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庄稼是不容易丰收的。
天时地利有了,而且开垦的田地边就是温文尔雅的溪水,可流窜的野兽总不让人省心。流着哈喇子的狼群喜欢在周围转悠,讨厌的黑熊不时在田地里打滚。
庄稼从播种到收获需要时间,对于没有存粮的这户三口之家,打猎捕鱼倒成了填饱肚子的唯一方法。
人类对待自然始终心存征服之心,登上山巅有征服雄山之骄,驰骋平原有踏遍山河之傲,而征服野兽渔猎应该是华夏民族农业兴盛的前奏。
男人在溪水东侧的沼泽低洼的地方,用土石木棍栅栏圈了一个三十来丈的鱼塘,在葫芦口出建了一个小坝,并把鱼塘挖深准备圈鱼养鱼以备过冬。
今年的庄稼别指望收成,结籽的玉米棒子还没长熟就被黑瞎子偷吃光了,男人的陷阱对付不了皮糙肉厚的黑熊。
儿子已经五岁,不爱说话但淘气的很,天天要不光着屁股趴在水里抓虾,要不就围着哑巴女人撒娇是坏。勤快的男人一边向溪中要鱼虾,一边在杂树林下陷阱抓野味,日子过的也算自在。
这几年男人一直留心着那群的土狼的流窜路线,好在必经路上下陷阱,可是没有帮手一直处于被动。
男人寻思着如果顺着溪水走是不是可以走出去,碰见外面人,买条狗弄几把刀斧什么的。不知还抓不抓壮丁,一想到他从小住的那个村子上百口人,被流寇散勇杀的干干净净,男人甚至琢磨着要是被人发现了自己,就一把火把草房子烧了,带着老婆孩子逆着溪水躲进深山。
男人在梦里总是看见战场上大火,和身上带着火声嘶力竭哀嚎跌爬的兵士。混乱的马蹄声、呐喊厮杀声、刀剑进肉声,鲜红的血热烈的火以及淡淡的肉糊味总是一股脑的闯进他的梦里,还有老羊倌那永不瞑目暴突的眼珠,让男人再也不敢顺着溪水走远。
二
今年的冬天要好过点,手巧的女人已经把十几张兔皮,几张狼皮做成了几件皮草大衣,把丈夫和儿子包裹的严严实实的。
贫困人家冬天能穿暖再能有碗热饭吃,在战乱横生饥荒不断的年代是不敢想象的。温顺的中国人,哪怕粗茶打饭但要能吃饱,断然不会举义造反,吃饱穿暖在几千年的中国一直是一个很大的奢求。
男人今天是笑呵呵的回来的,而且比平时回来的要早。身后拖着一只硬邦邦的大灰狼,肩上挂着一只嘴角在流血的兔子,弄的他兔毛大衣红了一片。
“儿子欸,嘿嘿,白捡了一只冻死的老狼,就是肉少了点,这毛也不行。”女人接过男人的战利品,准备把猎物开肠破肚,肉要挂起来焙干,毛皮要留着给儿子做个大点的褥子。
破肚,剔骨,削肉等流程女人熟练的就像穿针引线,安静下来的女人完全是一个温柔的贤妻良母。儿子蹲着撅着小屁股看着女人忙碌,男人用那把上过战场没杀过人的刀把一捆棍子削尖,陷阱还是越多越好,总有那只倒霉的山味野兽被扎死在陷阱里。
人的伟大不在于力气,而在于智慧,只有人才会洞察世间万物,过滤分析得出三十六计等智慧结晶,当然诸如狼群等野兽也很聪明,但其智慧是用血的经历和教训得出的,其艰险的程度和传后的难度让他们裹足不前步履维艰。
三
野兽生性残忍蛮力强横但惧怕人类,自古以来人类就把食物链各个层次的野兽化为了盘中餐、笼中虎、田中牛、胯下马、院中狗,其可奈何。
这年冬天到了尾巴的时候,狼群吃了大亏。
天气已经开始转暖,偶尔能看见树上青绿的嫩芽,过不了半个月因为饥饿而群居了一冬的狼群就会解散返回各自领地。男人琢磨了一冬想出了一个新的捕狼办法。
他在靠近溪边的杂树林选好两棵靠近的树,搭好一张结实的大弓,搭箭把弓拉满,弓弦固定好拉上一根草绳,草绳另一头拴上被烤的喷香滋滋冒油的兔腿,放到距离箭头四五米远的位置,只要饿狼争抢狼腿,草绳就会拉动箭弦射穿狼的脑袋。
果然,藏在树上的男人一会就看到循着香味过来的七八条大灰狼,头狼滴着口水围着烤熟的狼腿转了几圈后,上去张口就咬,其他狼见势一拥而上,拉扯间箭啪的一声射穿了一只狼的脖子,并插进了另一只狼的右眼,群狼立马哄散。
头狼咬着兔腿跑跑停停,不时回头看着中箭的两只狼。只见被穿脖子的狼吐着血夹杂着白沫呼呼的喘气,另一只呜呜的叫了几声倒下了。
男人突然在树上站起来,轮着棍棒放声“啊啊噢噢”的大喊,一时鸟兽惊吓之声四起,头狼夹起尾巴带着群狼跑了。男人赶忙下树,用手中的棍子猛砸几下在喘气的狼,然后立马拖着两只死狼回家了。
这下女人也乐开了花,眼里放光的看着男人,摸了摸还没死净带着热气的两只成年大灰狼。儿子这次倒胆怯了,胖嘟嘟的小手伸了几次都不敢碰这两只狼。
应该是他们死的太恐怖。被射穿右眼的狼,眼珠子耷拉在眼眶外,满脸的鲜血,眼眶内还咕咕的往外冒着热血。被射穿脖子的狼死的姿势倒很常规,就是那两个眼珠和老羊倌被活活淹死时暴突的眼珠极为相似,大有死不瞑目之情。
儿子躲在女人身后搂着女人一条腿,伸着头瞪着眼看着。这次是男人蹲下身子把狼开肠破肚了,女人忙着给挂肉,一会儿屋子里弥漫起浓浓的血腥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