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年的元旦,当别人都在欢度假期沉浸在节日的欢乐之中的时候,唐晓芸却没有休假,因为她仍然要去药店做兼职。
也许是因为假期的缘故,这一天,药店的生意特别忙,她要做的事情特别多。
她忙得晕头转向,甚至根本就没有意识到这天是元旦假期。
她记得很清楚,当时,她在药店的柜台后面,正背对着大门口的方向清点药品,忽然听到背后有人喊了一声她的名字。
那声音好熟悉,好亲切。
她下意识地一转身,就看到郝剑正捧着一大束红艳艳的玫瑰花,笑嘻嘻地朝她走过来。
霎时间,周围的世界变得一片安静,她仿佛听到了自己全身的血液在血管里汩汩流动的声音和自己的心脏在胸腔里怦怦跳动的声音。
她还听到了“噌”地一声,仿佛有一团熊熊燃烧的火焰从她的身体里窜出,那火焰腾空而起,将她的身心一起送上了无比幸福的云端,让她几乎晕倒。
当郝剑走到她面前的时候,她极力压抑着内心的激动和兴奋,努力装出一副平静的样子,笑着问他:“你怎么来了?”
郝剑笑着说:“我想给你一个惊喜,所以事先没有告诉你就来了。”
唐晓芸有些歉疚更有些诧异地问:“那你是怎么找到这儿的?”之前,她并没有告诉他,她在这里做兼职,因为,她怕他会为她担心。
郝剑狡黠地一笑,说道:“我自有办法。”
唐晓芸随后想到,他很有可能是问了她的那个同学,才知道她在这里的。
于是,唐晓芸就向店长请了假,和郝剑一起离开了药店。
她带着他一起搭公共汽车,回到自己的住处。
她租住的那间房子,是一间年代久远的老式平房,坐落在工厂背后的一条古老而幽深的小巷子里。
穿过小巷,几乎走到了尽头,然后再往左拐,看到一间有着古旧的木门的小屋,就是唐晓芸与杨雪妮一起合租的房子,只不过这时杨雪妮已经搬去未婚夫家,不在这里住了。
她扭开一把很老旧的锁,推开那扇吱吱呀呀的木门,她走在前面,他跟在后面,两个人一前一后走进了房间。
房间里的光线很暗,必须开灯才能看得清楚屋里的情形。
郝剑把花放在桌上,唐晓芸连忙找来一个空瓶子,将那一大束火红的玫瑰花插好,然后再把它放在自己的床头桌上。
因为房间里的凳子上都被搁上了一些杨雪妮还没有搬走的大件东西,所以显得有些乱七八糟的,没有办法落座,唯一可以坐的就是她的床了。
眼前的这种光景,让唐晓芸觉得很不好意思。
于是,她的脸上泛起了一片红晕,既有点不好意思又有点撒娇地笑着对有些错愕的郝剑说:“喏,没办法,你就坐床上吧!”
她的床却是非常的干净整洁,而且还似乎散发着一股淡淡的清香。
那股淡淡的清香,闻起来,好像既令他十分熟悉,又让他十分陶醉似的。
他的脸上这时才露出了惬意的微笑。
他很自然地坐了下来,然后伸出双手一把揽过唐晓芸,将她抱在怀里,一路上的疲乏和不适,立刻就烟消云散了。
郝剑这次在津城呆了三天,在这三天的假期里,他牵着唐晓芸的手,看遍了全城的风景,吃遍了全城的小吃。
而让唐晓芸最难忘的是第三天,郝剑带她乘了一艘小船登上了长江中心的一个小岛。
那个小岛有一个好听的名字:太阳岛。
那天,天气特别好,简直不像是冬天,而像是夏天一样。
唐晓芸觉得一定是郝剑给她带来了福气,才能享受到这样的好天气。
阳光那样灿烂,像金子一样闪光而耀眼,天空那样湛蓝,像水洗过的一样明净透亮。
沐浴着冬日的暖阳,让人感觉到犹如春天般的温暖。
郝剑和唐晓芸手牵着手,先在小岛上转了一圈,然后就依偎在一起,坐在那一片洁白细腻而又柔软的沙滩上。
唐晓芸微微地仰起头,眼睛微微地闭着,一张粉红的小脸上情不自禁地露出了幸福的微笑。
她正在憧憬着他们的未来,虽然关于他们的未来,那种既像是近在眼前又像是远在天边的幸福,她也还想象不出那种幸福具体将会是什么模样,但她知道那一定就是她想要的那种幸福。
只要一想到这些,她心里头的甜蜜,就像一个关不住的水龙头里的水一样,止也止不住地,汩汩地往外流。
她一直以为郝剑想的也和她想的一样,不然的话,他怎么会带给她这么大的惊喜。
她依偎在他怀里的时候,好希望时间不要流走,好希望能够永远这样。这个时候,假如能够让时间停住不再流逝的话,她宁愿付出她的所有她的一切。
第一天晚上,郝剑带她去看了一场电影,她记得很清楚是汤姆·克鲁斯主演的美国好莱坞的电影《碟中碟》。
十块一张的票价,在那个年代,对于一个刚毕业没多久工资不算高的年轻人来说,是相当奢侈的,就跟他送她的那么大的一束玫瑰花一样奢侈。
她想这是因为郝剑爱她,愿意为她付出,才会这样奢侈,所以她首先感到的是无以伦比地幸福,其次才觉得非常心疼,毕竟他也不是很宽裕阔绰,他的工资也不高。平时,他的生活也是相当节省的。现在可到好,他为她花的那些钱都可以够他自己花好长一段时间的了。
好在电影很精彩,郝剑特别喜欢看,见他那么喜欢,她的心里也就舒服了很多。她觉得只要郝剑喜欢,就是多花一点钱也是值得的。
第二天上午,郝剑说想去一下百货商场,准备买点东西。
唐晓芸记得很清楚,他们一起去吃早餐的时候,郝剑点了一碗猪肝粉。
后来,他一边吃一边笑着对她说:“我就喜欢吃这个。”
唐晓芸从此就记住了,郝剑是爱吃猪肝的。
她那天把她碗里的猪肝也给他吃了,他还笑着摸摸她的头说她真会疼人。
唐晓芸记得,那家市中心的百货商场离她的单位和住处都不远。
他们是手牵着手,一路逛街,一路走过去的。
因为好久没有逛商场了,结果那天一进去,唐晓芸便被琳琅满目的化妆品和漂亮的服装鞋帽迷住了,再也走不动路了。
在她正想好好看一看,饱一下眼福的时候,郝剑却二话不说一把将她拉走了。
他拉着她直接上了顶楼,直奔音像专柜而去,原来他是要买音乐磁带。
头两天晚上,他们俩都是在外面吃过晚饭后,逛一会儿街,郝剑再将唐晓芸送到住处,最后自己再一个人回到附近的小旅馆睡觉的。
最后一天晚上,两个人实在有些难舍难分,不知不觉地就逛到了郝剑住宿的小旅馆门口。
郝剑笑着对她说:“那就进去坐坐吧!”
唐晓芸默默地点点头。
那个小旅馆的条件不好,设施非常简陋,没有椅子,就只有一张窄窄的单人床。
他们两个人就靠在一起,依偎在床上。
平时在别人面前说话很少的唐晓芸,在这时,对着郝剑却有着说不完的话。
仿佛是要将她从出生到现在一直积攒下来的话,想一股脑地都说给他听似的。
郝剑就一直微闭着眼睛,倾听着她像只快活的小鸟一样“叽喳喳叽”个不停。
后来,时间已经不早了,可是唐晓芸还是舍不得走,她抱着他的胳膊,怎么也不肯松手。
郝剑一边亲吻着她的脸颊,一边在她耳边轻轻地说:“我的小傻瓜,你再不松手的话,我就把持不住了!”
唐晓芸立刻红了脸,羞涩地笑着将他推了老远,这才站起身来,准备离开。
郝剑抱了抱她,吻了吻她的额头,然后牵着她的手,将她送回了她的住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