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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依微杨柳风无力,惆怅梨花月有阴

一连数日,延陵府外的竹园里都站着一个人,经常一站就是一整夜。延陵府大门紧闭,偶有一两个侍婢出来,见了他也像见到瘟神一样,躲得远远的。

初雪渐融,寒气入骨。李戈缩在一丛密竹下,身子卷成了一个圆球。他如今已荣升都尉,也算得上是中级将领了,可一离了营地,他就自动自觉地换回了他常卫的身份。将军在哪儿,他就跟着在哪儿。那日,他也见到了孺人姐姐,虽然她蒙着脸,可声音,身量都一模一样,然而,让他确定她就是孺人姐姐的是那双眼睛,像湖水一般的碧绿的眼睛。李戈费力打开眼睛的一个角,看了看依然直挺挺立在原地的将军的背影,又闭上了眼。

突然,竹林左侧传来嘀嗒的马车声,接着,延陵府的大门那儿传来一阵声响,李戈打开半只眼,随着吱呀一声开门声,李戈见将军像见到救星一样,冲了出去。听到将军叫了一声“公子!”李戈又把眼闭上了。

“公子!”李牧又唤一声,他候在此地多日,还是第一次见延陵钧出门,看样子是要去早朝。

延陵钧不予理睬,径自走向马车。李牧追上去,拉住了一只脚已经踏上马凳的延陵钧,“在下只想知道她好不好?

“武安君以为呢?”延陵钧面无表情,脚下一蹬,准备上车,却被李牧拉住动弹不得。延陵钧愠怒,“误了早朝,武安君打算替在下去大王面前解释吗?”

“在下只想知道她怎样了。”李牧恳切地望着延陵钧。

延陵钧收回脚,怒道:“放手!”

李牧终究松开了手,又拱手道,“还请公子如实相告。”

延陵钧气愤地一挥袖,冷笑问道:“如果在下没记错的话,她不过是武安君的一个旧识,武安君对每一个旧识都是如此上心的吗?”

李牧无言以对。

“还是在武安君心里,她只是一个旧识的身份?”延陵钧突然逼近,李牧不由自主地后退了两步。

“我延陵府的院墙对于武安君来说,不过是轻轻一跃的问题,武安君昨夜不是试过吗?她怎么样了,武安君自己去看不就行了吗?何需问我?”

“公子恕罪!”李牧面露窘色,他确实想去看她,可最后还是放弃了,原来延陵钧都知道。翻墙入院非君子所为,李牧最担心的还是阿梨,不知道她再见自己会不会病情加重。

“她已无碍。”延陵钧答。

“公子是在何处见到阿梨的?”延陵钧不答,李牧又问:“是在雁门吗?句注山?”

寅正时分的竹林,除了黑还是黑,半星光亮都没有。延陵钧负手,面对黑漆漆的竹林,并不直接回答李牧的问题,换而道:“武安君一定想不到,她是经过怎样的脱胎换骨才活下来的。医书上看过的方子,叫得出名字的药,只要是无毒无害的,几乎用了个遍。除了那一身的伤病,还有遍体的伤痕,其他的,她什么都不记得了。那日的状况,武安君也见到了,武安君若想让她再经历一次那日的痛苦,尽管试试看。”说完,自顾向马车走去,行至一半,突然又停下脚步,头也不回,平静道:“不管她跟武安君有什么过往,她现在的身份是延陵府的夫人,以后,也只会是这个身份。若武安君还念一丝旧情,就不该再来打扰。”

天亮了,延陵府外竹林里的人终于离开了,在接下来的几个月里,也再没有出现过。延陵府的日子又恢复了往日的模样,就好像那日发生的一切都只是一场意外,就好像武安君真的认错了人。所有人都这么认为,除了当事人,除了管事阿福,除了黎医师。

十年前,延陵钧被任命为行人官,掌管国宾接待。驻地官员因为不时要回朝叙职,大多都在邯郸置了宅子,延陵钧也不例外。所以收到任命书后,延陵钧便让阿福提前赶往邯郸准备,他自己则请了马车行的人做随护,拉着简单的行李,打算一路游山玩水慢慢行。因为路途遥远,武阳府中大大小小也需照料,所以,身边的人,除了阿福,他只带了医师黎云。延陵钧天生气短,呼吸不畅,所以有专门的医师在府中随治,黎云的父亲就是延陵府的府医。因为是时黎云的父亲已经近六十岁高龄,而黎云又青出于蓝,所以延陵钧让黎云的父亲留在武阳,而黎云则随他到邯郸。

一切似乎皆是天意,阿梨从山崖跳下时,正正落在崖壁唯一的一棵树上,再从树上滑下,顺着陡峭的斜坡一直滚到山脚。正好被经过的延陵钧一行发现,正好那一行人里有一个医师。事实确如延陵钧所说,他们见到阿梨的时候,用血肉模糊来形容半点都不过分,因为看不出一丝生气,

所有人都以为那是一具弃尸,延陵钧看一个女子落在那荒郊野外,倘若他们就这么走了,过不了过久,她就会沦为野兽的腹中之物,所以,他让随从简单挖个坑,把她就地埋了,也算是一件功德。也许是医师的本能,黎云试着去探她的鼻息,一探,再探,又探,竟感受到几不可存的气息,然而,即便如此,他也断然以为,她绝无存活下来的可能。人还没断气,不能活埋;置之不理,于心不忍,最后的决定是把她带上,等她什么时候彻底断了气,再找个地方埋葬。

谁也没想到,阿梨那仅存的一丝气息竟然吊到邯郸还没断。延陵钧觉得不可思议,究竟是什么样的意志让她坚持那么久?第六天,一向早起的延陵钧如常早起,不过初冬,满地的霜华浓得像雪似的,院中那棵光秃秃的枣树上,还有两片叶子倔强地咬着枝头,任尔东西南北风,就是不松口。延陵钧的头不知不觉转向西厢房,比坚韧,里面躺着的那位不输给这两片树叶。每天早上醒来,他都在想,那个意志坚强的女人会不会依旧在坚持,还是已经放弃了。他深吸一口气,慢慢向那屋走去。走到门口,侍婢正端着一盆水出来,要不是他退得快,估计会被洒一身的水。侍婢也吓了一跳,急忙跪下赔罪:“奴婢该死!”延陵钧摆摆手,示意她起来,问:“她怎么样了?”侍女摇摇头,答:“夫人还是没醒。”府中一应侍从婢女都是阿福提前赶到邯郸买的,没人跟她们说那受伤的女人是谁,婢女称她为夫人,延陵钧没出声,大家自然也就以为是了。黎云除了医术,其他的他一应不理,唯有阿福丈二摸不着头脑,才几天的功夫,怎么就多了个夫人。

延陵钧转身,慢慢地在院中踱步,踱到那棵枣树下,他抬头看了看那两片叶子,突然用力摇晃树干,其中一片叶子终于禁不住振,万般无奈之下,离开了树枝。树叶缓缓飘荡,不时还随风回旋而上,想要回到原来的地方。延陵钧看着那终究还是落下来了的树叶,怅然若失。他再抬头,盯着那最后一片树叶,看了很久,再次把手放在了树干上,犹豫半响,又收了回来。转身欲离去,突然又回来,轻轻地晃了一下,树叶没掉;再晃一下,还是没掉;延陵钧心一横,闭上眼睛使尽全力地摇晃,一下,两下,三下,然后先打开一只眼的一条细缝,接着逐渐加宽那缝隙,直到一只眼完全睁开,它还在!延陵钧把另一只眼也睁开,它还在!他还是不敢相信,用力眨了一下眼再看,千真万确,它真的还在那儿!“太好了!”延陵钧像个孩子似的握紧拳头,又捡起地上那片落叶,快步走向西厢房。他迫不及待地想对她说,树叶可以抵御寒冬,她也一定可以打败伤痛。

厢房里生了火炉,红色的炭火像盛开的芍药花,在阳光下闪着光。一束光自窗牖射进来,像一个无形的蜘蛛网,把无数轻薄的炭灰网在中间。延陵钧经过,扬起的衣角扯破了网,炭灰得了自由,飘走了。

延陵钧行至榻前,一手扬起那片落叶,正要开口,却突然呆滞了,半张着嘴,凝固了一般。

榻上的人两眼大开,定定地盯着房梁,似乎在想什么问题。感受到榻前有人,她眼珠子动了动,又回到了房梁上。似乎过了一整个早晨那么久,她突然开口说话了:“刚才那个姑娘叫我夫人,她说公子很担心我,让我快点好起来,可我怎么都想不起来,公子是谁?我又是谁?”她看向延陵钧,“先生是谁?为何又会在这里?”

延陵钧还在震惊中,不只是因为她突然醒来,还有她说的那番话,不知道是他糊涂了,还是她糊涂了,又或许,他救回来一个傻女?延陵钧一晃神,那叶子从他指缝间滑落了也不知。正巧婢女回来了,她手捧着一碗药,屈身向延陵钧行礼:“公子!”

延陵钧回过神来,对侍女道:“快去请黎医师,赶快!”

“先生就是公子?”榻上的人又说话了。

延陵钧点头。

“公子很担心…我?”她努力思索了很久,似乎还是想不起自己的名字。

延陵钧还是点头。

“我怎么了?”她问。

“你受伤了。”延陵钧答。听她如此谈话,似乎没毛病。

她盯着延陵钧看了好一会儿,准确的说,那不是看,而是审视。延陵钧被盯得不大自在。赵国有胡人之风,女子个性开朗,不拘泥小节,可如此大胆,毫不掩饰地盯着男子看的,倒真是不多见。

“一个人担心另一个人,不是至亲,就是朋友,再者就是有利害关系,公子与我属于哪一类?”她眼里含着一万个疑问。

她倒是分析得透彻,然而哪一类都不是?延陵钧思考着要怎么为他们的关系命名,事实上,她们什么关系都没有,如果有,那也只是施救跟被救的关系。他还没想明白,黎云已经拎着医药匣进来了。延陵钧对他使了个眼神,让他先出去说话。

听延陵钧说完,黎云眉头蹙成了一个结,本就少年老成的脸上又添了几分跟他年龄不相符的沧桑老态。“她失忆了!”

“你说什么?”延陵钧注视着黎云的眼睛,他那脸上唯一透露出他真实年龄的地方。

黎云顿了顿神,解释道:“失忆,因为脑部损伤而导致记忆丧失,病因可能是头部受伤,造成脑部积血,而影响记忆功能;也可能是心理受创,而形成的对往事记忆本能的抵御……”

延陵钧听得一头雾水,“得得得,医理就不用说了。”

黎云眉梢一抬,极为认真地道:“不了解医理,如何医治?”

“那她这个状况到底多久能恢复?”黎云对于医理的坚持非常人可比,延陵钧拿他没办法,想来黎云这越来越刁钻古怪的脾性也是他这些年惯出来的,只好由他。

“什么状况?外伤,内伤还是脑伤?”黎云问。

延陵钧被噎得呛了一口气,不耐烦地道:“外伤、内伤还有脑伤,全部,全部!”

黎云却不慌不忙,一一答道:“外伤,痊愈不是问题,但是应该会留疤痕。内伤,我还没查清楚。至于脑伤,可能很棘手,也可能根本就没事。”

“可能棘手,可能没事,这又是怎么一说?”面对这么个慢条斯理,你急他不急的人,延陵钧已经彻底没了脾气。

黎云答道:“失忆这种病症,视乎创伤的轻重程度,可能是暂时性的,也有可能永远都不能恢复。”

如果没有这次意外,阿梨的记忆也许真有可能永远都不会恢复,可是李牧出现了,他一直担心的那一天到底还是来了。

延陵钧拿着一只铁叉,漫无目的地拨弄着火炉里的炭。

“公子!”门口立着一个人,左手一个浆壶,右手一个碗。

延陵钧抬头,对着来人微笑:“花儿!”她现在的名字叫花,记得他跟黎云说出这个名字的时候,黎云以为自己耳朵出了毛病,学富五车,才高八斗的延陵钧竟然给她起了个这么俗不可耐的名字。好在,花儿这个名字倒算上口。过了很久,黎云像发现天大的秘密似的,说难怪他一直觉得花儿那个名字那么熟悉,原来以前对街卖药材的刘大的女儿就叫花儿。无论如何,花儿这个名字就那么随意地被定下来了,因为那是他见到她第一眼的感觉。

“花儿熬了公子喜欢的粟米汤。”花儿坐到火炉旁,倒了一碗递给延陵钧。

延陵钧喝了一口,含笑道:“花儿的厨艺越来越好了。”

花儿也笑,拿过铁叉拨了拨炭火,道:“今日特别加了蜜呢!”

“难怪这么甜!”延陵钧喝了半碗,把碗搁在几案上,道:“有空多歇息,别再去厨房忙活这些。”

“公子不喜欢吗?”花儿问。

“喜欢!”延陵钧答。

“只要公子喜欢,花儿一辈子都为公子煮食。”花儿道。

延陵钧愣怔一瞬,这是第一次,她跟他说一辈子。他知道,这是她的承诺,更是对那次意外的澄清。可不知为何,他不仅高兴不起来,而且还越发地不安了。延陵钧两手握着碗,两边大拇指不时磨着碗边,问:“花儿的头还疼吗?”

花儿摇头,道:“不疼了。”

一时间,竟然找不到话。火炉里偶尔发出轻细的炸炭声,尤其清脆。

“花儿!”

“公子!”

几乎是同时开口。

“花儿先说。”

“公子先说。”

又是同时。

两人禁不住笑了,就这样挨着火炉,相视而笑。火炉很暖,笑容也很暖。他们离得这么近,中间只有一个火炉。一个火炉,这就是他们之间的距离,不管靠得多近,他们之间有一个火炉。

“昨夜,你的膝盖又犯毛病了?”延陵钧问。每到冬天,她的膝盖就犯疼。黎云说那是陈伤,应该是很久以前膝盖骨受伤,寒气入内所致。

“嗯!”花儿点头。

“疼吗?”看她不时轻按膝盖,延陵钧有一股冲动很想去帮她,可那只是冲动,他的手,始终都没有越过那炉火。

“疼!”花儿答。

“很疼?”延陵钧问。

“很疼!”花儿照实答。

延陵钧望着花儿,往常问她是否不适,她都会答无碍,更不会当着他的面叫疼,今日倒是难得的诚实。

“真的很疼,好像在膝盖下埋了冰块似的。”花儿补充道。

“让黎云再看看,想想办法。我也再打听一下,有没有专治膝骨的医师。”延陵钧虽如此说,可是他心里明白,能想的办法早就想过了,该打听的也打听过了,她的这个状况,怕是没办法了。

“好!”花儿婉媚一笑,突然转道:“公子,可以为花儿弹琴吗?”

“好啊!”延陵钧招人把琴设好,问:“想听什么曲子?”

“随便什么曲子都行。”花儿道。

屋外的竹林被风刮得哗哗作响。延陵钧的琴声和着那一阵一阵的风声,时而扶摇直上,时而一落千丈;时而巨浪滔滔,时而小溪潺潺;时而空灵虚幻,时而萧瑟荒凉,时而大雪纷飞,时而阳光灿烂。悠扬婉转的曲调,何止令人迷醉,也让人沉睡。花儿歪着腰斜靠在几案上,一手支着头,睡得很香。延陵氏的琴闻名天下,多少人费尽千辛万苦,只为听他弹奏一曲。她倒好,无论什么曲子,每次听不到一半就睡着。延陵钧无奈地摇头,曲风一转,换了首真正的催眠曲。

多年来,他读书,她煮食,他弹琴,她睡觉;他下棋作画,她投壶玩耍。各得其乐,各安其好。日子平静舒心,可是,这平静终究还是被打破了,完全出乎他的意料之外。就像此刻,明明是他二人的好时光,就有人很不自觉地,不请自来了。他坐到火炉旁,展开医书自顾地读,除了那医痴黎云,还有谁?

延陵钧不悦地止了琴,回到火炉旁,斜乜着眼看着来人,不客气地低声道:“你来做什么?”

“不是你让我今日有空来一趟吗?你以为我想来?”李云答道。

延陵钧嘘了一声,压低嗓音,道:“你小声点儿!”

黎云看了眼花儿,全不在意地道:“放心吧!她一时半会儿醒不了。”

延陵钧剜他一眼,道:“你又知她不会醒?”

黎云卷起医书,道:“这么冷的天,以她的身体状况,估计睡到天亮都睡不暖。这会儿,在火炉旁,还有催眠曲听着,不睡觉才怪。”

延陵钧没有精力去跟他讨论乐理,在这个世界上,大概只有他和花儿当他延陵钧的琴曲是催眠曲。

“就没有什么缓解的办法吗?”延陵钧英眉紧蹙。

“没有。”黎云看着延陵钧的眼睛,那里面,是熟睡中的花儿的影子。“或者,你试试跟她一起睡。”黎云突然道。

延陵钧看一眼黎云,默然不语。

花儿一身伤病,最忌寒忌冷。每年的第一场霜降开始,延陵钧都在想,她到底能不能熬过那漫长的寒冬。

又是一年轻寒乍暖,春光淡荡。

一连半月的雨润烟浓,终于迎来了丽日和风,啼莺舞燕,流水飞红。难得一见的好晴天,延陵钧兴意突起,让管事阿福安排了马车,他要带花儿出去走走。

“这是要去哪儿?”花儿问。

延陵钧把花儿扶上车,故作神秘道:“去了就知道了。”

花儿笑笑,便不再问。这么多年来,大凡他想要做什么让她开心的事儿,他就会摆出此般架势。他既然想给给惊喜,她自然要配合,哪怕很多时候,她早就猜到他的计划。不过这一回,她是真猜不到他要去哪儿。

出了城,往西北行了几里,马车的速度慢慢缓了下来。花儿探头向外,雨过三日,路上泥泞还未干透,两旁的野草浸润了几日的春雨膏露,迎着和风暖日簇簇地往上长,刚刚出土的绿,鲜嫩的白玉似的。野草中间,偶尔夹杂着或浓或淡的小花。花香、新草香还有空气里弥漫的清新,是实实在在的春天的味道。

“一整个冬天闷在家里,开春了,出来走走,是不是觉得心也开阔了?”

延陵钧看着花儿,她脸上围着的面纱,被风掀开了一半,露出了那一道浅浅的疤痕。黎云为了那道疤痕,花了很多心思,现在看起来越发淡了。他跟她说过很多回,没有必要围那面纱,她却死活不愿拿下来。黎云说她选择忘了过去,自然也不会想再见以前的人,面纱是她自我保护的方式。

“春早就开了,公子不让花儿出门而已。”花儿道。

“现在不是让你出来了吗?“延陵钧拉了拉花儿的衣袖,道:“别看了,仔细又被风吹得头疼。”

花儿把头拉回来,坐直身子,反驳道:“哪里就那么容易病了。”

“去年怎么病的,忘了?”延陵钧瞪了她一眼。

“去年?去年又不是在……马车上…..”花儿嘟哝了一句,见延陵钧面色不大好看,便住了嘴。去年春天,她坐在院子里吹风晒太阳,睡觉了,不想受了风寒,一直拖到夏天才好。

“还要好一会儿才到呢,先休息一下。”延陵钧说着,自己先合上了眼。

离城越远,路越颠簸,一路摇摇晃晃,花儿觉得有些头晕,是以也闭上了眼。不知过了多久,马车停了下来,花儿睁开眼,发现自己竟然靠在延陵钧的肩膀上。花儿有些窘,想起来,却被一条胳膊圈着动弹不得。她抬起头,正好遇上一双深邃的眼,定定地看着她。她吞了吞口水,僵笑一下,问:“到了吗?”

那双眼睛的主人却失了神似的,没有回应。直到花儿突然皱眉,轻唤了一声:“哎呀!”他才醒过来,忙松开了手,问她怎么了。

“腰……”花儿一手扶住腰,一边叫唤,保持一个姿势太久,腰被拉直了。

下了车,延陵钧指着一座秀伟的奇峰,对花儿道:“这就是紫金山,怎么样?不错吧?”

花儿略一迟疑,含笑道:“是一座很特别的山。”以前,延陵钧跟她提过多次,说邯郸西郊有一座山,叫紫金山,那山很有些不同,山脚下还有一大片梨园,春天的时候要带她去赏花。她听到的时候,只觉得心里一阵说不出来由的酸楚,所以她一直推说不喜欢梨花,不愿来。

“何止是特别,山上有很多野菜可以采,看到没有,那儿有个凉亭,那边还有好多梨花……”延陵钧顿了顿,似乎才想起来,道:“哦!对了,花儿不喜欢梨花,不过,没关系,那片草地也长得很好,我们可以去走走!”

花儿却好像没听到延陵钧的话,整个人像被施了定身咒一般,眼睛定在一个地方不能移动。延陵钧顺着她眼睛的方向看过去:山脚下的一块大石上,坐着一个人,也正两眼直愣愣地盯着花儿。好像过了很久,久得延陵钧的脸色变青,久得他无法忍受,就要拉着花儿返回马车的时候,那人缓缓地站起身,向他们这边走来。

“公子!”那人向延陵钧行礼,也向花儿拱手见礼。

“武安君!”延陵钧毕竟是延陵钧,无论在任何时候都是不失风度礼仪的,虽然他心里百般不愿那么做,他倒是希望能随性,就像此刻,他真的很想大发脾气,可他还是没能做到。

“公子、夫人来踏青吗?”武安君李牧寒暄一句。

“是啊!难得天气这么好,出来走走。武安君这是要回雁门吗?”李牧一身甲胄,看起来不似游玩。而且,刚才下马车时,他隐约看到路口转角处,有二十来人马,如果他没猜错的话,那些人应该是李牧的随身护卫。

李牧答了声是,后面突然跑来一个人,急急叫了声:“将军!”李牧没回头,李戈定是在原来的地方没找到他,又大惊小怪了。

“姐姐!”李戈不是第一次见到她,却是第一次离得这么近,他忍不住唤出了声。可是,那个被唤做姐姐的人,却并不给任何回应。将军说她什么都不记得了,他不信。将军好不容易才找到她,她就算真的忘了,也一定要想起来。“姐姐!我是李戈呀!姐姐不认识了吗?”说着,就要冲上前去,却被李牧及时拦了下来,喝止道:“李戈!你认错人了!”

李牧把李戈推到身后,自己向前一步,行了个礼,道:“夫人恕罪!夫人与在下的内人确有几分相似,所以连在下的护卫也错认了。那日在府上冲撞了夫人,还请夫人海涵。”

面纱下的脸是何表情,旁人看不见,只听她道:“既是一场误会,武安君不必放在心上。”声音平淡得没有一丝波纹。

李牧再看她一眼,虽然看不见她的脸,但那双眼睛,依然是世界上最美的眼睛。李牧挤出一个笑容,今日一别,怕再难相见了,最后一次,他想让她看到他的笑容。“在下该走了,告辞!”话音刚落,高健领着一个信兵匆匆跑来,刚叫了一声“将军”,忽然看到一旁围着面纱的女子,不禁愣住。难怪,最近几个月里,将军的酒喝得又频了,而且,喝了酒就往北郊走,坐在北郊口的那棵柏树下,远远的看着延陵府,一看就是几个时辰。早前听说将军把延陵府的夫人错认成孺人,他还以为将军受了刺激,又开始发作,看来似乎是真的。这边信兵不知为何高健突然卡在那儿了,他见到李牧,忙奉上简,道:“大王急诏,请武安君速速返回。”语闭一抬头,发现延陵钧也在,接着道:“正巧公子也在此,大王正急诏百官入朝,公子也快请回吧!”

延陵钧向信兵点了点头,见李牧看了诏简脸色沉重,知道定是出了大事。然而,国之大事,岂能在外公开讨论,两人很有默契地对视一眼,又不约而同地看了一眼那位戴着面纱的女子。按律法,臣子知道大王召见,不论何时何地,都应该即时起程前往。可是,让车夫一个人送她回去,李牧和延陵钧两人都不放心。

“公子是跟在下一道,还是……”李牧试探问道。

“是该一道,只是在下只有一辆马车……”延陵钧面露难色。

李牧忙道:“这倒不是难事!高都尉的马可以借与公子一用。至于夫人,若公子信得过,就让高都尉带着士卒们护送夫人回府,公子看如此安排可妥当?”

“如此再好不过了!多谢!“延陵钧合手。

一切就绪,李牧高声唤道:“高都尉!”

“在!”高健抱拳低头。

“小心护送夫人回延陵府,不得有任何闪失!”李牧再次下令。

“属下明白!”高健宏声应令。

“有劳高都尉!”延陵钧也向高健抱拳。

高健低头行礼不语。

跟随将军多年,将军的心思,高健不能说十分懂,七八分他还是猜得到的。将军把所有的贴身精卫都用来护送这个女人,可见在将军心里,她的安危可是比他自己的命还重要。这更加让高健确定,她就是孺人,以前那个骑射出众,能给人莫名温暖的奇女子。他以前很不喜欢她,当然,除了将军,他没几个喜欢的人,直到那一次在代地军营,她不顾一切地抱住将军的时候,他才相信她是真心喜欢将军的,她为了将军,可以连命都不要。

行至一半,已至午时。所有人都还没吃东西,马儿跑了一个半来回,也需先歇息一下,吃点儿草。所以高健让马车停靠在一个草木颇盛的小山坡旁边,隔着车牖向车里的人道:“夫人,可要下来吃点东西?”

车里的人静默片刻,终是挑开了车帘。车夫已经摆好了脚凳,高健忙走向车旁,犹豫着伸出了手。然而,他接到的却不是她的手,而是一个筐,筐里有精致的干粮。高健再一抬头,她已经利索地自己下了车。高健才想起来,她可是在马背上长大的他,跳着舞都能箭无虚发,哪里需要他帮忙?看她在山坡上随意找了个地方坐下,高健把筐递还给她,自己站在一旁默默地啃他自己的干粮。

“高都尉坐一下吧!”她道。

高健看了她一眼,原地坐下了。

她从筐里拿出一些吃的,又把筐子递给高健.

高健接过筐,并没有从里面取东西出来吃。默了默,突然道:“将军这些年……过得很不好!”

她手一抖,手中的和事草饼掉在了她雪白的长裳上。

高健没有看她,他的眼眸里含着远方,似乎是在回忆:“那天,如果不是我跟李戈死命拉着,将军大概就跟着孺人一起跳下去了。”

她捡起饼子,长裳上留下了一滩饼屑油渍,她拍了拍,饼屑飞了出去,可是油渍却怎么也拍不掉。她抽出帕子来擦,擦了一遍又一遍,擦得那一团纱都稀了,破了,那油渍也还没擦掉。她眼中泛起一汪清波,叹息一声,道:“这油渍怕是洗不掉了!”

高健扫了一眼那一团油污,不再言语。她的意思,他明白,有些事发生了便再也回不去了。

春天的午后阳光明媚,而又不似夏日般灼灼逼人。小山坡上,树也青青,草也青青,映得天上的云也成了青草色。

“高都尉跟随将军很久了吧!”她突然开口。

“嗯!自二十几年前,我被将军从死囚牢房里带出来的那天起,就一直跟着他。那时候,将军还不是将军,是郎中令。”高健平静道。

“高都尉为何会在死囚牢里?”她问。

“我杀了人,杀了个士大夫。”高健答道。

她看着他,问:“为什么?”

在贵族眼里,他是个十恶不赦的恶魔,随时都可能发疯要人的命。一般人,特别是女子,在听完他的话后定会露出惶恐不安的神情,可她却异常淡定,就好像他杀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一只鸡。

“高都尉当我没问过吧,是我逾越了。”高健的沉默让她意识到自己问了个不该问的问题。

“夫人不害怕吗?坐在夫人面前的是个杀人不眨眼的恶人。”高健重新改口,称她为夫人。

她扬起眉梢,道:“我应该害怕吗?”

高健反被她问住了。

她慢慢地吃完一个和事草饼,忽然道:“他相信你,我也相信你!”

高健蓦地转身,怔怔地看着她,眼里刻着一万个难以置信。

“他从来不会看错人。”她又道。

高健点了点头,双唇抿成了一条线。不知为何,他觉得眼睛有点儿酸,为将军,也为他自己。她大概是除了将军以外,唯一一个相信他的人了。高健平复了一下情绪,轻声道:“那个人欺负我母亲,我母亲反抗,他骂我母亲不知好歹,用陶釜砸破了母亲的头。”

“高都尉怎么杀的他?”她问。

“用那个人的剑。”高健道。

她唔了一声,道:“如果是我,我会先搬起陶釜砸破他的头,再把他杀了,脱了衣服,扔到闹市上。”

高健忍不住笑了,道:“我那时候还小,剑都拿不稳,杀了他,自己也吓瘫在地上。”

“吓坏的人该是你母亲才对。”她认真道。

高健止了笑,一脸黯然:“她的头受了重伤,知道我被判凌迟,又病又急又气,没几天就走了。”

她沉默片刻,道:“对不起!”

高健摇头,道:“孺人大概不太了解奴的生活,奴的一切都不属于自己,包括自己的身体。我的母亲是奴,至于我的父亲,也许是奴,也许是某一个士大夫,我不知道他是谁,我只知道我的母亲是奴,一世为奴,代代为奴,所以我也是奴。奴的生活“生不如死”,去了也好。”

“高都尉不再是奴了。”她道。

高健点了点头,吸一口气,道:“如果她再坚强一点,再坚持多一天,她就会知道她的儿子不会被凌迟,因为年轻的郎中令向大王请赏,讨要了一个下奴,一个会使剑的下奴。”

“高都尉的剑术是极好的。”她道。

高健难得腼腆,道:“将军教的。”

一提到将军,她又沉默了。

高健挺了挺背脊,道:“孺人……”

“高都尉!”她打断道:“时候不早了,我该回去了。”

晴天有风,路上泥泞干爽了许多,回去的路比来时平顺好走,一个多时辰就到了。延陵府中奴仆见了马车,都齐齐迎了出来,可见这位夫人在府中的地位。

“高都尉一路辛苦!多谢!”她略一施礼道。

“有幸护送夫人,是在下的福份。”高健抱拳。

“高都尉,请……”她看一眼身后两侧的婢女,欲言又止,须臾,道:“请一路好走。”

高健默了默,郑重道:“夫人放心,高健会不惜性命保护将军的。”说完,遂一转身,只听得一阵得得的马蹄声靠近,延陵钧回来了。

“公子!”

“公子!“”两人同时开口。

延陵钧把马还给高健,笑道:“辛苦高都尉!”

高健抱拳,又重复了一遍刚才的话:“有幸护送夫人,是在下的福份。”

“你们的速度比我想象中快很多。”延陵钧又道。

高健笑一笑,问:“公子可知将军此时是否还在宫里?”

“看我把正事忘了!”延陵钧拍一下额头,道:“秦军大肆来袭,武安君让你回来后速去营地。”

高健回到营地时,三军已经集结完毕。

韩、魏两国本是赵国南门的屏障,如今,不管是韩王安,还是魏王增都已经战战兢兢,既没有兵力与秦单独对抗,也不敢加入合纵。秦国没有了后顾之忧,伐赵是必然之举。此番秦国大举兴兵,一路由王翦领军直奔邺邑,一路由杨端和率军向太原进发。赵王召集群臣百官讨论,到底该如何应对,所有人都一致同意:赵北与邯郸,孰轻孰重?二者相较,自然是保邯郸为重,提议颜聚去赵北,武安君李牧留守邯郸。然而,李牧却不同意。

“武安君弃邯郸不顾,而保赵北,难道真应了那个传言?”相国郭开似笑非笑地道。

李牧侧身斜睨过去,并不接话。

赵王看了一眼李牧,又看郭开,问:“是何传言?“

“这……”郭开欲言又止的样子。

“说!”赵王迁不悦道。

郭开低头,似不敢直视赵王,道:“外面传言,武安君想做代王。”

“大胆!”赵王大怒,朝堂即刻跪倒一片,唯有李牧还站着。

“大王息怒!臣也是道听途说,未必是真。”郭开忙道。

“道听途说?敢问郭相国,是哪条道?改日,在下也去听听。”群臣中有人出声,李牧一看,是上卿司马高。司马高在官场摸爬滚打多年,深知为官之道,决不会为一个外人得罪任何其他同僚。司马高如此,原因很简单:司马尚作为李牧手下第一将领,李牧谋反,司马尚就是第一帮凶,连带整个司马家都被牵扯进去。是以这谋反的帽子扣在谁头上都行,但是绝不能是李牧,更不能是司马尚。

“禀大王,这传言臣也听过。”又一人开口,原来是春平侯,如今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左相大人。传言说他与太后私通甚密,后宫丑事历来都有,更何况,在春平侯心里,先王的一切都是本该属于他的。

“哦?叔父也听过,在哪儿,又是听何人说?”赵王问。

“一日,臣去城西的酒肆,听刘江说武安君李牧,是代王的后人,臣问他如何得知,他说他以前是代国的大将军,他什么都知道。”春平侯话一说完,引来一堂低笑。刘江是什么人?城西的一个傻子,整日里幻想自己是大将军,今日是赵将,明日是楚将,他曾经还说自己是武安君白起。

赵王也笑了,道:“傻子之言自然不可信,只是寡人也不明白,武安君为何不愿守护邯郸,武安君可否解释一下。”

“大王,臣正是为了守住邯郸。”

李牧的不苟言笑是出了名的,更何况,此刻的状况可不是玩笑。虽然春平侯为他解了围,但他很清楚,郭开是有意诬陷。当初卓家拿了郭家一半的兵器生产权,郭家老爷子一早放了话:这笔账迟早是要算的。

“此话怎讲?”赵王突然挺直了腰。

李牧道:“大王,此乃军机,请允许臣私下向大王禀奏。”

内书房里,除了李牧跟赵王,还有第三个人:春平侯。赵王年少,大小事都仰仗左相春平侯做主,是以这个时候他肯定会在。李牧向赵王跟春平侯分析道:“表面上看,太原一路,秦国想蚕食我国北部;而邺邑这边,秦军越过漳水直接威胁邯郸。然而,臣以为,秦军真正的目的是从北部进入番吾,然后聚兵邯郸城下。到那时,邯郸腹背受敌。而且,韩、魏如今惟秦命是从,他们若是从两翼加逼,邯郸战无可战,退无可退。”

春平侯点头:“武安君所言有理,以前苏秦和张仪也都曾说过,番吾一旦被攻破,邯郸不保,我赵国岌岌可危呀!”

“那武安君可有应对之策?”赵王忙问。

“臣令人带雁门军去番吾会杨端和,战事结束,臣即刻回兵邯郸。”李牧答。

“那邯郸呢?不用管吗?”春平侯问。

“过去半年,臣已经让兵器坊大量生产弓箭,兵器库里现如今有五十万支箭。漳水不是那么容易过的,王翦要来的话,弓箭伺侯就是。

“难怪这半年的军费开支又超了,原来武安君未雨绸缪,备了兵器呀。”春平侯眼含笑意,又道:“武安君觉得谁适合领军?”

国尉傅抵跟王翦交过手,可以考虑他为主将。”李牧道。

“傅抵才刚刚升国尉,把邯郸交给他放心吗?”春平侯蹙眉。

“左相或有其他人选?”李牧问。

“颜聚如何?”春平侯问。

李牧摇头,道:“颜聚在齐国虽是将军,然而据臣所知,他并未立过任何战功。而且,他来赵不久,未必能服众。”

“除了傅抵,就没有其他选择了吗?”赵王问。

李牧跟春平侯对望一眼,他们似乎同时想到了一个人:“廉颇将军!”

“廉将军?“赵王思虑片刻,廉将军离开时他还年幼,自是不知道个中缘由,但他多少也听说,廉颇对父王换将不满,愤然反抗,出走大梁。

“如今朝中武将不足,邯郸军又是廉将军的旧部,廉将军若能回来,那是再好不过了。”李牧道。

“听说廉将军年岁已高,还能用吗?不知道是不是也像庞煖老将军一样?”赵王犹疑道。

“能不能用,大王派人去看看不就知道了?”春平侯道。

李牧也点头附议,当初先王与春平侯竞夺王位,廉将军可是一直站在春平侯这一边的。今日春平侯有此提议,也不枉廉将军当年对他的支持。

出了宫殿,李牧向春平侯行了个礼,拱手行礼道:“今日,多得左相大人帮忙!”

春平侯睥一眼李牧,转身望向诺大的王宫,道:“我很欣赏武安君的才能,也感谢你当年想方设法把我从秦国接回来,然而武安君需谨记两个字:官场。武安君该想想,今日之事绝非偶然,以后也还会有。三人成虎的道理想必武安君明白。”

李牧点头,旧事且不提,曾有人当庭指责他与卓家大少爷私交甚密,近半年来的兵器几乎全部出自卓家铸坊,有失偏颇。虽然他解释说那批箭羽跟代、雁门用的兵器一样,是经过特别设计的,卓家铸坊参与了从设计到生产的全过程。当初代、雁的兵器都是卓家在武阳的铸坊制的,卓家最清楚细节要求,最重要的是有经验。既然都是官营铸坊,从哪里出又有何区别?而且,他若是不常去铸坊,又如何能确保造出来的箭羽是符合要求的呢?但是,这就是春平侯所说的官场。

战事的发展与李牧料想的无二,杨端和在太原稍作休整,首先攻打狼孟,一个不大的城池。首战的目的是要振奋军心,城邑大小不重要。拿下了狼孟,杨端和直奔番吾,然而他想不到的是李牧早已经在那儿侯着他了。

杨端和到达番吾还没来得及拉开营帐坐下喝一口水,李牧马上来了一轮急攻。以逸待劳,首战杨端和惨败。战争有时候打的是个心理战,杨端和曾是桓龁手下的一名都尉,桓龁上次对李牧落败,至今下落不明。他杨端和自信心再强,也不免心生怯意。再战再败,三战还败。李牧以为杨端和至少会坚持个半年,却没想到三个月就草草退兵了。

李牧大军开进邯郸的那一天,邺城的王翦也退军了,留下前来助战的韩、魏两国军队,左右不是。面对气势正盛的李牧军,只能狼狈逃走。由头至尾,唯一意外的是廉颇将军。据前去探访的使者回报,廉将军也想回来,他当着使者的面,吃了一斗米,十斤肉,披甲上马,以示自己还能上战场。可惜,不一会儿就上了三次茅房,拉了三次屎。赵王确信廉颇老了,不再征召他回来。多年以后,人们才知道,原来那使者受了郭开的钱财,特意加了廉将军去了三趟茅房的话。至于郭开为何不愿廉将军回来,那又是一段故事。

据说郭开在给先王做侍读的时候,跟那时候还是公子偃的悼襄王

一起参加一次酒席。席间,郭开自恃得宠,对其他公子的随从出言不逊。诚然,郭开为何不把他人放在眼里,一来,他是富可敌国的郭家大少爷;二来,他面如傅粉,唇若涂朱,男生女相,天生一副好皮囊,深得大王夫人们喜爱;再来,在公子偃跟春平侯的暗斗中,郭家给予公子偃的财力支持不同一般。方方面面来看,他确实与那些低下的随从不同。廉将军出生武将,骨子里有超乎常人的桀骜与正义感,如何见得郭开那般欺人太甚,当下挺身而出,对他一番羞辱:“不过一介侍读,哪里你就高人一等?你郭开与他们有何不同?不过是长了张女人脸。”自那以后,郭开与廉颇的梁子便结下了。

得知赵王想召廉颇归赵,郭开不惜重金收买了使者,他无论如何都不能任此事发生,廉颇绝不能回来。这是廉颇最后一次,也是唯一一次机会归国,错过了,就再也回不来了。

秦楚交战之时,楚王听说廉颇在大梁,便秘密派人去迎接他到楚国。可惜,廉颇担任楚将后没能建立战功。在寿春最后的日子,廉颇还恋恋不忘赵国:“我想指挥赵国的士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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