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小结
配送是指在经济合理区域范围内,根据用户要求,对物品进行拣选、加工、包装、分割、组配等作业,并按时送达指定地点的物流活动。
根据与配送环节的不同,可以将配送分为供应配送、销售配送、销售—供应一体化配送及第三方配送。① 供应配送,是用户为了自己的供应需要而采取的配送形式。最大的特点即配送服务提供者与用户是同一人,配送中所形成关系是用户企业的内部关系。② 销售配送,即销售企业将销售的产品直接配送到的消费者手中。销售企业在销售经营之外,又提供配送服务,销售企业因此项服务而在产品的原销售收益之外获得更多的收益。③ 销售—供应一体化配送,即是销售企业针对其基本固定的用户和基本确定的配送产品,销售企业既是销售者,又是配送者。④ 第三方配送,即用户把属于自己的货物委托配送主体代存、代供,甚至代订,然后由配送主体组织对货物的配送。在配送的过程中,配送主体仅能从其配送服务中获得利润,而不能获得产品销售利润。
配送中心是指从事配送业务的物流场所或组织。现代物流配送中心从事货物集货、拣选、加工、包装、分割、组配并组织对用户送货等物流活动。配送中心是连接生产与消费的流通部门,利用时间和场所创造了效益。
配送合同是配送人根据用户需要为用户配送商品,并由用户支付配送费的合同。用户是配送活动的需求者,配送人是配送活动的提供者。根据合同是否包含商品销售内容的标准,配送合同可以分为配送服务合同、销售配送合同。
配送合同是有机结合买卖、仓储、运输、承揽和委托等合同某些特征的一种无名合同。配送合同的法律属性直接影响了该类合同的法律适用。配送合同适用合同法总则的规定,在具体的法律适用中,可以根据所提供的配送服务的具体内容可分别适用买卖合同、仓储合同、运输合同等合同的相关规定。
配送合同的约定是明确配送人和用户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最主要根据。双方当事人除就合同的一般条款进行约定外,还应就配送合同中的特别事务进行明确约定,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配送合同是多种合同特征的有机结合,因此其主体的权利义务也相应地含有多种合同的特点,是各合同主体权利义务的有机结合。
配送合同的履行,即配送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依照双方所订立的配送合同中的具体内容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的行为。配送合同在履行中所遇到的法律问题主要有:共同配送下的责任承担、货物的风险负担、配送人行为后果的承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