。历代相亲仪式大同小异,男女当事人并不相见,而由父母亲长包办。现在的相亲是通过介绍人将素不相识的一对男女约到一起,见面这天相亲的男女都特别注意个人的形象,力求给对方留下良好印象。如果男去女家相亲,一定要梳洗整容,衣帽一新,去相亲的男娃们,父母或家长还要教他到女家后怎样敬烟敬酒,怎样说话称呼,怎样端饭待人等,然后在媒人或家长的带领下前往女家或者是相亲地点,其举止大都是拘禁呆板有余,潇洒大方不足。
(二)相亲形式
一种是由男方父母或婶婶、姑姑等出面,择日走访女家。女方家长一般都会让女儿出来露露面,如倒茶、点烟,男方家人乘势打量女子的容貌、身材、体态、举止等。在泉州、连城等地,还有看女子手掌的习俗。相亲时的观手掌不像算命看相者那样考究、玄乎,通常只是根据女子手掌的软硬和皮肤的粗细来判断她是否有福气。手掌柔软、皮肤细嫩的就是好相,而骨骼突出、肌肉僵硬、皮肤粗糙的就是没有福气的恶相。福建民间还普遍忌讳女子“断掌”(亦称“横掌”,即掌上有一条粗深的纹路自左而右横贯正中,如将手掌从中横断),认为这种女子“命硬”,注定要克死丈夫(男子断掌,则被视为当大官之命)。另一种是男子本人由媒婆或尊长带着到女家相亲,在观察女方的同时,也接受女方的审视。但男女两人不能长坐倾谈,女子只是稍微现身一下,就又躲入内室。在漳平,相亲俗称“看新娘”,一般是男子站在大坪(天井)内,闺女经过打扮后从偏厅行过大厅进入右巷头,仅此短暂一现而已。与此同时,女方的父母及其他亲属也在观看男子。在建宁,男方登门相亲时,女子先隐蔽窥视,若无异议,便出门倒茶,男子乘机瞥上一眼,若表示同意,就接过茶水。
最近几年随着人们观念的变化和媒体的炒作,有些地方会在每年的七夕当天举行大型的相亲会,还有一些电视相亲节目也开始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出来。相亲节目是近期各大卫视进行的电视相亲娱乐真人秀节目,大部分以现场的男女互选方式为主,最终双方牵手约会成功,至于台下是否能走到一起,我们也不得而知。
(三)相亲礼节
无论何种形式的相亲,男方如果感到满意,都会有所表示。一般是送给女子一个小红包,俗称“见面礼”,或者连女方家庭其他成员也搭上一份。一些地方,男方家人还会留下来吃顿饭再走。在莆仙一带,相亲者若吃下对方煮的点心———鸡蛋、线面,即表示中意。在建阳,男青年临走前,姑娘会亲自泡一碗糖开水端给男青年喝,若男青年喝完这碗糖水,就算是表示满意;若喝下半碗,表示还要请媒人中介磋商,仍有进退周旋的余地;如果只是象征性地沾一沾嘴唇,则是出于礼貌,表示不同意该门亲事。
第三节定亲
男女双方接触一段时间后,如果都比较满意,则要把婚事定下来,也就是“定婚”,即古代“六礼”之一的“纳采”,俗称“定亲”。由媒人在男女两家之间商量,女家同意后,男家才行纳采之礼。定亲是结婚之前的一个阶段,男女双方在定亲之后,就说明两人不再是普通的男女朋友了,在一定意义上说,两人是一对准夫妻了。在我国很多地方,“定亲”这一程序仍然不可或缺。定亲通常是男方带上烟酒、猪肉、果馅以及给女方的衣物等到女方家。为图喜庆和吉利,所带的礼品均为双数,视情况不等。一般情况下,烟为两条,酒为两瓶,也有带4条烟4瓶酒的;猪肉为4斤,也有带6斤、8斤的;果馅一般带24个,也有带48个的。女方则送男方一双“稳跟鞋”和一条裤带,意喻着这桩婚姻将男女双方牢牢系在一起。定亲的仪式一般很简单,在媒人的主持下,参加定亲的有男女双方及双方的家长和一些亲人。大家在一起喝喝酒,吃吃饭,聊聊天,认认亲,定亲的仪式就算结束了,再以后就是结婚的事了。各地定亲的习俗也有不同,携带的礼品、定亲的礼节仪式都会有所不同。
“定婚”一般选择农历三、六、九等吉日,双方家长要在选定的这一天分别设筵款待亲友,名为“定亲饭”。主食一般是面条,表示男女两家已经成为情深谊长的儿女亲家,所以又称为“吃面”。
山西榆次的定婚也称“定盟”,由男方携“四饰礼”(四样饰物)前往女家,女方接受礼品,并宴请男方来人。祁县等地,男女双方要互送“四色礼”。男方送给女方“定亲衣”、戒指、耳环、手镯等物,女方回送男方文房四宝、扇子、荷包、裤带一类,其中裤带尤不可少,隐喻“从今以后我把你拴住了”,或者“我将为你侍奉巾栉,脱衣解带”。
祁县、平遥一带,定婚时还讲究互换“龙凤帖”,即一种印有龙、凤的大红纸贴。男方给女方的“龙帖”上写有“求吉”的字样,又叫“恳帖”,大致书写内容是“愧乏玉田,仰祈舍诺。XXX鞠躬”。女方给男方的“凤帖:上写有“允吉”的字样,又叫“允帖”,大致书写内容为:“德愧比凤,愿切乘龙。姻愚弟(兄)鞠躬。”龙凤帖一般以大红销金柬制成,为对折式,男女的生年、月、日、时“八字”写在中缝左右,折起来正好合在一起。
从周代的“纳采”发展到现在的订婚,这一习俗可谓是既保持了传统,又增加了新的内容,更加丰富了我国的婚俗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