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看着沰妪的脸,英气的眉毛依然浓黑,脸色虽有些发黄发皱,但还是光滑的部分居多,看起来倒有几分像是养尊处优的妇人,感觉平素日子倒还过得不错。
“沰,好久不见,这些年过得还好么。听说你在斟寻,缘何来到仍城了?”
目较她年长十岁,幼时像长姐一样,一直都很照顾她,经常带着她下地耕作,到山间奔跑游玩。听目的介绍,她身边跟着是她的儿子和孙子。
“业向有才,只可惜时运不济,一直奔波于市集间,得不到一展所长的机会。”
久别的亲人重逢,自然要拉拉家长。府中的下仆因为沈艾刚升为二等食客,又是遗君近身之人,平素都留几分面子。所以沰妪虽然在着急准备晚饭的时刻在这耽搁了时间,却也没有人来催促。
目说到此,有些爱怜地看着她的大儿子。大儿子业今年业已三十有余,个性有些心高气傲,不愿意踏踏实实的干活,在田间碌碌无为终此一生。只可惜没多大才能,也没有什么门路,所以一直没有机会到勋贵门下效力。
这次听说沰妪收养的儿子得到遗君重用,便特意找上门来了。
“业擅剑,也有谋略之才,倘若有机会投到遗君门下,哪怕为一驭者,凭业之所能,也定能得到遗君的青睐。何况以表弟之能,荐我为门客不过一句话,到时必不忘对妪提携之恩。”
业抓紧时机上前一抱手,瘦削的脸微微一抬,眼中满是洋洋之意。
沰妪活了大半把年纪,也算是个人精,听到这话,哪里还有不明白。自然明了到了他们这次找上门来的目的,心中不免有些痛恨和失望。
这时,也不知是巧合还是业一家人的运气,沈艾刚好有事出去,经过了外院的门廊。
“妪,朝食已至,何故在此?”
看着沰妪沉如阴云的脸色,沈艾不禁有些担心。
“无事,不过……”
“不过求荣华而已。原来遗君素有善名门下食客三千个个清德矜贵,却偏偏被一个黄口小儿弄得如此乌烟瘴气。区区小儿不过小胜一回,也开始洋洋自得,荫庇亲眷了,实可耻矣。”
灯冷笑着,从后面绕了出来。
她昂着高贵的头颅,紧脚小裤,兽皮靴子,头上绾三支玉簪,更为她的冰冷增添了一份柔美。
沈艾心道不好,伏地躬身,规规矩矩地见过灯,礼节一丝不苟。
看着她低眉顺眼的模样,灯却不知为何偏偏怒火心生。她没有叫起,反而走上前来,一把掐住她的下巴,强迫沈艾抬起头来,指甲深深陷进她的脸颊里。
“肤白如素衣,身薄如黄柳,不男不女,视之如阿堵物,让人浑身不自在。方才似听得遗君说,你不在他身旁服侍了?”
灯盯着她,像盯着一块发霉的毒疮。
“公侯门下奔者众,小儿纵有长才,不过浮云。在勋贵门下当差,要管好自己的嘴巴,别光顾着逞一时威风得罪了何人亦不自知,今番这便是教训。”
这一掐,沈艾本可躲开,但她却也没躲。她垂目看着下巴上那只形状姣好的手,神态不悲不喜。
灯说的大都不过怨愤之言,但至少有一点她是说对了。自那日起,虽晋为了二等食客,遗君也把她调离了他身边。这本应是值得庆幸的事,但被主公有意冷落,就不召见,在某些人眼里,这就是失去宠信的标志。
一些知道她本非食客的人,自然不禁有所猜测。联想到上次春日宴上,魏荐她有才,被遗君拒绝的事,马上想到她这回肯定是彻底得罪了主公,才被冷藏,私下纷纷谣传沈艾德行有亏。
同为食客的人对她不屑一顾,地位比她高的更不可能与她有交往,这下沈艾算是彻底被府中孤立起来。幸好二等食客的名头始终挂着,仆奴不知其所以,不敢有所轻侮,不然日子就更加难过了。
“遗君过几日会与我一同往良山春狩,小儿当谨守本分,好自为之。否则,下一次挂在春狩马上的人头,就是你。”
灯见得沈艾脸色有些黯然,自觉那一番狠话有些效果。她身为有仍部落首领的嫡女,大家都知道她爱慕遗君,虽无盟约,但遗君未来的妻主之位为谁而留不言而喻。看沈艾终于认清了这个事实,她挑挑眉,心满意足地扬长而去。
春寒料峭,粉白的桃花在翠叶上凝缩着芬芳。汗水津津打湿麻衣,刺得皮肤又痒又疼。
为何被冷落,沈艾心里自然有所猜测,看来她那天心中的惴惴不安不是毫无缘由的。只是这几天以来,她一直想找遗君好好分说,却也找不到半点机会。
不在遗君身旁伺候,沈艾才发现遗君真的很忙,如今她在众人眼中失了宠信,要见他一面更殊为不易。
灯完完全全走后,沰妪与目一家人才敢颤颤巍巍地站起身来。通过灯方才一番冷嘲热讽,目所为何来不难猜想。
沰妪一直没有提过自己的家人,沈艾也不知道沰妪何时多了这么一些亲戚,她静静立在一旁。这毕竟是沰妪的私事,她也不好插嘴干涉。但如果沰妪开口,她自然会想尽办法帮忙。
“既然都听到了,便且回吧。当年我夫战死沙场,敌军追剿,我与幼女苦无所依。走投无路,我求你收留的时候,你是怎么拒绝的?当年你是怎么对我说的,如今我也同样奉还给你——”
沰妪英气的眉毛一挑,淡淡冷笑。
“‘且自去投生,自有天意照拂’。”
“这能怪我么,谁叫你嫁的丈夫是斟寻氏的余孽,倘若被发现,全家俱都充军为奴,实可惧矣。整个家族的人都不敢收留你们,最小的妹妹落得如此境地,难道我不心痛么,你怎么也不为我想想……”
目越发激动,脸上松弛的皮肉气得一抖一抖。不顾目一脸铁青,似不奈再听下去,沰妪径自离去。沈艾嘱人把目一家人送出府后,也追了上去。
当清晨的风徐徐吹过的时候,沈艾背着木剑立在了府中的后门前。
眼看破晓划过天际,金色的朝阳整个完完全全跃出了山脊一直苦苦等待的人终于来了。看着缓缓驶来的马车,沈艾脸上不自主露出了一丝喜色——
今天是沈艾与盛约定前往碧波台的日子。
碧波台位于太白湖边上,以其坐临万亩荷田,每至春夏,接天莲叶,形如潮生碧海而得名。它是有仍氏部落各剑客汇聚之地,日日有人在此争斗,或互较长短,或一决生死,快意恩仇。
沈艾交际圈子不广,来仍城的时间不长,之前虽对碧波台略有耳闻,却从来没有来过。这次随盛前来,听说是有两个顶尖剑客在此约斗。
这简直是各个剑客心里的圣地,想到即将有机会能有机会见识到各种各样高超的剑术,沈艾不禁有些激动!她始终感觉拘于目前的见识,她桎梏于现在的境界,难有寸进。
剑术一途她一直靠自学成才,想要修成真正的剑术,必须要与人交流的时候。只有实实在在的验证,才能弥补自己的不足。
这个时代,武风盛行,再有才华,也不过当权者互相攀比炫耀的工具,始终得不到尊重。只有个人的武力强大,才能够得到稳固的地位与保障。盛此举无疑是送来了一份沈艾现在最想要,也是最需要的礼物。
到的碧波台,沈艾反而平静了。
所谓的碧波台,不过是座高约十三丈的土台,占地面积约方圆半里,下宽上窄,一面临湖,三个朝向有土梯可拾阶而上。
不过太白湖的风光确实很好,此时春寒已过,湖中碧水如镜,澄清圆融。在明媚的阳光下,近岸的湖水折射出与云端不同的颜色。岸滩上藻荇交横,柔柔地在水底招摇。湖心小荷才露尖尖角,蜻蜓点水,别有风情。
满目出尘,确实使人见之忘俗。若能登高远眺,大概会更有不同。
盛微有些讶异沈艾的平静,要知道,碧波台被认为是除了大夏总章台外最巍峨的存在。而沈艾不过小小儿郎,此时虽目露欣悦,却仍一片淡然,不由地使他心中生出了几分欣赏。
沈艾随着盛拾阶而上。
盛身着一身白衣,右交衽,袖口紧窄,袍及膝,背上斜背一把青铜剑。
剑身不过三尺,形状就像柳树的叶子,剑茎上由一只羊角狮牙的白玉神兽咆哮而成。剑鞘为常见的皮质所制,牛筋绳紧缚,缝线致密,做工精细。黑发披散在脑后,衬得更肤白如玉,隽雅潇洒。
碧波台上满满都是人,或高大健壮,或矮小精悍,形形色色,个个目露精光,血气冲天。沈艾惊讶地发现盛的地位似乎不低,凡他所过处,众人皆垂首避让,目露景仰。
沈艾微微歪着头,有些好奇,“我观众人敬你慕你,你的剑术很高超?”
盛深蓝的眸子注视着她,轻轻一笑,在阳光下反射出一丝明澈的光,仿佛湖面凫过天际的鸥鹭,不着半点痕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