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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放诞

放诞是指行为的放纵和言语的荒唐,这两方面魏晋名士都占全了:他们以言谈的荒诞不经“解构”虚伪的一本正经,以行为的放纵不羁冲破精神的禁锢僵硬,以生活态度的玩世不恭取代为人的墨守拘谨。

汉末随着帝国大厦的倒塌,它的意识形态也开始崩溃,周孔从膜拜的偶像变为嘲讽的对象,此时“学者以庄老为宗,而黜六经;谈者以虚薄为辩,而贱名检;行身者以放浊为通,而狭节信”(干宝《晋纪·总论》)。经过几百年的压抑和束缚之后,士人纷纷喊出了“礼岂为我辈设哉也”“非汤武而薄周孔”!起初,放诞既是对礼教反叛,如阮籍送嫂、刘伶病酒、阮咸与婢私通,也是对官方“以孝治天下”的挑战,如守丧饮酒吃肉,这些放荡的言行中有某种严肃的内涵。当“越名教而任自然”变为名教与自然合一之后,名士们裸体荒放“行同禽兽”,只是群体的纵欲狂欢,是一种表现个性的“行为艺术”。他们在否定礼教的同时也否定了“人”本身,与其说是坦露生命的真性,还不如说是暴露了自身的兽性。

旧的道德律令失去权威,而新的道德权威尚未建立,此时士人们言行的放纵荒诞,是由于不知道要干什么,于是便什么都干。

1.刘伶病酒

刘伶病酒,渴甚,从妇求酒。妇捐酒毁器,涕泣谏曰:“君饮太过,非摄生之道,必宜断之!”伶曰:“甚善。我不能自禁,唯当祝鬼神,自誓断之耳!便可具酒肉。”妇曰:“敬闻命。”供酒肉于神前,请伶祝誓。伶跪而祝曰:“天生刘伶,以酒为名,一饮一斛,五斗解酲。妇人之言,慎不可听!”便引酒进肉,隗然已醉矣。

——《世说新语·任诞》

杜牧曾自夸“高人以饮为忙事”,可杜牧未免太高看了自己,他天天想着“愿补舜衣裳”,无论如何都算不上什么“高人”,“以饮为忙事”的“高人”非刘伶莫属。

刘伶一生的重要事业就是饮酒,一生的重要文章就是《酒德颂》,一生都是在酒中度过,酒则使他一生“其乐陶陶”,还使他一生流芳百世。难怪他要讴歌“酒德”,更难怪他不想断酒了。

这则小品其实是一出轻松的家庭喜剧,剧名就叫“刘伶病酒”。

矛盾的起因是刘伶酒瘾发作,口渴得非常厉害,于是求妻子要酒解渴——别人解渴是用水,他解渴是用酒。刘夫人一听丈夫要酒喝,气就不打一处来,一怒之下把酒全倒光,把酒器都毁掉,泪流满面地央求他说:“夫君饮酒实在太多了,你把自己的身体糟蹋成了这个样子,这不是养生长寿之道,非得把酒戒了不可!”

一个急需酒来解渴,一个气急把酒全都倒光,原以为刘伶这个酒鬼会大打出手,眼看矛盾就要激化之时,谁会料到突然峰回路转,刘伶似乎转眼便浪子回头,他十分热切地附和着妻子说:“你说得太好了!我也正想把酒断了,只怕我管不住自己,还得在鬼神面前发个重誓,求神灵保佑我把酒戒掉,娘子现在快去置办祭神的酒肉!”刘夫人觉得今天的太阳从西边出来,高兴地满口应承说:“敬遵君命!”

这下该刘夫人忙乎了,她连忙把酒和酒器供奉在神像前,请刘伶对神像发誓。刘伶一脸肃穆地跪下来祈祷说:“天生刘伶,以酒为命,一饮一斛,五斗去病。妇人之言,慎不可听!”祈祷之后立即大碗灌酒,大口吃肉,刘夫人还没有回过神来,刘伶已是烂醉如泥了。剧情的高潮也即剧情的结尾,紧张、意外、爆笑……读者心情随着剧情的变化而变化。

爆笑之后又生出许多疑问:刘伶为什么要“以酒为命”呢?一个“以酒为命”的酒徒,怎么会成为竹林七贤之一,而与阮籍、嵇康、山涛、王戎这一代精英为伍呢?

他人的记述和他自己的《酒德颂》,或许能帮我们解开疑团。

《晋书·刘伶传》说他“身长六尺,容貌甚丑”,《世说新语》也有类似的记载:“刘伶身长六尺,貌甚丑悴,而悠悠忽忽,土木形骸。”他整天喝得醉眼迷离,走起路来摇摇晃晃。比起“七尺八寸,美词气,有风仪”的好友嵇康,“身长六尺”的刘伶显得又土又矮又丑。就算“男人的形象要由他们的事业来塑造”,一个在官只“盛言无为之化”的家伙,怎么可能去建立现世功业?刘伶是那种典型的“三无男人”——无形、无款、无权。

竹林七贤中人要么是大诗人,如阮籍;要么是大思想家,如嵇康、向秀;要么是大官僚,如山涛、王戎;要么是著名音乐家,如阮咸,独独刘伶是个著名的酒鬼。那么,阮籍为什么没有对他翻白眼?嵇康为什么没有给他写绝交书?用现在的话来说,为什么那么多“成功人士”乐意和这个酒鬼混在一起呢?

他人之所长在“技”——在某领域的“一技之长”,刘伶之所长在“智”——透悟生命的智慧。

《世说新语》称“刘伶著《酒德颂》,意气所寄”,《酒德颂》寄托了他一生的志趣,也表现了他的人生智慧。我们来看看这篇奇文。文章一起笔就说:“有大人先生,以天地为一朝,以万期为须臾,日月为扃牖,八荒为庭衢。行无辙迹,居无室庐,幕天席地,纵意所如。”在这位“大人先生”眼中,开天辟地的宇宙创始至今不过是一朝,万年历史不过是一瞬,他以日月为自己的门窗,以大地为自己的庭院,居无定所,行无踪迹,以天为幕帐,以地为卧席,为人适性纵意。因此,这位先生“止则操卮执觚,动则挈榼提壶,唯酒是务,焉知其余”?停下便举起酒杯,走路也要提着酒壶,除了“唯酒是务”以外,其他一概不知一概不问。

这也算是“人生智慧”?用现在的价值来判断,假如这也可以称为智慧,那智慧就是“愚蠢”的别名!

且慢!“愚”与“智”有时的确是一个铜板的两面。庄子说无用之用是为大用,刘伶的不智之智实为大智。

刘伶那个时代,名教与自然激烈对抗,嵇康因此提出“越名教而任自然”的人生理想,而真正能实现这一人生理想的便是刘伶。“贵介公子”和“搢绅处士”,听到“大人先生”的“风声”后,个个都对他“怒目切齿”,向他“陈说礼法”大义。正当这伙人说得起劲的时候,大人先生捧起酒罐,枕着酒槽,进入醉乡——“无思无虑,其乐陶陶”“豁然而醒”“静听不闻雷霆之声,熟视不睹泰山之形,不觉寒暑之切肌,利欲之感情”。酒醒后,听不到雷霆的巨响,看不清泰山的轮廓,感觉不到寒暑的变化,更没有世俗的贪欲……古今《酒德颂》的评论中,要数金圣叹的评点最到位,他说从来只说刘伶酣醉,又哪知他的得意是在醒时呢?文中“天地一朝”是说未饮以前,“静听不闻”是写既醒以后。

不是我们醒着刘伶醉了,是我们皆醉而刘伶独醒!

酒的妙处不在醉时而在醒后,醉酒是社会学意义上的“休克”,无所谓“妙”与“不妙”。辛弃疾在《贺新郎》中说:“江左沉酣求名者,岂识浊醪妙理?”名利之徒难得体认“浊醪妙理”,那什么是“浊醪妙理”呢?东晋王忱曾感叹说:“三日不饮酒,觉形神不复相亲。”几天不饮酒就觉得身心分裂,“浊醪妙理”就是使人身心和谐?估计这只是他的“一家之言”,陶渊明说酒的妙用在于它使人“暂近自然”,这句名言必能引起大家的共鸣。

酒使刘伶回归生命的真性,使他没有“利欲之感情”。竹林七贤中,阮籍终生尚在“歧路”,嵇康性格失之“峻切”,山、王二人又略嫌世故,向秀处世偏于软弱,唯有刘伶一生才“暂近自然”……

2.人种不可失

阮仲容先幸姑家鲜卑婢。及居母丧,姑当远移,初云当留婢,既发,定将去。仲容借客驴著重服自追之,累骑而返,曰:“人种不可失!”即遥集之母也。

——《世说新语·任诞》

一位名士与姑姑的女佣私通,还是在居母丧期间与女佣私通,而且又使得女佣怀孕,得知女佣离开后又仓皇追赶,还十分招摇地共骑一头驴子返回……且不说一千年前的魏晋,即使在自由开放的今天,这其中任何一件发生在社会名流身上,他都没有办法向社会交代,他的公众形象将被众人唾弃,他可能永远从公众视野中消失。

可这种事情一件也不少,全都发生在魏晋之际的阮咸身上。

阮咸早就和姑妈的鲜卑侍女暗通款曲。阮咸为母亲守丧期间,他姑妈将要离开阮家搬到外地。姑妈知道侄子与自己的侍女有染,起初答应把这个侍女留下来,等到出发前又突然改变了主意,让这个侍女和自己一起走。阮咸发现有变后,侍女随姑妈已经远去。当时家中正好有客来访,他立即借了客人的毛驴,还来不及脱掉孝服,心急火燎地朝姑妈离开的方向追去。追上后好不容易说动了姑妈,把她的侍女留了下来。一时找不到马和马车,他只得与侍女同骑毛驴回来。对于像阮咸这样的名士来说,他这样做显然有违常情,朋友们问他为什么放不下一个婢女,他毫不隐讳地说:“人种不可失。”这个婢女就是阮遥集的生母。

与婢女同乘一头驴子回家,是“大摇大摆”地宣布两人的私情;声称“人种不可失”,更是不打自招地承认婢女已经怀孕。

这不仅违背道德,而且有失身份!

可是,阮咸身为竹林七贤之一,许多要人都对他赞不绝口,如竹林七贤另一位名士山涛说:“阮咸贞素寡欲,深识清浊,万物不能移。若在官人之职,必绝于时。”《世说新语》说曾举荐阮咸为吏部郎,《晋书·阮咸传》说是“举咸典选”,就是推举他负责朝廷选拔人才的事务。一个侍女就让阮咸魂不守舍,怎么能说他“贞素寡欲”?又怎么相信他“万物不能移”?山涛难道因个人交情而罔顾事实?推崇阮咸的绝非山涛一人,当时大名士郭奕素称见识深远,很少人能入这位高人的法眼,但史书上说他一见阮咸便油然“心醉”。后来颜延之在《五君咏·阮始平》中说:“郭奕已心醉,山公非虚觏。”这两句诗的意思是郭奕对阮咸极为倾慕,山涛对他的赞美也名副其实。

更让人大感意外的是,后人在纪念阮咸的诗歌中,竟然对他与姑妈侍女私通一事大加称赞:“小颈秀项可青睐,大名高声皆白眼。”这是说阮咸只爱他所爱的美丽婢女,而对那些令人仰慕的名利之徒却付之白眼。

阮咸与婢女私通的丑闻,后世为什么成了他的“美德”呢?

他爱“小颈秀项”的鲜卑侍女,从来不羞羞答答遮遮掩掩,他根本不顾及自己的身份,也不在乎自己的社会名声,“恩爱”地与她同骑一头驴,高调地宣布她已经怀孕,还急切地借驴去追逐她,表现了一个男人的率真、挚爱和担当。“人种不可失”不过一个借口,实际上是他与婢女之间产生了割不断的爱情。古今有几个达官、显贵和名流能做到这一点呢?且不说《杜十娘怒沉百宝箱》中的李甲,也不说“始乱终弃”的唐代诗人元稹,今天还有多少人有阮咸这种率性和真情?又有多少人愿意出来为婢女承担责任?

阮咸以率性真情挑战虚伪的礼法。读自己喜欢的书,干自己喜欢的事,爱自己喜欢的人,文人常把这作为人生最大的乐事。只有超越了人世名利的束缚,摆脱了患得患失的算计,只有扔掉了礼法的伪装,坦露出自己生命的真性,才能也才配享受这份人生的快乐。我们常像禅师所说的那样,该吃饭时不肯吃饭,百般思索;该睡觉时不肯睡觉,万般计较。因此,错过了许多好事,错失了许多好人。我们没有勇气去爱别人,我们也不值得别人来爱。

阮咸当众表示对婢女的牵挂,正因为他自己了无挂碍。我们不妨扪心自问:有谁活得像阮咸这样率性?有谁活得能像阮咸这样坦荡?

3.付诸洪乔

殷洪乔作豫章郡,临去,都下人因附百许函书。既至石头,悉掷水中,因祝曰:“沉者自沉,浮者自浮,殷洪乔不能作致书邮!”

——《世说新语·任诞》

这篇小品读来让人喷饭。

文中殷洪乔即殷羡,东晋前期曾为长沙相、豫章太守、光禄勋等职。就现在的史料来看,虽然在苏峻之乱中,殷羡曾为陶侃提出过一条好建议,但此人为长沙相时贪婪残暴,经常骄纵强横祸害百姓。作为任职一方的父母官,他给百姓做的坏事似乎比好事还多,虽然没法看到他的模样和照片,但一提起他我就想起了今天那些贪官。

殷羡一生能拿得出手的,一是他生了个有名的儿子殷浩,殷浩给我们留下了“宁作我”那句豪语,以及至今还常用到的“咄咄怪事”这个成语;二是他富于喜剧天才,《世说新语》中有关他的三篇小品,近似于今天三个幽默段子,一个比一个滑稽逗笑。

殷洪乔就任豫章太守,临走时京都人托他捎带一百多封信。等来到离京城不远的石头城,他便把这些信一股脑儿全扔到江中,还煞有介事地祷告说:“信呵,信呵,要沉的尽管沉下去,要浮的尽管浮起来,反正我殷洪乔不能做邮递员!”

京城里托他捎信的那些熟人,要是看到这一幕肯定肺都气炸了。

我看到这里也哭笑不得。

我的第一反应是:这殷洪乔真不是东西!如果觉得捎带一百多封信是个负担,一开始就不要答应人家;既然已经答应了人家,而且已经带它们上路,就应该把这些信安全地交到收信人的手上。受人之托一诺千金,像他这样与轻诺轻弃的小人何异?

接下来的反应是:这殷洪乔真有点滑稽!看到他将别人托付的信“悉掷水中”,你肯定想冲上前去揍他一顿!等读到他最后几句郑重其事的祈祷词,你又肯定会忍俊不禁。要是想把别人托付的信安全送达,就不能将它们“悉掷水中”;既然把它们“悉掷水中”,又何必为它们祈求保佑?既然祈求神灵保佑,为何又说“沉者自沉,浮者自浮”?“沉者自沉,浮者自浮”又哪用得着祈祷?既然“殷洪乔不能作致书邮”,干吗又把别人托付的信带出京城?“因祝曰:‘沉者自沉,浮者自浮,殷洪乔不能作致书邮’”,实在让人绝倒。殷洪乔那一本正经“祝曰”的肢体语言,与他那“沉者自沉,浮者自浮”完全胡闹式的祝词,特别是“殷洪乔不能作致书邮”的内心独白,二者形成巨大的反差,因而产生强烈的喜剧效果。如果只有偷偷地将信“悉掷水中”的行为,殷洪乔就只是现实生活中的小丑;有了最后这几句滑稽的“祝”词,他马上就升华为艺术中的“小丑”——虽然不能给受托人带去书信,但能给无数读者带来快乐。

我一直在想,假如殷洪乔妥善地带到了那一百来封书信,无疑就不能给成千上万读者带来笑声。从做人的道德来说应取前者,从社会效果和艺术审美来看应取后者——你喜欢哪一个殷洪乔呢?

如今,人们把他掷信水中的地方称为“投书浦”,后人还建了石塔、石碑、石亭、牌坊来作为纪念。看来,人们和我一样,宁可喜欢一个任性幽默的殷洪乔,也不愿要那个谨守信用的殷洪乔。“尘世难逢开口笑”,殷洪乔便是逗我们开怀大笑的笑星,他帮人们驱走了许多人世的无聊与沉闷。

成语“付诸洪乔”就是来于这篇小品,意思是捎的信没有带到,它的引申义是“所托非人”。不过,“所托非人”可能性质相同,但其结局也许完全相反:有的以悲剧收场,有的则以喜剧结尾。

说到这里故事还没有完结。南宋吴曾在《能改斋漫录》卷九说,江南有两地名为“石头”,一在今天南京郊区,即所谓“钟山龙蟠,石头虎踞”的石头城,一在今天南昌郊区——当时属豫章——的石头。按《世说新语》中原文语意,当为南京郊区的石头,因为殷洪乔不想做邮递员,断然不会把信带到南昌再扔到水中,所以文中的“石头”属于南京石头城无疑。可余嘉锡先生批评吴曾只“知其一,未知其二”。《太平御览》卷七十一引《晋书》说:“殷羡建元中为豫章太守。去郡,郡人多附书一百余封。行至江西石头渚岸,以书掷水中,故时人号为投书渚。”这样说来托殷带信就不是京都人而是豫章人,而且指明投书地就是江西石头渚。余嘉锡认为《世说新语》这篇小品本之《语林》,《北堂书钞》和《太平御览》引《语林》,都作“郡人附书”,因此,余先生怀疑《世说新语》中的“都下人”当为“郡下人”,“都”字应属“郡”字之讹。其实,造成争议的不仅有两个“石头”地名,还有“殷洪乔作豫章郡,临去”这两句话也有歧义,我们可以将它理解为:殷洪乔做豫章太守,当他离开豫章时;也可以理解为:殷洪乔就任豫章太守,当他赴任时。地名有两个“石头”,两个“石头”分别又在南京和南昌的郊区,而且开头的话又可作两解,所以,殷洪乔扔信的地方到底是在哪个“石头”,现在很难遽下定论。

不管是南京的“石头”,还是属南昌的“石头”,都不影响这篇小品的笑点,更不影响它给我们带来的欢乐。

可惜殷洪乔生不逢时,像他这样的喜剧天才,语言和动作如此有幽默感,要是生活在“娱乐至死”的今天,他根本用不着去当贪官捞钱,做一个笑星会让他数钱数到手软。

4.吾若万里长江

有人讥周仆射:“与亲友言戏,秽杂无检节。”周曰:“吾若万里长江,何能不千里一曲?”

——《世说新语·任诞》

周仆射就是周顗,他曾官至尚书左仆射。《世说新语·赏誉》篇说:“世人目周侯:嶷如断山。”文中的周侯也是指周顗,侯是古人对州牧刺史的尊称,因州牧刺史为一方诸侯,周顗曾做过荆州刺史。在当时人眼中,周顗高峻如断山绝壁,可以想见他的仪容是如何峻伟刚正。《晋阳秋》也有类似的记载,周顗为人伟岸严正,同辈从不敢轻慢他。一世枭雄王敦见到周顗也惧怕三分,每次见到周顗便面红耳热,哪怕寒冬腊月也双颊发烧。

丞相王导在与人信中称赞周顗为“雅流弘器”,周顗为人也确有“国士门风”。王敦兴兵叛乱,周顗对王敦正气凛然,宁可舍身也不屈节,被害前大骂王敦“贼臣”,“血流至踵”仍然“颜色不变”。史家对周顗的节操赞不绝口:“甘赴鼎而全操,盖事君而尽节。”遇害后,王敦派心腹缪坦抄没周顗之家,只搜到几只空篓子,几床旧棉絮,酒数瓮,数石米,朝廷大臣无不叹服周顗廉洁清正。

人是一种极其复杂的动物,高洁与龌龊、崇高与卑劣、方正与随和、自律与放纵可能同时统一于一人。

周顗的大节真没有可说的,但他的为人小节可说的真多。

先说酒。他多次因醉酒遭到弹劾,还有两次因“荒酒失仪”免官。晚年更是天天烂醉如泥,即使身居仆射这样的要职,他也是醉时比醒时多,当时人们把他称为“三日仆射”。他过江之前就酒量很大,过江后照样时时离不开酒瓮,还常常吹嘘说饮酒无敌手。一次有从前酒友从江北来,周顗一时兴起便拿出两石酒对饮,直到双双都沉入醉乡。周顗几天后才酒醒,那位客人却从此再没有醒来。

再说色。刘孝标注引邓粲《晋纪》说,有一天,王导、周顗和其他朝士,一起到尚书纪瞻家观伎,纪瞻爱妾那甜美的歌声,还有那更甜美的模样,让周顗完全魂不守舍,他想在众人面前“通”主人的爱妾,不知不觉中“露其丑秽”,对自己的淫荡行为竟然一点也不脸红。在纪瞻家观伎虽属私人聚会,但客人当众希望私通主人的爱妾,放在性解放的今天也让人瞠目结舌,更何况王导、周顗、纪瞻等朝士,都相当于今天总理副总理级别的官员!虽然还没有听说过他包二奶的丑闻,但这根本说明不了什么问题,更不表明他没有这方面的爱好。估计是他没有掌握贪官那种高明的贪污技巧,一个家中只有几床破棉絮几袋陈大米的穷官员,哪个姑娘愿意去做他的二奶小三?再说,如果他掌握娴熟的贪污技巧,他完全可以大摇大摆地娶三妻四妾,用不着偷偷摸摸地包二奶养小三。

他与亲友言谈戏乐时污秽不雅,因此常常被人讥讽嘲笑,周顗为自己的行为辩解说:“吾若万里长江,何能不千里一曲?”

不管用哪个时代哪个民族的价值观来审视,这篇小品的思想情感都不算“健康”,用我们今天的眼光来衡量,它传达的全是“负能量”。我之所以选它作为细读的范文,一是它是那时士风的风向标,二是它具有极高的审美和认识价值,三是周顗的辩解已成历史名言。

余嘉锡先生对这篇文章有点将信将疑,他说以周顗的名德不至如此不堪。不过,魏晋间士人放荡无检不是特例而是通例,《太平御览》引曹丕《典论》残句说,东汉末年,太医令张奉与人饮酒,三杯酒下肚就要脱光衣服,大家都以裸体为戏乐。王隐《晋书》也说阮籍等人也“嗜酒荒放,露头散发,裸袒箕踞”,一大批官二代也跟着阮籍有样学样,“去巾帻,脱衣服,露丑恶,同禽兽”,认为这样才接近于“自然”之道。露得最彻底的名为“通”,露得较彻底的称为“达”。晋人葛洪更骂他同时代的士人“乱男女之大节,蹈《相鼠》之无仪”。《相鼠》是《诗经》中的名篇,一开头就说“相鼠有皮,人而无仪”。看看老鼠也有一张皮,却见有些人没威仪。人要是没有一点威仪,那活着不死又有何益?但到底什么样子才算有“仪”,不同时代和阶层可能说不到一起去,在魏晋之际的名士眼中,或许裸体才最酷最潮最有“仪”。既然当众裸体是一种时髦,周顗当众露“丑秽”虽十分“出格”,但他本人并不觉得十分“出丑”。周顗大节无亏而小节有疵,它们不过是时人和后人饭余的笑谈。以他任情率性的为人,又喜欢狂乐纵酒,乘着酒兴有什么干不出来呢?再说,东晋社会思潮与正始时期大不一样,江左名士很少有人像嵇、阮那样激烈地对抗名教,相反,他们大多儒道兼综,孔庄并重。周顗一方面有余嘉锡先生高度赞赏的“名德”,一方面在私生活中又“秽杂无检节”,从他身上可以看出社会风尚的新变。

周顗公德和私德的强烈反差表明,对任何人的评价切忌简单化,好人便“一好百好”的情况,只有在我们的电视电影中才能找到。历史上和现实中的许多英雄豪杰,其私德和个性可能很糟,而大汉奸汪精卫的私德却很好,至少他不贪钱不好色。文艺作品中的坏人都是一些丑八怪,汪精卫这个大坏蛋却是十足的美男子。周顗喜欢纵酒和好色,既不值得夸耀,也不必要遮掩。

周顗对别人讥讽的辩解十分高明,他对自己“秽杂无检节”不仅不否认,反而觉得这些都十分正常,“我好比一条万里长江,哪能不千里一曲呢”?是呵,谁见过一条笔直的万里江河呢?所有笔直的江段都属人为,自然形成的江河无一不弯弯曲曲。通体透亮而无阴影的东西,全都出自诗人的想象和科学家的设想,在现实中都是吓人的怪物,要是谁在太阳月亮下没有阴影,肯定会吓得你魂不附体。

“吾若万里长江,何能不千里一曲?”早已成为历史上的名言,它可能有助于我们对历史名人的认识——不必把历史名人神化,也不应把历史名人丑化。

这句历史名言,也可能成为我们对自己缺点的挡箭牌——连万里长江也免不了千里一曲,更何况我们这些小民呢?不过我倒想提醒一下诸位:“千里一曲”虽然在所难免,问题在于我们是不是“万里长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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