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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午夜阳光

我想,地球上的第一批哺乳动物都是在夜里活动的。每天太阳一下山,气温慢慢下降了,在寒冷的夜间,那些捕食其他动物的爬行类庞然大物变得呆滞了。这时那些小得不起眼的哺乳动物从藏身之处爬了出来,它们披着一身暖暖的绒毛,瞪着两只夜行动物特有的大眼睛四处张望,在那无边无际的长着巨大的蕨类植物和羽状复叶树木的原始森林中随意游荡。经过相当时期坚持不懈、奋发向上的努力,哺乳动物终于取得了胜利,这时,它们成了地球的主人,然而它们仍然多多少少地保留着原有的生活习性。傍晚时分,各种哺乳动物苏醒过来,开始活动,它们一些最重要的生存行为,如交配、觅食、筑巢、打洞、潜伏、击退竞争对手等,都是在夜间进行的。

说来也巧,我是在那晚回家途中认识的春草。旅途中结识个女孩本没啥大惊小怪的。可是在一个月后,就在我要渐渐淡忘那个女孩时,却意外的收到了一封字迹陌生但很娟秀的信,信很沉很厚,足有20来页。我很有些诧异:谁会有多少话对我说呢?况且我是个不愿读长信更不愿写长信的家伙。然而,信的内容却让我大吃一惊。信是这样开头的:

你必然惊异于一个月前,车上遇见的那个女孩会给你写信叙说自己的人生命运!是的,我不想这样,然而却不由自主地这样做了。我要说明这一切,因为我不仅欺骗了你,也欺骗了自己,尽管那是善意的,可也说明了我缺乏面对生活的勇气和战胜困难的决心——否则我会永远不安的!我不是你所说的大学生,我是一个打工妹。在这座城市里,我像一只山里飞来的候鸟四处乱窜,想寻找一个属于自己的窝,然而这一切太难了!

什么?她不是大学生,她是个打工妹,她在干什么,她为啥要骗我?一连串的问号让我缓不过气,像挨了一闷棒似的。

我的老家在云贵高原的大山深处,那里不通火车,只有一条曲折蜿蜒的公路经过,像绳索上挽的一个结,连接着省城与另一城市。同座的是个丰满匀称年轻漂亮的女孩,一头乌黑浓密的秀发自然的披在肩后,面颊圆润白嫩,眼睛似乎会说话,只是略显忧郁哀怨,服饰淡雅,既不新潮也不俗气,强烈流动的线条感勾勒出她青春的柔美和生命的强劲:她会让每个男人动心的。更让人惊讶的是,她捧着一本厚厚的书,目光在车的颠簸中游离跳跃。

旅途寂寞乏味,我随手抽出一本书翻着,昏昏沉沉地不知过了多久,我感到胳膊被谁轻轻地捅了一下,随之一个甜甜的略带羞涩的声音飘来:“请问您看的啥书呀?”我猛地惊醒,把书的封面亮给她。

“海明威的,《老人与海》。”女孩平静地说,“海明威的语言绝得很,读起来上口,极富节奏感。要说他讲故事的本事,我倒不大佩服。不过您看的这本与《丧钟为谁而鸣》倒很值得研读……”

这年代谁还读名著,何况是一位时髦漂亮的女孩,且还有独到的见解,她的举动引起我的兴趣。我问她看的啥书。她用略带骄傲的语气回答:“《平凡的世界》——”她说很喜欢路遥的书,这本书已看过四遍,每一次都让自己激动不已。她还说路遥的作品能带给人温暖和力量,那些主人公成长奋斗的影子在自己身上能够看到。女孩脸上活泛着迷人的红晕,滔滔不绝地谈起文学来。她的才思敏捷,谈吐自如富有逻辑。这一切坚定了我最初的判断:“你是X大学中文系的学生吧?”X大学在省内相当有名,中文系是盛产作家、诗人的摇篮。

“不,——是的。”她美丽的脸颊上失去刚才的光彩,流露出一丝不易觉察的愁云,声音低低的,夹杂着苦涩,“你看我像大学生吗?”

“不仅是像,你肯定就是大学生,而且是非常优秀的,因为许多像你这个年龄的大学生达不到这样的理论水平。——我就在日报专门负责联系教科文卫这一块,对他们是相当了解的……”这绝非恭维,我还不至于为了赢得漂亮姑娘的好感而使自己变得媚俗浅薄。

女孩的眼神暗淡下来,反复摸索着手中的书。窗外是一派早春景象:近处有嫩绿的草芽,远处是一片片枯枯的山峦。背阴的悬崖洼地还残留着雪片,风儿刮在脸上冰冷……

随着一行行蝇头小楷跳入眼帘,那带着血泪的话语彻底攫住了我。

从信中,我看到一位18岁女孩虽短暂却坎坷的艰难人生。春草的家就在黔西南一个穷山恶水的地方。她的生活一直非常艰辛却曾经是幸福的。17岁以前,她和父母及两个妹妹相依平安度过。她是全家的希望和骄傲,学习成绩优秀,有可能成为方圆几十里的第一个大学生。父亲为给她挣学费拼命劳作。高三那年春天,父亲上山挖药时摔断了腿,母亲为此急成间歇性疯子,一旦发作便乱喊乱叫到处乱跑。她要照顾父母和两个上小学的妹妹,还要学习功课,结果她以五分之差落榜。“那时,我没有流泪也没有自责,我不再打算复习,只想安安宁宁做个农民来挑起全家的担子。然而事情的发展却让我始料不及……”

春草待在家里的那个冬天,并不寂寞,总有同学写信安慰她。她满心欢喜地一一回信。那个叫春明的同学来信最多,几乎是每周一封,以后发展到三天一封,信的内容由叙说友情到倾慕爱恋,最后竟然要求她嫁给他。春草陷入了深深的矛盾中,苦恼得难以自拔。她喜欢看书,读得最多的要数十九世纪的俄罗斯文学。书里面的人物,尤其是妇女的命运给她留下了太深的烙印。她在收读春明情书时,自然而然把自己和书中人物的命运联系起来。家里的情况遭得不能再遭了,而春明家在当地是相当显赫的,他本人又是一所名牌大学的高材生。她终于不敢接受这悬殊过大而不平等的爱情,毅然斩断那缕情丝。春明春节前夕找过她,跪在面前发誓要娶她,还答应帮她找工作共同撑起这个破败不堪的家庭。她还是静如止水,狠心赶走了他。那些天,她的心碎了。

春草的痛苦无疑是深重的。我终于明白途中他反复问那个问题的缘由。春草在心中说自己之所以给我写信,就在于我的良善诚实,因为她请教那个问题时惟我说了实话,许多男人都说得很违心;其次,我曾经是一名中学教师,她对老师充满敬重和羡慕;最后,因为我也是个文学爱好者,志同道合有共同语言。她是怎么知道我的情况的,怎么会给我写信的?噢,对了,她问过我的名字和地址,说在日报经常看到我的“大作”。

旅途中,我们谈得最多的是她非常着迷的缪斯。在客车绕一个大弯时,她突然有些慌乱紧张,先是看了看腕上的表,又瞅了瞅手中的书,接着把目光探向窗外,最后终于转向我,吞吞吐吐地说:“您可以回答我一个问题吗?是这样的——”她停了停,低下头掰着手指头,犹犹豫豫地,“比如,一个女的和一个男的——噢,对,就想田晓霞和孙少平,那样只不过他们的命运要打个颠倒。您能明白我的意思吗?”她不再闪烁其辞,大理石般凝脂的脸颊胀得绯红,熟透的樱桃。

“当然明白。”

“那么——”她又小心翼翼地问,“这样的事生活中有吗?如果你是假设中的孙少平会去爱这时的田晓霞吗?或者说你们能走到结合吗——啊,对不起,我似乎问得太唐突了!”她的脸红到了脖根,浑圆饱满的肩膀微微颤抖,双手下意识的把书翻得哗哗直响。

“这样的事,生活中或许有吧——”我一下子愣住了,没有想到她能问这样棘手的问题,而且无法回避。文学是属于想象世界的,生活却是复杂而实实在在的。文学中的事生活中不一定有,即使有也没那么典型。我一时倒不知该怎样解答,论我的艺术才能回答这样的问题还不是小菜一叠,可当我看到她那渴盼率真的眼光,我无法撒谎不能敷衍。“如果要我去爱这时的田晓霞并最后结婚,我真得无法做到——啊,这个问题有些复杂,咱们能否换个轻松点的话题?”

春草下车的地方是一个幽暗陡峭的峡谷,两旁的山高得让人眩目。她提着简易旅行包拐上一截石坎,向一座矮矮的毛庵走去。毛庵建在一处深黑褐色的突出悬崖下,四周用茅草围着。硷畔边站着个满脸黑污衣破旧的小女孩,眼神木木的,旁边秃秃的陡坡上几只瘦瘦的羊啃着嫩嫩的草芽。

一个弱女子要撑起这么个破旧没落的家庭,其艰辛不难想象。春草竭尽全力操持家务,外债还是越码越高,愁得她茶饭不思,父亲的呻吟越来越响,母亲跑到马路上对着行人车辆一遍遍大喊:“天不绝人,天不绝人……”

就在全家陷入困境的时候,一条“喜讯”让她的父母欣喜若狂:离春草家不到50里远有个40岁的光棍托人说媒,愿意出一万元彩礼。看见豁牙咧嘴的媒人从爹颤巍巍手中抢过10元钱,春草冲进门抓起彩礼掷了出去。老女人吓住了,干笑着,慌慌退回去。“娃,你就答应吧!虽说那人不咋样,可人家有钱呀,俺们不能看着你在家受罪啊!”双亲泪流不止,跪在面前。“谁希罕那几个臭钱,我也能挣来——”她强忍住泪水,跳下土坎,搭上客车来到古城。

在这种状况下来到这个充满活力的城市,春草的感受自然非同寻常,她总觉得城市都有一种神奇变幻的气氛,给人梦幻的印象。川流不息的行人车辆让这个山里娃花了眼,她不敢过马路,只好沿着车站东边那条街道,漫无目的地走着,从早上到黄昏,她没有吃一口饭,肚子饿得咕咕叫,眼发黑腿打颤。

春草进城的时候,只带了两身换洗衣服和20元钱。她把城里想象的和家乡一样美好,在老家谁不在谁家吃几顿饭,喝几口水呀。她在城南车站下车后,身上只剩三元,舍不得花掉。便到附近的面馆要口吃的,人家不给,她说能不能给碗面汤,人家也不答应说水是掏了钱的。

这时她看见有个小伙子随手将块饼子扔进路边垃圾箱。春草的脚顿时磁住了,眼巴巴望着他走远,刚要伸手去掏,又看见人过来,春草只好缩回手。就这样折腾来折腾去,直到晚上10点她才吃到那块饼。住又成了问题,她钻进一座尚未建好的楼房里,躺在湿地上睡到半夜时却遭遇几个无赖小青年的纠缠,她慌忙逃了出来。

第二天她准备到火车站附近找点活干。她坐上公交车花一块钱买了票,下车时售票员单单要查她的票,一急慌把票找不见了,售票员罚了她两元,她真的一无所有了。她听不懂城里人的话,城里人也听不懂她的话,语言的阻隔使她没有找下活甚至连一口饭也没讨上。城市冷酷残忍的一面在她眼里暴露无遗,她想起来家里的温暖和父母的好处,可她没有动摇,既然出来了,就这么回去怪丢人的。那天晚上她住在候车室。第三天,她拖着疲惫不堪的身子出去碰运气,结果遇到一个开饭馆的老乡。老乡很同情她,辞退了另一个打工的,让春草顶替给的工资也高。

后来老乡又替她找了个夜班,是到某歌舞厅打杂。春草有了两份收入,除过定期寄给家里的,还略有结余,就租了间房子,算是自己的窝。春草自幼喜爱读书,现在有这个条件了。她买了些书,空余时间看起来,还挤空写了些。春草在歌厅认识了某报副刊编辑,副刊编辑将她的文章发在报上,春草的信心更足了。——她没有得到一分稿费,稿费是由编辑代转的,可有妻室的编辑竟要与春草“交朋友”,吓得她再也不敢找那编辑了,500多元稿费也就没了。

春草两月前失掉了歌厅的工作,她看不惯那里灯红酒绿掩盖下的肮脏与罪恶。她在信中说了这么一件事:开始老板叫自己打杂,自她进去后歌厅生意突然好起来,老板一高兴还给她加了工资。后来,应客人们的强烈要求,老板让她陪客。开始她不愿意,老板劝她“应付一下”。无奈,她只得服从,第一次干那事,她心里紧张得呼吸都困难。一个40多岁的男人请她跳舞,她说不会,那男人说教她。男人与她贴得很近,满嘴的臭气和烟味差点熏倒她。那男人死死扭着她细嫩的双手,极不懂规矩,在她的那些敏感部位时而蹭一下,时而摸一下,时而捏一把。她警告了好几次,那人非但不理反而准备用臭嘴袭击她的脸蛋,春草忍无可忍,狠命抽了对方一巴掌。那极响的一巴掌换来的代价是丢掉了饭碗,被老板扣去了当月工钱……

接下来,我和春草又见面了。那天,我作东,邀请她在一家咖啡店里。后来,春草知我在写“城市边缘人的故事”,便向我介绍认识了她的几个姐妹。她们都是习惯于夜生活的人,年龄均约十八、九岁的女孩。她们都是从全国各地来到这座城市打工的。随着对她们了解的深入,让我知道了他们背后的一些夜生活故事:

甜,是一个圆脸、大眼睛、皮肤白皙,很文静、害羞的小姑娘。那天,我邀青草去一家餐厅里吃饭,是她和另一个女孩为我们服务。见她乖巧、不多言罗嗦,此后几次去那里吃饭,都是喊她来招呼,买单剩的零钱都给了她做小费,慢慢地和她熟悉了。

据说甜高中毕业后,考大学时她以3分之差落榜。复习了一年再考,结果还不如上一年。对于考大学失去了信心后,甜就不再想考大学了。在家中混了大半年后,甜决定外出找工作。然而,找了半个月的工作,却没有一样工作适合她。

甜不知是误入岐途,还是天生犯贱,工作没有找到,竟当起了********,靠出卖肉体赚钱。那时,在她们这些小姐当中,最盛行的一句话就是:笑贫不笑娼。有钱赚,也不管是干什么的了,反正每天几百元的收入,有吃有喝的,赚几年钱再说。

一个月后,我又一次去那里吃饭时,甜告诉我,她要辞工走了。我问其原因,她低头不语。后来,我闲来无事约她和另一个女孩出来喝茶。从和她一起的那个女孩口中知道了她要走的原因,以及她背后的故事。我当时就吃了一惊,因为实在没办法把性格内向、模样清纯如山泉的她,和印象中涂脂抹粉、无比风骚的“小姐”联系在一起。

甜22岁,看上去似乎只有十七、八岁,但却已有近10年做“小姐”的经历。她家在某省的一个贫困山区,是家中的老大。自小被人遗弃,是养父母捡来的女儿。因为贫穷,她在13岁的时候就被养父赶出家门去打工。由于年纪小,又没什么文化,稀里糊涂地在一个同乡的带领下去了厦门做发廊女工。之后,流窜于福建和海南的几个城市里,在酒吧、夜总会做“小姐”。定期向家里汇钱,从几百到上千,再到上万,养父总是不停地以各种名目向她要钱,但从不过问她在外做些什么。

近10年的时间里,甜数次堕胎,用出卖自己肉体的钱,让养父家在镇上买地盖起了楼房,摆脱了贫困过上了小康生活,两弟一妹有学上、有书读。她来长沙找餐厅工作,是因为不想再做“小姐”,远离那行,过正常人的生活。之所以辞工要走,是因为养父又向她要两万块钱看病。在餐厅里不到千元的月收入,令她短时间里给不出养父所要的数目,她只能继续去做小姐。

我曾经问过甜:“他们不是你的亲生父母,只把你当摇钱树,你为什么还对他们那么好?”她只轻声地对我说了一句话:“是他们把我养大的……”

红,身材瘦小,已经30多岁了。做了整容手术,看起来只有20来岁。她是那种外表朴实,胆小怕事,几乎没什么脑子的女人。

据春草讲,红来自一个人口大省的偏远山区,也是因为家中贫穷,早早出外打工。自己没什么文化找不到好的工作,沦落为“小姐”。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在广州做“小姐”赚了一大笔钱。给家里盖上三座楼房,两个哥哥都娶上了媳妇,自己也存了20多万金盆洗手,开起了小餐馆。

不幸的是,走上正途的她遇人不淑,在爱情面前狠摔了一个跟头。和一个是马来西亚华侨的男人结了婚,本以为可以过上安逸的日子,却没想到在婚后被对方骗去了她所有的存款,留给她几万块的债务后杳无音信,至今都没办好离婚手续,仍顶着别人媳妇的帽子。

此后,深受打击的她重操旧业。前几年,花钱在蛇头的带领下去香港的红灯区赚钱,不久就被抓遣送回来。第二次、第三次再去,仍是被抓、遣送,好像说是五年内都不可以再去香港。

如今,红依然流窜于这个城市里红灯绿酒之间。只是,青春已不在,时代已不同,同行中多了很多年轻、貌美的竞争对手,她赚得钱比起之前少了很多。但她还是会给家人一些补贴。有几次回老家的时候给我打电话,问我有没有不要的旧衣服,给她带回老家去分给别人。说她们村里还有很多人穷得买不起新衣,不少孩子冬天仍挨冻。

现在的红仍不死心,仍在想方设法地要出外赚钱,不过,目的地从香港变成了新加坡和马来西亚。

我问红:“想过以后的日子怎么过吗?”她戏谑地笑着说:“先混呗,混不下去的时候,随便找个男人嫁了,生一打女儿出来,让她们全部去做‘小姐’,给老娘赚钱花。”

我摇头苦笑。

翠,和红是同乡,三十出头,身材丰润。春草说,早年嫁给一个广州男人,而那个男人偏偏是广州及少数贫困人群中的一员,有少许跛脚。婚后,生了个女儿,和婆婆不合。婆婆总说她们母女八字不好,克着她儿子不能发达,对她们母女恶言相向,不给一点好脸色,并软硬兼施逼儿子离婚。

在翠的女儿三岁那年,丈夫听信婆婆的唆摆,为了要发达而离弃了她们。离婚后,前夫经常处于失业状态,偶尔打打零工,每月的抚养费基本上都没着落。一个女人带着孩子,即便是出去打工,一个月千把块钱的收入,根本不够母女俩的吃住费用。

翠咬咬牙、狠狠心,堕入欢场做了“小姐”。她把远在家乡的老母亲接来广州,租下个小房子照顾女儿,自己与人在别的地方合租,夜晚“上班”赚钱,一个星期去看一次母亲和女儿。

我问翠:“为什么不让母亲和女儿回老家去住?毕竟那里的生活水平低,花销小些,自己也可以不用做“小姐”,找份一千来块工资的正经工作,也一样可以生活得好好。”

翠,说:“家里的条件太苦,女儿正是读书的年纪,广州是大城市,教育体制要比乡下好很多。我要趁自己还算年轻的时候多赚点钱,供女儿上好的学校读书,把她培养成材,不要她将来像我一样吃没文化的苦头。不把她培养成材,难道将来要她走我的老路去做‘小姐’吗?所以,不管多辛苦,我都忍、都认了……”

芬,十八岁,长相一般,但皮肤白皙,身材特丰润。她给我的感觉,闷头闷脑,似乎是脑子缺根筋。也许是她内向,也许是和我不熟悉,她在我面前很拘束,并不多言,有时问两句、甚至三句她才答一句。偶尔,睁大眼睛茫然地紧盯着我看,又偶尔嘣出几句和话题无关的话。

春草说,芬是家中的老大,她的父母有着传统的重男轻女的封建思想,所以她并不得宠。初中没念完就在当地的小镇上打工。后来,满着家人,和一个说喜欢她的男孩来到广州,被男孩带到白云区城乡结合部的发廊做按摩女。有个“老鸨”带着,每天安排她接客,甚至有时一天接七、八个客人,价格在一到三百之间。但钱都是“老鸨”收,从不到她手里,“老鸨”管吃管住。

那年的七月,芬有机会离开了那个发廊,在一个同乡姐妹的带领下去夜总会做“小姐”。但“上班”没几天,她自己又跑回了那个发廊找“老鸨”。同乡姐妹问她为什么,她说,在夜总会不好坐台,即使坐上了还要喝酒,很难受,回“老鸨”那里好,不用喝酒,她还包自己吃住。听完此话,我只能摇头苦笑。

倩,二十三岁,生得小巧玲珑,外表温文、乖巧,脸上总是挂着微笑,是个很讨人喜欢的小女孩。若不知情,根本想不到她是个“小姐”。

春草说,倩的家也在山区,但生活条件还不至于令她沦落为“小姐”。每当我问倩为什么要做那行时,倩抿嘴一笑说:为了赚钱呗!她的回答,总让我感觉是应付,她的背后一定有故事。这引起了我的好奇心,更加想知道她背后的故事。

两个月后,倩终于信任了我,把我当成朋友。有一天和她一起吃饭,她才对我敞开心扉,诉说她的故事。

倩以前在长沙做美容师,有一个相恋多年的男友,彼此非常恩爱。但她的家人反对,认为那个男孩不是个实在人,不会对她好,不同意他们结婚。

在去年,男孩和几个朋友出去喝酒时,朋友当中有人和别人发生口角。在酒精的刺激下,朋友打电话叫来一帮人,并拉上男孩开车载着他们去追打别人。结果,他们的人当场打死了对方的一个人。虽然男孩没有动手,但毕竟闹出了人命案。男孩恐慌下带着她逃到广州,不久就被抓获,押回去判了八年刑期。

倩一个人来这座城市做“小姐”,因为这里离家远,没熟人。她做“小姐”的主要目的,是因为听别人说,一两年后可以花钱为男友减刑。减一年刑期,大概要一至两万。她要攒钱为他减刑,这样,他可以早点出来和她结婚。

我说:“你男友知道你做的这些事吗?要是他知道,他会接受吗?如果你赚了钱也不能为他减刑,你怎么办?”

“他不知道,我也不会让他知道。很多人都说花钱可以减刑的,所以,我要努力赚钱。以后,万一花钱不可以为他减刑,那我就等他八年,把钱留着,等他出来拿这些钱做生意。”看着她坚定的脸,我叹了口气。

前些天,倩找春草要转告我,她上个月去看男友了,天冷了,给他买了新衣服和新鞋子,并留下一些钱,让他在里面的日子好过些。

叮,1989年岁末出生。小巧玲珑,五官精致。和她在一起的还有另外两个小女孩,长得也很漂亮,只是个子矮了点。她们来自同一个地方,还有个相同点,都是被自己的男朋友从老家带来这里的,男朋友无所事事,靠她们做“小姐”赚钱养活。

春草说,她所结识的“姐妹”当中,只有叮给她的印象最深。这让我对叮生出了怜爱之情。她的遭遇,让我愤怒、无奈、心疼。

叮很小的时候,母亲去世,父亲给她找个继母。继母对她不好,父亲偏信继母的话,时常动手打她,不只是巴掌,更多的是皮带、棍子。她说:“我是在爸爸的毒打下长大的。”

我没问她因为什么,第一个继母不在了。父亲又给她找了第二个继母,这个继母给她生了个弟弟,对她还算好,没怎么折腾过她。在她十三、四岁的时候,有一天半夜醒来,发现亲生父亲正趴在自己身上,她哭着喊着“爸爸,不要这样”,但父亲根本不予理会……

之后,她不但被父亲凌辱,就连自己的堂哥和表哥也对她实施了兽行。忍无可忍的她,离家出走,在沈阳流浪,认识了另外两个女孩。2006年初,又认识了一个很帅气的男孩,他们一起来到了广州,让她跟着同乡去做“小姐”。

也许是因为水土的原因,也许是因正值青春期,她的脸上长了一些痘痘,不太容易被客人看中,赚钱不多。男友不但鼓励她多跟客人“出街”,还时常动手打她,都是打在身上不打脸。但有一次,却把她的半边脸和嘴唇都打肿了。

我劝她离开那个男孩,她说:“我能去哪里?他说了,要是我敢离开他,就废了我这个人。再说,我也心软舍不得,从小到大,没有人比他对我好。虽然他总是打我,但打完之后也总是悔恨,为我做饭,抱着我、哭着喊,‘媳妇,你原谅我吧!’甚至跪下求我原谅他的冲动。”说到这里,她笑了。“不过,我每次原谅他之后,过不了几天,他一不高兴还是打我……”她的眼中含泪,脸上,充满忧伤。

我告诉她,假如需要我帮什么忙,尽管给我电话,能帮得上的我一定帮。在一天夜里凌晨四点多,我接到了她的电话,哭着说男友又打她了,差点把她掐死。她已经离开了出租屋,无处可去,身上也只有几块零钱。我让她打车过来我家,自己在街口等她,为她付车费。

接到她之后,看着她满脸的泪痕,和脖子上的瘀伤,我的心很酸。对她说:“以后不要再回那个男孩身边了,不要心软了,也不要和他身边的其他人联系,就在我家住着吧。我虽然养不起你,但我有饭吃,也绝不会让你饿肚子。休息几天,找份正经的工作上班,你年纪还小,攒点钱后学一技之长,远离‘小姐’这个行业。”

她流着泪点头。我以为,她会听我的话重新开始生活。没想到第二天,她收到男友的道歉、信誓旦旦的保证以后不再打她的信息后,再次回到了他身边。给我发来手机短信:“玉姐,对不起!他向我发誓以后不再打我,我还是回去算了,不想给你添麻烦,我就是个没用、也没有未来的人,别为我操心了,谢谢你!”看着手机屏幕上没有标点符号,和有几个错别字的字句,我无语……

后来,在我生日的时候见到叮。她说最近没上到班,已经连吃饭钱都没了。我递给她一百块钱,让她先用着。喝了几杯酒后,她哭着告诉我她怀孕了,没钱堕胎,也不能再“上班”赚钱,男友抛弃了她,和另一个也是做“小姐”的漂亮女孩去了深圳。我问她有什么打算,她狠狠吸了口烟,吐出一个大烟圈,一脸哀伤、茫然:“不知道……”

我说:“去医院的时候,给我打电话吧!”之后,我并没有接到她的电话。两个星期后,我联系到她,得知她已经做了人流,欠了同乡姐妹两三千块钱的债。她说,父亲从弟弟那里知道了她的电话号码,打电话问她要几千块钱,身子好了还要去夜总会上班,先把债还了再说。

此后几个月里,她没和我联系过。去年春节前,她从老家给我发来短信息。3月,她在短信里告诉我,和那个曾经抛弃她的男友一起又来了这座城市,继续在夜总会上班。我没有见她,路是她自己选的,我无能为力,只能送上在她们看来是廉价的祝福。

豆和娇,是叮的同乡。俩人年纪都在20岁左右,和叮一样,是属于小巧玲珑的那种女孩。她们三人的还有个共同点,手臂上布满烟头烫过的伤疤。我不知道,那些伤疤下掩盖着小小年纪的她们怎样的伤悲,只知道每当看到它们我心会发寒。

豆憨实,娇精灵。和她们说起自己的职业,她们都显得落落大方,脸上都没有那种难堪和羞涩。或许是她们已经习惯了,又或许在她们心里,这是个正当行业,没什么见不得人的吧。

她们和我聊天的时候,喜欢说我老公怎样怎样。春草说,她们口中的老公,就是她们的男友,也是把她们从老家带来广州让她们做“小姐”的人。

当初,四个人一同南下,首先到了东莞,在一家夜总会上班,住在有专人看管的集体宿舍里。每人每月要交给“公司”三千五百块钱的住宿费,四个人一个月下来光住宿费就是一万五,饭钱另计,行动也并不自由。“公司”里和宿舍门口,都有牛高马大的内保巡逻、看守。

上当的他们,在三个月后找了个机会,扔下所有的行李,穿着拖鞋打了部车逃离东莞来到广州,在同乡的家里落脚。豆和娇在同乡大姐的带领下继续去夜总会上班,随后各自租房和男友同住。

豆和叮一样,经常被自己的男友打骂。在她右边的额头上,靠近头发处有一条缝了六针的伤疤,那是男友的杰作。2006年8月,豆怀孕了。由于妊娠反应得的太厉害,她没办法去上班,也没钱堕胎。

春草告诉我,豆的男友准备带她回老家,表面上说老家去医院便宜,带她回去堕胎,实际上是要把她抛弃,再带另外的女孩过来。那男孩带她过来的目的就是为自己赚钱,当她赚不了钱的时候,对他已毫无用处,自然就会把她抛弃,另觅新目标。

后来,豆被带回了老家。两个月后,我听说堕完胎的她不知为什么没被男友抛弃,又在他的带领下来了广州,继续做“小姐”。

娇很漂亮,但不能喝酒,她们都笑称她是“三杯倒”。上班的时候,由于模样长得好看、精灵,很多客人喜欢。但经常是坐下不久,被客人发现她不能喝酒后,就会被退出来。也许是因为她嘴巴甜,即使被退,大多时候也能拿到两百块钱的小费。据说,她们正常情况下的小费是三百,只拿两百的话,不用交五十块钱的“台费”给“妈咪”。

娇比起叮和豆,算是幸运的,没怎么挨男友的打。这大概是因为她人长得漂亮,运气也好,赚钱也比她们俩多,男友对她自然格外的好,包揽所有的家务,里里外外都收拾得妥妥当当,以至于她提起男友时,总是一脸幸福的笑容。

在豆走后不久,娇也怀孕了。我那次见到她的时候,她满脸可惜的神色抓着我的手臂告诉我:“已经堕了胎,玉姐,医生说,我流掉的是个双胞胎,很可惜,我都后悔了,但没办法,唉!”

我说:“你和男友的感情那么好,为什么不结婚把孩子生下来呢?”

“不行啊!我还小,今年才十九岁,我们都没钱,这么早结婚生孩子,拿什么养活啊?”

“那你们的家人知道你们俩在一起的事吗?”

“知道,我老公他妈对我很好,这次堕胎打电话告诉她了,她可心疼我了,叮嘱我老公好好照顾我呢,说实在不行的话,让我回老家去养身子。”

“你老公的妈妈,你自己的家人,知道你们在这边做什么吗?”

“不知道,这事怎么能让家人知道?要让他们知道那还得了啊?我们告诉他们在这边上班打工的。”

娇还告诉我,以后赚了钱,会和男友回老家结婚,好好过日子。

对叮、豆和娇的男友,我不得不说句“佩服”。我不知道他们用怎样的手段,令她们对自己那么死心塌地,不惜出卖自己的肉体赚钱给自己花。也不知道娇的男友,是否真的那么大方,将来守承诺地娶一个“一双玉臂千人枕”的女子为妻。对于她们,我只能送上两个字:祝福。

菲,身高一米六八左右。来自北方的少数民族。春草说,菲是个大学毕业生,不但有一身好舞艺,还能说一口流利的英语。她身材很好,又懂得打扮,是那种十分风骚、妖艳,生理正常的男人看见就想跟她上床的女子。

菲的出身,并不十分微寒。初来广州时,跟一个三流舞蹈团在酒吧做表演。舞蹈团解散之后,她开始做“小姐”,只因做“小姐”赚钱快而多。

能歌、善舞、酒量好,有这样的优势,菲到哪个夜总会上班,总能做上“红牌”。据知情人说,“红牌”的小费最低限度是五百块钱,跟客人“出街”的话,三千是最低的价格。一两个晚上,就能赚回别人一个月的薪水,这也就难怪菲虽有大学文凭,却仍选择做“小姐”了。

菲是个聪明的女子,手里有不少固定的客人,但她从不会为哪个男人只守在家里,做一只金丝雀。她说:“那些男人喜欢我的原因我知道,他们一开始会对我好,给我钱花,但当新鲜感消失后厌倦了我,即使他有很多钱,我想再花他一分都很难。所以,我不会让任何一个男人困住我的身。需要我的时候我会出现,完事拿钱走人。我不管他,他也休想管束我。”

短短几年下来,菲已经在天河的高尚住宅区,以万余元一平方的价格买下了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手里也抓着一笔数目不小的存款。按理说,她是时候该收山转行了,但如今的她依然做着这个行业。这也许是她给自己订的目标,仍未达到吧。

Cat,我看不出她的实际年龄。她虽是个泰越混血儿,但皮肤白皙,有着一副魔鬼身材。会说越南语、泰语、英语、粤语,普通话却是一点也不懂。她的母亲是越南人,父亲是泰国人。在越南出生不久后,随父母亲回到泰国。在泰国生活了十年,父母离异,她又随母亲回到越南。

春草说,Cat二十岁的时候,嫁给了一个在越南做生意的巴西男人,并生下一个儿子。儿子三岁那年,丈夫出车祸死亡。远在巴西的公婆来到越南,带走了丈夫的骨灰,也带走了她的儿子。她从生活安逸的少妇,变成了一无所有的寡妇。后来,她花了一笔钱,在别人的带领下去了澳门的某个赌场做“小姐”。

在澳门的几年时间里,她又学会了讲一口流利的粤语。由于她自身烂赌,几年里并未攒下钱。曾经去过新加坡做“小姐”,被抓驱逐出境,五年内拒绝其再踏入新加坡境内。她又回到澳门,在欠下一笔赌债后从澳门逃到了江门,又从江门来到广州,去夜总会里继续做“小姐”。

Cat贪杯,没事的时候,或是上班没喝醉,下班回到家就会自己喝上两杯伏特加。兴起时打开音乐,吃******狂舞,把自己弄到筋疲力尽后入睡。

她对我说:“两年前去巴西看过儿子,他今年已经九岁了,很可爱。每个星期和我通一次电话,总说想我,问我为什么不和他一起生活。我做这行,就是为了赚钱后把儿子要回来。只是,我自己不争气,这几年赚的钱都输了。我原本不会赌钱,在澳门的时候他们教我赌、带我赌,慢慢的……唉!现在好了,在广州没有赌场,我可以安心赚钱了。希望明年,可以再去巴西看看儿子。”

她拿出随身携带的儿子的照片给我看。看着照片上那个很帅,一脸天真、可爱扮鬼脸的小男孩,我送给面带笑容的她一个微笑。

后来,我听说她回了一趟越南,找法师为自己种蛊。据说种了那种蛊,会特别吸引男人的目光,让男人看见就觉得喜欢,为她着迷。至于真假,我就不得而知了。

丹,二十出头,一米七零的身高。春草说,也是一位来自北方少数民族姑娘。一部崭新的黑色本田,是她的代步工具。她气质优雅,着装打扮用的都是名牌。给人的第一印象,是个豪门的大家闺秀。

丹是个幸运的女子,在广州初入行做“小姐”时认识了一个港商。那个男人对她很好,给她在番禺买了一套房子,请了个保姆照顾她的起居饮食,并供她读书学习。由于居住的小区出入不便,男人让她考取驾照后,又给她买了部本田小轿车。

一个外来女子,已有房、有车、有人每月给一定数目的钱来养活着,过上了贵族生活,她完全可以不用再往来于红灯区卖笑赚钱,但在某个夜总会里,总时不时地能见到她的身影。

我问丹:“你已经什么都不缺,没必要再去那种地方上班,干嘛还去?”

“好玩呗!”她笑嘻嘻地回答我。

一位和她相熟的女子告诉我,丹通常在男人不在的时候,驾车出来市区,把车停在夜总会的停车场,进去夜总会坐台。下了台,再悄悄地溜进停车场驾车回家。遇上年轻、帅气又好玩的客人,她还可以不要小费呢。假如哪天被客人灌酒灌多了,她就会不要小费提前跑回家睡觉去。偶尔,她会去其他的夜总会开房消费,喊来英俊的男经理陪她喝酒玩乐。甚至,还会给他们小费。

我想,丹之所以这么做,应该是她的生活实在太无聊,内心实在太空虚了吧!

玲,小小年纪辍学出来打工。她身材高挑,长相漂亮,只是眼睛有少许斜视。十七岁开始,被一个五十多岁的男人包养,终日呆在家里无所事事。后来,男人不在的时候,她干脆和同乡的姐妹去夜总会坐台。

我听春草说说,玲的出身寒微,但不知道她到底有着怎样的家庭状况,和家人的关系如何。每当问起这些,她总是只字不言,一脸的厌恶加少许恼怒。

最初,玲只是偶尔去一下。慢慢地,变成了只要男人不在她就去上班。她所赚的钱,并不是寄回老家帮补家用,而是用来自己吃喝玩乐。

一年以后,玲还在做“小姐”。她经常是晚上在夜总会坐台,下班后不跟客人出街的话,又在一个“妈咪”的带领下,一群人去开通宵的场子找“鸭子”玩乐。她们去的地方还算高档,那里的“鸭子”素质高,小费是五百。一群女人,上半夜在男人的怀里忍辱、卖笑,得到三百块钱后,下半夜却倒贴两百,买英俊男人的笑和温柔的陪侍。心情不好,还可以在他们身上发泄,凌辱他们。

玲和丹互不相识,同是被人包养,她却没有丹那么幸运,有自己的房子、车子。但她们俩有个共同点。看上哪个夜总会里帅气的男经理,就去那人所在的夜总会自己花钱买酒,让人家陪伴自己。高兴的时候,离开时甩给人家一到三百块钱的小费。

我不知道,玲的生活目标是什么,这样的生活她能过多久。当有朝一日,年老色衰时,她又会怎样?是否会为今天的所为而后悔呢?

莲,长相漂亮,身材很火爆,并能猜善饮。春草说,莲父亲在煤矿打工,遇矿难丧生。煤矿老板失踪,赔偿无从索要。她从美容师转做小姐的目的,就是让弟弟到城市里读书、考大学,自己和母亲能彻底离开那个山路崎岖还没通车的山村,到城里、起码镇上去生活。

也许是因为在大城市待久了,莲的身上看不出农村姑娘的土气,穿着、打扮时尚而得体,用“身光颈亮”来形容,并不为过。看她衣着光鲜,但住的却是很简陋,在城中村一条小巷子里一栋楼的楼顶,一间十多平方的石棉瓦房顶的屋子。屋里只有一张旧的的席梦思床,一个简易布衣柜,一张小木桌上放着台电视机。只能站下一个人的小厨房里,摆着几样厨具。除了衣柜和锅碗,其他都是房东的,她吃的也很节省,每天自己买菜做饭。

莲说:“上班时穿衣、打扮是门面,穿好的衣服,用好的化妆品,有品位的客人见了,会觉得我有品位,小费也会给的高些。我一身衣服一千多块,他就会不好意思仍给我两三百的小费。即使没品位的客人见了,会觉得整洁、大方,容易选上自己。”

正和莲聊天的时候,她的电话铃响。接完电话,她嘟囔着骂了一句:“真******烦人!”

“怎么了?”我不解地问。

“一个朋友,说想我了,问我在不在家。妈的,想我?说得好听,还不是想和我上床了。每次都不给我钱,还得随叫随到,经常让我请他吃饭,借过我五千块钱,说一个星期还,快半年了都没还,现在提都不提。”

“你喜欢这个男人?”

“喜欢个鸟啊!”

“那你为什么跟他在一起?为什么不让他还钱?”

“你以为我甘愿和他在一起啊,从不给我一分钱,他是做警察的,我能叫他还钱吗?”

“那你们是在夜总会认识的?”

“嗯,坐过他一次台,别人给的小费。我有一次在公司遇上检查被抓,碰巧抓我的人是他。认识他之后也有点好处的,他们有行动的时候,他会给我发信息,我就不去上班。”

“呵呵,没想过不做这行吗?”

“当然有,但现在不是时候,等我攒够在老家县城买房子的钱,还有弟弟上大学的学费,就洗手不干了,回去做点小生意,找个男人嫁了,陪母亲好好过日子,再也不来广州了。”

“祝你好运!”我起身告辞。

“谢谢!有空出来喝茶,我请你。”

我留给她一个微笑,转身离去。

娜,28岁,身高一米七零,皮肤白皙,披着一头烫成大卷儿的长发,看上去颇有韵味。

我当初接近她,是因为听别人说她怀着五个月的身孕,却还在夜总会“上班”,每天抽烟、喝酒,还经常喝得酩酊大醉。

我坐在娜的面前,不解地看着她微微隆起的小腹。她苦笑了一下,点燃一根烟,深深吸了一口,拨弄着摆在桌子上的她那部三星手机的吊坠:“没钱,孩子这么大了,不能药流,只能进医院引产。”

既然不要这个孩子,一开始发现有的时候怎么不去医院呢?”

“唉,说来话长。”她叹了口气,狠狠吸了口烟,眼里闪着泪花。

据春草说,娜的男友如今躲着她不给面见。在她怀孕初期,男友说要这个孩子,带她回乡结婚。不过,要自己先回去收拾房子,打点好一切再来接她。她把几万块钱的积蓄都给了男友,等着他回来接自己。

男友走了一个星期,手机就开始处于关机状态,无法联系上他。过了一个多月,她辗转从别人那里得到男友的新号码,男友却告诉她,那几万块钱自己拿来做生意全亏了,现在没钱没脸见她,让她等着,说自己手上一有钱了再来找她。

这一等就是两个月,男友也的确来了广州,但就是不见她。有一天,男友的一个老乡看不过眼对她说了实话。她的男友,早就是别人的丈夫,在老家有妻子,根本不会跟她结婚。现在,他带着自己的老婆来了广州,让老婆去夜总会做小姐,他天天接送。他也根本没钱陪她去医院堕胎,要拿掉孩子,她只能靠自己。

娜告诉我,她去过医院,医生说必须住院引产,顺利的话费用要五、六千块。她拿不出这笔钱,连吃住都快成问题了,每天只吃五块钱的盒饭。

?听完娜的话,我很心酸。虽然,我连她的真实姓名以及她住哪里都不知道,但还是决定帮帮她。

那天晚上,凑巧有朋友约我出去玩,在我的建议下我们去了娜所在的夜总会。我向朋友说了娜的遭遇,朋友让我喊她进来坐在一边,把果盘端到她面前说:“今天你就在这里玩吧,不用你喝一口酒,你负责吃水果好了,想吃点别的就自己叫吧。”

临走的时候,朋友给了娜五百块钱,并说第二天帮她联系位于员村的一家医院,那里他有熟人,可以便宜点。我也告诉她,我能力有限,只能拿出一千块钱,明天可以拿给她。她红着眼睛感谢,说医院她已经联系好了,不用我朋友费心了,我要是借钱给她,她身子好了之后一定会还给我。

第二天下午,我接到那个介绍我认识娜的女孩的电话。她知道了我要帮娜的事,叫我小心点别被人骗。她说,娜连续好几天都有坐上台拿到小费,不会没钱吃饭,她的手机是三星的,比我用的手机还要好,那机子价值近四千块钱,拿到街上卖,最起码也能卖个一两千块,她自己身体都到这种地步了,为什么不把自己所有值钱的东西全卖了来先把身体弄好呢?

女孩的话给我提了醒,我打电话给娜,告诉她我有事钱先不拿给她,等她去医院的时候给我电话,我亲自送钱去医院给她。

此后,我再也没接到过娜的电话。试过两次打她电话,一次没人接,一次是号码已过期。半年过去了,如今也不知道她怎么样了,希望她一切都好吧。

卿,十九岁,身材不高,但长的很漂亮,皮肤也白皙。春草说,卿不太能喝酒,但她有优势。无比丰满的胸脯,深深的****,最吸引色狼的眼球。她也充分利用上天赐给的优势,总是穿低胸的衣服,****半露。她说,客人给她小费时,总喜欢塞到****里去,顺便抓一把再离开。

当我问起卿为什么做这行时,她的回答直接而简单:买官。追问其原由,才知道她赚钱是为了回老家为父亲和弟弟买官。

要不是遇上卿,我都不知道二十一世纪了,竟然还有人在住窑洞。卿从小在窑洞长大,由于父亲是上门女婿,印象中,父亲总是被村里男丁多的大姓人家欺负,甚至被打的头破血流,一家人躲在窑洞里哭。而这些,都只因为家长里短、田间地头的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那些大姓人家的孩子,经常在村里提着她父亲的名字笑骂,他们也无可奈何。

卿有一兄一姐一弟,哥哥姐姐现今都已成家,弟弟在读初中。大哥早年在外地的建筑工地上打工挣钱,加上父亲和姐姐在当地一家砖厂打散工攒的钱,他们家2000年盖上了三间红砖瓦房。但如今,那瓦房已经没了顶,红砖墙壁也成了残墙,一家人又住进了窑洞。

据卿说,现在他们家没牛没羊,连自行车也没有,只养了七八只鸡。窑洞里,更是连一件像样的家具都没有。家里的房子被拆,是因为哥哥婚后超生,带着老婆和三个女儿去了新疆打工。抓计划生育的人找不着她的哥嫂,先是罚款,给不出钱就搬家里稍微值钱点的东西,连架子车的车轮都不放过,牵牛、牵羊走,全部没收,再后来干脆拆房子。就连嫂子在邻村的娘家,也受了牵连。

而村里有钱的大姓人家,生几个孩子都没事,并且全上了户口。村长大儿子的媳妇,生了三男两女五个孩子,他还是照样当村长,并给孙子们全上了户口。

村长看中了卿,找他父亲提亲,要卿给他家最小的儿子老五做媳妇。那老五小时候得过小儿麻痹症,是个跛子。父亲不同意,卿自己也不愿意,这让村长很没面子。

2009年初,卿的父亲路过村长家大院门口时,被他们家养的狼狗咬了之后踹了那狗一脚。这一脚付出的代价是被村长一家人追打,在床上躺了近半个月。

卿想了三天,背上行囊和一位初中同学南下广州打工。在一家鞋厂呆了五个月,偶然的机会认识了一位做“妈咪”的同乡,开始了做小姐的生涯。

卿说,她要赚上一大笔钱回乡为父亲和弟弟买官,要是家里有钱了,父亲和弟弟做了官,村里人就不敢再欺负他们家。

我问她:“官可以买的吗?你打算买什么官?”

她说:“可以,现在的村长就是花两万块钱买来的,我哪怕要花上比他多一倍的钱,也要把他挤下去,让我爸当村长。然后,把我弟弟弄进镇上的派出所当警察。我有几个同学,初中没毕业就被家人花钱弄进派出所当警察了。人家有关系,花的钱少,我们家没关系,大不了多花些钱,肯定行的,反正他们那些人要的是钱。等我爸做了村长,弟弟进了派出所,哼,看谁还敢欺负我们,谁还敢扒我家的房子罚我哥超生的钱。”

听完卿的话,看着她红粉修饰过的美丽面孔上,那双对未来生活充满了希望的眼睛,我无语,心,突然有了茫然的感觉……

写了春草的这些姐妹,这又回过头来再写写春草了。春草说,她之所以把这些姐妹介绍给我认识,就是希望全社会都来关心她们这些城市边缘人。让更多的人了解她们这群城市边缘人的辛酸与血泪。她说,她又恨死了她的这帮卖身享乐的姐妹!和她们住一起,她感到自己似乎也在堕落。每天下班回来比进牢房还要难受,几次都想走人,可是又到哪里挣钱呢?这帮姐妹的腰包鼓了,就劝她也“刺激刺激”,春草拒绝了。这又引起这帮姐妹的不满、嘲讽和排挤。有一次,她见一个患淋病极严重的姐妹又要去接客,就忍不住劝对方顾惜身体同时也替嫖客考虑考虑。那姐妹恼羞成怒大骂:“老娘日×,与****你有啥关!”她的这帮姐妹挣了钱满足了各种欲望,可也付出了惨痛的代价。不仅有客人与他们进行******,也有老板对其性压榨,还有男性服务员的“趁火打劫”。春草说,有一天中午,老板竟偷偷溜进了这帮姐妹住宿房间,钻进正在熟睡的她的被窝。她突然惊醒一口咬住了老板的无名指……

今年二月底的一个雨雪交加、异常寒冷的傍晚,在城东郊区一个偏僻窄小简陋黑暗的屋子里,我再次见到打工妹春草。她刚刚从外面找工作回来,有些苍白憔悴的脸上掩饰不住疲倦、无奈、忧郁。

这次我再次见春草,时间整整过去了两年。期间我们没有任何联系,也不知道她住在哪里。这次是她打电话约我叙谈的。

春草的近况令人担忧:母亲的病加重了,急需钱治疗;两个妹妹秋季的开学报名等她汇款;已经拖欠了一个月的房租,房东也催要了好几次。

我掏出包中的钱想让她解解燃眉之急。

春草坚决拒绝了我的援助,不无调侃地说:“要是单单为了活得好一些,我早成百万富姐了。”

春草说,她虽然是边缘城市人,但她不想得到别人任何形式的帮助,哪怕是同情与怜悯。

她说她自己这辈子都不会再踏进歌厅一步,最大的愿望是能在这座城市拥有自己的房屋和爱情,她要和城里人平起平坐……

春草时断时续如怨如泣的表白,我再次感受到震撼、感慨、钦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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