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确实很聪明。
不用反复实验就能直达最终目的,我深知自己有这项技能,好像就是我让上天给我安排好了似的。
正如肖九刚所说,后来我就被灏烟老头关入禁室,肖刚和红娉经常为我送吃的。
我爱吃素,尽管他们后来擅自改善了我的伙食。
熟素食,能满足我的技痒之需。
“不如,你们变成蚂蚁吧。”我一天到晚的不干事,根本没有消耗什么能量,少吃一点,没关系的。
最重要的是,死蚂蚁这个东西吧,多了也不占地儿。
每隔一段时间,肖刚和红娉都会过来打扫禁室,主要是来清扫蚂蚁。每当看着她俩好奇又害怕的抱怨,我莫名开心。
肖刚总会皱着眉头,用异样的眼光看着我,一边看,一边摇头:“这是个不好的兆头。”
“嘘,别说了。”红娉这姑娘,怎么说呢,脑子有点不太好使。在我面前让他别说,不就想让我继续让他说下去吗?
还好我是个疯子,不与其计较,左耳朵进右耳朵出,两手锁着往梁上一吊,自无纷纷与扰扰。
当然了,这并不影响我给他们讲故事。
他们解闷,我解寂寞。
我给他们讲的最后一个故事,是我的前生。
一个频繁转学的小学生多次被人强灌洗衣液的故事。故事多少都会有添油加醋的成分,我略使用了夸张手法,加入了一些新道具,比如水枪,将故事讲得血腥又残忍。
“何为洗衣液?何为水枪?”
看在他们懵懵懂懂又愚不可及的模样,我仿若就是一个无所不知的上帝。我告诉他们:“桃山忘忧酒馆的地窖里,有一个迷彩的背包,里面就有一把水枪,和一袋洗衣液。”
生怕他们不认识,我便讲得更详细些,颜色,味道,形状……
“什么是迷彩?”
又是为他们描述了一遍颜色、形状……关于味道嘛……由于长期未清洗,可能与……人体分泌的汗液、油脂累积的味道一样——比如,用久不洗的手帕子。
红娉害羞地转过头,好像是我描述了一遍无比可耻的事情。
我冷冷一笑,呵,真矫情。
通过我的层层暗示,他们终于决定要去找背包里的洗衣液和水枪了。
而我,也正式“出狱”了。
一出狱,就听闻了一个在别人看来对明无名来说应该立即晕倒的噩耗。
他全家消失了,从这个大陆上彻底消失了。
嗯,蒸发?人生自古谁无死,事到临头就得认。管你是被晒死的、烧死的、淹死的、蒸发死的,都是命,都得认。
红娉这个丫头,爱哭,哭个不停。她全家也没了。
我劝她,安慰她:“不必慌,不必忙,不必早着哭,你也快了。”
人的寿命,掐指一算,就那么些年。我看红娉啊,二十来岁,爱哭,爱娇羞,若是把林黛玉与她比一比,她早该到头了。
这么说来,算是阎王给她续过命了。
她好像受了惊吓,哇地一声,哭得更厉害了。
再后来,肖刚家族出于人道主义的关怀,把我和红娉带回了春涧中。
这个地名,不禁让我想起唐代诗人王维的《鸟鸣涧》:
人闲桂花落,夜静春山空。月出惊山鸟,时鸣春涧中。
美,是真美。山花烂漫,曲径通幽,溪水潺潺,烟雾缭绕,犹如仙境。
有趣的是,肖家还有个家族图书馆,叫灏海书院,与灏烟书院对称。
有文化,真是有文化,不得了。
我们班那个小刚,据说他的爸爸妈妈都是高中的语文老师。
这里的这个肖刚,竟然也有这么有文化气息的家族背景。
然而,文化和人品,不等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