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原则,是预防疾病发生和治疗疾病,以阻断其发展,并使之好转或痊愈所遵循的基本原则,是在整体观念和辨证论治精神指导下制定的反映中医预防和治疗学的规律和特色的理论知识,是中医学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一节预防
预防,就是采取一定的措施,防止疾病的发生与发展。中医学历来注重预防,早在《内经》就提出了“治未病”的预防思想。《素问·四气调神大论》指出:“圣人不治已病治未病,不治已乱治未乱……夫病已成而后药之,乱已成而后治之,譬犹渴而穿井,斗而铸锥,不亦晚乎。”
预防,对于健康人来说,可增强体质,预防疾病的发生;对于病者而言,可防止疾病的发展与传变。预防的主要内容包括未病先防和既病防变两个方面。
一、未病先防
未病先防就是在疾病未发生之前,做好各种预防工作,以防止疾病的发生。
疾病的发生,关系到邪正两个方面。邪气是导致疾病的重要条件,而正气不足是疾病发生的内在原因和根据。外邪通过内因而起作用。因此,治未病,必须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方面调养身体,提高正气抗邪能力,主要从顺应自然、养性调神、护肾保精、体魄锻炼、调摄饮食、针灸、推拿、药物调养等方面调摄;另一方面要防止病邪的侵害,主要是避其邪气及药物预防。
二、既病防变
既病防变指的是在疾病发生的初始阶段,应力求做到早期诊断、早期治疗,以防止疾病的发展及传变。
1.早期诊治早期诊治的时机在于要掌握好不同疾病的发生、发展变化过程及其传变的规律,病初即能及时做出正确的诊断,从而进行及时有效和彻底的治疗。
2.防止传变是指在掌握疾病的发生发展规律及其传变途径的基础上,早期诊断与治疗以防止疾病的发展。防止传变包括阻截病传途径与先安未受邪之地两个方面。
(1)阻截病传途径:疾病一般都有其一定的传变规律和途径。邪气侵犯人体后,根据其传变规律,早期诊治,阻截其病传途径,可以防止疾病的深化与恶化。
(2)先安未受邪之地:可以五行的生克乘侮规律、五脏的整体规律、经络相传规律等为指导。根据不同病变的传变规律,实施预见性治疗,当可控制其病理传变。
第二节治则
治则,是治疗疾病时所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它是在整体观念和辨证论治精神指导下而制定的治疗疾病的准绳,对临床立法、处方、用药、针灸等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
治病求本是中医学治病的主导思想,是指在治疗疾病时,必须辨析出疾病的病因病机,抓住疾病的本质,并针对疾病的本质进行治疗。故《素问·阴阳应象大论》曰:“治病必求于本”。病因病机是对疾病本质的抽象认识,因其涵盖了病因、病性、病位、邪正关系、机体体质及机体反应性等,因而是疾病本质的概括。故“求本”,实际上就是辨清病因病机,确立证候。这是整体观念与辨证论治在治疗观中的体现。在此思想的指导下,治则的基本内容包括正治与反治、治标与治本、扶正与祛邪、调整阴阳、调理精气血津液、三因制宜等。
一、正治与反治
正治与反治,是指所用药物性质的寒热、补泻效用与疾病的本质、现象之间的从逆关系而言。即《素问·至真要大论》所谓“逆者正治,从者反治”。
(一)正治
正治,是指采用与疾病的证候性质相反的方药以治疗的一种治疗原则。由于采用的方药与疾病证候性质相逆,如热证用寒药,故又称“逆治”。
正治适用于疾病的征象与其本质相一致的病证。实际上,临床上大多数疾病的外在征象与其病变本质是相一致的,如热证见热象、寒证见寒象等,故正治是临床最为常用的治疗原则。正治主要包括如下几种治法。
1.寒者热之是指寒性病证出现寒象,用温热方药来治疗,即以热药治寒证,如表寒证用辛温解表方药,里寒证用辛热温里的方药等。
2.热者寒之是指热性病证出现热象,用寒凉方药来治疗,即以寒药治热证,如表热证用辛凉解表方药,里热证用苦寒清里的方药等。
3.虚则补之是指虚损性病证出现虚象,用具有补益作用的方药来治疗,即以补益药治虚证,如阳虚用温阳的方药,阴虚用滋阴方药,气虚用益气的方药,血虚用补血的方药等。
4.实则泻之是指实性病证出现实象,用攻逐邪实的方药来治疗,即以攻邪泻实药治实证,如食滞用消食导滞的方药,水饮内停用逐水的方药,瘀血用活血化瘀的方药,湿盛用祛湿的方药等。
(二)反治
反治是指顺从病证的外在假象而治的一种治疗原则。由于采用的方药性质与病证中假象的性质相同,故又称为“从治”。
反治适用于疾病的征象与其本质不完全吻合的病证。由于这类情况较少见,故反治的应用相对也较少。究其实质,用药虽然是顺从病证的假象,却是逆反病证的本质,故仍然是在治病求本思想指导下针对疾病的本质而进行的治疗。反治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热因热用即以热治热,是指用热性药物来治疗具有假热征象的病证。它适用于阴盛格阳的真寒假热证。如格阳证中,由于阴寒充塞于内,逼迫阳气浮越于外,故可见身反不恶寒,面赤如妆等假热之象,但由于阴寒内盛是病本,故同时也见下利清谷、四肢厥逆、脉微欲绝、舌淡苔白等内真寒的表现。因此,当用温热方药以治其本。
2.寒因寒用即以寒治寒,是指用寒性药物来治疗具有假寒征象的病证。它适用于阳盛格阴的真热假寒证。如热厥证中,由于里热盛极,阳气郁阻于内,不能外达于肢体起温煦作用,并格阴于外而见手足厥冷、脉沉伏之假寒之象。但细究之,患者手足虽冷,但躯干部却壮热而欲掀衣揭被,或见恶热、烦渴饮冷、小便短赤、舌红绛、苔黄等里真热的征象。这是阳热内盛,深伏于里所致。其外在寒象是假,内热盛极才是病之本质,故须用寒凉药清其内热。
3.塞因塞用即以补开塞,是指用补益药物来治疗具有闭塞不通症状的虚证,适用于因体质虚弱,脏腑精气功能减退而出现闭塞症状的真虚假实证。如血虚而致经闭者,由于血源不足,故当补益气血而充其源,则无须用通药而经自来。又如肾阳虚衰,推动蒸化无力而致的尿少癃闭,当温补肾阳,温煦推动尿液的生成和排泄,则小便自然通利。再如脾气虚弱,出现纳呆、脘腹胀满、大便不畅时,是因为脾气虚衰无力运化所致,当采用健脾益气的方药治疗,使其恢复正常的运化及气机升降,则症自减。因此,以补开塞,主要是针对病证虚损不足的本质而治。
4.通因通用即以通治通,是指用通利的药物来治疗具有通泻症状的实证,适用于因实邪内阻出现通泄症状的真实假虚证。一般情况下,对泄泻、崩漏、尿频等症,多用止泻、固冲、缩尿等法,但这些通泄症状出现在实性病证中,则当以通治通。如食滞内停,阻滞胃肠,致腹痛泄泻,泻下物臭如败卵时,不仅不能止泄,相反当消食而导滞攻下,推荡积滞,使食积去而泄自止。又如瘀血内阻,血不循经所致的崩漏,如用止血药,则瘀阻更甚而血难循其经,则出血难止,此时当活血化瘀,瘀去则血自归经而出血自止。再如湿热下注而致的淋证,见尿频、尿急、尿痛等症,以利尿通淋而清其湿热,则症自消。这些都是针对邪实的本质而治的。
正治与反治相同之处,都是针对疾病的本质而治,故同属于治病求本的范畴。其不同之处在于:正治适用于病变本质与其外在表现相一致的病证,而反治则适用于病变本质与临床征象不完全一致的病证。
二、治标与治本
标与本是相对而言的,标本关系常用来概括说明事物的现象与本质,在中医学中常用来概括病变过程中矛盾的主次先后关系。
作为对举的概念,不同情况下标与本之所指不同。如就邪正而言,正气为本,邪气为标;就病机与症状而言,病机为本,症状是标;就疾病先后言,旧病、原发病为本,新病、继发病是标;就病位而言,脏腑精气病为本,肌表经络病为标等。
掌握疾病的标本,就能分清主次,抓住治疗的关键,有利于从复杂的疾病矛盾中找出和处理其主要矛盾或矛盾的主要方面。在复杂多变的疾病过程中,常有标本主次的不同,因而治疗上就有先后缓急之分。根据不同情况常使用的方法有缓则治本、急则治标、标本兼治三方面。
总之,病证之变化有轻重缓急、先后主次之不同,因而标本的治法运用也就有先后与缓急、单用或兼用的区别,这是中医治疗的原则性与灵活性有机结合的体现。区分标病与本病的缓急主次,有利于从复杂的病变中抓住关键,做到治病求本。
三、扶正与祛邪
正邪相搏中双方的盛衰消长决定着疾病的发生、发展与转归,正能胜邪则病退,邪能胜正则病进。因此,治疗疾病的一个基本原则,就是要扶助正气,祛除邪气,改变邪正双方力量的对比,使疾病早日向好转、痊愈的方向转化。
四、调整阴阳
阴阳失去平衡协调是疾病的基本病机,对此加以调治即为调整阴阳。调整阴阳,即指纠正疾病过程中机体阴阳的偏盛偏衰,损其有余,补其不足,恢复人体阴阳的相对平衡。
1.损其有余即“实则泻之”,适用于人体阴阳中任何一方偏盛有余的实证。
2.补其不足即“虚则补之”,适用于人体阴阳中任何一方虚损不足的病证。调补阴阳,又有据阴阳相互制约原理的阴阳互制的调补阴阳,及据阴阳互根原理的阴阳互济的调补阴阳。阴阳两虚者则宜阴阳并补。
五、调整脏腑功能
人体是一个有机的整体,脏与脏,腑与腑,脏与腑之间在生理上相互协调、相互促进,在病理上则相互影响。因此,注意调整各脏腑之间的关系,使其功能协调,才能收到较好的治疗效果。
六、调理气血关系
气血是各脏腑及其他组织功能活动的主要物质基础,气血各有其功能,又相互为用。
调理气血是以“有余泻之,不足补之”为原则,使它们的关系恢复协调。
七、因时、因地、因人制宜
三因制宜即因时、因地、因人制宜,是指治疗疾病要根据季节、地区以及人体的体质、性别、年龄等不同而制定适宜的治疗方法。由于疾病的发生、发展与转归,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如时令气候、地理环境等,尤其是患者个体的体质因素,对疾病的影响更大。因此,在治疗疾病时,必须把这些方面的因素考虑进去,对具体情况做具体分析,区别对待,以制定出适宜的治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