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屿之接过茶杯喝了一口,“没想到你这丫头看起来大大咧咧的,泡的茶倒是挺好喝的。”
“又不是我泡的,才导致这个茶好喝,是这个茶本来就香啊。”
洛翩言丝毫没有邀功的意思。
“等下之瑜就过来了,你不是要跟她增进感情吗?那等一下你约她去外面走走吧。”
“这种小事还要你来提醒吗?小爷我浪迹花丛这么多年,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我可是最懂女孩子的心思了。”
沈屿之总是对自己有一种迷之自信,也不知道这种自信是谁给他的。
“她什么时候能来,要不然我先去外面转转吧,我看这风景怪不错的。”
“她在家吃饭估计还要有一会,我要帮我外婆打下手,你要是无聊的话,就在这附近转转吧,省得找不着路。”
沈屿之眼睛里散发着狡黠的光芒,他想到了一个特别的点子。
“OK。”
沈屿之站起身来,走出了院子。
——
沈屿之挑了一条比较偏僻的石子路,虽然路很偏僻,但是旁边的风景倒是很美。
放在口袋里的手机突然震动了起来,沈屿之也没看是谁,直接按了接听键。
“喂。”
他开口的语气带着一种慵懒和不耐烦,让人听了都想揍他的那种。
“你跟她去新安了?”
电话那头的男声开口说话的嗓音带着一种低哑的感觉,沈屿之隔着屏幕都感受到了丝丝的寒意。
“小,小叔叔。”
沈屿之特别怂地问了一句,“小叔叔,你这么忙,给我打电话来就是因为这事啊?我还以为是小叔叔叫我回家吃饭呢。”
“沈屿之。”
男人的声音带着一种凌厉的威严感,沈屿之听着头都大了。
乔默只比他大两岁,但是因为辈分的原因,所以要被他叫小叔叔。
“小叔叔,我来新安是出差的呀,我又不是专程因为她过来的。”
“那边能有什么差让你出的?集团里一堆事情你不去解决,跑到一个偏远的小城里出差。沈屿之,你真当我是这么好糊弄的人吗?”
乔默很少说这么一大段话,沈屿之光是听着都能感觉到他的表情。
完了完了,小叔叔铁定生气了。
“这个,那个……我这不是怕翩翩她一个女孩子回来不安全吗?所以我才充当护花使者的。小叔叔,你也不希望一个女孩子在外面遭遇危险吧?”
“就她?别人劫财都不劫色。”
乔默的毒舌还是一如既往的厉害,沈屿之尴尬地笑了一下。
“那这别人要是把她劫财了,她也不能回家呀,我这不是助人为乐嘛。”沈屿之义正言辞地开口说道。
“而且你也知道我在这里有一个女朋友,我过来见见我女朋友不行吗?”
晓之以情,动之以理。
沈屿之觉得自己简直是太机智了,他就不信他说服不了他小叔叔。
可惜,沈屿之低估了乔默。
对于乔默这种单身二十一年,不跟女孩子牵手的的男生来说,女朋友这三个字在他眼里就跟普通人没区别。
“沈屿之,我给你三天的时间。如果你不把她带回来,你也就不用回来了。”
“哎,小叔叔……”
“嘟嘟嘟——”
“我嚓,这简直是个大魔王,不讲道理啊,我怎么把人带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