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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人生五味

小店沉思

这是一个不起眼的小饭店,要不是它坐落在解放门东马路旁的黄金地段,就是他们经营的三鲜锅烙再有风味,我敢断定,也很少会有人光临。

刚入冬的一个黄昏,我和一起来齐齐哈尔市参加全省党政干部基础科考试的老沈,穿过下班的自行车人流,快步来到这家锅烙店门口。透过镶着霓虹管灯的玻璃窗子,我看到这个往日冷清的小店,非常热闹。往常光秃秃的窗户台上,堆满了各式各样的手提包。这时,老沈拉开门,我随后进去。可能是职业的缘故,对这种热闹的场面,我非常想看个究竟不可。

这是一个两张八仙桌拼起来的由十多个人组成的小宴会。奇怪的是,这么多的饮酒者中,只有一个穿警服四十岁上下的男警察,其余十多人都是长相漂亮的少女。一张张白净的脸上,镶了一双双水灵灵的大眼睛,一个个苗条的身段,穿了一身身入时的衣服。我们在一个角落里坐了下来,又不自觉地打量着这些姑娘们,我仿佛头一次发现了人间的美。

我一边羡慕着她们,一边和老沈猜着:“她们是业余戏校的,还是体校的……”

从人们嘈杂的话语中,我们隐隐约约地听有人说:“她们是刚从省城汇演归来……”

听了这些话,我越发感到这个小店不配招待这些贵客。反过来,不是这些贵客,使这个平常的小店增添了光彩,也不会又招来这么多的顾客。

再看看这个小店,服务员没有一个让人看了能增加食欲的,身上穿的白衣服,沾满了油垢。小店经理,是一个四十岁上下的胖女人,两只眼睛犹如火柴杆划的两道缝,走起路来还深一脚浅一脚的。

锅烙端上来了,我们一边吃着,一边观察着。只听她们向那个年长的男民警敬酒声,一浪高过一浪“哥们儿长、哥们儿短”的,话语越来越粗鲁。我听着,听着,觉得这语言和这相貌不大相称。不一会儿,她们吃完了,一阵风似的走了。

“这么多的漂亮姑娘白瞎了……”胖经理一边端起她们用筷子弄碎的一碗锅烙,一边冲着我们说了句。顿时,我俩全糊涂了。

后来,才知道,这是市郊一个青年管教所的演出队,在去省里演出后,回来到这共进晚餐。

顷刻,在我脑海里,就像晴天响了一个炸雷。我默默地离开了小店,留给我的只有叹息,沉思。

我的勤奋斋

刚到而立之年,就能有个十多平方米的书斋,而在周围的许多人中,我的藏书也数得着,就这一点,有多少人羡慕我。

记得著名漫画家华君武有一幅漫画,画上有个人在墙上画书橱,题字是:“买书不读书,不如画个大书橱。”每当有人夸我书多时,我总怕人说我买书装饰房间,然后,我赶紧解释说:这么多书没有一本学好的。

上小学的时候,我学着认识几个字,能看懂几本儿童读物了。一天,我看到娘夹鞋样的旧书,竟是一本故事书。我生怕不懂事的弟弟妹妹给我撕了,就跟大一点的孩子去供销社,找售货员软磨硬泡,要回个肥皂包装箱,用花花绿绿的香烟盒糊上,再安上一把小锁,这就是我最初的书箱。

上初中时,我对文学发生了兴趣,更迷上了诗歌。生不逢时,正赶上十年动乱,偶尔来了几本工农兵诗选之类,我如饥似渴,见书就买。

我早就盼着能有一个名副其实的书斋。上高中时,全家六口人挤在一间十多平方米的小屋里,炕上睡不下,我就在地下用砖支起了一个床。到了晚上,我和爸爸的矛盾不可调和,我想多看一会儿书,爸爸劳累了一天,喝上点儿酒,恨不得马上闭灯,没办法我只好让步了。只有爸爸出差或回来晚时,家里才是我的天下。为解决这个矛盾,妈妈也很为难。

成家后,我做的第一件家具就是书柜。这书柜和大衣柜差不多大,可放六层书。当时虽然住在小土屋里,学习的劲头可没减。

前几年,我住进了两屋一厨的楼房。我把阳面大屋摆上两个大书柜了。

我看完了《光明日报》上的几篇《我的书斋》征文后,我觉得就目前的学习条件来说,应该知足了。这个书斋,比大作家刘绍棠的蝈笼斋和科普作家叶永烈家阳台书斋强多了,虽不敢称万卷户,叫千卷户总算可以吧!

去年我拢了一下,总共买了一百五十多本书,照这样速度下去,30年后离万卷户差不远了吧?然而,最使我忧心的是:什么时候才能坐下来系统地读本书呢?

辛辛苦苦把书买来,翻了几下编上号、按上章就算完事,真说不出有几本书是从头看到完的。

总不应该像有个作者说的那样:“不能以藏书颇富骄人,而不自惭于思想和知识的贫乏。”

为了自勉,我给书斋起名——勤奋斋。

藕荷色的……

真正认识这个颜色,还得拜你为师。那天,我们并肩走在马路上,你主动跟我说,你喜欢藕荷色,我故作镇静地看了看你身上穿的连衣裙说:“那你今天怎么穿上了紫色的裙子。”你用纤细的手捂住涂了变色口红的嘴嫣然一笑,马上给我纠正:

“我这叫藕荷色……”

我也说不清这个颜色有什么象征意义,总的来讲,穿这个颜色的人太少了。

看得出,这是一个高傲的颜色。从中,也看出了你的性格。

你穿着这藕荷色的连衣裙,来到太阳岛绿阴下,撑起了湖蓝色的阳伞,我为你摄下了这个珍贵的镜头。

石坝上,到处可见到一对对甜甜蜜蜜的情侣。要不是时间拉开的距离,要不是空间不合理的位置,我们会比他们甜蜜。

草坪上,留下你的倩影,大街上,飘着你送行的歌声。

餐桌上,你陪我咽下几口辣酒,月台上,握住就不想松开你的手。

感情可以脱缰,理智却不能撒手,洪水再大,堤坝却不能低头。

女孩子有女孩子的向往,男子汉有男子汉的追求。

爱情未必就是婚姻的伴侣,爱情未必就是自私和占有。

我把卧室刷成藕荷色,一百个人问我,我有一千个理由。

你把信写得朦朦胧胧,好像我们初相识,欲说还觉羞。

宴席上,我喝过许多种酒,还头回品尝这分别的酒,是苦是甜,是辣是酸?日子越久,味越醇厚。

春天来了,白色消失,绿色将遍及北大荒的原野,我仿佛看到,从远方飘来一片美丽的藕荷色。

双阳河忆旧

夏日,北大荒像一位丰满的少女,打扮得令人注目,我却无心欣赏。到跃进农场采访,我特意来看望草甸子上静静流淌的双阳河。我就像见到一位老朋友一样,默默地注视着河水,14年前的情景,一幕幕浮现在眼前。

那年冬天,我们全班四十多人,告别了母校——九三中学,分别被两辆汽车送到这儿来。

当时,我们心里还挺高兴,觉得这跃进农场离局里又不远,可没想到,汽车走过了场部,驶过了双阳河大桥,开上了山冈,拐了两个弯,又跑了足有半个小时,才到我去的连队。满天小雪,天却不冷,加上刚刚出校门的好奇心,没有什么异常感觉。

第二天一早睁眼,看到窗外白茫茫一片,心里不觉一颤。还得起早上工,这时我一下子想起了在家时的暖和的被窝。

这段时间,我虽然刨过粪,扬过场,给我印象最深的,要数修双阳河水利工程。

修水利的动员大会,在一个背风的路旁沙坑举行。当时一个团领导作动员,据说要在双阳河边种水稻。也不知是谁出的馊主意,那小小的双阳河水,怎能供上这么大一片水田。现在想起来那件劳民伤财的举动,真是荒唐。也说不清到底花了多少钱,耗费了多少人工,伤过多少人。

寒冬腊月,习惯上正是农场的猫冬时节。不知是谁瞎指挥,把忙乎了一夏天的人们都赶了出来。无奈,一个个在野外修水利工程的人,穿得浑身都圆了。我穿着爸爸的黑旧棉袄,腰里扎着一根麻绳,脚登一双从知青卖破烂的麻袋里捡来的翻毛皮大头鞋。每天往返二十多里地,迎着刺骨的寒风,在雪地上走着,艰难地走着,一步一个脚印。

也是在这里,我第一次当上了连队的宣传报道员。田间排原来的报道员,是个北京女知青,她听我同学说我的作文写得好,她就自动退出了报道组。在这个报道组里,我首先写了16字令三首《战双阳》。这篇稿被《黑龙江文艺》社退回后,被连队报道组发现了,硬给抄到连部的板报上。后来,在春节联欢会上,队里小学校一帮小学生又朗诵了这三首词。在队部食堂里,人们把目光转向我时,我的脸一下子红了。我感到爱好文学的欣慰,这也是我的作品第一次被社会承认。

当时,市场上买不到灯泡,队里一个比我晚几天参加工作的青年王美宫,知道我爱看书,就特地为我找个拖拉机上的小灯泡,放在我的床头上,加上个变压器,我高兴了就看一会儿书。尽管这灯光微弱,却使我看到了光明,使我从复杂的人际关系中,看到了光亮,自立,是人生的出路。

双阳河还在默默流淌,不知她一路曲折流向何方,只要是向前,迟早会汇入海洋。

我思念你双阳河,你给我美好的幻想,是你教我如何生活,教我展开想像的翅膀。

人生归宿

人,作为社会发展至今天的高级动物,从呱呱坠地,就开始了人生的匆匆旅行,都是在匆匆奔向自己不可避免的终点——死亡。

死亡,是人生不可避免的归宿。有史以来,人类已有无数个生命走向这一归宿。更多的是代代相传的生者,对死亡闻之骇然,谈之色变,因为无人知晓自己将如何死,或者说何时死。对死亡的恐惧激发起人们对永生的追求。从尼罗河畔威严的金字塔象征着法老对他的臣民的永恒的统治到中央之国的秦皇汉武,寻访仙方秘术以期永寿,都表现了对生命的永恒性的关注。

科学尽管还无法使人永生,但至少可以使人长寿,由此,保住青春、延长生命又成了人们孜孜以求的目标,各种长寿药物常常供不应求,气功、瑜珈术在世界各地拥有振臂一呼而应者云集的魔力。人类用延寿的方法同死亡对峙。然而,人寿无论多长,毕竟还是有一个终点,人的生命总是一个过程。人是宇宙之子,他同万物一样,有生必有死,人也确是万物之灵,具有其他生物所没有的理性,当人们意识到,既然永生不能企求,长寿总有终点,死亡不能避开,因此最好的办法,还是运用理智的方法来重新对死亡加以审视,让每个人面临它时,会有一个坦然而又相对科学与人道的态度。

其实,人一出世,就是在向死亡迈进,只是进程不同罢了。一次,我来到佳木斯市东郊殡仪馆,为一朋友的老母送殡。三个小时的排队时间,我好像悟出了许多人生的真谛。

殡仪馆院内,成百上千的送行者,在这里焦急地等待着,就像为远行的亲人送行。这里,是城市的另一种出口,它不像火车站,也不像客运站,不售返程票。

看着抬进去的一具尸体,等候的人们,在仰望二十多米高的烟囱,一阵黑烟过后,一阵白烟直冲云霄。用不了半个小时,就送走了一位逝者。

看得出这里也是人生的一站,是从生到死的终点站,可又是一个起点,是驶向另一个世界的起点。

今天,人类的智慧虽然已达到了一定的水平,但人死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却仍然无时不在困扰着人类。据记载:古往今来,在地球上已经存在过的800亿人都毫不例外地走向了它,而且即使在科学技术相当发达的今天,或在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人们也无法使生命永存。

在人生的航道上,每个人都可以坐在自己的生命之舟上,各自用不同的方法驾驶它,然而,他们的去处都只能是死亡这一神秘的终点。对待死,不同世界观的人有不同的认识。毛泽东同志在《为人民服务》一文中写道:“人固有一死,或轻于鸿毛,或重于泰山……”古希腊哲学家苏格拉底曾说:“死是两种境界之一,或是灵魂与肉体俱灭,死者对于任何事物都无知觉,死就如同平时沉睡无梦的睡眠,一定是一个奇妙的境界;或者如世俗所说,死亡就是灵魂从一处移居到另一处,如是此,人可到另一个世界中去会以往所有死去的人,那也是一种莫大的幸福。”苏格拉底的假设,尽管能让人对死产生一种乐观的态度,但几千年来,毕竟没有人能够对此加以证实,因为死去的人不可能再来向人作出死亡是怎么一回事的说明,而活着的人又不可能有死亡的经历。

殡仪馆是一个城市的出口,以每天十几个人的速度奔向黄泉路上。无论是谁,领袖和伟人也毫不例外。如此人们都应该淡泊人生,什么职务、级别、职称等等都不在话下,什么嫉妒和被嫉妒,一切鸡毛蒜皮的事都没有必要去计较。

有人曾说过:“一个人只有真正冷静地思考过死亡的问题,才可能真正地成熟。”这话的正确与否也许难作评价,但未经审视的人生是没有价值的这一点,也许是不应该有异议的。

每到殡仪馆送行一次,我的心灵就会得到一次超凡脱俗的净化。莎士比亚说:“人可以通过两种途径来超越死亡,一是留下子孙,一是留下著作。”文天祥所谓:“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即要用一生对人类和社会的贡献来使人心满意足地去迎接死神。

我的生日

正巧,我过34岁生日这天,赶上在哈尔滨市参加一个会议。会议的最后一天,认认真真地进行着最后一项主要议程——会餐。

晚宴开始了,风趣的主持人致了祝酒词。与会人员一边品尝着佳肴,一边窃窃私语。酒过三巡,菜过五味后,我似乎在寻找一种温馨的气氛——生日快乐。

开始,我在端起酒杯应酬之际,心里暗暗祝福自己:生日愉快、生日愉快……但当几杯酒下肚了,还觉得心里不是滋味。酒兴也很低,满桌的菜也乏味。一时心里有种不可名状的冷落感,很需要有人为我说句祝福的话。环顾左右似乎并无此迹象,这也难怪,因为我对自己的生日一向是严格保密的。我只好悄悄对身旁的一位年长者说:“今天是我34岁的生日……”那位长者沉思片刻后,心领神会地端起酒杯,和我一边碰杯,一边说:“祝你生日快乐!来,我们干一杯!”同桌人恍然大悟,原来这桌上还有一位正逢华诞的青年。于是热热闹闹,欢欢喜喜,一种浓厚的欢乐氛围立刻笼罩在这小小的空间里。我冷落的心仿佛淌来一股暖流。至今,我很感激这位不知姓名的长者。

这几年,家里的生活条件有了显著的改善,每年到正月三十这天,妻子都要为我搞一个小型的家庭生日宴会,做上几个拿手的菜,邀几个亲朋好友,聚在一起,举杯畅饮。我常常搜肠刮肚,措些恰当的词汇,深有感触地讲上几句,渐渐地我已习惯了这种热烈的场面。

其实,一个人的生日过不过无伤大雅,尤其是像我这样的年龄,只因近年来家庭经济条件好了,人们需要找借口相聚在一起,改善一下伙食,制造一种欢愉的气氛,并且在岁月流逝的河流里,找到生命的积淀。

以前过生日的形式更简单,我小时候曾听老人说:“小孩子不过生日,忘生、旺盛嘛!”忘了生日长得更“旺盛”。且不去考究民间这种借谐音来进行美好祝愿的道理和起源,在我的记忆中,三十多年来认认真真地过的生日是屈指可数的。当然,这也不能怨父母。以前的岁月,不是老人想忘掉孩子的生日。俗话说:孩子的生日,娘的苦日。那些年代,只有逢年过节才能吃上顿有肉星儿的饺子。平时,就是过生日,也只是做点大米饭或馒头,煮几个鸡蛋,这已经算美味佳肴了。

现在,孩子们过生日和老人过生日同等重要。七八岁的孩子过生日,家长也要精心准备一桌佳肴,隔辈老人也得前来祝贺。只有我们这代人,才充当起当年父母的角色。现在,要不是妻子推波助澜,我就会马马虎虎地应付一下自己的生日。

每个人过一次生日,就是在人生的旅途上又向前走了一步,生命是从这里逐渐成熟。当我坐在生日的宴席上,对着众多吉祥喜庆的祝贺和频频的微笑,我该思索些什么?是倦怠还是奋进?相看均不语,惟有我心知。当我回顾往事时,只觉得身后有一种无声的力量,在推动着我的身躯,驱动着我的脚步。

珍贵的空间

进城三年,搬了三次家。自从搬进现在这间不足十平方米的小房后,我才觉得空间的珍贵,尤其是属于自己的那一块。

这种感觉是从搬家那天产生的。搬家,最让我头疼的是那三柜子书。为此,提前一周时间,我就选出两柜子不常用的,装进纸箱封好后,寄存在姐姐那个商场的仓库里。房东看到我满院子装食品的箱子,还以为我家是做买卖的呢。一天他见我下班回来便问我:“你家的货批发不?”弄得我哭笑不得。往商场送书那天,30箱子足足拉了一小汽车,营业员见了直往外跑,以为商场又进了一车新货呢。

真使我费神的,还是搬家那天。一阵震耳的鞭炮声响过之后,一位同事兴致勃勃地,先把小铝锅端到炉台上,据说有了锅才称其为家。好不容易才把大衣柜从窗户搬了进去,挨着就挤上了书柜,赶角摆上电视柜,贴着炕边放上一张床,解决了儿子的睡觉问题。冰箱只好放到衣柜前,堵住了两个门,三开门的大衣柜,变成一个门了。无论怎样摆布,也找不到放写字台的地方了。无奈,把我当木匠时师傅们给我做的写字台拆了,两个斗放到外边,那块我用了十多年的写字台面,放到炕上铺被垛架了。剩下的两个书柜和洗衣机,全都搬到办公室去了。

到了晚上,支起炕沿边的那块板,才够我们的身长,躺下后得把腿伸到被垛架下面,常常闷得透不过气来。为了把有限的空间合理利用,大衣柜上摆满了纸箱,床下满满塞着粮食、杂物,就连冰箱、彩电这些贵重的家电上,也摆上杂物。

我有个写作的爱好,在这个可怜的空间里,来了灵感,只好支开饭桌,铺上一块纤维板。赶上吃饭时,我再把铺开的一摊子,统统端到床上。

冬天,要想不挨冻,还得过好生炉子这一关。隆冬时节,烟囱上的引风机冻得不转了,要点炉子只好上房去用手拨。房子虽然不高,可连个梯子也找不到,看着往外喷烟的炉子,妻子急中生智,她把方凳放到煤堆旁的一个旧木箱子上,踩着门上房。有时一天要上三次房,一冬下来,门也关不严了,锁也不好用了。

在这个狭小可怜的空间里,儿子常常看着《漫画》捧腹大笑,他笑得是那么开心;妻子也常常被电视里的小品,逗得前仰后合,她乐得是那么投入;我在这里常常爬爬格子,爬得是那么认真,欢乐填满了这一有限空间。

搬进小屋一年了,我感到了空间的可贵,可每当我支起饭桌时,已近不惑之年的我,更觉得时间的珍贵。

我的作家梦

1991年5月,百花文艺出版社出版了我的第一本散文集《珍藏的记忆》;1992年8月,黑龙江省作家协会吸收我为会员;1993年5月,我的传略被收入中国名人研究院编的《中国当代艺术界名人录》(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这些,好像圆了我做了二十多年的作家梦,可我却深深地感到,未来的路更遥远。我还没加入中国作家协会,作品数量和质量都不理想,写这个自传,只想回顾一下走过的路,来鞭策自己,切莫半途而废。

“偏科大王”

30年前,7岁的我刚上小学。当时对语文课没有什么偏爱,上课时只觉得什么都新奇。记得有一次刚学完《列宁的大衣》一课,放学时班主任陈亚芹老师和我们一起回家,正赶上漫天大雪,一阵阵呼啸的北风,吹打着我们。

“这真是北风卷着鹅毛大雪呀……”

我突然冒出这么一句课文中的话,陈老师表扬了我:

“赵国春用词还挺恰当呢……”

当时我心里很高兴。到家,还没来得及扫完脚上的雪,刚放下书包,我就把这事告诉了娘。娘虽不识几个大字,听说老师表扬我了,也借机鼓励我:

“好生念书,长大了好有出息……”

从那时起,凡是学过的词,我都尽量在平时说话时用上,尽管有时并不恰当,“剜到筐里的都是菜,”好像用过后的词就是我的一样。

娘的话我一辈子也不会忘。娘深受没文化的苦,自打我懂事起,她就拿出一角钱,教我念“中国人民银行”几个字。

正当我对学习的各科都很有兴趣的时候,一夜之间,校园里贴满了大字报,到底写的是些什么,我也没认识全。后来听说“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开始了。

我念三年级那年,学校发的《珠算》、《描绿》等教材,都成了废纸。当时只有语文、算术、政治、音乐、体育、图画课。整天也学不了多少课,只是“备战备荒”,挖防空洞,走“五七”道路,到生产队干农活。当毛主席的红小兵,参加宣传队,到处演毛主席语录的节目。老师高兴了,偶尔也上几堂作文课,除了颂扬稿就是大批判稿,写的时候基本上就是抄报纸。老师讲了几篇课文,介绍是某某大作家写的,那时我就想,将来长大了我也当个作家。

《智取威虎山》等革命样板戏与观众见面了,一些大大小小的报纸上开始发表赞扬文章,有的用诗的形式来赞扬样板戏中的英雄人物,我也学着写顺口溜,从报纸上剪下杨子荣的画像,贴在小红日记本上,下面抄上我的几句顺口溜,后来用笔描了又描。那就是我最早的创作活动。

我升入中学后,学习开始偏科,对语文非常爱学,对数理化不感兴趣,尤其是数学。数学考试课上,我在卷子上写诗,老师气得哭笑不得。我不光写小顺口溜,还写过好几百句的长诗,像《雷锋之歌》、《张勇之歌》等,开始模仿人家的。写完后就往作家出版社、《黑龙江文艺》杂志社投稿,都一一被退回。退稿信多数都是铅印的,偶尔发现一封手写的,觉得自己的劳动成果被人尊重了,尽管没发表,心里也很热乎,还常常拿出来给别人看。

学校里搞征文活动,我积极参加。读初一时,我写了一篇小故事——《一块玻璃》,获全校征文三等奖。从那时起,教我们语文的张本臣老师也非常高兴,老师把我从化学课代表换成语文课代表了。考试成绩各科相差悬殊,语文在全班数前几名,数学在全班后几名。

也不知谁出头张罗着,让我和同学们一起,给老师写大字报,我用的是十六字令的词格写,那时我就想当一个诗人,一个真正的诗人。我常常做梦,梦到我是全(兵团五师)师部写诗最好的,师里有一张报纸,我是编辑,全师都知道我的诗写得最好。

“土记者”

1974年11月,我高中毕业后,到46团7连当农工。我除了从家里带一些生活用品外,就把厚厚的剪报本、《新华字典》、日记本等全都带来了。

没几天,我作文写得好的消息让连里知道了,农田排一个叫蒋明的北京下乡女知青,非要退出报道组,让我当报道员,我嘴上客气着,可从内心却愿意当,后来就同意了。

寒冬腊月,我们的任务就是修双阳河水利工程。一天,团长在公路边的一个沙坑开动员会,说是要种水稻,把这里建成什么鱼米之乡,我们只知道干活。白天刨了一天镐,累得要死,冻得够呛,晚上,别人都打扑克、串门、洗衣服,我看一会儿书,就胡乱写一段顺口溜,抄完就往外投。一天我写的《战双阳》十六字令三首,被《黑龙江文艺》杂志社退了回来,通讯员把信拆开后,几个知青传着看。后来,连报道组没经过我同意,就把《战双阳》抄到了连部的板报上。我看见后,觉得脸上挺光彩,没过几天大食堂里举行的元旦联欢会上,队里的小学生们集体朗诵了这三首词。连里一个女副指导员向大家介绍说:“刚才朗诵的这首诗,就是师部分来的赵国春同志写的……”说到这,很多人都把目光转向我,我当时只觉得脸上发烧,心里跳得很快,一是感到了创作成果被人承认的喜悦;二是虚荣心也得到了一次满足。

1975年初,我被借调到师部粮油加工厂,当上粮工,每天累得要命也没放弃写作。厂里有个姓李的上海知青写了一个独幕话剧《突飞猛进》,因不符合某些领导的意图和当时提倡的“三突出”创作原则,厂里重新组成了三人的创作班子,让我执笔。领导说明了意图后,我回家一憋十几天,终于过关了,最后署名是五师加工厂创作组。排练时,我还在剧中担任一个老工人的角色。后来,我把这个剧本寄给了《黑龙江演唱》,得到的也还是一封退稿信。

第二年,为了参加师后勤部举办的纪念国庆27周年汇演,厂里从车间抽我,让我写一首歌颂毛主席的长诗,给我半个月时间。我回到家里,安上小炕桌,非常自豪地开始写作。娘看着我没白看书写诗,坐在家里写作,单位还给开工资,连她的笑都是甜甜的。后来,诗也快写完了,突然传来了噩耗,毛主席他老人家逝世了,我心里的悲痛劲无法表达,诗更不能写了。我虽没想到国家的未来发展,却感到天塌地陷了一样。

1976年末,我被调回父亲工作的单位——师修造厂,报到那天,屋里坐了二十多个职工子弟,铸造车间的主任把我们几个身体好的领到了铸造车间,我当上了又脏又累的造型工。

当时,我真羡慕一些领导干部家的子女,能干上好工作,尤其是本车间最好的木型工。车间有一次召开赛诗会,我写了一首《铸钢工人跟着华主席走》的诗,当我朗诵完后,大家都惊讶了,甚至有人怀疑我是不是自己写的,后来,车间又派师傅和我一起到厂里大会上朗诵了这首诗。朗诵的效果很好,打那以后,木型班调我去帮助整理先进事迹。就这样,我的工种因为这首诗发生了变化,我来到这个连想都不敢想的木型班。

后来《九三战报》复刊了,我常常写点小稿,送给报社。工作时间师傅不让出大门,我只好装作上厕所,从后窗户跳出,身穿工作服,直接去编辑部。当时汤劲松、刘安一直在那儿当编辑,常常为我改稿。张福宽老师为我改的第一篇稿子,先后发表在《黑河日报》等三家报纸上。从那时起,《九三战报》开始发表我的小“豆腐干”。我也写点诗歌给《屯垦戍边报》(现在的《农垦日报》)。1978年3月23日,我的第一首诗《粮山要比群山多》,被《屯垦式边报》发表后,被厂党委书记张成富看见了,他给我很大鼓励,还要帮我解决今后的用纸、墨水、信封等困难。

这一年,我参加全国高考,终因偏科,落榜了。我想这辈子是不可能上大学了。管局正好办新闻报道班,我被局里指名参加了“黄埔”一期培训班。学习归来,工交党委决定调我到政工科搞宣传报道。那是从工人岗位直接提拔,而且是刚刚办完了一批以工代干的转干工作,一般不许从基层直接调人。我是幸运者,当时领导们都很关心新闻报道。

渐渐我已不甘于创作上的寂寞,1981年3月,我倡议成立了春雨文学创作组,成员有刘文秀、刘恩元、闫克宇、沈重光、陈守范,我当组长。那三年多,我们共创作56篇作品,其中有37篇先后在《中国农垦》、《北大荒文学》等报刊发表。文学小组创作活动的消息,先后被《文学报》、《创作通讯》及省电台等报刊、电台予以报道,并被收入《九三农垦工会志》。

写了一段时间的诗歌后,我感到提高一步很难。1984年总局举办“在先辈开垦的土地上”征文,我觉得自己诗写得不错,于是,就在发表过的诗中选了三首;又写了一篇散文一同寄去,这也是我的第一篇散文。结果诗歌落选了,散文却得了一等奖。这一年,我加入了黑河地区作家协会。第二年,我的散文诗《霜花赋》、诗歌《一家一座小银行》被同时收入《九三农垦志》,我被郭力老师介绍为北大荒作家协会会员。

自己的梦自己圆,在九三农管局工交党委工作这几年,我一边搞新闻报道,还兼过武装干事、团委副书记,不论让我干什么,同时兼几项工作,我都没有放弃写作。

为了圆好作家梦,我在1981年3月8日制定了个人发展计划:

3年后(1984年),经常在地市级报刊发表作品;

5年后(1986年),在省级报刊发表作品,加入北大荒作家协会,达到大学毕业(中文刊授)水平;

10年后(1991年),在国家级报刊发表作品,加入省作家协会,出一本个人作品选;

15年后(1996年),加入中国作家协会,多出作品,出版第二本书。

12年过去了,今天看当时制定的计划,还是有一定根据的,并没有想一口吃一个胖子,也没有推着干,基本没有偏离拟定的方向。

如鱼得水

常常发表点儿作品,在管局渐渐我有了点儿小名气。1986年8月,我被调到《九三报》编辑部,编“沃土”文艺副刊。

小报的编辑,要求具备新闻工作“全天候”的本事。从组稿、改稿、编稿,到画版、写言论,全是一人干,我在把主要精力用来为他人“做嫁衣裳”之余,挤出时间,自己也写一点小散文、小小说什么的。

《九三报》是1977年复刊的农垦企业报,企业报副刊要求依靠广大作者。因此,我倡议组织了“九三垦区文学联谊会”,把全局八个文学社团的一百三十多人组织起来,我担任理事长和“沃土文学丛书”主编,编印了诗集《最初的旋律》、散文集《早春的鹅黄》。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越来越觉得零星发几篇作品已不解渴了。从1990年,我就开始筹划着第一本散文集。

其间,我的一些作品陆续获奖并被收入集子。散文诗《藕荷色的……》收入《散文诗选萃》(北方文艺出版社);散文《龙江水滔滔》获全国首届报纸文艺副刊好作品三等奖后,被收入《生活的彩照》(中国工人出版社);散文《特殊的缘分》获全国首届微型文学作品大展三等奖后,收入《夏日的梦》(甘肃人民出版社);报告文学《嫩江的骄子》获全国第二届报纸文艺副刊好作品三等奖;报告文学《筑路歌》,收入《黑土地的情怀》(文化艺术出版社)。

新的困惑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1991年3月,我从九三农管局党委宣传部调到黑龙江省国营农场总局党委宣传部。在第二届北大荒文代会上,我当选为北大荒作家协会理事,北大荒文联副秘书长;在首届北大荒文艺创作大奖中获三等奖;散文《除夕的思念》获全国第三届报纸文艺副刊好作品三等奖;我的传略分别收入《黑龙江垦区人名录》(上海三联书店)、《中国文艺家大辞典》(香港中国和世界出版公司);报告文学《炉火正红》收入《黑土新葩》(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2万字的《北大荒的传说》,被总局史志办选入资料丛书;报告文学《大荒情》收入《北大荒英雄谱》(人民中国出版社)……

这一切一切,也掩饰不住我新的困惑,这种困惑是因自己冲不破自己而造成的。

自己的梦,还得自己圆。当然,更离不开师长们的鼎力相助。

可怜的书

从识字开始,我就非常喜欢书。借书、买书、读书、写书、藏书,可以说我的生活已经离不开书了。

那天,我突然接到姐夫打来的电话:“你马上来一趟,你装书的仓库门被人撬了。”

我放下手里的工作,匆匆地骑上自行车,一个劲地猛蹬,不放心我那一千多本书。这三十多箱子书,是我三十来年勒紧裤带,一本一本买的,而且是经过一次次筛选,从千里之外的故乡搬运过来的。尽管我已搬过六次家,可都没舍得大批淘汰。因为这些书是我全部家当中最宝贵的财富,也是我整个生命的一部分。当然,这些书也是我每次搬家最头疼的。

前几年搬家时,因为还是住临时房,只好把天天伴我成长的“伙计们”包装好后,寄存到姐夫单位的仓库里。

这些伴随我多年的书离开我后,我也因为用书时找不到它们而想它们。一天,正在念初中的孩子放学回来,闹着要买高尔基的文学名著,我说不用买,咱们家都有,他说马上就要看,这可把我难住了。

书不在身边,我也觉得很不方便。一次,我在办公室写个材料,要查一下《辞海》,回到家里我找了好半天也不见,这下我可急了。这套三卷本的《辞海》,是当年我花了一个月的工资买的,如果真的丢了,那损失可就大了。《辞海》找不到了,害得我一连几夜睡不着觉。一闭上眼睛就觉得《辞海》在我眼前晃动,甚至做梦还在找《辞海》。

匆匆来到我存书的仓库,一查装书的箱子不少,我就放心了。可这一夜我却翻来覆去睡不着,盘算着把书运回来放在哪里。现在住的这个小屋,除了放下这两张床外,仅有的一个小书架,都挤到书桌上,顶天立地了。要想取最上层的书,就得踩凳子。这一夜,我梦见了我有了一间像样的书房。

第二天,是个难得的休息日,我雇了两个人力车,把这几十箱书运到家。邻居们围了过来,看到这些装书的食品箱,有人以为我是批发小食品的呢。

虽然还未找到这些书的归宿,先给这些几年未见阳光的书放一放风,除一除尘。我和孩子一箱子一箱子打开,选择出必备的书往屋里床上抱,有保存价值的重装箱,没有保存价值的干脆淘汰。

孩子选择自己喜爱的书后,一摞一摞往屋里抱,我一箱一箱往里装。妻子从屋里喊着:“屋里装不下了。”我又进屋再次筛选往外抱。

翻着翻着突然我眼前一亮,终于找到了我朝思暮想的《辞海》,不用商量,我直接把这三卷大书抱到屋里书桌上。心想,以后再搬家也不能让它离开我,只要有我住的床,就有放这《辞海》的地方。

傍晚,我们都精疲力尽了,终于在邻居家找到了一个仓库。人家同意我把这些书存放在那儿,可又告诉我们库里的老鼠像小猫那么大,我们把这些书摆上后,我又赶紧上街买回老鼠药,撒到书箱周围,可心里还是怕老鼠光顾这里。

古人云: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当今虽然交通工具很发达,可行万里路的人毕竟是少数。我为了弥补这一缺憾,只有读万卷书。因为读书可称为“卧游”,山川如指掌,古今如对面。

今天,我已经离不开这些书了,真正体会到莎士比亚说的:“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没有翅膀。”

看着这些书,我突发一种可笑的念头,这些为我立下汗马功劳的书,有时像一群围着我的孩子,我作为它们的主人,尽管为它们也付出了不少心血,可它们毕竟跟我遭了不少罪,想来怪可怜的。

记得著名散文作家余秋雨先生在《藏书忧》一文中写到:书房的形成,其实是一种双向占有。让你占领世间已有的精神成果,又让这些精神成果占领你。

我觉得这些书已不是普通的纸张了,好像是一群充满活力的,任我招之即来、挥之即去的生灵。在它们中间,我俨然像一个指挥千军万马的将军,但愿任我调遣的不光是它们的躯体。

我想总会有一天,我会拥有一间梦中设计的书房,把这些书籍摆到应有的位置。

害怕过年

小时候我非常愿意过年,从每年的腊月就开始盼,一直盼到大年三十。我那时盼过年,一盼穿新衣服,二盼吃好饭,三盼开心地玩,四盼给人拜年时挣压岁钱,更重要的是过一个年,我就又长一岁,个子就又长高一点。

冬去春来,时光穿梭,不知不觉我在过了一个个年之后,已步入了“不惑之年”。从此,对过年就另有一番感觉了。起初,是对过年不感兴趣,渐渐地对过年开始反感,尤其是从今年春节后,我就害怕回家过年。

常言道:“每逢佳节倍思亲。”自从我把家搬进城里后,每到春节前,还未等孩子放寒假,远在千里之外的家人,就打来电话,或托人捎来口信,希望我们全家回去过年。接到家人的电话后,我们既高兴又发愁。高兴的是家里的人们时刻在想念我们,我们也很想回去看看老人,看看亲朋好友。愁的是钱,是回一趟家的全部开销。虽说近些年家庭的收入有了明显的增加,可需要支出的地方越来越多。

回一趟家开销最大的是路费,三人往返就是六百多元。再给老人买点补品,也不能忘了亲戚家的十几个孩子吧,总得给每人买一份小食品表示表示。还有孩子们的压岁钱和一些想不到的地方也需要花费。名目繁多的礼尚往来,还不完的人情债。国人这种死要面子活受罪的陋习,使我也毫无例外地一次次打肿脸充胖子。

最让人心疼的,是我那宝贵而有限的时间。时间,是一种不可再生的资源。人的一生,不管处在哪个年龄段,时间都是有限的。说句实话,我真不忍心让那大块大块的时间无端地耗掉,平时忙起来常常是废寝忘食,可过年这几天则是另一番景象,整天不是泡在麻将桌上,就是耗在宴席上。庄家一圈一圈地坐庄,酒后的车轱辘话一遍一遍地重复。别看没干正经事,好像比平常还忙。

最让我发愁的是坐火车,每次回家过年,总是赶上铁路客运高峰。真是像人们说的那样,买得起火车票遭不起那个罪,在哈尔滨中转倒车,也得先托人订票。过完年往回返时,因为老家那个火车站是个中途小站,即不提前预售票,又无始发车。上车时就是拿着熟人给列车长写的条子,也得拼命地挤一阵,常常是挤得丢盔弃甲,狼狈不堪,想起来真让人后怕。上车后气还未等喘匀,我下了很大决心,跟妻子说的第一句话就是“明年说啥也不回来过年了”,妻子一边喘着粗气,一边点头赞成。

过年,虽说吃得好喝得好,可平时养成的饮食起居规律全部打乱了。玩起来一宿可以不睡,一天就吃一顿饭。每餐必有鱼肉,每餐必备酒水。吃不香,睡不好,胃肠消化功能紊乱。

没写完寒假作业的孩子们,也搓上了麻将,偶尔有一两个家长出来制止,别的孩子家长都同来讲情,都说是过年了,就让孩子们玩吧。就连刚刚学会说话的小孩子,在妈妈怀里一边吃着奶,一边回头看着妈妈手里抓的麻将牌,便喊出了“一万、幺鸡”,真令大人们哭笑不得,大有“兵家子弟早识刀枪”之势。

在闹闹哄哄的节日里,我向往平时宁静而有节奏的生活;面对摆满大鱼大肉的酒席,我却没有食欲,向往平时的粗茶淡饭;听着“哗啦哗啦”的洗牌声,吸着呛人的浊气,我恨不得一下子回到我的千里之外不宽敞的小家。

突然我觉得,更可怕的是每过一个年,我就又虚长了一岁,又向着人生的终点迈近了一步。

体味甘苦

人生五味,酸甜苦辣难以准确描述。每当我在事业或生活上遇到坎坷时,我都会真正体会到人生的甘苦。

其实,人生本来就是一个痛苦的过程,人生的一切感受都是苦,即使乐也不过是苦的特殊表现。据说佛教认为,一切快乐都是建立在痛苦之上的。什么快乐?解除痛苦即是快乐,除此之外,并没有所谓的快乐。这种事例在生活中到处都有,比如,一个病人长年忍受着病痛的煎熬,偶然得到一种特效药治好了病,使他恢复了健康,于是,这个人就会感到无比地快乐。又如,某下岗工人找到了称心如意的工作,其欢乐是可想而知的。但是,假如没有下岗之苦,当然不会有就业之欢乐。

一切快乐也是相对痛苦而言。我之所以落笔写这个题目,只想仔细体味一下人生美好的处境和艰苦的处境里的心态。俄国作家契诃夫曾在《生活是美好的》一文中这样写道:

“生活是极不愉快的玩笑,不过要使它美好却也不很难。为了做到这点,光是中头彩赢20万卢布,得个‘白鹰’勋章,娶个漂亮女人,以好人出名,还是不够的——这些福分都是无常的,而且也很容易习惯。为了不断地感到幸福,那就需要:一、善于满足现状;二、感到很高兴:‘事情原本可能更糟呢。’”

人活在世上,除吃睡之外,不外乎做事情和与人交往。然而,在看得见的行为之外,还有一种看不见的东西,那是人生第一重要的东西,就是做人。人生在世最重要的事情不是幸或不幸,而是不论幸福还是不幸都保持做人的正直和尊严。

佛教认为,人生的本质就是苦。在人生道路上,不仅要遭受生、老、病、死等生理上的痛苦,而且还要历尽社会的痛苦。苦不仅是皮肉身体之苦,而且更指精神逼迫之苦。据说,苦有内外两种。内苦之一为身苦,如种种疾病缠身之苦;内苦之二为心苦,指烦恼、忧愁和嫉妒等种种心理情感上的痛苦。外苦指来自外界的各种灾祸,它也分两类,一类是有生命的众生对生命的侵害,豺狼虎豹对生命的侵害,也包括了人类相互间的战争;另一类属于自然的力量,如地震、火灾、狂风暴雨等对生命的伤害。释迦牟尼出家动机就在于发现人生“生、老、病、死”这四大苦。

就拿人生四大喜事来说,在它的背后也是痛苦相伴。“久旱逢甘雨,他乡遇故知,洞房花烛夜,金榜提名时。”人生还有离别之苦,怨憎之苦,求不得苦。受离别苦是说,人们主观上所爱之事物,往往不能如愿,偏要分离丧失。如父母兄弟夫妻朋友情爱融洽,欢乐相处,然而终不免生离死别,留下莫大痛苦。怨憎之苦则是说,人们五官上有所不受,但偏偏冤家路窄,事与愿违。互相敌对的人不得不聚集在一起,最不希望发生的事恰巧发生了。求不得苦,说的是人们的要求、欲望得不到满足,求之不得徒生苦恼。所求越多,越难以满足,于是痛苦也越大。

生命只能存在于有限的空间和时间之内,但从生命内部却本能地发出一种力量,不断尝试突破时空的限制,结果每一次的突破,只不过是从一种烦恼堕入另一种烦恼中。

作为现代人,我们每天要面对许多以往时代人们难以想像的问题,要克服以往时代人们难以想像的困难。人们的焦虑、困惑和烦躁也要远远超过以往任何一个时代的人们。这也就是现代人追求返璞归真的根源。我们总是在小的限制暂时被突破时就忘乎所以,在短暂的虚荣假象各种名利的诱惑里自我陶醉。殊不知世界上总有一些不可能被突破的限制。每个人状若寄身于汪洋大海中一条船上的旅客,痛苦、焦虑、烦恼以致死亡的突然到来都是无法逃脱的。当然,我们也没有理由坐以待毙,更要去搏击人生。

减肥计划

减肥,常常是爱美女性的事情,为了保持苗条的体形,保持“三围”不突破所控制的指标而想方设法。我作为一个男子汉,产生减肥的念头是在一次上街后,在街里我一称体重,嚯!九十多公斤,十年来我长了三十多公斤,腰围由二尺三,长到了三尺,“啤酒肚”见长,大有横向发展的趋势。虽然平时人家都说看不出我有这么重,有些会说话的女性们宽慰我:不显得胖,挺匀称的。

据报载:目前,肥胖已成为21世纪全球健康头号杀手。世界卫生组织已确认肥胖是一种疾病,并向全世界发出忠告:“肥胖病将成为全球首要的健康问题。”肥胖症患者的寿命比常人明显缩短。医学界把肥胖伴有冠心病、高血压、高脂血症、糖尿病和脑血管疾病称为“死亡五重奏”。世界性的肥胖症正以每五年增加一倍的趋势发展。从今年起,世界上胖死的人比饿死的人还多,肥胖成为了现代社会文明病,它与艾滋病、吸毒和酒癖并列为世界四大医学社会问题。

我倒不是很在乎别人的评价,可平时上楼时直喘,夏天动不动就出汗,也不是什么好事。有资料说:腰带与生命成反比,腰带越长,寿命越短。每天活动等于比别人多扛了50斤大米,你说能不累吗?所以减肥势在必行。

定出减肥计划,一个月减一斤也行。每天吃饭吃八分饱,上街买回一台体重秤,又买了一套运动服,选了一副羽毛球拍,郑重其事地开始了我的减肥运动。

尽管肥胖是多种因素造成的,可我发胖的原因我认为就两条:一是不良的饮食习惯;二是不参加体育锻炼。据报载:容易发胖的饮食习惯有进食速度快、零食不断、不吃早餐、晚餐不当、吃糖过多、偏食等。对照我自己,其中有两条,吃饭速度快和晚餐不当。

据说发胖的人都食欲良好,吃饭很快。食物未得到充分咀嚼就咽下了,不能成为食糜而敷贴于胃壁,所以常常吃了不少东西仍感到没饱。由于咀嚼时间过短,迷走神经仍在过度兴奋之中,而引起食欲亢进。由于过快进食后血糖浓度升高,等到大脑食欲中枢输出停食信号时,往往已经吃多了。

有人形象地比喻一天三餐应该是:早餐吃得像国王,午餐吃得像仆人,晚餐吃得像乞丐。很多家庭因为时间的原因,习惯于早餐午餐吃得简单,晚上时间充裕了,鸡、鱼、肉、蛋、菜摆了一桌子,这样的安排虽然不科学,可吃起来也很香。食物在体内消化后,一部分进入血液形成血脂,傍晚时血液中胰岛素的含量又上升到一天中的高峰,胰岛素可使血糖转化成脂肪,凝结在血管壁和腹壁上,久而久之人便富态起来。

在民间也流传着使人发胖的原因,那就是汤、糖、躺、烫。也就是说胖人都爱喝汤,都爱吃糖,都爱躺着,不愿意运动,吃饭时都爱吃烫的。不敢说全对,起码还是有一定道理的。

我原来吃饭也是细嚼慢咽的,可经常外出开会,本来牙就不好,吃饭慢,再慢慢品味,常常吃饭落后。舆论导向也有误区,我在一张报纸上曾经看到:国际卫生组织有一个健康的标准,那就是所谓的“五快”,吃得快,说得快,睡得快,拉得快,走得快。我一直把吃得快当成优点。

我从不放弃平时锻炼身体的机会。每天我上楼时,都不是一阶一阶上了,有时一步迈三个台阶。在单位遇上电梯忙时,我干脆就从五楼走下来。有一次我去哈尔滨出版社办事,不巧赶上停电,我从一楼一气走到了十楼,喘了一会儿粗气,感觉挺好。就这样我坚持一个多月了,可一称体重,效果不明显。羽毛球打了一次,吃饭速度比原来慢了一些,可每到吃饭时,总想着吃完饭时的那些事要做,不知不觉又快了起来,妻子在一旁看着我吃饭,一个劲喊“慢点!再慢点!”不知道的以为她是坐在驾驶室呢,她看着我吃饭,说累得她的挂钩都疼。饮食习惯很难改,长到身上的肉更难往下掉,只要不再往上长就足矣了。

这项减肥运动,是我和妻子共同发起的。减肥期间,光吃青菜也不行,时间长了也想吃点荤的,解解馋。那天,我从外边买回来一只烀得很烂的猪肘子,刚刚摆到桌上,妻子毫不犹豫地吃了起来,我问她:“你不减肥了?”她边吃边说:“从明天开始减。”抗不住佳肴的诱惑,看来做任何一件事情,都得有毅力才行。

不管男人女人,胖点瘦点无关紧要,只要身体健康,具备一种内在气质,就是美好的。

瓷婚纪念照

不知不觉中,我们已共同生活20年了。不准备像人家那样置办酒席,举办联欢会,可总不能无动于衷吧。人的一生能有几个20年,尤其夫妻在一起生活能有几个20年?看着近年来如雨后春笋般的婚纱影楼,不能像年轻人那样花上几千元照什么成套的婚纱照了。本着节俭的原则,提前好几天,我就和妻子商量,到结婚20周年纪念日那天,我们照一张纪念照。

欧洲的许多国家,对结婚纪念日十分重视,每年举行家宴庆祝,并且给每年的纪念日都取一个寓意深刻的名称:第一年叫纸婚,第二年叫棉婚,第三年叫皮婚,第四年叫毅婚,第五年叫木婚,第六年叫铁婚,第七年叫铜婚,从第十五年以后每五年一个名称,二十周年叫瓷婚……

10月22日,正好是个星期天。我和妻子简单收拾了一下,就匆匆赶到位于中央大街的一家影楼。当我们说明了来意后,一位小姐领着我的太太进了里屋化妆。不一会儿,叫我进屋,开始给我化妆。只见这位小姐一会儿拿起粉饼,一会儿又换个毛刷,有点像刚学画画的在画板上涂抹。我看着年轻了许多的她,她也两眼盯着这位小姐,最后终于用类似化石粉样的东西,掩盖住了岁月的年轮。

脸部的美化完成了,可令我们难堪的是穿婚纱和婚礼服。小姐给我太太找了一套最宽松的婚纱,可屏住呼吸穿上一看,后边竟差半尺,扣带系不上,没办法,小姐找来几个大别针,把张开的两面别上。别光笑人家,该轮到我出洋相的时候了。我紧紧巴巴地穿上礼服后,裤子前拉链拉不上,小姐急中生智找来一条红稠带,她让我往腰上一扎,果然可以打些马虎眼。在摄影师的摆布下,我们一连照了几张。后来她看我穿着礼服不顺眼,让我穿着自己穿去的蓝色西装又照了两张。我心想,早知道现在发展成这模样,照相又这么麻烦,当年怎么没照呢?

当年不光是没有经济条件,好像也没听说过有什么成套的婚纱照,更没听说过有上万元的成套婚纱照。我们照的惟一一张订婚照,是在南岗一家叫“宏伟”的照相馆照的,照片旁还洗上四个篆字“革命友谊”。照片虽然没有什么更多的艺术性,我们也没有化妆,可每次我看到时都能勾起美好的回忆,别人看了也说当年的妻子长得就是漂亮。今天这张纪念照虽然制作很精致,可当年的那种感觉没有了。

记得我们结婚那天,没有豪华的迎亲车队,没有吹吹打打的接亲队伍,陪伴我的只有两个人,一个是我办公室的同事,另一个是我的同学,一起步行到新娘子家接亲。省略了一切礼节,免去了许多烦琐客套,就像写文章,直奔主题一样。把含着眼泪的她接到我家,我的父母在家准备了几个菜,喝了点酒,晚上我家又摆了一桌酒席。我还记得那天一个平时总和我在一起写稿的女友,在酒桌上超常发挥后,竟喝醉了。

因为当时我的家境贫寒,无条件大操大办,就采取了两全其美的办法,也是当时比较流行的“旅行结婚”。

去海南、下广州,没有那么高的奢望;进北京、奔上海,当时又不具备条件,只好去了花十元钱车票的哈尔滨,住在姐姐的婆家。在哈尔滨下车时,天还没亮,大概是早晨三四点钟。因为没有经验,我们在前一站下了车,没有办法,只好沿着铁路往前走。

我们管姐姐的婆婆叫大娘,大娘家听说我们要来旅行结婚,在本来不算宽敞的家里,腾出一间屋子。当地的民俗中,一般是不让外人来自己家度蜜月的,要是允许住的话,新娘新郎就得在褥子的四角下放上一点钱,我记得好像在每个角上放了一元钱。好在大娘没把我们这家穷亲戚当外人,热热乎乎地招待了好几天。

从哈尔滨回来那天,双山这个小车站在风雪弥漫之中。大妹夫开着“铁牛55”和弟弟一起来接我们,我把皮箱放在车斗上,披着大雪在外边也没觉得冷。虽然离开家没几天,可这是我们新生活的开始。当时沉浸在幸福之中的我,还未意识到初为人夫的责任。

结婚20年的纪念照洗出来了,选了我穿蓝色西装照的那张放大了,挂在卧室里。我腰板挺直地坐在椅子上,她穿着白色的婚纱站在我的右侧,真能看出点“夫唱妇随”的意思,在提倡保护妇女和儿童的今天,我可不愿意充当大男子主义的角色。

喝酒的境界

南方人都说我们黑龙江人性格豪放、粗犷,重情谊,可这些优点掌握不好,就变成了缺点。那年我陪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一个代表团,陪酒时我恐怕人家喝不好,接待时我们非常热情,人家看到我们的酒量大,称我们“东北虎”,说他们“西北狼”喝不过我们“东北虎”,我当时还挺自豪呢。

中国是酒的故乡。相传早在“三皇五帝”时期,我们的祖先就造酒了。酒由最初的药用到成为世界性饮料,距今有四五千年的历史。酒,不仅与我们的物质生活密不可分,而且融注于人们的精神生活之中。

中国是诗的国度。光辉灿烂的古代诗歌,最能体现酒文化的精华。“李白斗酒诗百篇”,诗人与酒,酒与诗,天生血肉相连,水乳交融。所以陶渊明说:“酒中有深味。”所以李白自称“酒仙”;白居易自命“醉尸”;欧阳修自号“醉翁”。他们对酒高歌的佳作,咏酒颂酒的绝句,也如美酒一样令人陶醉。

酒是个什么东西?辞书上说:“酒是用粮食、水果等含淀粉或糖的物质经过发酵制成的含乙醇的饮料。”酒是一种特殊的饮料,酒既能健身,又能助兴。酒是友好的使者,大到官场外交,小到民间往来,大凡迎宾送客,往往都离不开酒,酒已成为公共关系活动中传送友谊的一种“载体”。大概没有哪一种食品会像酒这样集各种褒贬誉毁于一身,也没有任何一种食品能如同酒这样,让人如此好恶迥异。

并无例外,酒也和世间的万事万物一样具有两重性,既能造福,也能惹祸;既给人们带来乐趣,也给人们造成危害。因此,我们在酒桌上,要善于控制自己,要体谅别人。切不可争强好胜,去充当李白那样的“酒仙”,也不能醉以为乐,变成刘伶那样的“酒徒”。

古人云,醉翁之意不在酒。我喝酒图的不是酒香之乐,而是喜欢喝酒时这种氛围。与朋友挨得那么近,谈得那么无拘无束,这对我来讲的确是一种享受。当然,最好别遇到逼酒、酗酒的人。

平时喝酒的机会很多,我的体会是:不能顿顿都去喝,应该区别对待。有些酒必喝,因为请你到场有捧场之意;老朋友好久不见了,没有什么明确的目的,约到一起小酌,这酒得喝。临近饭口,接近下班了,突然接到邀请,自己连一点心理准备都没有,这酒可喝可不喝,当然要看邀请者的诚意,态度诚恳的可去,模棱两可的要婉言谢绝。如果在下班的路上,遇见几个熟人一起去喝酒,有人提出邀请,这时是可去可不去。有你没你都可的酒宴应坚决不去;如果有人求你办事,尤其是没有把握办成的事,最好不去。

当然,有些必须喝的酒,喝起来也要掌握分寸,要有良好的酒德,不能滥饮无度,喝了一杯又一杯,喝了许多毫无意义的酒。古人饮酒很讲究文明礼貌,对同什么人饮酒、在什么地方饮酒、在什么时候饮酒,特别是对饮酒应忌讳什么问题,都有很多说道。此外不能久饮不休,不能苦劝,不能以水代酒欺骗他人,还应忌白酒、啤酒、葡萄酒混喝。

还有一种酒不能喝,人家本来没有打算请客,即使在人家有喜事到来的时候,也不应诱导人家请客,让人家没有心理准备,在家里能做主的还好说,有“妻管严”者就为难了。

餐桌上,有不少亟待我们克服的陋习:劝酒像打架,逢酒端大杯,常常喝高度;开始挺文明,二两酒下肚后,劝酒如逼酒,轻者影响他人用餐,酒量小的早早钻到桌子下面,后果难堪,造得不欢而散。而且更有甚者,劝酒时搬出一套酒令,像什么:宁伤身体,不伤感情;感情深,一口闷;感情浅,舔一舔;感情铁,喝吐血;有菜没酒,不够朋友,有酒没菜,不算慢待。身体都没有了,感情何在?回想起来,我也有劝酒不当的时候,但当时对这些危害认识不清,反而觉得劝酒没有恶意,可常常有令人不愉快的后果。平时能坐在一个餐桌上是一种缘分,大家在一起应该尽情地畅谈,喝点自己喜欢的酒,唠一点心里话,这是我们追求的一种境界。

在80年代初,我有一个企业家朋友出国归来后,让我感慨万千。变化最大的是,你参加他举办的酒会,不用担心喝酒。白酒、啤酒、果酒、饮料齐备,他作为主人也频频举杯,撞杯时也说“干杯”,但你喝多少都行,喝什么酒都可以,到最后也不用担心朋友喝不好,因为喜欢喝酒的人,不用你劝,他自然会大口喝,酒量小的人,也不用存有戒心,因为不用担心有人灌自己。

喝酒的最佳环境,就是做到喝什么酒都行,喝多少都行,怎么喝都行。喝酒的大忌有两个,一是自己高兴后逞能;二是自己想喝、自己能喝,逼着别人也一起喝。喝酒的最高境界就是喝白水。如果把喝酒当成一种外在形式,一种沟通与交流的媒介,那么君子之交淡如水的名言就是成立的。

每遇到一次宽松的喝酒环境,我都能愉悦几天。要是遇到一次野蛮的酒局,也心有余悸多日。其实我们早就应该提倡一种良好的酒风:只要感情有,喝啥都是酒;只要感情好,不管喝多少。

胖人素描

胖人不愿意听人家说“喘”字,因为他忌讳这个一爬楼梯就会遇到的现象,就像腿脚不好的人不愿意听见“短”字一样。当然,更忌讳的是人家说:最近几天没见,您好像又胖了。胖人一般都憨厚,不讨厌,开口一笑时,虽然脸上的肉皮都不够用,可总是面目和善,给人好感。

胖人一般胃口都好,消化功能强,吃饭不偏食,赶上啥吃啥,吃啥都香。他们常常当着瘦人的面说:“真愁人,我也没吃啥好的,咋就不掉秤呢,喝凉水都长肉。”胖人吃饭一般是不剩的,他们深信:宁可撑死人,也不占个盆。可胖人怕人家说他饭量大、能吃。在外边吃饭时,胖人一般都吃八分饱,比瘦人先撂下筷子,待回到家里再把这顿饭补上。胖人一般都能烧一手好菜,尤其擅长自己喜欢吃的菜。来了朋友即使到饭店,最会点菜的还是胖人,因为他们对吃比较敏感。胖人喜欢喝汤,即使吃盒饭剩点菜,也能用开水兑个汤喝。

胖人不怕冷,准确地讲是抗冻,因为平时比瘦人多穿一件“绒衣”——脂肪。胖人好出汗,走路、上楼等于比瘦人多扛了一袋大米。

胖人睡眠好,因为心宽,心里不装那些不愉快的事。睡觉时躺下就着,这边还跟他唠嗑呢,那边已鼾声如雷了。

胖人一般都缺少毅力,经常原谅自己,因此,也经常制定减肥计划。比如,说从明天开始早起锻炼;从明天起节制饮食,少吃含高脂肪、高蛋白的食物。运动服、运动鞋、羽毛球拍等都买回来了,可还等着明天。一见到好吃的,就妥协地说:“从明天开始减肥。”

胖人经常出入服装店,却没有合身的衣服,有许多衣服胖人都穿不了。偶尔从家里找出一件衣服,穿在身上试来试去都不合适,将就着穿几天,就得挣开线。

胖人穿的衣服好脏,尤其是衬衣领子,因为胖人出汗时,好像都能渗出油来。胖人不愿意穿浅色的衣服,浅色的显胖。

胖人家里都预备个体重秤,尽管每天都在称,可还是一斤也不掉。碰到有他人在场时,还替自己解脱说:“这秤不准,上次我在街上称时,没有这么重。”多亏没人在意,因为肉长在你身上,又不影响别人。

胖人多数都不愿意照相,因为照出来满意的时候少。我后来才发现,胖人照集体合影时不能站在第一排;单独照相时,最好照侧身像。

胖人喜欢照镜子,尤其穿上一件新衣服时,愿意全身照一照,体会一下自己的身材。

胖人费腰带,因为腰带长度总是不够。胖人不愿意坐沙发,喜欢坐椅子,坐在沙发上窝肚子,“将军肚”受不了屈,坐在椅子上自己舒服,人家看着雅观。

胖人每次上电梯时都小心翼翼。当电梯铃声一响,首先下来的肯定是胖人。

胖人也很有自尊心,人多的时候,尤其是年轻人,不愿意让人家说他胖,报体重时也常常打一点“埋伏”。

胖人为了减肥常常上当,因为减肥心切。当今减肥药市场不规范,胖人显得有点儿饥不择食,盲目地吃了一大堆减肥药,到头来还是加大运动量,减少饭量好使。

懒人写真

懒人,当众都不承认自己懒,因为懒人有懒人的理论。懒人名字虽然不好听,可当起来却挺舒服。区别懒与不懒的关键,在于你该做的是否做了。我在此文中,没有糟蹋某某的意思,因为我常常也是这种懒人。因为现代人每天需要应酬的太多了,面对大量的工作,采取一些分流措施是必要的,这不是我说的懒人。随着人类的发展,社会的分工越来越细,许多新生的家政服务项目,像钟点工什么的,经常雇他们帮助打扫一下房子,也很正常。家里来了客人,到饭店去点几个菜,小酌一顿,也很合乎情理。

我今天说的懒人,是在常人眼里能看得出来的那种懒人。懒人对吃很少讲究,也不是压根儿就不想讲究,因为怕麻烦自己,就逐渐地由讲究,变成了将就。平时喜欢吃些快餐,家里不断快餐面、面包、饼干之类的可充饥的东西。懒人办事有一个原则,只要省事,认可花钱,这也可能是现代人的一个特点吧。

时间观念对于懒人来说是淡薄的,上班总迟到,开会常来晚,约会不准时,干活好抽烟。

懒人买鞋,从来不买系带的。不管冬天、夏天,不管棉鞋、单鞋,还是凉鞋,把脚往里一登,“哧溜一下”,准穿进去了。懒人的皮鞋,很少能见到本色。

懒人不喜欢穿西装,即使偶尔穿了,也很少系领带。懒人喜欢穿深色的衣服,尤其是出差时穿的衬衣,因为怕洗衣服的人,对衣服的颜色很敏感。懒人买洗衣粉、肥皂很讲究,恨不得能买到一种把衣服放进去就能洗净的洗衣粉。懒人喜欢穿夹克衫、休闲装,恨不得有卖一次性的衣服,当然是内衣更好。

不愿意走路,喜欢坐车,是懒人的又一个特点。有时尽管十分钟就能走到的路,也要等公共汽车,讲究点的人就打车。懒人不愿意运动,坐在沙发上的姿势,也与别人不一样。坐在椅子上的样子,就跟别人坐在沙发上一样,就跟没有骨头似的。

懒人平时很少爬楼梯,哪怕从一楼到二楼,也得等电梯下来。反正也很少起早锻炼身体。还美其名曰:为了省时间。

懒人喜欢支使别人,明明伸手就能拿到的东西,他非得让别人帮他拿不可。本来他一个人就可以完成的工作,如果身边有三五个人,他准能都派上工作。电话是懒人离不开的工具,尽管楼上楼下,也常用电话联系。其实你走上一趟好处很多,既联络了感情,还锻炼了身体。

懒人脸皮比别人厚,也不管你有没有工夫,能不能办到,张嘴就求人,就是不愿意麻烦自己。

懒人家里过日子,有省有费。省大米、白面、豆油,省煤气、省电、省水、省时间、省事,可就是费钱。有人会说:钱就是花的,可怎么花钱,这里可有学问。如果各位看官兜里的钱海海的,那么你就有资格永远当懒人。

可是,身体没有人替你锻炼。能适当地在每天的工作生活中,见缝插针地锻炼一下,是很有必要的。如果说每天都抽出几个小时,用大块的时间锻炼,是不太可能的。

懒人,不是什么贬义的称呼,是一个准确的概念。既是一个人群,也是人的一种活法。

初恋的滋味

我20岁那年,正在九三分局修造厂学徒。刚进厂被分配在一车间铸钢班。那是刚粉碎“四人帮”不久,全国上下都在分别举行不同规模的诗歌朗诵会、文艺演唱会等庆祝活动。

一天,车间指导员(当时是兵团建制)朱惠龙找到我,让我参加一车间的文艺宣传队,与两个刚进厂的本厂子弟和一个女知青一起演节目。我们当时两男两女演的是三句半,曲艺里的一种形式,前边三个人每人说一句话,第四个人说半句,然后就敲一通锣鼓,当时很受观众欢迎。其中有一个鸡西市下乡的女知青,她姓韩,大概比我们大五六岁,是我们车间铸铁班的,个头不高不矮,浓眉大眼,四方大脸,人长得很招人喜欢。在排练之余,她很愿意和我说话,我也愿意和她唠嗑,和她在一起时,就觉得时间过得很快。

节目演出后,我们很快就都回到各自的车间,该干啥的还得干啥,可在我的心里一直想着她。

后来,我被调到木型班后,突然,有一天她来到我们班找我,告诉我说:她要返城了,也就是回到她的家乡鸡西市。听了这个消息,我觉得有点太突然,一时不知道说什么。她来是找我,要用旧木板做一个箱子,当时还没有现在这么多花样的旅行包。

有一天,她拿来一个绿塑料皮的笔记本,上面给我写了一首诗,大概是按照七律的格式写的(今天我找了半天也没找到),她说算做送给我的纪念品。

在我认识她以后,渐渐地我喜欢上她了。可我也知道,我们俩是不可能成的。因为人家是知青,迟早要返城的,再说我们之间的年龄差那么多。

可我在心里,总是放不下她。一连几个月我都在惦记着她。而且,我在心里盘算着,她走的时候我一定去车站送她,可当她告诉我她离开的日子时,我躲得远远的,在厂子通往火车站的路上,等着她,耐心地等着,我想把我对她的那份暗恋告诉她,可一直没有见到她。我不敢露面去送她,怕人家看见,怕人家看穿了我的心思。直到今天,我也不知道她当时心里是怎么想的,可我当时的心,甜甜的思念里总带有几分酸楚,不知算不算我的初恋。

面对诱惑

面对庸俗和市侩时,我是一个自命清高的人。可在五光十色的现实生活中,我又是一个很难脱俗的家伙。

多年养成的习惯,我很少浪费时间。因为经过十年动乱,深感时间的宝贵。我几乎把业余时间都给了文学创作,许多人都佩服我的勤奋,有些新闻媒体也曾这样评价过我。可近来,我却无法发扬这“优良传统”,因为我无法面对种种诱惑。

远方的朋友来了,需要宴请,我自然地首当其冲。因为我是一个重感情的人,繁忙的工作之余,我也愿意坐在酒桌旁,与朋友轻松地聊一聊。几杯小酒下肚后,与朋友闲侃时的那种愉悦,也常常令我向往。凡是遇到这种场合,我基本都是没有条件“创造条件”参加,心里安慰自己,反正他们也不经常来。

基层的同志来了,单位里安排我作陪,我不好意思不参加。因为我们到农场时,人家几乎是“三陪”(陪吃、陪玩、陪工作)。用我们自己的话说:到了咱们这一亩三分地儿了,也不能让人家感到心凉,免得日后让人家讲究。有时真有事参加不了时,过后见面就得表示歉意,好久觉得对不住人家。

周末,我早就暗下决心:陪着家人吃完晚饭,逛一逛超市,或者写点东西。可下班的时间还没到,就接到朋友的电话:“今天是周末,我们出去轻松一下……”我沉思了一下,真想推辞,可心里也想与朋友一聚。于是,就半推半就地答应了。

真遇到了没有朋友来的时候,我又不忍心让夫人和儿子在家吃素,拿出有限的稿费,到离家不远的餐馆,请他们去撮一顿。

晚上回来了,该静心写东西了吧。可突然又想起来,儿子为我下载的游戏2004版的《新抢滩登陆》,我才打第三关。那宏大的场面,那逼真的效果,那打胜仗的愉悦感,是别人体会不到的,我俨然是一个功勋卓著的指挥员,指挥着连我都叫不出名的现代化武器,去努力拼杀一番。

吃完了、喝完了、侃完了、玩完了,当时都是很愉快的。可过后我心里好像有一种负疚感,这么多的时间,就悄悄地流逝了。时间对我们来说,是一种不可再生的资源。记得著名作家高尔基曾说过:世界上最快而又最慢,最长而又最短,最平凡而又最珍贵,最容易被忽视而又最令人后悔的就是时间。时间,对我们这些老大不小的、利用业余时间创作的人来说,真是太珍贵了。好在“亡羊补牢”,永远不晚。讲感情,也要学会说“不”。真正的朋友,会善解人意的。

生活应该是丰富多彩的,面对各种诱惑,我们既要有选择地参与,又要学会控制自己。放松不能放纵,一个不会休息的人,怎么能会工作?只要掌握好这“度”,不玩物丧志就行了,因为我们是有七情六欲的凡人。参与这些活动,也是一种积极的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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