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色的火焰,甚至掩盖了星光。
我没能亲眼见证那一幕,不过想来大概是非常凄惨的景象吧?在末日神罚的火焰面前,人类不分男女老幼,富贵贫贱的相继死去,耳边传来固体焚烧的声音——那是绝对平等的终结,无人得以幸免。
令我感到讽刺的是,在我的记忆中也不乏这样的场景,在我作为执行官工作的那些时光里,我也时常对罪人判以这样的死刑,火焰会平等的带走生命和罪恶,最后只留下带着余温的灰烬,那副景象与眼前的一切并没有什么区别。
如果要找出区别的话,无疑,我杀死的都是有罪之人,他们的死也不过是赎罪而已,其中万死也难赎其罪的人也不少,可这颗星球上无疑还有很多善良的人民和天真年幼的孩童。
这就是恶,我对这一切如此定性道。
因为我杀的都是确实的有罪之人,所以我是正义。
因为他杀的人中包含了无罪者,所以他是邪恶。
不知多少年前,我刚上任墨什里卡执行官的时候——那时的我还未成年,是时帝·熵的安排才作为特例上任,那时年少无知的我刚知道自己身怀如此的才能,怀抱着满腔热血巴不得马上找个倒霉鬼打一顿。
但那是不可能的,如果是善良无辜的人,我是不能攻击他的,那是恶行,但如果是犯罪者,即使把他们钉在手术台上活体肢解也不会有人怪罪我,反倒会表示出无上的感激。
我还记得那段时间,刚当上执行官的我嫉恶如仇,恨不得一天有240个小时让我把整个墨什里卡的任务全接了才好,一日一日都在外面奔波,作为灵的我打下级根本不可能战败,而且效率是其他人的几十倍,渐渐的,我的识别名传了开来。
说句实话那些虚名没什么好在乎的,我基本上还没管过那些,后来只记得有一天熵找到我,问我要不要给自己取个名字。
那一日我彻夜未眠,头一次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感到不胜的惶恐。
杀死了某人。
杀死了某人。
杀死了某人。
现在想起来,大概我在内心深处一直都没觉得那些行为是我自己做的,那些由我杀死的人——我的杀业,潜意识中一直都被我扣在了墨什里卡的头上。
因为是墨什里卡的命令,我才会杀死这些罪人,因为有墨什里卡的允许,我不管做什么都是合理的,我一直如此认为,而事实也确实如此——但!倘若有了名字,那一切杀业,被我所杀死的人们的怨念,不甘,悔恨似乎就会寄生在那个名字上了。
我没有名字,所以无论杀多少人都会被记在墨什里卡的头上,我不禁对这份狡诈感到沾沾自喜,拒绝了熵的请求,却又害怕起被人发现这份狡诈来,于是我更加热爱于这份工作,常常假借任务和出差的名义离开总部,以避开凡人的眼线。
就这样,长久的时光流去了,不是在我的手中,而是在我之外的世界上,时光没能在我身上刻下一点痕迹,反倒带走了那些我所熟识的人们。
我的身边,有人死了。
有人死了。
死了。
当然这并不奇怪,善人和恶人在死亡面前都是平等的,我见过太多的死亡,早已麻木,当我被要求参加葬礼的时候,我能毫不悲伤的在他们的墓前致辞,或是很仪式化的拿起花圈放在墓前,假装露出悲痛的表情,不为了死者能够安眠,而是为了生者看了能有所慰藉。
似乎这样就好了。
在那之后我的生活变得很有规律……机械化?不不,规律会更好听一些。
可为什么,事情变成了这样?
到底是谁错了?还是说什么都没错,这一切本该如此,只是我没能跟上世界的脚步?
我站在墨什里卡总部的顶楼,耳边呼啸着高温刺耳的风声。
刺目的炎红充斥着视野,一切早已无法挽回,炎色之环包围了这颗星球,即使强度极高的人类能够在火焰中幸存下来也会被王的灵能感知到,并立刻遭到补刀。
那是绝对压倒性的强大,就算失去了军团,王还是王,只是毁灭这颗星球这样的小事,对他来说根本没什么难的,更何况还能滚雪球。
越是杀戮越是强大,越是强大越能更有效率的杀戮。
“你回来啦?”人偶师若无其事的问候我。
虽然心中明知道其原因,我还是这样发问了。
“为什么?”
我之所以能够合法合理的战斗,是因为这个世界默认了抹杀罪恶是正义的,名正言顺的,那是人类十多亿年建立下来的观念。
但如果人心扭曲,觉得抹杀非恶的生命亦是正义呢?
“玩游戏杀人,这不是理所当然的吗?”
“可那是你的子民啊!”
倘若向外族发起战争还能理解的话,这又能作何解释呢?
“可我放弃他们了。”王很淡然的答道,好像那是无足轻重的问题。
暴怒。
一时间,那愤怒好像要突破理智控制身体,却又立刻被理智抑制了下去。
“为什么放弃他们?”
“因为已经没有利用价值了,而且这有什么好奇怪的吗?既然身为臣民,为王献上生命应当是无上的荣耀才对。”
但那绝不是以这种被屠杀的形式!
“为什么……变成了这副样子……”
“不,我没变哦,只是眼前的局势不一样了而已……你从没想过这些吧?这不怪你,绝大部分的人类都不会思考这些,看在往日的情面,我就回答你的问题吧。”
“你觉得,为什么犯下罪行就该死呢?”
“那还用问吗?他们损害到了别人,无论是杀人,偷窃,抢劫,走私,还是其他的罪行也好,都不知会伤害多少人,不杀了他们,难道放任他们继续犯罪吗?”
“没错,换言之,这一观念是出于恐惧——对于罪人会继续犯罪的恐惧,这才是根源。某个人伤害了别人,和你有什么关系?被伤害的人你根本不认识,罪犯这辈子再来伤害你的几率还不到你吃苹果被核噎死的几率,为什么要去制裁他?”
“假设你是普通的无力人民,在电视上看到了犯罪的新闻,那新闻和你无关,但你还是会希望罪犯得到制裁,就好像看到有人触电死了自己也会小心一样。人们都说老鼠过街人人喊打,可老鼠又没吃他们家的粮食,以后很可能也吃不到,只是人们普遍的思维惯性,觉得这种事如果不解决以后迟早有一天会落到自己身上而已——为此,岂不是只能成群结队的团结起来下鼠药了吗?就只是为了你们那可悲的嗜虐心,于是你们建立起公认的道德和世界观规定做错了事的人应该受到惩罚,然后你们找到那些犯下大错的人,假装一副很高尚的样子,站在道德的制高点向他们投以刀剑,自己又有什么区别呢?只是你们人数更多,更强。”
“你和那些为了杀人而杀人的杀人犯没有任何区别,只是你比较强,而且名正言顺罢了,你能活在温暖的阳光下,所以才对下水道里的老鼠嗤之以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