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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驯鸟

我没多少乡村生活体验,长到现在,绝大部分时间住在城里,没怎么见过山谷,没见过原始森林,更不知道瀑布如何流动,这是独属于城市孩童的经验匮乏症。除了那些用以做菜的动物,诸如鸡鸭鱼类,我也叫不上其他动物的名字。十岁那年,我们全家离开筒子楼,搬进一座新建成的小区,从此以后我连蟑螂老鼠也看不见了。

不知从何时开始,鸟类也不再光临我的家园,记忆中关于鸟的事全停留在八岁那年的下乡之旅。那一年,农村有亲戚去世,我们去奔丧时顺便住了两周。那些房屋用石头和土砌成,房顶奇高,下雨时水不断渗进屋子,没有地板也无瓷砖,只要食物掉在地上,蚂蚁就会立刻聚过来。夜里,风从砖头缝隙渗进来,偶尔能听到几声野兽号叫,但具体是哪种野兽,我说不上来。

这是一座名为丁集的乡村,距离大山还有些距离。这里大部分人姓丁,我也姓丁,父亲说,我们家祖坟就在这儿。我问父亲,我们以后会葬在这里吗。他摇摇头说:“不,这里没有我们的位置,我们要葬在公墓。”说完他又弹了下我脑门说,“小孩子,说什么死不死的,快朝地上吐几口口水。”人们说,说错话,只要朝地上吐几口口水就能把说出的句子吐掉,不然厄运将一直跟着你,直到进入坟墓。那时我年纪尚小,并未感受到死亡的惘惘威胁,只是在父亲的逼迫下,朝地上吐了点口水。那些口水很快被土地吸收了,父亲满意笑了笑,好像土地公收到了我忏悔的讯号。

我在那儿住了两周,头一周一直拉肚子。这里的娃哈哈只卖城里一半的价格,母亲贪便宜买了一箱回来,我没事就喝,终于喝到腹如刀绞,高烧不退。母亲这才发现那东西不叫“娃哈哈”而叫“哇合哈”,除此之外,包装、颜色、味道和“娃哈哈”一模一样。母亲皱了皱眉说:“果然不能相信这里的东西。”而丁集的亲戚则说“这是水土不服吧,我们这儿的娃都喝得好好的”。

第二周,我终于痊愈,不敢再碰任何饮料,只喝井里打上来的水。没事的时候,我就和那些叫不出名字的亲戚小孩去村里唯一一间游戏机厅打拳皇。有一天,鏖战正酣,忽然有个小孩拍了拍我肩膀说:“你想去山上看看吗?”想,我立刻答应。但事实上,我并不认识那个孩子,暂且叫他丁甲吧,反正这里的人都姓丁,不是丁甲,就是丁乙,或者丁丙。

丁甲手上拿着镰刀,走在我前头。上山之前,他砍了一截树枝交到我手中,说:“别看山不高,你们这些城里孩子体力不好,走着走着就走不动了,这树枝能当拐杖,就像多了条脚。”我接过拐杖,拿在手里把玩了一下,这树枝像一把木剑,颇为趁手,恍惚间我以为自己是走丢的古代侠客。

山并不陡,但我们选了最难走的路,这条路荒草丛生,丁甲左手拨树,右手执刀,一直在前面领路。我问为何不走那条别人走出来的好路,他说那条路上山太慢了,等折返回来天就暗了,天一黑,什么妖魔鬼怪都出来了。我点了点头,但心中又冒出新的疑问——“我上山干什么呢?”

一走进山,山便不是山了,它是城堡,是房子,或者一个不知名的巨兽。“山是这样吗?”我问丁甲,“为什么和我想象中不一样呢?”

“那你想象中,山是什么样?”

“巍峨,壮美,高不可测。”我想到了一些书本上看来的词语。

“但有些山和你想的不一样,人和人有区别,山和山有区别,我们丁集的山就是这么矮。”

目之所及,一片荒凉,山里没有好玩的东西,我起了打道回府的念头,丁甲拦住我说:“别急,我待会儿让你见识见识。”于是我又跟在他后头走了半小时,终于走到了山顶。从山顶俯瞰整座乡村,感觉还不错,但也仅止于此,要我长住在这闭塞小镇,绝无可能。我找了块大石头,坐下,望着丁甲,想看看他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

“你要不要听个故事?”丁甲笑眯眯看着我说,“我小时候经常上山玩,拿着弹弓,打野鸟。有一天,我看到一个驼背老头,他没有手,腿也是跛的,他告诉我他会驯鸟,要鸟儿朝西边飞,鸟儿绝对不会向南。我一开始不相信,继续玩弹弓,但过了一会儿,我听见他嘴里发出一种有节奏的鸟叫,紧接着藏在树林中的鸟全都飞了出去,林子里静得不得了。”

“这么说,他懂鸟语?”我从未听过此等奇事,于是拉着丁甲问,“你没有骗我吧?”

丁甲神秘地眨了眨眼说:“你等着。”没过一会儿,他身体如虾一样蜷缩起来,接连发出呕吐声,呕了五分钟后,一声清脆鸟鸣从他嘴里响起。我看到了一件不可思议的事——丁甲吐出了一只鸟。那鸟从人嘴里飞出来后在天上转悠了几圈,丁甲吹了几声口哨,模仿鸟叫,那鸟很快朝南边飞走了,消逝在天际。

“真有意思,你可以教我吗?”那时我尚年幼,不能分辨事情真伪,我相信眼前看到的一切。丁甲像个小大人似的,拍了拍我肩膀,语重心长说:“没有强烈想飞的欲望,就没法控制鸟类。”

我们站在山的边缘,并排尿尿,尿液离开我们身体,朝崖底奔去。远处,太阳像块大饼,挂在天上。丁甲提醒我,太阳即将落山,落山后,山就不归人管了,这是个野兽频出的地方。我从树边拾起自己的木拐杖,随丁甲下了山。上山容易下山难,明明是同一条路,下山时,却成了一条拉面,好像有不知名的大手将路越抛越长……下山后,天已全然黑透,村口的土狗朝我们狂吠了两声,好像在催我们回家吃饭。

由于我和父母从城中远道而来,丁集的人格外热情地给我们准备了一桌饭菜。丁甲无父无母,跟着奶奶长大,吃百家饭,亲戚见他同我一道归来,也就邀他留下一起吃饭。在席间,我看到许多叫不上名的怪菜,其中有一道菜是“毛鸡蛋”。乡亲们说,毛鸡蛋很有营养,父亲则告诉我这是鸡蛋在孵化过程中受到不当的温度、湿度或者是某些病菌的影响,导致鸡胚停止发育,死在蛋壳内尚未成熟的小鸡。

“那究竟是鸡还是蛋呢?”

“这不重要,好吃有营养就行了。”

实际上这道菜完全谈不上可口,吃起来更像是受刑,我吃了两口就扔在一边。过了几分钟,又上来了一道菜,这道菜叫“油炸麻雀”。乡下亲戚很热情地介绍:“麻雀不需要拔毛,直接从嘴上边撕开,褪下整张皮就可以了。内脏直接揪出来,弄一碗鸡蛋糊,加点干淀粉,把麻雀在碗里蘸一下,裹上鸡蛋糊,在油锅里面炸,炸熟就可以了。”

一共十只麻雀,一个人一只,刚好分完。这时丁甲突然停下筷子说不吃了,然后跑了出去,在外头逗猫。大人们将麻雀扔进我碗里说:“他不吃,你吃,没妈的孩子性子就是怪。”吃饭吃到无聊时,有人开始议论丁甲身世——丁甲家里很穷,很小的时候,父母就出去打工了,父亲在工地上班,母亲在城里人家里当保姆。三年前,他爸爸在工地上出了事,死了,一年后他妈也改嫁了,不知所终,丁甲彻底从留守儿童变成了没人要的孤儿。

丁甲奶奶是文盲,孙子也没有读书基因,在村里上了两节课就上不下去了。别人在教室里读书,他就去山上打猎,经常带回些死兔子,嘴里还念念有词——“把兔子卖了,赚够钱,就去城里,这里不属于我。”他总这样说,兔子却卖不掉,即使卖了,也挣不来几个钱,一年下来,也就够丁甲买条新裤子。“这孩子有一种和身份不符的野心。”村里最有文化的老头是个儿时念过私塾的老先生,他说:“什么人什么命,人最重要的是乐天知命。”

第二天早晨,我随父母离开了丁集。走的时候,丁甲嘴里衔了根草,跟着我们的车走了很久,车总是比人跑得快,一会儿他就跟不上了,我从车窗里探出脑袋,去寻他的声音,道路两边都是田野,像魔方一样的田野,那些魔方渐渐将丁甲挤得消失无踪。我将头转回到车里,经过两小时车程,返回了熟悉的城市。

自那次以后,我们再也没有回过丁集,爷爷死后,埋在城内公墓,每到清明,我们就去公墓上坟。母亲对这件事感到满意,她说人埋在田地附近,怎么找得到,荒山野树,还是城里规矩些。又隔两年,奶奶去世,和爷爷葬在一起,合墓。老人相继去世,我们与乡村的关系越来越远,也再没有听到任何有关丁甲的消息。

大学毕业后,我不顾父母反对,到了北京工作,混了七八年,一无所获,买不起房,身份尴尬,陷入“中年危机”。在一次大病后,我陷入噩梦幻觉,梦中,总有一只鸟在头顶飞来飞去,我有时是持枪猎手,有时是执剑侠客,有时只是一个手握屠刀的屠夫,但无论是拿枪射,用刀剑砍,还是使用弓箭,都伤不了那只鸟半分半毫。

身体越来越差,在父母的要求下,我收拾行囊,回了老家。至少一日三餐吃得好些,带着这种信念,我回到故乡,洗心革面,修改作息,日升则起,日落则眠,俨然七八十岁的老头。早晨醒来后,我无事可做,就去家附近爬山。那座山一直没有变,一直那么矮,但爬山的人大部分都死光了。我第一次去时才五岁,那时爷爷奶奶还在,奶奶会在半山腰停下来,面对一棵松树,修习气功,爷爷则带着我继续朝山顶爬去。

再次回到故土,就好像面对过去的自己,那时我还是个泥人,尚没有被捏塑成形,但幼时记忆深深嵌在了脑海深处。我在这座山里慢慢朝上爬,走不了几步就气喘吁吁。年纪越大体力越差,岁月不轻饶任何一个人,尤其是我这种懒惰的人。

“小伙子,身体不行啊……”一个提鸟笼的白发老者快步超过我。我索性停在路中央,想着养精蓄锐,待会儿一鼓作气超过他。我倾斜身体,低头,面对砖石地面,产生一种畏惧感——人生就这样不断爬坡,不断爬坡,谈何解脱。风从四面八方吹来,大蚂蚁从脚边经过,我没来由地想踩死它,但终究还是没有。那蚂蚁可能是人类世界的我,留它一条生路,等于留我一条生路。

休息好了,再抬起头,那老者早已消失,但我想我们会有再见的机会。上了山的人,总要下来,只要我一刻不停朝前走,总能在这条路上与他会面,于是我加快了步伐。走了一会儿,山像被清空的废弃宅邸,一点儿人声都没有,唯一的声音就是鸟叫,此起彼伏的鸟叫。我想起十天之前,我还在北京的地铁上,身边一个年轻人正拿手机和人讨论A轮融资B轮融资的问题,我在北京听过太多乱七八糟的人声,还不如鸟儿的叽叽喳喳。

又走了一程,我发现这座山并不只有一条路,在我面前,无数小岔路像人类筋脉洒落下来。其中一条道上堆满了松树,在松树遮掩下,那一颗颗花白头颅像雪一样,点缀其间——提鸟笼的老头们挤满空地,密密麻麻。我斜瞥一眼,瞥到了之前嘲笑我的老头,他站在最外围,背手提着鸟笼,踮脚想挤进去。

我有理由相信遛鸟的大爷们已经建立了一个全新的“宗教”,和摄影、做僵尸操、跳广场舞、打麻将一样,在贫瘠荒芜的晚年,摸索到一点儿生命力的影子,然后沉浸其间,忘乎所以,忘记死之将至。

人们簇拥着那鸟贩子,七嘴八舌讨论着,我驻足旁听了一阵,大概听明白了整件事的来龙去脉——这个人卖的是放生鸟。放生鸟,顾名思义,是为了积德行善放生的鸟类,其中以麻雀、喜鹊这种常见品种为多,但也有一些狠货。大爷们这番争来抢去,无非是想瞧瞧名贵品种。

“买一只吧。”心里头有个声音反复挠痒,那声音越来越耳熟,瞬间将我拽回八岁那年的深山老林。我拨开人群,挤到前排,忽然发现那鸟贩子有些眼熟——下巴更尖了,但还是平头,嘴唇上有颗痦子,眼睛略微斜视……没错了,是他,是丁甲。

我还没有开口,他就已经认出了我,他笑了笑说,你怎么来了?我没好意思坦白自己辞职回老家的事,只是随口敷衍说,请假,回家休息几天。他说好,要不要来看一下,买只鸟回去给叔叔玩一下。

我琢磨着等人群散去,再和丁甲叙旧。我们两个年轻人,站在这群老者之间,显得格外不合时宜,比那些珍稀鸟类还要独特、奇异,甚至散发奇怪色泽。丁甲见我皱眉,瞬间就把摊子一卷说:“不做了,不做了,明天再来。”

老人们败兴离去,仅留我和丁甲,同一些鸟类待在一起。丁甲的皮肤更黝黑了,看起来做了不少粗重工作。他跟我讲,五年前他就离开老家来到了这里,起初是卖手机,但同行说,偷手机卖更赚钱,可他手脚不行,做不来。后来手机生意不好做了,他就开始跟着人卖鸟,也是投机倒把,拿一批鸟循环卖。先以放生鸟名义卖出去,再在人放生后,把那些鸟捉回来,如此循环往复。

“你不是会吐鸟吗?”

“你还真信?我给你变个魔术而已,你们这些城里人,总是这样,少见多怪。”

我感到自己被一个谎言统治了三十年,这谎言一直霸占着脑内的一隅,给我一个虚无希望。我希望哪天也能学丁甲一样,学会驯服这只不安分的鸟,可实际上,这只鸟根本不存在。

“所以,你会驯鸟?”

“不是我会驯鸟,根本不用驯,这些鸟在人类手里倒腾来倒腾去,早就疲倦了,不等我来驯它,它自己就懒得飞了。长翅膀有什么用,吃不到食,照样饿死。”

丁甲把鸟笼用铁钩束起,统一串在一辆三轮车上,然后再在三轮车上覆盖一层薄布,布上有许多密密麻麻的气孔:“得让它们透气,要不然一会儿就闷死了。”

丁甲讲,山脚下有个饭馆不错,要不我们先下去,等下一起过个早。我站在半山腰,觉得有些可惜,再爬大约半个钟头就能到山顶。我对丁甲说,要不你在这儿等等,我先爬上去看看,很快下来找你。他摸摸我额头说,兄弟你没发烧吧?大早晨的怎么非要跟自己过不去,爬上去是有金银财宝等着你捡吗?

“我帮你把车推上去,你和我一起上去,顶上人多,你生意更好。”我鼓动丁甲和我一起上山,这样一可以满足我的私愿,二可以做成他的生意。

丁甲低着头,踢了会儿石头,还是和小时候一样,凡事都喜欢停顿,想一想。他想了一会儿说,行吧,你就搭把手,主要还是我来推。

一路上无聊,我就和丁甲说故事。我说到大学时喜欢借哲学书看,看过一个法国作家加缪的书,叫《西西弗的神话》,讲的是古希腊时一个叫西西弗的人得罪了诸神,诸神罚他把巨石推到山顶,然而,每当他拼尽全力将巨石推上山顶时,巨石就会从手中滑落,滚到山底,所以西西弗只好走下山,重新将巨石向山顶奋力推去,日复一日,陷入永无止境的苦役中。

“我觉得重点是那块石头,就像咱们现在这样,手里头有辆破车和一堆鸟笼子,如果没有这些东西,咱们就轻松了,还推个什么。”

“重点是肯定会有那块石头,那是诸神的惩罚,就像我们活着,天生携带的东西。举个例子说,就比如野心,像鸟想飞,豹子要猎食,鱼渴望游泳一样,一种原始本能。”

“你是文化人,我是粗人,不明白你在说什么。我只知道我们现在已经决定上山,手里头还有东西,就只能这么下去,至于别的,我不想想,也想不明白。”

我这才发现,我和丁甲之间始终隔着一堵墙,这堵墙自出生时就存在,壁垒越来越厚,越来越坚实,没有任何破洞的可能。我们能偶尔聚在一起,说说话,都是借着砖石的微小缝隙,这缝隙,是光透进来的地方。

推了一会儿车,路越来越陡,丁甲讲,一般路陡起来就说明快到山顶了。路是人修的,人就是有这种毛病,到了临门一脚,格外急,迫切想把路修好、走通,所以一般快到山顶都是陡坡路,修路的人和爬山的人都已筋疲力尽,只想尽快结束这漫长旅程。

“到了,终于到了。”我撒手,车子没有滑动,路已平,我们终于抵达了山顶。远处是长江,江水浩浩荡荡,奔流不息。我走到山体边缘,忽然觉得一阵恶心,胃液翻涌,我和丁甲说,我有点想吐。

“吐吧,吐出来好受些,就吐吧。”

云层漏下第一缕光时,一只麻雀从我嘴里跌跌撞撞飞出来。一开始,它飞得不稳,摇摇欲坠,但过了一会儿,它突然振动翅膀,朝前冲去。蓦地,一阵狂风吹过,掀开罩在三轮车上的黑布,鸟笼忽然全部碎裂,禁锢已久的鸟瞬间飞起来,飞往远方天际。我看到丁甲低下头,捂着胃,微微喘息,好像那些鸟儿全部是他吐出来的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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