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你在哪里?快快快,部落有狩猎队回来了,我们一起去集市。”
齐兴奋地大叫着跑了进来,冲天辫支棱在头顶,露出宽宽的大额头,乌溜溜的黑色大眼睛像葡萄一样一闪一闪,汗水挂在红扑扑的脸颊上。
一冲进来,他就想扯着沈艾往外冲,但马上又及时想起什么,一脸别扭地缩回手,只是径自不断地催促。
“公侯王族的车队回来了?”
齐一撇嘴,“哪有这么快,你这个愚笨小儿,他们还晚着呢,回来的都是先行出去的一些小队伍。”
自那日起,大概是得了盛的吩咐,齐好几天都没再出现,今天兴冲冲地跑过来,沈艾自然不忍拒绝。
但是就这么答应好像又太轻松,看着他那副小人得志的样子,沈艾忍不住伸指在他光滑澄亮的脑门上清脆响亮地弹了一下。
见齐手捂脑门,惊讶地噢圆了嘴,两只大眼睛小狗一样眼泪汪汪瞪着她,敢怒不敢言,沈艾方才心满意足地牵起齐出门去。
今日艳阳初暖,笙旗摇曳,各色不知名的野花都从泥土中探出了头来,路边处处可见的一串红在微风中摇曳,像一簇跃动的火焰,生机勃勃。
春狩季节,除了王公侯爵会外出狩猎,民间的家家户户,也会自发地组成一些较小的队伍,一同去狩猎。只是庶民的队伍自然和公侯的车队不能比,水草丰美的猎场都被临时圈了起来供这些特权阶级享用,民间的狩猎队只能在部落周边捡点小便宜。
民间的狩猎队轻车简从,因为去得早,回来得也快。春狩刚开始没多久,仍城这里的民间队伍就已经先行回来了。
集市上人声鼎沸,热闹非凡——
大夏的城市建筑还没有什么规划,仍城属于有仍氏的权力中心,除了从城门直通首领伯熠巢居的大路修整宽阔上不允许摆摊,其他地方都没有特别明令规定或者禁止。不过部落里的人还是自发在西城开辟了一个商品互市的地方,每逢定期交易的日子集市上就挤满了人。
沈艾牵着齐,身后还跟着两个仆役,估计是盛派出来看着齐的,一出侯府就跟了过来。齐有些不满,沈艾却习以为常,齐不久前擅自出门才刚发生了意外,有人跟着自然更安全。沈艾从小到大,身边都不缺少关注的眼睛,即使到了美国,都还有一个保镖跟着。这也是她为什么喜欢上学的原因,只要回到课堂上,保镖就没法跟来,难得可以享受到一丝自由的空气。
今天虽不是往常集市开放的日子,但狩猎队满载而归回来自然理应成为一个特例。集市上到处是兽角和皮毛这不稀奇,自那日卜正在祭台上宣布春狩开始,集市便回回都是这番模样。可今天除了兽角和皮毛,摊档上还多了很多被开膛破肚的猎物,比之往常,更多了一分血腥气。
一身短打的壮汉挑着几个担子,上面堆满了猎物,腰间上别着的石刀还血迹斑斑,有些干脆推着车来集市上贩卖。小孩子挤在摊前,兴奋地对那些凶猛的猎物指指点点,用口袋里的刀币换走一颗颗不起眼的兽牙。娇俏的姑娘驻足停留,目光流连在一块块靓丽的皮毛上,山鸡美丽的羽毛也很受欢迎。
在集市上出现的比较常见的有黄鼬,野鸡和鹈鹕,还有一种不知名的鸟,通体雪白,脖子上嵌着一圈乌亮的黑羽,甚至还有狼!
不过估计是落单的孤狼,身上深痕累累,喉管上一道放血的伤痕触目惊心,垂垂欲死。
沈艾在齐的鼓动下,也买了一串不知名野兽的尖牙,想着回去可以做个风铃挂在床头。
“我渴了,我要喝那个!”齐拽住沈艾的手晃了晃,一蹦一蹦兴奋地指着一个人潮涌涌的角落大喊。
近了,沈艾才发现集市的茶摊上还多了一种新鲜的饮料。
所谓茶摊是一个随意搭就的草棚,四根圆木一立,两块板子一架,几块荷叶盖在作房顶,棚子就搭好了。摊上一侧挂着一串荷叶,中央摆着两个水缸大的陶盉。
陶盉色泽灰白,但表面还算光滑,质地不算顶好,但做工还算优良。这种白陶也只有大夏平民百姓中的富贵人家才能用得起,看来这摊贩靠在集市上卖浆发了不少财。
只见那个鸠形鹄面,身材高大的摊贩利落地从麻绳串起的荷叶里抽出一张,一弯一叠卷成一个圆锥状的容器,用竹勺从其中一个陶盉中打上一筒热乎乎的米酒,另一个陶盉中舀出一筒鲜血,两样东西混在一起递了出去。
“我要喝‘血浆’,明年也能像勇士一样以一当百,打回一车猎物来。”齐可爱的大眼睛眨了眨,小拳头挥了挥。
“血浆”似乎很受部落里的男女老少欢迎,卖一刀币一斟,还供不应求,也有人给了一小把黍米当货款,那摊主忙得眉开眼笑。每逢春狩归来,家家户户都会做“血浆”庆贺,“血浆”里的兽血所来自的动物越凶猛,品种越多,就越受欢迎。
听说这一缸子里面就放了十几种动物的血,其中有狼有豺,这家的米酒又酿得可口,他家卖的浆每年在集市上出现一回,都被一抢而空。
闻得齐对这饮料这么直白的称呼,沈艾嘴角不禁抽了抽,冷汗都要不禁淌下来了。在她看来,这简直就是赤裸裸的茹毛饮血,压根接受不能。
一开始到纽约的时候,光是学生餐厅里那份七成熟的牛排都让她倒近胃口。
“米酒太烈,你年纪还小,这‘血浆’……还是等你长大再喝吧。”沈艾好说歹说,齐就是不依不挠,无奈,她只得对身后紧跟的仆奴使了个眼色。
那身着蓝衣的仆奴沈艾曾在盛身旁见过,他倒是很醒目,一收到沈艾的示意便灵巧地凑上前来。
“郎君,现在天色不早,主子恐怕已经回府了。”
一听到盛的名字,齐明显气馁了。他左右犹豫了下,乌溜溜的眼珠子一转,“不行!我今天一定要喝到,我先回去,青仆你留下来帮我买。”
青仆一脸为难,“主子今天一早就嘱咐我俩,只要出了府门,就必须紧紧跟在郎君身边伺候啊。”
齐虽然个性聪颖,但毕竟年纪尚小,在从小看着他长大的青仆面前道行还输了一段,两三句话就被堵了回来,只得气鼓鼓地回去。
盛的家在南城,离这里不算很远,几人都没有选择坐车。沈艾牵着他的手,路上意外地遇到了骑在马上的银月。
银月今天身着一袭月白的袍子,腰间嵌着兔毛,脚上蹬这一双鹿皮短靴,俏丽动人。看到沈艾,她高兴地招了招手,策马而来。但一看到沈艾身后那个小小的身影,她脸色马上就变了。
“臭婆娘!”齐嘟嘟囔囔地冒出一句。
“什么?”沈艾讶异地看着手边嘴巴正嘟得老长的小不点,一瞬间还以为自己幻听了。
“臭婆娘!一天到晚想和我抢阿爹,不知羞,真不是好东西!”
这时银月正好来到近前,听到齐的话,灿烂的笑顿时僵在脸上,她怒从心生,翻身下马,挥着鞭子就扑了过来。
“你说什么?齐你这个浑小儿,嘴巴特坏,看我今天不把你皮都扒了,你阿爹不在,我看谁来救你!”
齐挣脱了沈艾的手,像只猴子一样上蹦下跳,东躲西藏。包括银月身后跟着的人,几个仆从手忙脚乱上来拉架,看着飞来的鞭子,沈艾下意识把齐护在身后。
齐向来胆子大,得了人势,反而更加猖狂,乐呵呵地大笑,指着银月乱骂。银月性子冲动,听不得狠话,更是火冒三丈。
大路上顿时鸡飞狗跳,很多人看场中的人衣着光鲜,被堵在后面后都纷纷绕路。
“住手!”
这时,一声爆喝,场中的人都下意识看了过去。
翩翩一袭白衣正端坐马上,眉目清朗,身子矫健,疏浚如寒潭春水,断崖修竹。那一双墨蓝色的眸子无比坚毅,瞥到沈艾时,默默散发出了一种暖意。
来人正是盛!
“银月你年纪不小了,也好意思这样与齐瞎胡闹。齐你目无尊长,骄矜顽劣,看来关你几天还是轻的了。”
见盛表情不好,齐哭丧着脸,一副大难临头的表情躲在沈艾身后。
银月讷讷地上前,低声认错,沈艾这才知道银月与盛还有亲戚关系,是盛的表妹。不过慢慢,沈艾总算是隐约知道这两人是为何合不来了。
银月年纪虽然也有十四五岁,性格却单纯如稚子,根本不懂得谦让小孩。盛即使来了,两人还一直在斗嘴,互不相让,头发上掉了一根头绳都能争个半天。不过在盛面前,她也不好再动手,不一会儿就被气得眼眶红红了。
好在她虽然冲动其实也知轻重,刚才鞭子总是有意无意地避开齐,这么一番折腾下来,最倒霉的俨然就是沈艾。头发凌乱,衣袍还被扯破了一角,为了护住齐,还不得不硬挨了两鞭,看起来无比狼狈。
盛歉意地看了她一眼,邀请她去家里先把衣服换过。盛的府邸就在附近,沈艾受了无妄之灾,也不矫情,点头应邀。银月虽然也地想要同往,但鉴于她与齐水火不容,被盛温柔地劝了回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