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一段报纸:
……谁还那么关心鲁迅研究呢,这位曾被尊为中国文化革命旗手的伟大文学家,已越来越令人陌生了,书店中有关他的书寥若晨星,我真担心我们的下一代或再下一代会把他完全忘记……
这是一九九四年八月二十日《文汇读书周报》上“阿昌逛书市”专栏题为《鲁迅与足球》短文中的话。怎么会突然冒出这类感慨呢?“事情是由中国鲁迅研究会的一则《募捐启事》引起的。这个被评为国家一级的学会入不敷出,几乎无法开展活动了,每年国家给予的七千元经费,还将逐年递减,以至停发。于是,两千名会员苦苦哀求社会各方能给予援助。鲁迅如地下有知的话,真不知会说些什么?”
能说什么?
被时代淘汰和遗忘,这也是一种正常现象,任何人若没有被人们记住的必要,那就忘记吧!特别是鲁迅,今天为什么还一定要人们去记住他呢?他既不能给你带来大量美金,也不能拉来合资的外商……
被忘记,活该!
我记得鲁迅本人早就说过(那时他还在“地上”,也就是快入“地下”之前),他说,他想到过要写遗嘱。都是给亲属的,共写出七条,其中有这样三条:
二,赶快收敛,埋掉,拉倒。
三,不要做任何关于纪念的事情。
四,忘记我,管自己生活。——倘不,那就真是糊涂虫。(《且介亭杂文末编·死》)
这三条多明确:“忘记我,管自己生活。”所以大可不必慨叹:“鲁迅被人忘记了!”
“忘记”有什么大不了的?“忘记”有什么不好?从“文革”中过来的人,大致还记得“石一歌”这个署名,他们(不是一个人,而是十一个人)倒是记住了鲁迅的,曾经把鲁迅抬到了吓人的高度。正如最近有位理论家说的,这类人在他们的文章和鲁迅传里,把鲁迅涂染成了“一棵革命的植物,从革命的种子,到革命的根芽,到革命的幼株,到革命的枝干,再到葳蕤纷披的革命叶片、明艳的花朵、压弯枝条的革命果实……”(向群:《人论中的“一”和“多”——鲁迅传记写法的讨论》,载《黄河文学》1994年第5期)。
不过,那是一种什么样的不忘记!
我见过好几种版本的《鲁迅语录》,从油印的、打字的,到铅印的、精装的、平装的,大字的、小字的,开本大大小小,不一而足——一律红色封皮。
相对于生前的华盖运,那时鲁迅的名字陡然走俏。报纸上、刊物上、讲台上、讲演会上、学习班上,真正是年年讲、月月讲、日日讲、时时讲、刻刻讲。然而,也就在这种让鲁迅红得发紫的当儿。暗中却流传一句话:“鲁迅今朝如健在,天安门前等杀头。”(参见《求是》杂志1988年第2期第46页)
无论是褒是贬,或假褒真贬、假贬真褒,或同情或反感,或寓反感予同情,或寓同情予反感……甚或其他心态,形式上、表面上倒热热闹闹确实没被人忘记。
这样的没被人忘记,还不如真正的忘记了的好!
此一时彼一时。
说时下鲁迅被忘记了吗?也不尽然!
确实,与各式各样道上的:黑道上、黄道上的,或者非黄、非黑,或又黄、又黑的诸道上的“人”和事相比,鲁迅确乎早该被拋诸脑后了。然而“不尽然”者,就在那泛起的沉渣的泡沫之间也听到刺耳的噪音和难闻的气味。君不见前几年沸沸扬扬地“鲁货”、“鲁货”喊了一气?君不见现如今在某类传记中,鲁迅又成了悲观、虚无的一生“待死”的人物,一个无法直面人生的穷途末路者。生前他被人骂为“封建余孽”还是一种客气的说法。
这样的没有被忘记,还不如真正的被忘记了的好。
然而,鲁迅又不是轻易被人忘记得了的。
也就在鲁迅临终前写的这篇《死》里,他就明白表示,“我的怨敌可谓多矣”!
他的“多矣”的怨敌不会忘记他。——当然和他心心相通的战友和继承他的战斗传统的后代们,也不会忘记他!
据报载:贵州普定县人民法院判处褚仁龙有期徒刑十二年,周有德有期徒刑十一年。为什么被判刑?原来罪犯褚仁龙这个为人父者,邀集本村专门从事装殓死尸的周有德等人,活活地烧死了自己生了病的亲生女儿。当女儿被烧死之后,帮过忙的人都回到褚家“喝酒吃饭,猜拳行令,轻松快活,仿佛大功告成了一般”。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竟有如此愚昧的事发生,如此丧心病狂,如此残酷无情的案例,实在使人惊心动魄。采访此事的记者不无感慨地写道:
鲁迅笔下的华老栓用蘸有人血的馒头给儿子治痨病,本文的主人公褚仁龙愚昧无知与华老栓如出一辙,“华老栓”还活着……(见1992年8月14日《南方周末·焚女记》)
我眼前一亮,这里有人还记起鲁迅!
再引一段刊文:著名作家张承志愤愤然于当前的文坛现状,愤愤然于一些作家放弃原有的艺术追求和价值取向,他说:“我不承认这些人是什么作家,他们本质上都不过是一些名利之徒。他们抗拒不了金钱和名声的诱惑,是因为他们根本就没有抗拒的愿望和要求。其中一些人甚至没有起码的荣辱感、是非观,只要自己捞到利益,哪怕民族被侵略,祖国被瓜分也不会在意。”张承志认为:
当代文坛上最需要的是鲁迅那样的文化重镇。树立起精神的旗帜,使无耻者有所忌惮。(转引自1994年4期《法制与新闻》邵燕君文)
我眼前又一亮,这里又有人记起鲁迅!
鲁迅希望速朽:“忘记我,管自己生活。”
然而他并未速朽!
只要他的怨敌在,只要他的匕首和投枪所指向的人和事还未从地球上消亡,他是不会被忘记,不会被忘记的。
鲁迅的被忘记,无论如何是一种假象,鲁迅的被忘记,不过是某种人的一相情愿!
“死者倘不埋在活人的心中,那就真真的死掉了!”(鲁迅:《华盖集末编·空谈》)
鲁迅,他仍活在人们心里!肯定至少活在那两千位中国鲁迅研究会会员们的心里,因为他们在现今商品经济大潮全方位冲击下,中国传统文化若干神圣准则在无形中迅速瓦解的氛围中,他们还“苦苦哀求”各方救援。心中无鲁迅,还要什么鲁迅研究会干吗?
我未见到那《募捐启事》,但就《鲁迅与足球》一文中转述的情况而言,“苦苦哀求社会各方能给予援助”一句中,“苦苦哀求”四字的过于谦卑,未免使人心冷。
既然“石在,火种是不会灭的”,那么我重复一遍:只要鲁迅的匕首和投枪指向的目标仍未从这个扰攘的人间消亡,鲁迅总是不会被人忘掉的。
不管给钱不给钱,不管以什么心态,鲁迅恐怕总还会有人研究下去,我以为;说不定未来某个时辰,具有新的震撼力的论著,会从荒郊野外的树墩上产生出来,像列宁的《国家论》一样。
199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