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大晴。
正式接任掌柜的第一个清晨,我就犯了懒病。我一脚揣下被窝里用来取暖的热水袋,把被褥掖在脖子下面,慢慢感受着桃山上的灵气。
有一股子腥气。
等我慢悠悠换好了衣裳,再看地上那热水袋,它早就冻得梆硬。
这鬼天气,谁受得了。
可怜了我这一副柔弱身骨,大早起来的还得替别人收尸。
她想逃出这桃山,简直是痴心妄想。
她和他,都被我杀了。在她们的新婚之日。
我在前任掌柜的酒里,多加了一味无色无味的东西。
至于他,我原先没想杀他,我那是为了他好。
是他自己对着我承诺,说什么至死不渝说什么生死相随。我琢磨着,要是她去了,他活着也是煎熬。
“好好照顾她,”我把全身醉得发烫的掌柜交到他手中,“你等等,我也去给你斟杯酒,雪夜天寒,怕是身骨熬不住。”
“多谢!”
他真喝下去了。
他明明知道,忘忧酒馆一夜只招待一位客人,我既招待了掌柜,又怎么会来招待他。
如果不是我预料出不出百步她们必死无疑,我也不会被她们互相搀扶的背影感动得忘了形。
好一番,双双赴黄泉的悲壮!
桃山的寒风那样凛冽,像刀子似的在我脸上切割。我赶紧关上并不怎么御风的大门,把角上的碎花棉帘放下来。
匆匆烧了一壶热水后便上床歇息了。
床板硬得跟冰似的,我不知怎的,突然睡不惯自己的床塌了。
想起掌柜屋里的床又大,被褥又软,还白日黑夜地点着客人赏的桂花熏炭,我便动了歪心思。
我抱着我那唯一一个取暖物——热水袋,摸着黑,推开了那扇雕花门,踏着缭绕的桂花香,径直钻进了丝面羽绒被里。
我记得,那半夜里似乎有鬼哭狼嚎的凄声,因此我睡得并不是很安稳。我倒不是因为心虚,只是纯属觉得聒噪。
想了这许久,我太阳穴似乎都要爆裂了。
还是先收尸吧。收完尸才好安心用早饭。
推开门的那一瞬间,我被桃山东边的朝阳辣了眼睛,有一滴泪从眼角溢了出来。
阳光明媚的天,让我回想起恍若隔世的曾经。
我寻了把铁锹,铲除她二人身上的冰渣子,就那棵去年新种的小腊梅树下,挖了个坑,将她们埋了。
忙活了一上午,累得我满头大汗。
在喘息间,我悟出了一个不得了的道理:杀人不过是一件和吃饭一样平常的事情,埋尸与种树又是同一道工序。
我没杀过人,也没见别人杀过人,可我就是有这样的天赋。我不免有些得意和骄傲。
“愿你从今往后,再不孤独!”我俯视着眼前的一拢小土丘,难以抑制我的兴奋。
我的愉悦持续的时间并不长久。
雪,本是这世上最最纯净的东西,却与腌臜的泥土混在一处,让人看了,心生厌恶。
下雪天埋尸并不是一个好的选择,这样只会把我弄得我满身都是污泥,这让我既沮丧又懊恼。
可后悔又有什么用呢?
所幸的是,我又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