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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章 死亡十字(18)

如赵云自己所说,他是个喜欢看风景的人,或者说,喜欢看热闹的人。他一向都对贵族不怎么有好感,因为在他的心目中所谓“贵族”八成是些和董卓差不多的人,图谋不轨,要么就是类似于袁隗,见风使舵有奶便是娘,总之以保全自己的身家性命和高官厚禄为宗旨,其他的则不管不顾,恶心到家。但是那个来自西陲的小她几岁的少爷改变了他的这一看法。在他看来那就是个蠢货,是个身上穿着绫罗绸缎但是内心和他自己相差无几的人。时至今日他也没想明白自己为什么会一而再再而三地去帮助那个蠢货,因为他每次出手帮他的时候自己都无一例外的承担着不小的风险,尤其这次,为了让那蠢货安全地逃出魔窟一样的帝都,赵云不惜暴露自己的身份,他想不通为什么自己就会这么做了,他自己能够给出的解释无非就是脑子一热控制不住,可是在这个世界上没有谁会平白无故地就脑子一热去豁出自己的一切帮助别人不是么?在遇到那个少爷之前赵云更像是张辽那样的人,谨慎理性,做事但求计划完善不出岔子,可事实证明似乎聪明人和傻子待在一起久了往往是聪明人变傻而不是反过来……可是很遗憾,赵云不知道这是为什么。

那就是不为什么咯?

也并不是。如果非要说为了什么,那么大概就是因为赵云是个爱看热闹的人吧,而那个蠢货呢,每一次都能带来些热闹可以看。

赵云清楚地记得在他和马超遭遇的那一晚,那个和他在一起的女孩,濮阳蓁,怎么看都是个绝情刺客的设定,冲上来没一句废话,直接下死手要人的命,就连他赵云在面对她的攻击时都几乎招架不住。那女孩噬人灵魂的眼神让她现在想起来都觉得背后瘆得慌。她就像是她手里的那把剑一样,会无差别地切碎任何敢于接近者,任何人似乎都只能敬而远之……可是就在三天之后,同样的女孩,却闭着眼睛弹着琴,从冷血杀手变成了大家闺秀,这样的变化令赵云瞠目结舌……再一看旁边,是那个平日里一脸嘻嘻哈哈的大少爷,居然抄着手靠着湖心亭的柱子用忧郁的目光四十五度斜向上眺望远方……还煞有其事的样子。

可是,那个女孩的个性赵云一眼就看得出来。她必定是那种对于虚伪极度痛恨极度反感的人,然而这一次不但没有发作却还配合地弹着“参差荇菜左右流之窈窕淑女寤寐求之”这样暧昧的东西……满满的那啥啊!这也就是说那位少爷,他不是装的,他是真的蠢萌蠢萌的,他所表露出来的情感都是发自内心的,是不容置疑的。

这不正是赵云最向往的风景么?不然他也不至于在雨里一声不吭的站了那么久,为此他回去之后还头疼脑热了两三天。

他突然开始喜欢起洛阳这个地方了。

从那天起他就不知道吃错了什么药,就开始守护起这道与自己本不相关的风景,有时候静下心想想自己也是蛮蠢的,一向理性的他做了太多感性的事情,一向沉稳的他碰了太多次运气,虽然都碰对了。有时他会责问自己究竟在做些什么,他的任务就是以无痕的身份潜伏在帝都搜集情报然后把它们源源不断地送往北平,而不是在这里偷窥那些不经意间出现的跟自己没有半毛钱关系的风景,可他无法劝说自己放弃,他甚至都从未想过劝自己放弃。从那个小鬼的眼神中赵云可以清晰地看到他曾经做梦都想拥有的东西。幼时的赵云崇敬英雄,也希望自己能够成为所谓的英雄。既要成为英雄,就该拥有英雄所该拥有之一切品质,比如侠义,血性,勇气,忠贞。后来赵云慢慢成长,他习武,成为北平太守手下干将,被派往帝都执行卧底的任务,那个时候的赵云觉得自己即使不是英雄也该是一个侠客了,替天行道为民除害什么的也都已经不再遥远,于是他欣然接受自己的使命。可是直到他遇见马超,遇见在洛阳的这些朋友们,他忽然发现自己正在做的事情好像只是帮助一个野心家对付另一个野心家而已,他觉得自己变得像是那些整天唯唯诺诺公务缠身的朝臣,这不是自己想要的生活!

这也大概就是他喜欢看风景的原因吧。

而且这一次,他很快就看到了自己所期待的风景。

当他甩开华雄,杀掉了挡在自己面前的整整三支巡逻队和后面追上来的五六个无痕士兵,沿着在暴雨中肆虐的洛水的北岸向西狂奔了几里地才来到这片夹岸林,暴雨已经冲刷掉他满脸满身的血迹,却洗不掉他的杀气,在这一夜,这个平日里对任何危机任何险境都能够笑脸相迎满嘴烂话的长得有点文弱的年轻人化身为嗜血的狂魔,却只是为了守护他心中最美的风景。终于这风景出现了,就在他的眼前,此时的他已经筋疲力尽,气喘吁吁。

在齐腰深的流水中,男孩和女孩拥吻着,男孩因为失血过多而显得十分苍白的脸色勾勒出他的虚弱,他的身体在冰冷的河水里瑟瑟发抖,他几乎没有站起来的力气,他甚至看上去都没有多长时间好活了,可是他的左臂却有力地揽着女孩纤细的腰肢;女孩湿透凌乱地长发随意地搭在男孩的肩头,双手勾在男孩的脖子上,长而弯曲的睫毛在骤雨之中摇曳着,像是飓风中强撑着不低下头去的蔷薇,更像是极其罕见的血色寒兰,炽热与寒冷这两个永恒对立的形容词竟然就在她的身上和平共处,甚至相辅相成。两个人都闭着眼睛,急切,动情,不顾一切,与世无争,这是一曲奇花与沃土倾情合奏的名为生命的乐章。

“我知道这两个家伙是笨蛋,可是居然会笨到这种程度……”赵云在岸边弯腰扶膝,喘着粗气自言自语道,“我说他们……是早知道我会赶到的吧!”

树林外面杂乱的脚步声已经逼近了,赵云不相信他们会听不到,可是他们却丝毫不为所动,仿佛集今晚发生得所有一切都不关他们的事一样,他们只是来这里旅行……度蜜月的!

既然这些麻烦事和他们俩都没关系的话……那就只有跟赵云有关系了。

“好吧好吧,擦屁股的事情交给我……”赵云亮出了青釭剑,剑身上的血水早已被雨水冲刷得干干净净——很快它就会被再一次染红。

就在这时他的余光瞟到了河对岸的一个黑影,虽然在雨夜之中隔着数丈宽的河面,但是赵云还是立马就反应过来,这个家伙就是之前由华雄打掩护从他面前溜走的那个黑甲男——虽然他现在已经没有穿着黑甲了,他的黑甲已经在他试图善感的时候脱下来丢进河里去了。狼狈是今晚的代名词,所有卷入到今晚这一事件中的人,他赵云,他的朋友们,华雄,还有眼前这位,无一不从头狼狈到脚,上天在这一点上还是一视同仁的。

张辽也是刚刚才意识到事情不对劲。他沿着北岸追出去三四里路没有任何发现,他甚至怀疑那两个少年人会不会是已经渡过河去了,为了验证这一怀疑他自己游到南岸去再沿着东方返回树林,仍然没有什么发现。他开始意识到自己的判断是错误的,他一直回到了出发点的对岸,才猛然间发现了河里的那两个人影。他的反应和赵云的一样,先是一愣,然后亮出剑来,然后抬头,然后看到了对方……然后就是现在。

赵云和张辽隔河相望,一触即发,而河中的两个笨蛋却仍然不管不顾地拥吻着,不为所动。

赵云不敢动,他怕对方会率先攻击河里的笨蛋们。

张辽也不敢动,他怕他在冲向河里那两个年轻人的时候对岸那个已经杀红眼的家伙会突然发难。既然他能够出现在这里就说明华雄没能拦住他,张辽对他的实力没有把握。

最终还是赵云率先发动攻击。因为后面追兵已近,时间已经不容他再多想,他只有率先挑起这场战斗;而张辽则决定原地不动把赵云放到自己这一侧来在进行战斗,他想的是如果自己能够打赢赵云的话那么完全可以在打赢他之后在抓河里的那两个人;而如果打不赢的话就算自己出手偷袭也是没用的。大概张辽是一个比较正派的人,否则笨蛋们也不可能会活到这个时候。于是在此刻一种跨越了敌我界限的默契心照不宣。张辽直接将赵云放过河界,两个人在洛水南岸短兵相接。

张辽知道眼前这个对手的名字叫做赵云,是诸侯安插在无痕中的一个卧底,可是初次交手,这个叫赵云的小子就令他大吃一惊。速度,力量,敏捷,反应能力,判断能力,分析能力,心理素质,能够用于衡量一个杀手的任何一项指标这个小鬼都表现出色,完全不亚于自己。他一过河就发动了主攻进攻,过河时脚尖点在水面上的动作使他积蓄了足够的力量,以至于再冲到接近河岸的地方时他竟直接在水面上起跳,以令此时疲惫不堪的张辽难以招架的速度发动持续不断的进攻!

张辽知道这个时候硬碰硬不是什么好主意,眼前的对手可不是刚才他追杀的那两个年轻人,这个家伙此时能够站在这里就说明他是一路杀人杀过来的,跟这种家伙没有道理可将,也没有什么战略招数能够立即奏效。他选择了暂避锋芒,以灵活的身法闪避着赵云幻影般的进攻而避免与之正面接触。张辽且战且退,赵云则步步相逼,赵云现在要做地就是让眼前的这个危险角色离洛水河远一些,越远越好,然后自己负责拖住他,这样一来笨蛋们就有机会逃出去了!

可是赵云在拼死奋战的时候得空回头瞟了一眼,那两个不要命的家伙竟然还在水中静静地相拥着!他们无视了张辽的存在,也同样无视了赵云的存在,更无视了现在发生在这里的这场战斗!此时此刻赵云才意识到,他们两个根本就没有预料到他赵云会在这个关键时刻出现,不管有没有人出现,不管出现的是谁,他们已经不在乎了。

可是他们都会死啊!他们不在乎就管事了么?接踵而至的追兵会因为他们的无视就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么?王鹂在洛阳照顾了这两个笨蛋一个多月,现在交给了赵云,那么赵云需要做的就不是尽力而为,而是必须,必须,必须让他们活着离开这个地方!

赵云已经没有时间再等下去了,他放开了嗓子,在南岸,在这场令人称奇的雨中决斗中,在对手目不转睛地凝视之下大喊起来。

“快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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