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时分,两个人到了遵义城。这座城市不大,还保留着一些古朴的风貌。一路疲惫不堪,崔健开始嚷嚷饿,列侬也又累又饿,随便找了一家饭馆,点了一桌子东西,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列侬已经习惯了狼吞虎咽,这样会忘掉很多纠结于他心中的不快,饥饿会更让人显示出本能的一面,而不会花精力思考一些想不明白的东西。
两个人很快把桌上的东西吃光,崔健招呼服务员过来结账。
“一共二十块钱。”
“怎么这么贵?”崔健问。
“你们吃了这么多,就这么贵。”服务员冷冰冰地说。
“不可能,你这是山珍海味啊?”
“就这么多钱。”服务员的态度突然强硬起来。
“你这是不讲道理,加起来三块钱都不到,你干吗收这么多钱?”
服务员指了指列侬,“他是外国人,有钱。”
崔健一听就急了,腾地站了起来,“就给三块钱。”说完,崔健掏出三块钱,啪地拍在桌子上,拎起东西,示意列侬离开。这时,又有两个人从后面围了过来,把他们俩人堵在一个角落。
列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便上前拦住崔健,“怎么了?”
“他们多收钱,说你是外国人,就该多交钱。”
列侬苦笑一下,他头一次遇到这样的情况,他试图跟那几个人解释,那些人听不懂他在说什么,列侬只能用夸张的表情来表示他的态度,嘴里用最简单的汉语嚷嚷:“不不。”
挑头的那个服务员恶狠狠地对崔健说:“今天不交二十块钱,你们就别想走。”
“你们这是抢劫。”
“就抢你们了。”
“为什么?”
服务员指了指列侬,“他。”
“就因为他是个外国人?你们这么做太过分了。”
“他穿的这身衣服,我就要收二十块钱。”
崔健觉得荒唐,心想,这些人一定是穷疯了,他不想再跟这些人争吵,只有冲出去才行,只要冲到街上,就不会有麻烦了,在饭馆里确实有点让他紧张。他对列侬说:“冲出去。”
俩人说完就往外冲,试图冲开三个人的封锁线,三个人早有提防,立刻扑了上来,对着崔健一通乱打。崔健招架不住,被打倒在地,列侬试图上前保护崔健,但也被打倒在地。崔健想反抗,但又遭到一通暴打。
那个挑头的服务员打了一阵之后,拉把椅子坐在他们跟前,恶狠狠地看着他们俩,这个人的愤怒已经超出了他们的想像。
“你们这帮流氓混蛋!”崔健骂道。
“我问你,现在是什么年代?都他妈改革开放了,他还穿这身衣服。”
“他穿是他的爱好,关你什么事?”
“我爸爸、我奶奶就是被穿这身衣服的人打死的,我受不了,就要打你们!”服务员挥着拳头。
崔健听到这里,才明白这个人为什么要跟他们找碴,语气立刻缓和下来,他也不喜欢列侬这身打扮,便说:“你早说,我会让他把衣服脱掉的,对不起。”
“你们起来吧。”
俩人从地上爬起来,崔健的腿刚才被重重踢了一下,根本站不稳,他咬着牙站了起来,膝盖疼得他根本不能用力。
那个愤怒的服务员见列侬站起来,上去二话不说,刷地一下把红袖章扯了下来,然后撕成了几片,指着门口的方向吼道:“赶紧给我滚蛋!”
两个人一瘸一拐逃出了饭馆,一出门,崔健便扑通一声摔在地上。
“我不行,不能走了。”
列侬俯下身,安慰崔健:“要不要去看医生?他们为什么这样粗暴对你?”
“都因为你身上这张皮,他爸爸和他奶奶是被红卫兵整死的,他受刺激了。”
“红卫兵为什么要这样?”
“那时候就这样。”
“我不明白。”
“你现在明白了吧?”
列侬把崔健送到了医院。崔健躺在病床上,对列侬说:“你最好把这身衣服脱下来,不然还有麻烦。”
列侬觉得很愧疚,对不起崔健,也对不起那个服务员,让这种误会付出了这么大的代价。他绝望到了顶点,默默地把衣服脱下,小心翼翼地叠了起来,这身衣服曾经是他的信仰和理想,他曾因为这件衣服憧憬过未来,也曾因穿上这件衣服而感到过自豪,但这一切都破碎了,碎的是那么彻底,让他连回味的时间都没有。
列侬坐在那里半晌不语,他认为没有必要跟崔健继续走下去了。让他犹豫的是,如果放弃,他该去哪里,去北京找迪伦?他想像得出迪伦该会如何嘲笑他。如果不放弃,继续下去已无任何意义。他没有迪伦那种适应能力,在他失去动力的时候,他找不出任何理由让自己去做一件毫无意义的事情。
崔健在医院里躺了两天,这两天,列侬已经决定,就在这里停止,他已经找到了答案,让崔健一个人继续寻找他要的精神吧。
出院后,列侬对崔健说:“这是一个当年红军作出重大决策的地方,我也该作出重要决定了。”
“你不打算跟我继续走下去了?”崔健料到了。
列侬沉吟了一下,“我想我知道答案了。”
“你现在去哪里呢?”
“我可能会去北京。”
“半年后我也回北京,北京见。”
“这件绿军装我用不着了,留给你做个纪念,我因为这件衣服误入歧途,你因为这件衣服受了皮肉之苦。这把吉他也送给你,当你累了,它会帮你解乏。”
“可我还不太会弹。”
“当你孤独的时候,你就会了。”
崔健接过吉他,心里有些难过,毕竟这半年多的时间他们一路同行,他将自己走完剩余的路程,想想还是很孤单的。
“小崔,你为什么非要去找那个答案呢?也许有一天它会自己出来。”
“答案不会自己出来的。”
“那是因为你年轻,继续吧。”列侬说完,紧紧拥抱了一下崔健,然后转身离去。崔健一瞬间感到了孤单,他看着手里这把吉他。下意识用手拨了一下,吉他发出了清脆的悦耳声音,伴着列侬远去的身影而渐弱。
80
迪伦没有想到,三天之后,王菲就又跑过来拿货。她还是手里夹着一根烟,站在门外敲窗户,迪伦在忙着整理衣服,看了一眼外面,示意她进来。
迪伦把一堆新上的衣服抱在她面前,“这是新货。”
王菲把烟头扔在地上,上去用脚捻了一下,拿起一件衣服,对着自己比画了一会儿,然后说:“今天还要三十件。”
“你的衣服卖得很快?”按照迪伦的经验,从这里取货的人,大约隔上十天左右才会进下一批货。
“你想知道我为什么卖得快吗?”
“你卖得很便宜。”
“不是。是你那几盘磁带。”
“磁带?”
“我天天在店里放磁带,一大帮人来听,我还给他们复制,所以衣服就好卖了。”
“她那么受欢迎?”
“绝对受欢迎。有很多上过电视的歌手都过来翻带子。”
“你喜欢吗?”
“当然,那两盘磁带我都会唱了。”
迪伦放下衣服,觉得这个女孩很有趣。
“大陆没有她这样的歌手吗?”
王菲摇摇头,“我们这边都是我妈喜欢的那种。”
迪伦微笑着说:“当年我们听摇滚,我们的爸爸妈妈也不喜欢,认为那些东西会让我们学坏。”
“对,我妈也不让我听,说会让我们学坏。”
“她只是一个流行歌手。”
“她让我知道歌曲也有性别,她唱自己的爱情。”
“难道过去你们的歌曲不唱爱情?”
“我们以前的歌曲跟爱情跟性别没关系。”
“噢,就像你们以前穿的衣服,男女都能穿。”
迪伦把衣服整理好,抱到王菲跟前,“这是你的衣服。”
王菲把衣服装进旅行包,放好之后,她说:“你今天可以唱歌吗?”
“不行,”迪伦很严肃地对王菲说,“我在工作,随时会有人来。”
王菲没说话,她把旅行包往旁边一放,一屁股坐在沙发上,说:“我等你下班之后唱。”
迪伦没有搭理王菲,继续整理衣服,心想,过一会儿她觉得没意思了,自然会走的,他不希望自己在工作中有人干扰,同时他又觉得这个女孩挺有趣,至少有个人可以跟她说话聊天,他想尽快把事情做完,也许会有时间陪她唱唱歌。
“你为什么不把衣服先拿回去呢?”迪伦问。
“你烦我了?”
“不,你在这里浪费时间。”
“我愿意。”
有人陆陆续续过来取货,两个小时过去了,迪伦看了看表,抬头对王菲说:“我该下班了。”
“那你可以唱歌了?”
迪伦开玩笑说:“在美国,我唱歌都是要收费的。”
王菲瞥了他一眼:“别吹牛了,你那破嗓子也有人听?”
迪伦乐了,乐得很开心,想当年他刚刚出道,报纸上就是这么说他的,但是他的破嗓子不仅有人听,还招致一帮记者永无休止的骚扰。有
那么一些自以为是的人天天写一些分析他的歌词的文章,迪伦自己都看不明白。他喜欢王菲这样的,可能听不明白他唱什么,但直觉上会有一种打动。
“在美国,好嗓子的人太多了,所以有人就喜欢我的破嗓子。”迪伦拿出吉他,坐在王菲对面,“好吧,现在我们唱歌。”
面对一个听众,迪伦唱得很卖力气,这段时间,他把很多歌曲重新演唱了一遍,有人听跟没有人听感觉是不一样的,被欣赏的感觉很好。
迪伦唱了五六首歌,发现王菲开始走神,看来人的注意力不可能一直集中的,更何况,她根本听不明白自己在唱什么,他停了下来,看着王菲说:“你累了。”
“我听不懂你在唱什么。”
“那不重要。”
“怎么不重要,我听邓丽君的歌就不走神。”
“所以你喜欢她?”
“我想像她那样去唱歌。”
王菲说得很认真,迪伦想起在美国,有许多这样的人,最终很少有人做到。王菲给迪伦的感觉像是刚刚体验到某种美好感受的孩子,脱口而出表达自己的愿望,完全是不假思索的。
“唱歌可以改变你的命运,将来你不用卖衣服了。”
“那不行,我妈妈会把我从家里赶出去的。”
迪伦笑了,这个女孩根本不知道唱歌对一个人意味着什么。
“难道你不知道唱歌可以让你变成明星,你会有很多听众,你走在街上,会有人找你签名,还会有很多狗仔队跟在你后面偷拍你,你完全没有自己的生活,你必须在公众面前学会说假话,你身边会有很多保镖,你会变得很孤独,你的朋友都会离你远去……”
“我可不想这样。”
“但是,你可以挣很多钱,你可以拥有很多人得不到的东西,名贵的汽车、手表、服装、别墅……这就是为什么有很多人想当明星的原因。你不想吗?”
“听起来很诱惑,但是很麻烦。”
“你会得到这些,然后失去那些。”
“不明白。”
“你该明白,人都有一种东西,叫虚荣。”
王菲听得似懂非懂,瞪着大眼睛点了点头。
81
自从列侬跟崔健分开之后,他决定让自己变成一只断线的风筝,爱飞到哪里就飞到哪里,他彻底幻灭,也彻底自由了,在这个国家,没有人认识他,他就像孤魂野鬼,用一种无关的眼光来看这个世界。同样,人们也用一种无关的眼光来打量着他。这样很好,行尸走肉般的生活让他可以去体验一种人在无欲无求时的状态。如果说他平时常想到的事情是他当年在利物浦与几个伙伴创造的传奇,每次想到这些,列侬都有点不相信这是真的,那些早就破碎的舞台场景、荣誉的记忆片段以及无数陌生面孔对他们欢呼的场面,跟他眼前看到的这个陌生的国家联系在一起,他感觉自己就像是拉长的身影,站在一个地方,影子却在远方。来中国参加革命那年是那么真实可触,就在他触碰的一瞬间突然被击得粉碎。崔健是一面镜子,照到了自己的灵魂深处,面对破灭,他发现自己才是不折不扣的胆小鬼。
列侬想过回英国,也许会重新组建“披头士”,那三个人又会怎样笑话他呢?哦,约翰,我们找到了一个比你更合适的人;甚至整个英国、整个世界都会笑话他。他不能回英国,可留在中国还能做什么?这个国家不需要革命了,也就不需要他了。一路上,他发现人们是那么冷漠,甚至有些贪婪,他们就知道钱,以为这个外国人腰缠万贯,这不是他想像中的那个国家。
列侬也想到了迪伦,他不知道这家伙在干什么。自从跟迪伦分开后,列侬就很想念他,有迪伦在身边,列侬很踏实,甚至可以为所欲为,迪伦就是主心骨,遇到什么问题都可以解决。现在孤身一人,他才知道迪伦对他有多重要,也许当初一时冲动离开他是错误的。如果不是那次离开,不是遇到像过去的自己一样的崔健,他可能还活在梦里。
列侬想到了侯德健给他留的电话号码,号码他一直留着,他打个电话就能找到迪伦。他能想到那个家伙的表情比麦卡特尼好不到哪里,在自己面前可以把他那种傲慢、自大展现得淋漓尽致,这个美国人会用最尖酸的语言嘲笑他的。
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有一天,列侬走着走着,突然停了下来,他不知道眼前这条望不到边的路尽头在哪里,但感觉自己脚下的路已经走完了,他几乎没有仔细去想,决定去北京找迪伦。
82
“嗨,约翰。”迪伦上去就把列侬抱住,“一个男人要走多少路才能变成真正的男子汉?你看上去很精神。”
“鲍勃,你还像一个诗人。”
“我想死你了,你不知道我一个人在这里有多无聊,现在好了,我带你去吃中国菜,只有两个人才能吃出里面的滋味。”
“也许从一开始我就是错的。”列侬比过去沧桑多了,他摇着头有些沮丧。
“你回来就是胜利,男子汉,从来都是这样,成长需要走好多路,对吧?快说说,你后来干什么去了?”
“好了,那段经历可以从我的记忆中抹去了。”
“不不不,我认为那很重要,不然你不会来找我。”
“我认识一个中国小伙子,我给了我很多启发,就这么简单,然后我就来找你了。”
“我真想见见这个中国小伙子,他是用什么魔法让你回到我这里的?”
“很简单,他在重复过去的我。”
列侬坐下,沉默不语。迪伦拿出一支烟递给列侬,“我知道你在想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