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透明的红萝卜》中,那极度细致的情节,突出了生存的残酷性;在表面的打情骂俏背后,总是凶猛的较量和致命的出击,那种邪劲儿总是令人恐惧。强者与强者的对抗,以弱者作为陪衬,莫言之所以很快找到新的意象,新的情感对象物,完全得益于那高密乡漫山遍野的红高粱。根据莫言的理解:“我恨透了红高粱,爱极了红高粱”,当他沉入原始故乡时,就被故乡的原始生活方式所牵制。既然高粱是原始故乡赖以生存的主要食粮,那么,种植高粱就是故乡最基本最不能忘情的生活方式。作家对故乡的恨,应该是基于这种对原始生产方式的恐惧,对这种原始而粗糙食粮的恐惧,忘不了那些专制而又粗野的人们和那些朴实善良的乡亲。莫言从红高粱那里获得了象征性启示,并未直接以红高粱本身作为创作内容,而是借红高粱虚构出一部历史英雄传奇。当作家超越了红高粱时代的生存苦难而遁入想象的历史时,他所看到的这些默默劳作的乡民,身上就具有蛮勇之气,那是生存的勇气和仁义的德行以及充沛的生命强力。
莫言找到了创作的最佳突破点,他赋予红高粱以血的颜色,这就演化出高粱地里高密乡亲对鬼子的誓死对抗。“我希望这红高粱成为我父老们伟大灵魂的象征”。为了这红高粱的土地不被侵犯,原始故乡的人民揭竿而起的英雄斗争历史变得可歌可泣。他们不再是驯良的乡民,而是英雄好汉,莫言还赋予“红高粱”以烈酒的特性。血与酒、酒与歌、歌与泪混合在莫言的作品中,“血”显示出尊严与仇恨,而“酒”则显示出放纵、豪迈和热情;在饮酒高歌中,高粱地里的父老乡亲,真正陷入了生命力的狂热崇拜之中。莫言作品中经常渗透的这种狂欢化描写,这是他创作精神的自然流露。莫言作品中荡漾的这种红高粱精神,就是酒神精神,但是,莫言的酒神精神,超越了生理狂欢的性质,不是浪荡儿的狂欢史,而是英雄们的狂欢史。正是在狂欢中,所有的人亲如弟兄,为了自由,置身于欢乐和癫狂的情绪体验中。例如,“颠轿”,这种古老的民俗仪式,正是为了人们在节日享受感性的快乐。
酒与歌所渲染出的豪迈雄壮,正是乡亲们生命力强盛的象征;癫狂、放纵、残酷、血性,寄寓在莫言的酒神精神之中。莫言不满意那些软弱的乡民,试图塑出豪勇的中国人形象,即带有野性狂欢精神的父老乡亲,这是莫言的理想。
正是由于这种精神主导,莫言的语言叙述,一方面格外粗暴,一方面又特别细腻。即使是微小的心理变化,莫言总是生出火爆式感觉,所以,莫言的小说叙述形象,留给读者无数震撼性的画面,类似于西方画家戈雅的精灵魔鬼与人同在的恐怖世界。语言和笔触变得格外粗野,粗狂的情境、残忍的情境、放纵的情境、恶心的情境、哀伤的情境,与莫言的“狂气”和“邪劲儿”浑然一体。在语言叙述时,莫言崇拜这种“粗暴原则”,他的生命野性存在与原始力量崇拜形成新的生存价值法则。也许只有这样,他的语言才与原始故乡的人相吻合。语言表达就像开机关枪,又像地毯式轰炸,他那种军旅生活的独到体验转化成了语言叙述的美学原则。酒神精神,正好适应这种语言方式,在这一点上,莫言感到他得益于福克纳、马尔克斯和波德莱尔。
从马尔克斯那里,他学会了恶心式物象变形;从福克纳那里,他熟悉并确证了自己的邮票似的原始故乡;从波德莱尔那里,他真正学会了语言的震惊原则。莫言与中国古典语言情分不深,他的语言追求欧化效果,因为语言所具有的这种暴动性质和暴动技巧,与西方撒旦式文学语言十分亲近,这可以追溯到酒神精神的倡导者尼采与波德莱尔那里。莫言在语言探索的过程中,心仪尼采与波德莱尔的着作。他常常捧着一本《恶之花》陷入迷幻想象之中,波德莱尔的《恶之花》,是他语言创作的启示录。尼采的语言暴动性质,从思想上激发他的思考;这种语言暴动,表现为毫不留情,赤裸裸地露出叛逆性质和“信言不美”的勇气。如果说,尼采的“上帝死了”,“重估一切价值”的口号惊世骇俗,那么,莫言的创作也充满暴力崇拜,“往上帝的金杯里撒尿吧!”这就是文学。“在墙角上撒尿是野狗的行为,往上帝的金杯里撒尿却变成了英雄的壮举。”“上帝也怕野种,譬如孙猴子,无赖泼皮极端,在天空里胡作非为,上帝就好言抚慰招安他。”莫言的《红高粱家族》,才显示出暴风骤雨式的影响力,毕竟,作出查拉图斯特拉的预言,不是莫言的专长,他的语言暴动原则,更亲近波德莱尔。波德莱尔所奉行的原则,是以丑为美,有意识地将恶加以放大、发扬,所以,肉欲场景、垃圾堆意象、阴暗的街道、毒性、唾液、蛔虫,堂而皇之出现在诗中,当然,波德莱尔也有阳光、大海、醉酒、和风等抒情画面。
恶占着主导,莫言的“邪劲儿”与“恶作剧”与这种原则相呼应。莫言有意识地将恶行与丑置入作品中,肮脏的景象在他的语言叙述中司空见惯,《弃婴》中大写小孩粪便,《猫事荟萃》中写动物性交,《红高粱》中往酒里撒尿,《红蝗》中伦理学教授的下跪,不堪入目,不堪入耳,不合生活规范,一切禁忌物皆纳入作品之中。莫言所给予人的这种恶心感,反过来,又服务于他的狂气和雄风,“罗汉大爷”被活剥皮时威武不屈,铸造了一尊血肉材料构成的雕塑,象征了原始故乡人民不屈的精魂。一方面,不必讳言他受到的西方文学之影响,因为“人在文化中”;另一方面,必须承认,小说完全出自莫言的精神独创,他的语言风格和叙事,粗野而神奇,完全体现了原始故乡的豪勇和刚毅。这就是他的生命价值原则,野性是生命的最伟大力量,张扬野性生命的力量就是生活的自由,一切牺牲与道义,因为这种野性而具有醉人的美丽。这是中国民间文化价值中的独特精神崇拜物,莫言把土匪与英雄好汉精神统一在这种野性崇拜之中,生命野性价值崇拜,构成了独特的乡土价值原则。
莫言所赞赏的这种“土匪”性质,在贾平凹的作品较少出现,贾平凹不善于将生活作这种狂野的处理,即便是狂野的材料,在他那里也显得诗情画意、风流倜傥,贾平凹的作品多以艳情女子、多情后生、风水先生为主要表现对象。他尽力将野性向雅向古典诗过渡,由野向雅,雅俗相得益彰,这是贾平凹乡土小说之魂。“雅”,根源于民间文化传统,谈天说地,无不神秘兮兮,贾平凹忠实于“雅”,实践着“雅”,从民间典籍和中国经典中求得智慧的叙述。“古今的、中外的大智慧家的着作和言论,可以使我们寻找落脚的经纬点。”这可以说“一语道破天机”,贾平凹的创作体现了“月神精神”,这月神精神正好与他的典雅一致。正如他所言,“走出激愤,多给沉闷的人生透一口气来”,他善于写夜、写静、写安宁的神秘的村庄。他的散文结集为《心迹》和《月迹》,体现了这种“静”的美学和雅的美学。“爱情故事里,写男人的自卑,对女人的神驭”,这种月神精神使他的小说故事清幽、动人、美丽、端庄、典雅。在骨子里,他倾向于典雅,倾向于写普通平凡的人而不是英雄。“英雄气短”,他不崇拜战争,也不崇拜暴力原则,甚至远远地避开战场,躲在偏远的山村里,创造他的日常生活情话和神话。
“明月和山石”,成为贾平凹静雅深幽美学的寄托:“明月”,使他产生了种种飘飘欲仙的感觉,遁入道禅的理想境界;“山石”,使他产生宁静和执着感,促使他抒写这静穆的神秘。他不断地把山石和明月照应起来,在“明月”的辉映下去观照“山石”。贾平凹乐于探索乡民的心灵,从善与美的角度去写女人,从朴实与仁义的角度去写男人,总是把朴实和善良看作是乡民性格本质的核心。“天狗”并不想吃“月亮”,那么仁义地对待师傅。“黑氏”的心也并不黑,在遗弃她的小男人落难时还去救助他。《鸡窝洼人家》中的麦绒与回回、烟峰与灰灰最终遂了心愿。《金矿》中的“三大”和“香香”纯正的爱,像明月一样平平静静,轻松而又甜美地契入了读者心灵。
贾平凹由美善原则出发,实践着静雅美学,完成着文学净化灵魂和扩展心灵自由的功能。朴实、善良是原始故乡人民最美的性情,但这种原始性情又是懦弱屈服的总根源。
审美理想和精神体验不同,贾平凹与莫言,在雕塑理想人物的性情时,就变得水火不容,彼此对立。贾平凹所实践的乡土生命价值原则,正是莫言所极力反对的,贾平凹的原始乡村只表现出自然和文化神秘,莫言的原始乡村则体现了生命的原始意趣。贾平凹喜欢客观自然地去描绘原始故乡的父老乡亲,他对乡村文化的熟悉不限于家庭生活体验,更重要的是,能够再现故乡的文化风俗。诸如,婚丧嫁娶、四时八节,尤其是算命卜卦、风水相面、易经佛禅、房事秘闻。他在这种风俗中真正体味着乡村文化精神。贾平凹的月神、禅意、雅气、诗意,深刻地体现了神秘的东方美,在这一点上,与川端康成和泰戈尔接近。应该说,《伊豆的舞女》、《古都》、《雪国》,那日本平民生活的静雅朴实,深深契入了贾平凹的文化体验中,从深度上反映了他们的生活理想和审美理想。正因为在生活理想上,他们如此相似,所以,在审美精神上必然契合。贾平凹所推崇的静雅美,是中国传统士大夫精神的延续。对清幽恬静的原始故乡之向往,对朴实的生活之渲染,对乡村矛盾的诗化处理,与士大夫所追求的温良恭谨让的礼乐精神相吻合。那种典雅和对古典秘籍的推崇,与那种追求性灵自由的原则相契合。唯其如此,典雅作为民族文化之魂,在贾平凹创作中烙下胎记,贾平凹深刻地受制于东方传统文化,而不是现代西方文化,他的语言朴质而有硬度,简约而又抒情,便是这种典雅原则的外在美学风貌。
贾平凹得益于中国文化,可谓深刻而且广博,他几乎是从整体精神出发,渗透到礼乐文化的每一组成部分,显示出高度的审美文化教养。远的不说,贾平凹对中国古典书法和绘画,对中国道家和儒家原典以及中国古典文学都有过潜心钻研。据说,他灵性极好,模仿古典小品散文,令人无法分辨;中国古典绘画那种构图原则和黑白哲学,他体会得相当老到。应该说,给予他无限滋养的,还是古典散文和古代文言白话小说,至少可以说,他深通沈复《浮生六记》、纪昀《阅微草堂笔记》、蒲松龄《聊斋志异》以及兰陵笑笑生《金瓶梅》的神韵。贾平凹之沉潜古典,也给予当代作家以较多启示,并非只有追随西方小说,才能赢得读者,相反,遵循返回古典的路数,把古典静雅美学与现实乡村生活结合起来,更能展示乡土生活的魅力。贾平凹实践古典美学原则,毕竟比通俗作家更有雅兴;他深得古典美学精髓,语言也格外富有张力和意趣。贾平凹从古典艺术之迹的破解中获得了真正的启示。
莫言力图以西方文化和原始文化精神来改造现代中国文学,贾平凹则认同中国古典抒情精神,承续这种生活哲学,将人性中光辉善良的一面弘扬放大。月神精神和酒神精神,在美学上,恰好构成互补,但是,在改造国民性格上,两者恰好形成尖锐的对立。本来,贾平凹力图以古典精神为现代乡土文学语言重新注入活力,一扫现代乡土文学语言的窘相。殊不知,贾平凹在沿用这种语言方式上,又沾染了古代文人思想的狭隘和封闭意识。认同乡土中国落后愚昧的历史真实,并将一些落后意识进行了诗意抒情和道德赞叹,这种对古典语言方式、古典思想方式和古典生命方式的默认,显示出原始故乡生活的价值信守之道。必须承认,贾平凹的乡土语言具有灵动活泼的美,那种带有古典韵律的汉语白话,传神而富有表达力,浑厚而又优美,既是直白的语言方式,又有说不出的内在韵味,与《聊斋志异》之语言魅力,异曲同工。
短言短篇,却包含着极其丰富的生活信息,贾平凹的古典和白话语言的互渗实践,开辟了一条新路。他创造了典雅的美,掩盖了语言的野性和浅白,这种典雅,既在于它的经典性,又在于它的抒情性。因为经典,简约而传神;因为抒情,灵动而又有滋味。贾平凹正是借助这种语言魔力,把他的作品推入寻常百姓家。惟其典雅、清雅、风雅、儒雅、雅致,借助这种雅,迎合了商品时代文学凋敝时期接受者的渴望。语言即思想,贾平凹与莫言,借助不同的语言想象,创造出独特的乡土中国生命世界。粗野而神奇,是他们对原始故乡的独特体验:莫言企图复活历史,借历史的原始蛮性改良现实;贾平凹则看到了乡土中国的历史进步并认同这种进步,同时,不回避原始故乡的神秘并体味这份神秘,甚至,给神秘赋予诗性。可见,莫言已站在现实的边缘,正视现实,评判历史,唯有酒神精神才能彻底地改变现实。贾平凹则认同乡土中国的神奇性,体味到那不死的精神和不死的信仰,正是中国独有的文化支撑。这种差异性,正是他们认识原始故乡的根本宗旨。
6.5.3野地狂欢与乡土文明生活的价值混沌
乡土中国社会生活,有着神秘的生命存在价值信仰。既然有野性的壮烈的生命价值崇拜,生不为英雄,即为土匪的观念,在乡土中国社会中具有强大的影响力,与此同时,在文明的生命价值信仰中,超越而静雅的生命存在理想,佛禅明月般的精神境界,也是人们所极力扞卫与推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