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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北京到上海,说远也不远,这飞机这么一眨眼的时间,便到了另外一座城市。

到北京的时候已是华灯初上,我看着这座城市,它的现代化建设却总带着一股古色古香的味道,那是历史余韵。我漫步在旧色灯光下,只觉得这里恍惚如同一个锦绣梦境。我终是一阵慨叹:北京,我来了。

忆书在北京设立分公司本只是计划,我到北京的时候才知道公司连正式的办公地址也没有,只是刚刚注册了个营业执照,连注册资金都只有可怜的五十万,我看着到临时地址时的小猫三两只,真是无奈了,当即打了个电话给程远:“你耍我啊?”

“怎么会耍你呢?”我琢磨着那会儿程远又笑得跟只狐狸似的,“不是自己人我怎么放心让你去拓展我的分公司计划呢?”

我气得差点吐血:“那你不能什么都没有吧?你这……这叫我怎么弄啊?”

“关于初步的资金计划,你可以和我手下一起尽快拟一份出来给我。”这家伙竟然打算做甩手掌柜了!

我在这头直急得抓狂:“我是学设计的,不是学市场经营的!”

“呵呵,这些用钱的办法,只要是个人都能拟得出来,何况心悠你以前在公司实习那会儿不也设计、会计、打杂的工作一手抓嘛!我相信你能做得好的!”这家伙拼命给我戴高帽子呢,我哪里肯吃他那套,还是不管不顾地冲他喊着:

“你别以为这样我就会给你掏心掏肺地干活啊!我是给你打工的,可不是给你卖命的!”

“心悠,我觉得现阶段呢,你还是全身心投入工作比较好。何况,一个人如果拥有了自己的事业,不管在感情上失落了多少,都不会觉得自己是一无所有的。”他的口吻突然转为温和,透着这样的暖意,就像以前在我失落的时候给我递过来的纸巾、给我的无微不至的帮助,在北京这个寒冷的季节,我觉到了心底的暖。

“谢谢你,程远。”事到如今,我能说的还是只有这一句。

“以后不要再这么说了,我们之间,不需要这样的感谢。”

于是我就开始了在北京的创业生涯。

程远也不算完全灭绝人性,他分派给我的人倒也都是很能做事的。孔焕志是首都经贸大学毕业的,程远也不知道拿什么花言巧语把人高才生骗到这荒地来了,总之,公司的统筹财务都是他做的。第一个礼拜,我跑遍了北京大大小小的建材市场、办公楼地儿,回来就跟孔焕志合计,我们用一个礼拜的时间草拟了一份公司的初稿给程远。

那天晚上程远就一边看着电子版的初稿,一边和我用MSN聊天。他问我:“你们打算买下一层办公楼代替租吗?”

“这是孔焕志的主意。他认为未来几年里房地产肯定会有较大的上涨幅度,比起租房,我们更为划算的方式是买房,这样无论出租或者自用,我们都能收回成本。而且将来如果要卖掉,我们还能获得更大的利润。”

“让我考虑一下。”

但程远却也是飞扬果决的人,他的考虑时间也不过一个晚上而已,第二天他就飞来了北京,提着一摞子钞票要来买办公楼了。

当时我和孔焕志去接机,看着他下来,我就拍着他肩取笑他:“哟,财主来了啊!”

“没我这财主,你们喝西北风去啊!”这家伙一脸暴发户的嘚瑟样儿,让我感慨这个物欲横流的世界啊,当初那个意气风发的年轻人怎么就堕落成这样了呢?

然后我们就迅速盘下了层商务楼,采取银行按揭的方式,当时我们并不是没有足够的钱去全款付掉,但是孔焕志却说通货膨胀是迟早的问题,钱注定越来越不值钱,所以这些钱现在用在其他方面更好。

“怎么样?我慧眼识珠吧?”程远指着孔焕志跟我这么得意扬扬地炫耀。

“是,是,您大老板,眼光能不好啊?”我觉着那么炫耀着的程远跟个孩子似的,有那么三分的可笑,就忍不住打趣道。

程远办完这边的事就匆匆回去了,临走时还跟我说:“这楼你爱打扮成什么样就什么样,等我下次来看别呕血就成。”

我当时是狠狠拍了那家伙一下的:“就凭你那眼光,弄成俗气的暴发户样儿不就最合你心意吗?放心吧,既然是忆书的分公司,怎么着也要和上海的总公司保持风格的统一,我不会太出格的。”

“你办事我放心。”

我送他上机,然后在候机室看着飞机上空。这是这七年来我们形成的默契,仿佛他送我离开,就是我送他离开。但是每一次的离开,都是为了下一次更好地相见。

我这人大抵是太亲力亲为了,或者是我现在的身份还不大习惯当个坐享其成的老板,于是公司装修那会儿,我也天天一件旧西装披着在那儿溜达,看装修工人哪儿做得不对了就会上去挑剔一番,每天下来也是一身疲惫。

这天我问孔焕志:“之前要招平面设计和计算机员工的广告打出去了吗?”

孔焕志点点头,他看着我说道:“你是想先在网络和平面广告界把忆书宣传出去吗?”

我点点头:“就算忆书在上海闯出了名堂,可是在北京也不过是个新公司,在北京那么多装修公司里,很多人也是通过网络和广告渠道获取讯息的。除了传统广告,我们还可以让他们在一些有名的装修论坛做‘水军’灌水。”

在那个年头,披着马甲冒充“水军”灌水大抵还不是那么流行的事情,因此孔焕志看着我,有些惊讶的表情,然后笑笑道:“你还真是无所不用其极啊!”

那天讨论完公事后已经很晚了,我和孔焕志看着最后一批装修工人出去,他锁了门,我说道:“这么晚了,一起吃个饭?”

孔焕志看着我,似是犹豫了一下,半晌还是点头同意了。

我们俩挑了一家老北京火锅店,我坐在那里挑肉的时候感慨道:“来北京这么久了,还没好好吃过一顿火锅呢!”

孔焕志看我一筷子一筷子地夹肉,叹了口气说道:“还真没见过你这么没吃相的女生,难道你不怕长胖吗?”

我捏了捏胳膊,摇摇头说道:“天生就瘦,吃再多也就这样,何况人生短暂,还不让自己享受美食,岂不是太过严苛了?”

孔焕志看着我小胳膊小腿的没说话。

我看他还是有些拘谨,于是就给他倒了一小盏白酒道:“我们年龄相仿,也不过都是给程远打工的,就不用这样拘谨吧?”

酒过三巡,孔焕志就有些大舌头了,可是话也多了起来,他说道:“心悠,刚开始你被派到这儿来的时候,我还是挺质疑的,你不过也就是个二十五岁的人,还是个女孩子,我想程远凭什么就让你坐那么高呢?我又想程远这人各项名声都不牢靠,总不至于你们是那种关系吧?可我想想也不对,程远是不会拿他的事业开玩笑的。可是经过这些日子相处,我觉着你这人虽然不大聪明,可是够努力,我从来没有看过比你还能干活的年轻女孩子……心悠,其实我还真挺喜欢你这样的个性的……”

心悠,我就是喜欢你这样的个性……

好像是谁,也和我说过这样的话呢!酒意上来,连我也觉着自己有点醉了。

忆书在北京的分公司在这么忙忙碌碌的过程中开张了,统共也不过三个月的时间,这三个月沉溺于这样的工作,竟也无暇去想那些伤感的事情,到现在停下脚步来,却觉得几乎连想也想不起来了。

程远一个电呼又让我飞回了上海。我一边咬着飞机餐,一边跟着这个家伙的步伐,急匆匆地问道:“到底什么事呢?”

“银典二期工程招标。”他丢下这么几个字,而我也一时无暇分辨出他话语中的含义,只追上这家伙又问道:

“这不是朱骏一向负责的吗?”

“对,可是银达是大客户,我一定要和他们去熟悉,他们在北京也有大专案。”程远突然停下脚步,我险些撞到他背上,连忙把那蛋糕全部塞嘴里。

他面无表情地看着我,突然伸出手,用小拇指轻轻撇去我粘在唇上的蛋糕屑,语气中有着揶揄笑意:“给你个私人建议,别每天都像没吃饱似的,你这样我很坍台。”

他那么严肃地说出这句话,倒也让我一时无可奈何,只好把剩下的飞机餐丢垃圾桶里了,说道:“干的活多,自然也吃得多些。”

“哦,是吗?可我觉得你也没怎么累着啊。”程远眼中有戏谑的笑意。

我一时无语。

那晚程远带着我和李嫣然与黎明泉碰了个头。席间我自然比上次活络了很多,可是我觉得黎明泉看我的眼光更加让我不舒服,但是又想这大抵是自己的错觉,因此也就刻意少喝了些酒,一直坚持着到酒席最后,清醒地扶着程远走出了酒店。

李嫣然也没喝醉,只两脸颊红扑扑的,眼睛因为喝多了酒反而显得更亮了,我不得不承认,这个女人其实喝多了酒之后反而更漂亮。我见她打开自己那辆保时捷的车门,于是劝道:“现在酒驾抓得严,你晚上也喝了不少酒,要不还是叫个代驾吧?”

李嫣然却是愉悦地笑:“不需要,我清醒着呢。”也不知道这妞儿是喝醉了呢,还是就那么副犟脾气,固执地不肯接受我的建议,还特别客气地问道,“要不你和程总也坐我车,我送你们回去?”

这妞儿不把自己命当回事,我还珍惜我的小命呢,当即拒绝了她的好意,扶着程远叫了辆的士,把他送回了家。

虽然早知道这家伙家里挺有钱的,可是看着他们家这么豪华的建筑还是吃了一惊,想在上海这个寸土寸金的地方,买下这么个地方得要多少钱啊!我打了个电话让他们家来个人把程远接回去,却没想到从铁门里出来的会是高舒慧。

“舒慧姐。”我不知道为什么看到她,会笑得那么尴尬。

而高舒慧看到我也愣了一下,半晌才说道:“你还在忆书?我以为你去其他地方了。”

我愣了一下,随即笑笑说道:“我是在其他地方啊,我在北京忆书分公司呢,现在不过是出差回来,晚上和客户吃饭程远喝醉了,所以我就把他送回来了。”

高舒慧默默无言地从我手里把程远接了过去,转身就往铁门里走去。

我却还戳在那里,忽而抚额苦笑:我和高舒慧,本来就是靠江纯一和程远强自维持的情谊,也不过是虚伪得很了,现下连这虚伪的客套都不要了,也罢,这样,大家都不累了。

凭借着程远和黎明泉的交情,这次的工程本也是十拿九稳,不料这老狐狸这天突然泄露出个口风,说林远山亲自干涉这次工程的招标,竞争对手还是瑞达,也不定是给忆书还是给瑞达了。当时程远接到这个电话的时候正在和我们开会,当即摔电话脸色大变。我和李嫣然、朱骏使了个眼色,让其他员工都先出去了,然后我开口问道:“程远,怎么了?”

程远冷笑着说道:“黎明泉这个老狐狸,说是林远山介入了这次招标,更有可能把工程给瑞达,天知道是不是瑞达给了他更多好处!他想一口气吞两家的好处,没那么容易!”

朱骏慢吞吞地说道:“我听说最近文浩和林远山确实走得很近。”

程远坐倒在椅子上,胸口上下起伏,显是生气难捺。

李嫣然和我对望一眼,开口说道:“要不要我们再去和黎明泉碰个头,探探口风?”

程远站起身来,手叉着腰,掀起一片的西装来,冷冷地说道:“这老狐狸!想让我给他再多好处!没门!”

现在的程远显然有些意气用事,虽然我对黎明泉这人没什么好感,却也不得不说道:“要不还是让和我嫣然再去探探口风?”

程远看了我一眼,显然怒气小了点,点点头,却嘱咐道:“自己小心点。”

那天晚上我喝得实在有点多,黎明泉一句句的“夏设计师,如果你不喝就是不给我面子”让我实在没有退路,只能一杯杯喝下去,我到卫生间吐了两次,却还是止不住这样的晕眩,到后来我眼前的一切都旋转起来,而我则陷入了长长的黑暗。

我睡得有点昏昏沉沉,换作以前,如果是这样的醉酒我肯定得昏睡到第二天早上才起来,可是最近我的精神状态不是很好,即使是醉酒,也总是睡得不太安宁。

恍惚中,我觉得有一双手摸到我身上,那双手的触感十分陌生,我想推开他,可是在迷糊中却没有一点力气。

我还在混沌中,忽然一丝理智刺穿我的模糊,我想起了我刚才还醉倒在酒席里,猛地一个激灵,睁开了眼睛。

我看清了在我身上的人,竟然是黎明泉!

“放开!”我意识有些微弱,但声音还是异常坚定。

“夏小姐,如果你想要这批工程的话,还是乖乖听话为好。”黎明泉显然丝毫不以为忤,不紧不慢地说道。

我努力保持着镇定,扫视一圈周围,这是一家宾馆,可我无法确定是否就在刚才酒家的楼上,我的包和外套被丢在地上,我在思索着能不能挪过去拿起手机呼救。

黎明泉却是只老狐狸,瞥了我一眼,就洞悉了我所有的心思,一脚把我的包踢到墙角,微笑着说道:“宝贝儿,你还是听话点好。”

我也不知道哪儿聚集起的力气,猛地起身,头撞上黎明泉,他一个趔趄,被我撞倒在地。

我连忙从床上扑下去,披头散发地去抢我的包。

黎明泉骂了句粗话,拖住我的脚,我来不及拿出我的手机,慌乱之下迅速按下了手机的快捷键,我不知道电话那头的人是谁,只能抱着万分之一的指望,对着空气不断大声叫嚷,将我能看到的细枝末节通通喊将出来。

而黎明泉已经被酒精抹去了理智,他如同野兽一样将我狠命拖回床上,然后身体就沉重地压了下来。我所有的反抗根本对他造不成威胁,而酒精使得我的视线迷离,让我渐渐失去了挣扎的力气。

“黎明泉,你——将——不得——好死!”我失去了力气,但我仍带着强烈的憎恨,这样一字一顿地说道。

“哈哈,是吗?”他笑得更加欢畅。

“砰!”门猛地被撞开了,我的视线有些发抖,几乎看不清来者模样,那人却只是冲过来,猛地一把把我抱起来,就冲出了屋外。

“程远?”我终于看清了来者的相貌,心中一宽,就在他的怀里睡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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