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胆地假设,小心地求证;认真地做事,严肃地做人
他原名嗣穈,却因明志而改名,在知道达尔文的学说“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典故后,他毫不犹豫地改名为适之。他生来瘦弱,却站直身躯,倡导了新文化运动。他,就是一代著名学者胡适。
乡巴佬来到大上海
1891年12月17日,胡适出生在离绩溪县西约有80里的偏僻地方——上庄。庄里都是从各地而来的胡姓人家,属于聚居而形成的一个稍微大点儿的村庄。
胡适的父亲胡传是贡生,在朝为官,胡适的母亲冯顺弟是本地人,是绩溪县中屯人。胡适的父亲比母亲大32岁,属于老年娶妻。据说,胡家的高祖是做小本生意而发家的,在上海开了家茶叶店。胡适的祖父把胡家的事业发扬光大,并经过努力在上海华界新开了一家分店。到了胡适的父亲胡传,胡传在朝为官,做生意就更方便了,胡家的生意越做越大,渐渐成了当地的名门望族。胡适的母亲冯顺弟就是因为担心父母受苦才决定嫁给胡传的。所以胡家并不是书香门第之家,出现一个考上贡生做官的胡传只是一个例外。
胡适的出生给这个家庭带来了很多欢乐,但好景不长,中日甲午战争爆发后,胡家得到消息,胡适的父亲胡传在厦门去世了,这时,胡适的母亲才23岁,人生之路刚开始,便失去了丈夫,还要抚养孩子,于是她感到很绝望,但望着院子里活泼的孩子,她知道自己得坚强起来。
胡传死后,胡家的生意没人打理,渐渐没落了。
胡适5岁开始上学,在绩溪老家受过9年私塾教育,打下了一定的古文基础。
在私塾里,胡适接受的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教育,首先背诵《四书五经》、《弟子规》等一些中国传统文学的经典,但少年时期的胡适最大的爱好便是看小说,就是私塾先生口里的“杂书”,每次借到一本书,胡适都爱不释手,一口气读完。
胡适在绩溪县度过了9年的时间,在私塾接受教育,接受古文的熏导和读写杂书。慢慢地,小胡适长大了,他从杂书上学到了很多知识,他知道山的外面有更大的世界,即使故乡的风景再秀丽也渐渐满足不了一个正在成长的不知足的心,胡适渴望到山的外面去看看、去学习。
1904年,母亲同意了胡适到外面求学的想法,胡适告别了生活十多年的故乡,远到上海去求学。当时的他完全是一副土少爷的打扮。他经杭州转到上海。胡适当时进的第一个学堂是梅溪学堂,后来转到澄衷学堂学习。
从在乡里的古文学习到现在转头学习新知识、新思想,与小时候不同的知识吸引了他,从旧知识转到新世界,从文言文到白话文的转变,胡适贪婪地在书籍中汲取新的知识,在上海求学的第二年,来上海探望他的冯顺弟感觉到胡适像变了一个人,没有了在乡下时的那种扭捏、小气的感觉,反而转化为一个真正的、全新的人。
胡适思想的转变
1905年,出于对新知识的追求,胡适选择了在澄衷学堂学习。澄衷学堂是新建的学堂,思想比较开放,这里教授的知识比梅溪学堂要齐全得多,正是在这里,胡适接触到了更多西方的新思想、新文化。
科举制度曾经为中国的封建社会选拔了大量的人才,但在清朝末期,随着半殖民地化的加深,许多有识之士在学习西方的新文化教育后,尤其是那些出过国的知识分子发出了“废除封建科举制度”的呐喊。清政府在1905年废除了科举教育。
科举教育废除后,各地兴办新学堂。澄衷学堂也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建立的,新学堂引进西方新的教育方法,学习西方先进的科学技术,开阔了人民的视野,提高了人民的思想。
这个时期,胡适接触到了新的思想,主要是来自于赫胥黎和梁启超。
严复译述的赫胥黎著《天演论》是由当时的知识分子严复翻译的,一经出版,就在国内引起了极大的轰动。《天演论》所宣传的“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进化思想给当时的胡适带来发聋振聩的作用,如同当头棒喝,胡适似乎明白了点什么。
胡适的第二个新思想的启蒙老师是梁启超。梁启超是维新变法的领袖人物,戊戌变法失败后,梁启超流亡日本,创办《新民丛报》,继续介绍西方新文学,在当时的中国思想界有着很大的影响。
从梁启超创办的《新民丛报》上,胡适学到了更多关于西方的新思想,他自己的思想也渐渐地在梁启超的影响中变化了。
后来,胡适考取了第二期官费生赴美留学。1910年胡适到达美国,先在康乃尔大学读农科,后转为文科。
到美国后的胡适犹如笼中之鸟回到了天空。他自由地呼吸,痛快地呐喊,他遨游在这片处处充满知识的校园里,胡适爱书的习惯没有改变,一天之中的大部分时间都是待在图书馆,他如饥似渴地汲取着新的知识。在汲取知识的过程中,胡适的思想慢慢转变了。
异国他乡的姐弟恋
1914年,胡适认识了当时康乃尔大学一名教授的女儿,两人很谈得来,胡适很喜欢这个看起来文静端庄的女子燕嫡兹·韦莲司,她是纽约的一名女画家,善于画风景画、人物画和静物画。一次在纽约湾写生时,她遇到了一旁读书的胡适,二人一见如故,彼此间常常来往。
所有爱情故事的开始是一样的,都充满浪漫,虽然韦莲司的年纪要比胡适大,但在相爱的人眼中,这根本不是问题。胡适曾经约韦莲司一起去游湖,而且还去韦莲司家吃饭,开朗的美国人父母并没有多问什么。两人也经常在康乃尔附近散步,有时也会在美丽的月光下散步。
韦莲司读书甚多,思想先进,让胡适很是钦佩。胡适常说:“余所见女子多矣,其真具思想、识力、魄力、热诚于一身者,唯一人耳。”在那段时间里,两人几乎走遍了纽约的每个角落。两人谈论政治、艺术、新文学,一起看日出、看夕阳,一起去纽约湾玩,一个写生,一个读书,时间就在这样的愉快中渐渐消逝了。
不过后来,两人的爱情还是遭到了韦莲司父母的干预。在父母的逼迫下,韦莲司从纽约搬到了康乃尔,而此时的胡适则已经在哥伦比亚大学攻读博士,两个人被生生地拆散了。
1917年,胡适从哥伦比亚大学毕业,他决心回到国内报效自己的国家,于是,他找到韦莲司,两人坐在纽约港边的长凳上只是深情地对视,但却什么话也说不出来。两个人都明白,他们之间的这段感情是不会再有结果了。
新文化运动
1919年7月,胡适回到了中国,8月,应蔡元培的邀请,胡适成了北京大学的一名年轻的教授。
还在美国的时候,胡适就开始在《新青年》上撰写文章,他的《决斗》是《新青年》上第一篇白话文文章。此后,胡适还陆续发表了不少关于开展新文学革命的文章,成了《新青年》最重要的撰稿人之一。当时与胡适一同为《新青年》撰稿的都是些大名鼎鼎的人物,李大钊、陈独秀、周作人、刘半农、鲁迅……这些人再加上胡适,就是新文化运动的发起人。
不久后,北京大学爆发了五四学生爱国运动,北大成了运动的核心。“五四运动”迅速地在全国各地掀起学生运动的热潮,胡适和陈独秀成了新文化运动的最有力的倡导者,是五四新文化运动时期的代表人物。随着新文化运动的深入,新思潮的影响不断扩大,白话文成了越来越多的知识分子们表达自己思想的首选文体。
胡适还喜欢研究中国的古典文学,《红楼梦》是他研究的重点之一。胡适红学研究的著述颇多,他使红学的研究达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真正将《红楼梦》纳入了科学研究的范畴。胡适有着很深的红楼情结,这从他对《红楼梦》的研究热情可以瞧出端倪。
胡适一生兴趣广泛,著作颇为丰富,作为学者,他在文学、哲学、史学上的研究更是揭开了一个崭新的局面,尤其是红学的研究,即使是现在研究红学,仍离不开胡适的《红楼梦考证》一书。1939年,胡适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提名。
1962年,胡适在参加一个文学界的酒会时,突发心脏病去世,享年仅71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