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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2014年3月20日,早春,三江回雪

“我是宋茶。”

沈旧在无边无际的黑暗中逃亡,倾盆大雨落在身后,犹如一只透明的巨兽在追捕和吞噬她。她不停地奔跑,可巨兽越来越近,眨眼间已近在咫尺,她一下子揪住胸口,从剧烈的喘息中抓住微小的希望。

希望将她拖出梦魇,意识渐渐清明。她听见一个清朗的声音在重复说道:“小姐,别怕,我是宋茶。”

宋茶?

沈旧想起来了,是那个鬼书生。她睁开眼睛,记忆也跟着如潮水般苏醒。

在被小棕熊叼走的那一夜,成年大棕熊运用智慧,成功吸引走了生态组的绝大部分战斗力,所以她没有抱生还的希望。尤其当她看到小棕熊与大棕熊会合后,她在心里已经给自己下达了死亡通知单。

就在那时,宋茶出现了。

临到近处,她才看清他的脸。

与初次照面时的文静清雅大相径庭,那一晚他沉着脸,浑身散发着慑人的气势,仅是单手提着一只红灯笼,就令成年大棕熊慌乱无措,连声粗喘。

后面的情形她记不清了,不知是手臂疼的,还是被吓的,总而言之没有看到他如何出手,大小棕熊就相继离去了。她脑子里还是一片糨糊时,他已经走到她身旁,眉眼低垂着,笑意如旋涡一般溺在里面,向她问道:“小姐,你还好吗?”

沈旧当真是说不出心里的滋味。

“你、你究竟是人还是鬼?”她壮着胆子问道。

宋茶依旧笑着,琥珀色的瞳仁会发光一般亮晶晶的,一个探手就将她背了起来:“小姐,得罪了。你受伤了,伤口在流血,需要包扎。”

他的后背坚实而温暖,让她缓不过劲来。也不知过去多久,沈旧才听到一句若有似无的回答:“我是宋茶。”

沈旧彻底从噩梦中清醒过来,抬起下巴看向面前的男人。她喉咙干涩,火辣辣地疼,勉强张开嘴,一字一顿地道:“谢谢你救了我。”

“小姐客气了。”

沈旧露出一个浅笑,明目张胆地打量着他的脸。很快,她低下头,嘴角往上翘:“你果然是人。”

“何以见得?”

“因为,”沈旧顿了顿,才说道,“世上哪有长得这么好看的鬼?”

宋茶确实是山外来客,至于他动起手来如妖似魔的架势,应该是练过功夫。他的功夫和大头、毛子练的现代格斗术不一样,就她一个外行人看来,起势、收尾和招式更像古装剧里的功夫。

在洞穴里,她问过他的来历,他的解释是他一个人来爬山,不料在山里迷了路。

沈旧回答:“你在说谎,那夜我分明看到你循着棕熊的足迹来过村庄,当时你完全有机会离开,但你没有。”

宋茶回馈的表情写着“我很抱歉”四个字。

沈旧没再追问。

回旅店的路上宋茶的视线始终落在街道和行人身上,他不乏好奇地审视着村庄的房屋、小镇的商店、来来往往的汽车、行人的打扮以及各种电子设备。

同样,行人们也毫不掩饰地打量提着一只红灯笼、穿长衫和布鞋的男人,风尘仆仆,气质卓然,怎么看都像是刚从横店拍完民国戏还没来得及卸妆的男演员。

只是不太眼熟,应该是刚出道的新人,否则他们一定认得出来,因为他的脸太有辨识度了,很难不让人记住。宋茶属于五官并不那么精致,但十分精神的类型,粗粗一看不是很惊艳,但是越看越有味儿,就像早春里的一抔新茶,初尝微涩,细细品味方觉香气四溢,于波澜不惊中透着一股勾人魂儿的细腻。

被热情的行人看得实在羞赧了,他低声问沈旧:“他们在看什么?”

沈旧反问:“你在看什么?”

“我?”他想了一下,带着笑意回道,“我在看风景。”

沈旧一脸麻木:“哦,他们也在看风景。”

宋茶当真觉得面前的女孩十分聪慧,观察入微,不好骗。那么沈旧呢,也认为宋茶心如止水,非比寻常。

旅店里其他人都已经离开了,只剩奚子昂和沈旧的房间还没有退。前台向宋茶要身份证,他表情迷茫困惑,无处求助,只好看向沈旧。沈旧只好找奚子昂拿了一套干净的衣服,带着宋茶回自己的房间。

从进入旅店的那一刻起,宋茶就在观察周围的装修和摆设。明亮的灯光、平滑的墙壁、旋转的大理石楼梯、质感细腻的衣料服饰,一切都是那么与众不同。关上房间的门,他的体验感又多了一层,玄关口可以控制四盏灯的开关、画册里才有的新西式极简风木床、床上铺着的绒毯、立体透明玻璃里奇奇怪怪的冲水装置,一切都实在太新鲜了。

可即便如此,他面上依旧一派镇定,平静如水,不仔细看,根本无法察觉他表情里细腻的变化,透着一丝丝愕然,显得憨态可掬。

等他将房间里里外外看了一遍,沈旧才拉过凳子,将他按着落座,自己挨着梳妆台,半坐上去,冲他翘起嘴角:“怎么样?看够了吗?是不是很有意思?”

宋茶微笑,上下打量了一眼她的坐姿,不多看,不深看,微微一瞥就收回视线。

“在山里你救过我,在这里我帮助了你,我自认为和你之间也算是生死之交。那么,现在你可以放下戒备,和我聊聊了吗?”

“小姐请问。”

宋茶接受拷问的姿态太过坦然,倒显得沈旧有几分欺负人的嫌疑,她不想令自己占了下风,便也学着他的一派淡然,迂回起来。

“你为什么叫宋茶?这个名字有什么特殊的含义吗?”

他的长衫色调暗沉,是一种泛着淡淡银光的青灰色衣料,洗得太旧了,无法确定是不是绸缎质地。

“我祖父久居深山,无拘无束,有如闲云野鹤。他生平最爱一首散曲是张可久的《山中书事》,不知小姐可听过?”

“啊,我知道……‘山中何事?松花酿酒,春水煎茶’,这日子过得好生清凉寂静,是不是这种意境?”

长衫双侧开衩,衣身细瘦,袖子倒是宽大;双层,纳以一层薄棉絮,里衬是米色小花图案,像春天里漫山遍野的小黄花。

“小姐说得是,松花酿酒,春水煎茶,取首尾两字,便是在下的名字。”宋茶抬头看她一眼,“不过我阿娘说,我出生时正逢春光大好,漫山茶花香,遂得此名。”

“阿娘,是你母亲吗?你家中还有什么人?”

“朝迁市变,风云开阖,在下除了祖父已无家人在世了。”

长衫齐领,前襟右掩,襟上有中式纽襻六颗,颗颗齐整。他脚上是一双黑色布鞋,鞋底沾着一圈泥土,被雪融化成昏黄的光晕。

沈旧略为停顿,低着眉头眨了眨眼睛:“现在是和平年代,没有战争,但我同你一样,家人寥寥。宋茶,你会觉得难过吗?”

“不会。”

“为什么?”

“我尚有许多亲人在世。”

“可你明明说……”

“小姐,我自幼长于师父家中,有许多师兄弟,他们待我都很好,是我牵挂在心的人。虽然我同他们没有血缘之亲,但他们待我亲厚甚笃,胜似家亲。”

沈旧慢慢回道:“你还挺多情。”

宋茶对上沈旧的脸,在那双瞳孔乌黑几乎没有多少眼白的眼眸里,清晰地看到了自己。他坐在椅子上,不靠软垫,腰脊挺直,姿态却不显半分僵硬,于21世纪的沈旧而言可以说是教科书般的坐姿了。

他不管笑不笑,眼睛里都是干净的。这种气质像是浑然天成,又像是经过了十数年的锤炼,根植于他的皮相里。

可他看着明明还很年轻。

沈旧清清嗓子,身子往下滑,离他近了一些,又问:“宋茶,你为什么会出现在山里?”

那片常年笼罩在浓雾中宛如迷障的林子和时不时出没捕食的棕熊,将未开发的深山老林勾画成一座诡异的鬼山,寻常人根本不可能去那里爬山。她可以用这个解释假装说服奚子昂,但始终不能骗过自己。

“我要听你的实话,宋茶。”

屋内光线晦暗,她的脸惨白得没有血色。

宋茶很难任由自己让思绪变得散漫,继续和她绕弯子。他知道她已经发现了什么,或者说从救她的那一刻起,她的视线就一直没有离开过他。

在他的家乡,就算思想解放的大潮已经如巨浪般涌来,也没有一个女孩子可以像她这样大胆,目不转睛地盯着一个男人。

他知道她的审问没有恶意,于是任由自己打了个岔:“我想喝口水。”

沈旧把桌上的矿泉水拧开,递到他面前。宋茶没接,她又拧开另外一瓶,慢动作地递到嘴边,喝了一口之后盖起来,摆在桌上。宋茶学习能力强,也装模作样地抿了一小口,罕见地皱了一下眉头。将盖子拧好后,他一直到离开都没再碰过那瓶水。

沈旧勾着唇,低下身子离宋茶又近了一些,细长的眼尾微挑着睨着他,一副好整以暇看戏的模样。

漂亮的女孩子,实在不该这样看一个男人。

“当时我正从春城赶往铜川,夜里赶路担心看不清,便取了两只灯笼照明。天微亮时行至大屿山中,天气忽然大变,遭逢暴雪。雪越下越大,我在山里迷了路,一连多日都没能走出去,而后,我便遇见了棕熊。”

停顿一瞬,他不动声色地往后退,腰撞到椅背:“山中荒无人烟,鸟兽皆绝,想来活物都被棕熊吃光了。初见小姐那一晚,我与棕熊有过短暂接触,后来追踪它才来到农舍。”

“那只灯笼?”

“是我在与棕熊打斗时不慎落下的。回到山里,我继续寻找棕熊的下落,总想将它们交到安全的地方,但时常在林子里迷路。当夜若不是听到小姐呼救,怕也不能及时赶到。”

沈旧点点头,将事情从头到尾又捋了一遍,这回通顺了——他们所在的深山坐落在峡谷背面,地势凶险,临崖而立。因为怪力乱神的传说,那里人迹罕至,而峡谷正面视野开阔,符合天圆地方的自然之道,风景秀丽,长此以往便成了著名5A级景区——大屿山。

两山以江河接壤,边界广袤。他连夜赶路,从大屿山穿林而过,误入另一片深山,因有功夫在身,所以想做一回好事,将棕熊收服了再离开。可是从春城到大屿山有四百多里路,他提着灯笼走一夜就能到大屿山了?

“你到底是不是人?”沈旧有些迟疑了,手臂往下落,挨着他的手背,轻轻一碰就很快离开,但还是很明显地感受到了他的体温。

对方明明就是一个活人。

沈旧有点想哭,也有点想笑,乱七八糟的想法把她填充得满满的,她胡乱地验证着其他的推测:“你会武功?”

“会一点,没练好。”

小镇最好的旅店就算表面装潢能达到一般连锁酒店的程度,也掩盖不了一言难尽的隔音效果。坐在屋里的人能听到楼道里的人的讲话声,错错落落,时有时无。

宋茶的耳力非比寻常,不只能听到很远的声音,更能听清他们谈话的内容。比如走廊尽头一位小姐在向一位先生要西洋时期的打火机,那位先生借了,小姐点了烟却没有离开,继续和他搭讪。男人不理会,走到屋前,在一门之隔的墙外停了下来,这位先生是奚子昂。

宋茶回过神来,他刚刚话说得委婉,是怕吓着她。以前有女孩子上门,看到师兄在树下打拳,心里好奇,便问师兄会不会武功。师兄为人品性极好,就是太过耿直,说话直来直去,被问到会不会武功仿佛听了一个笑话,张口就说:“死个人而已,不用会什么的啊。”

女孩子当即花容失色,师兄却摸不着头脑。

其实师兄没错,在他们原本的武林里,用到武功的地方并不多,除了比武就是杀人。古诗有“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不夸张,他的几位师兄都能做到,祖师爷们更是不在话下,杀人如剪草一般随意,死个人太普通了。但他们师门有规矩,不拿这一套吓唬老百姓,尤其是女孩。

想到这,他补充了一句:“只会一点,花拳绣腿罢了。”

对方空手就能打棕熊,如同武松打老虎,只是花拳绣腿?沈旧眯眼轻哼,佯装重心不稳,身子一倾便朝宋茶身上扑过去,他面不改色地虚扶了她一把。

本来挨着梳妆台的女孩子,被他随随便便拨了拨,就转到椅子上去了,坐了他原本的位置。他则立在了床边,若不是青灰色的衣角还在晃动,倒让人恍惚以为他一开始就是立着的。

沈旧完全不清楚这一切是怎么发生的。

宋茶也没当她是在试探,就当一个小孩同他闹着玩罢了。沈旧却暗暗心惊,越发怀疑他的来历——装扮、灯笼、武功、说话的口吻、气质,都彰显出来他不是这个时代的人。

宋茶走到窗前,却没有拉开窗帘,而是透过微小的缝隙观察玻璃窗外的风景,车水马龙,人流如织,只是前尘往事盘旋心头,今朝旖旎都付了流水。他有几分落寞地问道:“小姐,可否告知在下现在的年份?”

“2014年。”

“离民国……”

“民国之后已百年了。”

宋茶陷入了深思。

过了大概半分钟,他再次开口:“在下明白了,多谢小姐。”

沈旧沉默不语,盯着他被雪花沾湿的衣角,水印晕染开来,似一朵青灰色的睡莲,需得涟漪衬托,方能鲜活。

宋茶回过头来,窗帘缝里漏进一道光,正打在沈旧的脸上。她陷在椅子里,坐不成坐姿,站不成站姿,本不成规矩,但一张好皮相神摇目夺,掩盖了不足。

他以前没见过这样的女孩子,肤润如凝脂,唇朱似桃花,然而眼尾时常带笑,玩味不实,实在复杂,既比不上民国初期养在深闺里的小姐温婉敦厚,又不比市井间的姑娘朴素简单,忽冷忽热,忽近忽远,让人难以捉摸。

他这人六根聪慧,拜师头一天师父就说他通透,看人识物一眼就够了,多看不得,容易心软。

宋茶及时收回视线,客气有礼地朝沈旧作了一揖,说道:“沈小姐,万分感谢你将在下带离深山,此恩此情,重如泰山,宋茶实难相报,如不介意,还请小姐收下宋茶的微薄赠礼。”他从长衫下的黑色夹棉裤袋里掏出两张皱巴巴的钞票,轻放在了桌角处。

那应当是民国时期的钱币。

沈旧瞥见数值,单张价值一元钱。说是微薄,未免也微薄得太寒碜了。宋茶察觉她的目光,脸色一哂。他两袖清风,身无一物,已送出全部盘缠了,因而道:“承蒙小姐收留,宋茶铭感五内,感激之情难以言表。”

“你要走?”

“叨扰日久,宋茶于心不安,这就告辞了。万望小姐保重身体,诸事顺遂。”

沈旧面无表情,既不说话,也不阻拦他,任由他转身离去。到了门边,宋茶看到玄关衣柜上的衣服,迟疑片刻后问道:“小姐,这衣服可否送予在下?”

“行啊。”沈旧在遇见宋茶后,第一次笑得灿烂如花,“好走,不送。”

宋茶就这样走了。

回到山里,他才发现头上戴的帽子忘记还给沈旧了。他穿得单薄,换了奚子昂的棉衣外套和长裤后依旧扛不住深山里的寒气,全身上下只有头顶上一处是暖和的。

这一点点温暖让他内心涌动着热流,对沈旧更添几分歉疚。

因为有军队在山中驻扎,寻找残留棕熊的痕迹,他此次进山不再迷路。可即便如此,他依旧一无所获。

走不出去了。

他真的来到了另外一个世界。

宋茶离开后,沈旧倒头睡了一觉,到晚上十点左右被饿醒,一开门就见奚子昂靠墙站着,旁边的垃圾桶上攒了一大堆烟头,也不知道他在外面守了多久。

两人都没有吃饭,出去找了一家大排档,临街口,生意很好,晚上十点正赶上夜宵高峰期,需要等一会儿。其间她打开手机,给周芸打了个电话,免不了被一顿大骂。

周芸修养好,骂人也骂得隐忍,不带一个脏字。足足五分钟的通话时间里,周芸一直说她阳奉阴违,表面看着乖巧从不惹是生非,私下里却由奚子昂帮着瞒着做尽叛逆的事,上高中就学会了逃课、抽烟、喝酒、逛夜店,如果不是班主任私下向她汇报,她可能会一直被蒙在鼓里。上大学后竟然变本加厉,越发自私自利,出远门不提前打招呼,还自以为是地瞒着,也许用不了多久她接到的就是医院打过来的认尸电话了。

嘴巴毒到这种程度,沈旧只有哭笑不得的份。她这个母亲视研究事业高于一切,对实验室比对家要熟悉,对整摞堆叠的数据比对她要上心,从小到大就没怎么照顾过她,几乎没有尽过一个母亲该尽的半分责任,但是每到关键时刻,都不忘实行一个母亲天生具有的权利。

最后,周芸见她始终一言不发,停顿了片刻,口吻缓和下来:“你是个主意大的孩子,以前我不想让你学画,你背着我偷偷在夜里打着电筒画,差点伤了眼睛。我把你的颜料都扔掉,你就不吃饭和我抗议。我想把你爸的书房收拾掉,你就把画室都搬到里面去。”

沈旧揉了揉脸:“您想说什么?”

“天生反骨,钢硬易折,我只是希望你别像沈青云那样……”

“我爸怎么了?”沈旧脸色陡然一沉,“您怎么想的,我都清楚,但是这么多年,您从没缅怀过他,所以没有资格说他的不是。”

“沈旧,注意你说话的态度。”

“我乐意听您说教,只是懒得和您吵,但不代表我会妥协。您放心,就算有一天医院要打认尸电话,也不会打到您的手机上。”

“你……”周芸语气沉重,“你什么时候妥协过?别说十年了,五十年都休想妥协,你和他简直一模一样!”

电话“咔嚓”一下被挂断,无一丝拖泥带水的痕迹。沈旧把手机扔在桌上,手往口袋里一抄,哈了口白气,脑袋缩在毛茸茸的卫衣帽子里取暖,活像一只呆头鹅。

奚子昂干巴巴地解释:“几天没有你的消息,手机也一直关机,胡老回到林科院,好歹也是一个办公室的,消息传得快,我没瞒住。”

周芸和胡清都是生态科学方面的专家,不过两个人的研究方向略有不同。胡清注重森林环境的生态开发和维护,周芸则偏向于生物因子工程,致力于研究“森林武器”,以达到净化空气、抑制全球气温变暖、植被大幅度退化的目的。

沈旧心底里排斥那个领域,所以没有细致了解过,只记得上一回看到周芸,她刚从培养室里出来。三个星期没有回过家,没正经吃过一顿饭,衣服也是两套轮着换,身上有股怪怪的气味,路人经过旁边都要多看她几眼,她却完全视若无睹,高兴地告诉沈旧她刚从植物里提取了某种元素,可以培育出新型杀菌素,一旦成功就能替代数十公顷的树木,足以杀死白喉、结核、痢疾等病菌。

原本那天是她们心照不宣的每月一天和解日,但研究正值关键时期,周芸一刻都不敢松懈,只回家拿了换洗衣服便又一头钻进培养室里。

匆匆几句话,周芸对她就算作交代了。之后到今天的四个月,她们都在靠着越来越短的通话时间来维持母女关系。

沈旧看着浸满油渍的桌面,眨了眨眼睛:“无所谓,早晚会知道的。”

“你和周阿姨的关系,好像……”

“什么?”

沈旧抬起头看向奚子昂,她的眼睛又大又亮,清澈的黑色瞳仁里都是他的身影。

话到嘴边,奚子昂摇摇头说:“没什么。”

“不说那个,我想问你一件事。”沈旧扭扭脖子,小脑袋都龟缩在帽子里,暖乎乎的,“你喜欢看电视剧吗?”

奚子昂愣住,迟疑地道:“嗯?”

“对,我小时候看过一部电视剧,讲述一个女人因为一只玉枕头回到明朝,和朱允文相恋的故事,你有没有印象?没有印象也没关系,你相信这种可能吗?”

这几年也经常出现脑洞大开的剧,但她看得少,唯一记得的就是这部,可以说是其中的鼻祖了。当时她年纪小,第一次接触这类剧觉得很新鲜,但她完全不相信“一只玉枕”这回事,只当它是一个用来炒作的噱头,而今依旧如此。

“我是无神论者,不相信那些。”

“哦。”沈旧换了个坐姿,胸口抵住桌沿,“我只相信科学,不过可能也有一些现象是现代科学还不能解释的。”

奚子昂眼神迷离:“说说看。”

“你有没有看过类似的新闻报道,飞机在经过一片山区时突然失踪,经过很多年后又突然飞了回来?机上的人都还健在,而且保持着当年的样貌,可是他们的亲人朋友都变老了,有科学家说这是磁场波动引起的时空裂缝造成的。”

沈旧知道得不多,大致意思是飞机到达一片强磁场区域,这里的磁场波动很大,可以干扰雷达信号,以至于飞机在短时间内和塔台完全失去联系,通信产生奇异的中断。

在磁场脉动频率最高时,引起地壳震动,有可能会产生时空裂缝,将平行世界打开又或是时间维度重新调整,继而产生一些离奇的现象。

类似的案例有很多,只是目前为止还没有得到科学的验证。大千世界,无奇不有,自然奇迹和人类科学服从数十万年来的生存规则,既然科学家提出了类似的猜想,就应该有其存在的必然性,验证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

老板将他们点的烧烤和羊肉汤送上来,奚子昂盛了一碗递到沈旧面前,见她还在发呆,敲了敲桌子。

“我说说我的看法?你刚才那些理论我都不懂,也不懂你怎么突然对科学产生兴趣了,总而言之,我只相信自己眼睛看到的,如果我亲眼看到了,那么不管支撑它存在的理论和科学是怎样的,我都会相信并且接受。”

沈旧不置可否,扬眉一笑。

两人随便对付了晚饭,回到宾馆已经十二点。沈旧简单地冲了个澡,从洗手间出来便像蚂蚱一样三步并两步地蹦上床,裹住被子瑟瑟发抖。

春上三月,乍暖还寒,空气里是一股干燥刺骨的寒冷。窗外又开始飘雪,透过水汽模糊的玻璃往外看,街道上灯光零星,只剩两三个还没收拾的夜摊了,显得十分冷清。

她关上灯,把灯笼点上,摆在窗口。天光如豆,仅作一面红。鹅毛大雪簌簌掠过,如惊鸿,如猎影,绡剪同尘风光。

沈旧翻来覆去没有睡意,干脆把被子一裹,缩在阳台上,抱起灯笼左右看。

竹藤条编制、粗糙红纸糊成,底座的木头芯泛着潮湿,有一股淡淡的中药味。提灯笼的手柄很细,尾巴是圆的,从手掌穿过,有一种磋磨了很长时间的光滑感,贴着皮肤似还有余温。

她的手绕来绕去,摸来摸去,忽然一顿,瞧见手柄顶端的刻字印章——瑶草。

“名字这么文雅,人怎生得如此迂腐中庸?活该,最好冻死你。”窗外的雪越下越大,沈旧自言自语了一阵,瞌睡虫都被赶走了。

她精神大好,干脆从书包里翻出画笔。

在树林里被小棕熊叼走时,她的包裹都落下了,这还是奚子昂替她捡回来的。画笔折损了不少,几乎都不能用了,而她一贯又是挑剔的人,奚子昂怕她生气,在镇上给她买了一套新画笔,不过他不谙此道,买的都不是沈旧喜欢的。

好在她还有第二手准备。

在书包最里面的夹层里,有三支祖上传下来的老古董,是她的宝贝。听父亲说,曾祖父是极端爱画的痴人,当年出逃北平,将大小狼毫都贴着大腿揣在底裤里,方熬过一路颠沛流离,留传至今。只可惜他年少时的画作都被一场大火烧成了灰烬,而后多年未再提笔,故而没有遗迹可以瞻顾。

如今家中只有一幅民国三十年时,曾祖父的友人相赠的齐先生墨宝,听说当时曾祖父对此画爱不释手,日日夜夜观之赏之,与画神魂相交,茶饭不思。

父亲走的时候她年纪尚小,记不清许多事,但唯独对此印象深刻。每每看着画室里齐先生的墨宝,她都能想起曾祖父,料他必是爱画如命的人,才能在乱世沉浮几十载,只留下这两件家传宝贝。

三支狼毫皆手艺精良,挥翰成风,她钟爱异常,平常很少拿出来作画。

一直到第二天早上六点多,蜡烛燃尽,草图也起底,她才缓慢地打了个哈欠,直起身来。一夜飞雪,窗外银装素裹,入眼是一整片荒芜的白,有伶仃的身影在赶早市,穿着大水桶裤、戴着厚厚的帽子和手套,顶着风雪,艰难地推着小推车往坡上走。

人生天地间,忽如远行客。

她在门口挂上免打扰的牌子,翻出几袋咖啡,和着矿泉水一口喝光,趁着诗意大发一鼓作气把画收了尾,到下午四点成稿后,她爬上床倒头就睡。

两人坐凌晨的火车回铜川。

骊县地处偏僻,但百里外有一座世界名山——大屿山,是旅游佳地,故而县城往来游客很多,车站人头攒动。奚子昂人高马大,走在前面,背上是一个大的旅行包,手上拎着一个16寸的红色行李箱。沈旧裹着鼓鼓囊囊的白色齐膝羽绒服,底下是贴身牛仔裤和雪地靴,头发散在米咖色的围巾里,巴掌大的脸上没有什么表情,一手抱着红灯笼,一手提着画架,默不作声地跟在后面。

到了车上,奚子昂让沈旧坐在靠窗的位置,先将行李摆好,才在她身边坐下。沈旧头也不回地递过来一瓶矿泉水,他拧开灌下大半,余光里顺着她的视线,觑向小桌板上摆着的灯笼,喉头滚了滚,没有说话。

没有高铁和动车票了,他买的是最慢车次的火车,回到铜川要将近凌晨四点钟。四人座之间只有一块小桌板,她把最宝贝的画摆在脚边,把仅有的位置让给了灯笼。奚子昂喝完剩下的半瓶水,又看一眼灯笼,被沈旧发现了。

“有什么就直说。”

“这灯笼?”

“是宋茶留给我的。”沈旧微微一笑。

为了赶车她没来得及吃晚饭,上车前买了两个面包,胡乱吃了几口就放下了。奚子昂给戚风回完短信,从裤子口袋里掏出一瓶牛奶递过去:“我记得你上回在村口的人家里也捡到了一只红灯笼,是他的吗?”

沈旧愣了愣,不知道是被面包噎着还是想起了什么,反应了会儿,故作镇定地道:“谁进山不带手电筒而是带灯笼?脑子坏了?”

她一句话驳回了奚子昂的猜想。

“应该是附近村庄的人用来吓棕熊的,他捡了过去,之后留给我了。”

“你忘了向导说村上已经没有什么常住居民了?”

沈旧没有说话。

“我就是随口一问,你不用放在心上。”奚子昂并不傻,他知道那个叫宋茶的男人很奇怪,也很可疑,但是既然宋茶已经离开,一切就变得不重要了。

见她嘴唇上黏了奶液,奚子昂本能地想帮她擦一擦,谁料手刚碰到她的脸就被一巴掌打落。奚子昂见她脸色不善,手讪讪地落下,指着她的嘴角:“你都多大了,喝个牛奶还漏出来?跟小奶猫似的。”

“你今天没吃药吗?好好说话,别整得这么暧昧。”

她看也不看,拉过袖子擦了擦嘴。

“我……对不起。”

“奚子昂,你知道我最不喜欢你的地方在哪里吗?”

他闷闷不乐。

“不要总对我道歉,我感觉自己很坏,好像一直在占你的便宜,还让你吃力不讨好。我们是很好的朋友,不是吗?”

“只能是朋友吗?”奚子昂深吸一口气,“那天在树林里我说过不是第一种可能,我已经够喜欢你了……”

两人做朋友这么多年,沈旧不想捅破窗户纸,奚子昂也怕一开口反而离她更远,所以一直顺着她。她插科打诨、装傻充愣又或是狐假虎威,他都看在眼里,心甘情愿地宠着、护着、由着她。

本来彼此心知肚明,也不必强求个早晚时间,直到那天她突然问他为什么会喜欢她,他才第一次逼着自己正视内心。其实一直以来他都有一种朝不保夕的不安感,以前不懂为什么,现在懂了,是因为她不开口,便意味着他们还能做朋友;可一旦开口,就是非黑即白,定要断出个明白。

可是为什么,偏偏是这个时候?

沈旧也想不清楚怎么会选在这个时期和奚子昂摊牌,分明铁轨的声音很吵,加之她没有休息好,头疼时不时地发作一下,而且在他们对面还坐着两个从一上车就在折腾的大胖小子。

她掀起帽子,头发被压塌了,软软地盖在眼睛上,一张嘴声音就沙哑了:“既然已经够喜欢了,那就……”

“先不说这个了!你把牛奶给我,我再给你焐一会儿。”奚子昂动作夸张地从她手里夺过已经打开包装的牛奶,一把塞进羽绒服里,露出牙齿冲她笑了笑。

他长得硬气,剑眉星目很是俊朗。这样的人,一旦显露出不属于他的憨傻,就格外伤人。沈旧转开视线,赌气似的鼓起腮帮。

想要和一个从小一起长大的好朋友划清楚河汉界太难了。

不知过去多久,奚子昂小心翼翼地从旁边递来牛奶,声音压在嗓子眼里,试探地道:“焐热了,还喝不喝?”

沈旧怒目而视:“奚子昂!”

“别生气,我都听你的。”

“你昨天没有睡觉,还是先休息吧。”奚子昂抬起手揉揉她的脑袋,一触即离。良久没等到她的反驳,他才松了口气。她的性子太烈了,典型的吃软不吃硬,和周芸斗气十多年都没有妥协,他就更不用指望在他面前服软了。

还是回到原点吧,没有靠近,至少也没有远离。

沈旧嘴巴里没有味道,纯牛奶腥涩,有点犯恶心,但她还是喝完了,缩在角落里捣鼓手机。她和奚子昂刚吵过架,表面和解,可这并非长久之计,彼此间依旧尴尬。

过道里都是人,去上厕所要穿过一整节车厢,漂亮的女孩又总是引人注目,沈旧强忍着不适,在漫长的回家路上苦苦煎熬着。

车到中途因为道路管制停了两个小时,到铜川时已经是早上六点,沈旧浑身疲软,脚步虚浮,几乎睁不开眼,被人流推着往前走。

老火车站只有一个大的出站口,所有人都朝一个方向拥去。沈旧强撑着眼皮,小心护着怀里的画架和灯笼,在被人接二连三踩到脚后脾气也上来了,刚要同一个还没出站就已经开始抽烟的男人理论,一抬头,目光直直定住了。

站口有许多早餐摊子,支着五颜六色的雨棚,底下零零散散地摆着几张桌子。赶了一夜路的人又累又饿,都挤在桌边吃早饭,天南海北不相识的人也能随口聊上几句,没抢到位置的干脆捧着碗蹲在路边,呼啦一大口,口腹满足,和旁边的旅人相视一笑,足以慰藉。

天光微亮的街口,在被白茫茫的水汽、各色人影、香料弥漫的饭香和不停转动的车轱辘声包围的刚刚苏醒的城市中央,追了一夜火车从几百里外的骊县赶来的男人,披着一丝风尘和烟火气息,正坐在斜腿的长板凳上看报纸。

报刊亭旁,大树下,有车流疾驰而过,溅起一地水渍,有人在他身旁嬉笑怒骂,有小孩抓着他的衣角打量他的布鞋和绒帽。沸腾人间,百态人生,他却始终安静地坐着。

莫理倾城事,笑看人世间。

他只管等人,等一个漂亮的女孩子。

等到人来,哪怕火车站人声鼎沸,他还是第一眼就看到了她,然后微微抿起嘴角,露出一丝笑容。他随即将报纸折起,规规矩矩地放回原处,和报刊亭的女老板告辞。

他一起身,沈旧已经站在了他面前。

沈旧不知道怎么就跑过来了,喘着气,双颊泛红:“你怎么在这里?”

实在太意外、太惊喜了!她的眉毛快飞起来了:“宋茶,你怎么在这里?是……来找我的吗?”

宋茶有点恍惚。

也许饿得太久,他身体疲惫,大脑不受控制地被面前这张笑得过分灿烂的脸吸引,不用反应太久,他径直点了点头:“沈小姐,我在等你。”

在小镇经过深思熟虑终于决定回去找她时,她前脚刚刚离开,他一路向行人打听,抄小道追汽车到火车站,然后又一路追火车到这里,已经精疲力竭。

在这个喧闹的街口,他的眼底被许多复杂的情绪充斥着,但依旧和往日一般干净纯粹。

在最初的激动没过头顶后,沈旧慢慢找回理智,细致地打量他,口吻变得玩味:“那你为什么来找我?”

宋茶用仅剩的气力说:“在下初入贵地,有许多困惑未解,还请小姐多加指点。”

“你要留下来吗?”

“暂时找不到回家的路了。”宋茶略带羞涩地道。

他生得好,骨子里坦坦荡荡的,不是会作假的人,说什么话都让人一目了然。沈旧招招手,宋茶将就她的身高俯下身来,她顺势踮起脚靠近他的耳边。

“那你要跟我走吗?”

要吗?

他要相信这个狡黠的女孩子吗?

宋茶,你还有其他选择吗?

“瑶草相信小姐。”他慌乱地解释,“瑶草是我的字,字瑶草。”

只有在亲近熟悉的人面前他才会自称瑶草,怎么、怎么就说出来了?沈旧抿抿唇,强忍着笑,但最终还是笑出声来。她把怀里的画架和灯笼交到他手里,转身去和不远处的奚子昂说了几句话。

奚子昂一个人先回去了。

沈旧给宋茶买了两大碗面,坐着看他吃完。他吃面比常人要快,但不属于狼吞虎咽的那一类,吃得很讲究,有规矩,面汤都不会溅出来,吃相十分文雅。在他旁边几个赶时间的民工很显然成了他的陪衬,但似乎不甘于此,莫名其妙地陷入与他的比赛中,为求速度完全不顾及形象了,吃得到处都是,结果放下碗时宋茶已经擦好手安静地坐着了。

他从骊县赶到铜川,一路循火车轨迹和声音追赶,有时会按照记忆里民国的路线爬山抄近道,理应满身污泥,但这般坐着仍旧干干净净。吃饱之后,他精神转好,眉眼逐渐变得清透明亮,最后连身上那丝疲惫的风尘气也没了。

沈旧托着下巴,看得迷了眼。

“宋茶,你是聪明人,想必也知道我不是个好心的人。在我们这里,没有人会平白无故地收留一个异乡客。”

“小姐但请直言。”

“你不要怕,我只是想说……”沈旧细细想了会儿,在宋茶因久等不得下言而看过来时,忽然低下头,手指缠绕着耳边的碎发,将笑都揉碎在眼底,“偶尔我也是一个很好心的女孩子呀。”

半小时后,回到俱乐部的奚子昂还没放下行李,就先打开电脑,随后看到他微博的特别关注一栏——“阿弥”在十分钟前更新了微博。

这是沈旧的微博账号。

她上传了新画,虚实双景,实际景色是覆盖着皑皑大雪的山林、村落、农舍和赶集的小贩;虚景是崇山峻岭中的豆点光火,似天灯入世,似烟火人家,影影绰绰,嵌入一片灰白色中更显得明亮夺目,照耀群山冷夜、寂寞人间。

还是她一贯的画风,用色大胆,极尽黑白淡冷和夸张浓墨,只是相比往常,这幅画多了一丝温暖气息,因为暖色调喧宾夺主了。

微博更新不到半小时,转发量已过十万。有著名艺术家用一句古诗点评这幅画——和气暖如春,世味甜如蜜。

后来的某一天,沈旧用高清像素把画重新上传,正式命名此画为《拾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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