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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墨家与儒家对音乐的歧义(2)

仅从以上数例,窥一斑可见全豹,当时上层社会生活糜烂腐朽历历在目,而这个腐朽的上层社会,包括鸿商富贾,无一不崇好女乐、沉湎歌舞。上之好者,下必甚焉。六朝的末代亡国之君陈后主,比起前朝帝王,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据《南史》卷十二《后妃传下》记载:“后主每引宾客,对贵妃等游宴,则使诸贵人及女学士与狎客共赋新诗,互相赠答。采其尤艳丽者,以为曲调,被以新声。选宫女有容色者以千百数,令习而歌之,分部迭进,持以相乐。其曲有《玉树后庭花》《临春乐》等。其略云:‘璧月夜夜满,琼树朝朝新。’大抵所归,皆美张贵妃、孔贵妃之容色。”“玉树歌残王气终”,陈后主就是在《玉树后庭花》的歌声舞影中亡国的。

墨子正是总结了“三代暴王桀、纣、幽、厉,薾为声乐,不顾其民”的亡国教训,也看到了许多“国家憙音湛湎”以致荒政误国的现象,从而提出他的音乐亡国论。

《墨子.非乐》篇在结尾部分,总结了历史上有为的君主,在律令和重要典籍中的“非乐”观点,从正反两个方面,论证了“非乐”的依据:先王的书籍汤所作的《官刑》有记载,说:“常在宫中跳舞,这叫作巫风。”惩罚是:君子出二束丝,小人加倍,出二束帛。《黄径》记载说:“啊呀!洋洋而舞,乐声响亮。上帝不保佑,九州将灭亡。上帝不答应,降各种祸殃,他的家族必然要破亡。”考察九州所以灭亡的原因,只是因为设置音乐啊。《武观》中说:“夏启纵乐放荡,在野外大肆吃喝,《万》舞的场面十分浩大,声音传到天上,天不把它当作法式。”所以在上的,天帝、鬼神不以为法式,在下的,万民没有利益。所以墨子说:“现在天下的士人君子,诚心要为天下人谋利,为天下人除害,对于音乐这样的东西,是不应该不禁止的。”

梁启超在《墨子之实利主义及其经济学说》中,这样评价墨子的“非乐”:

在这种劳力本位的经济学说底下,自然是把时间看得很贵重。墨子于是又创造出第五个公例。说道:“以时生财,财不足则反之时。”(《七患》)

“光阴即金钱”(Time is money)这句格言,墨子是看得最认真的。他所以反对音乐,就因为这个原故。

他说:“那些‘王公大人’们日日听音乐,还能‘早朝晏退,听狱治政’吗?农人日日听音乐,还能‘蚤出暮入,耕稼树世,多聚菽粟’吗?妇人日日听音乐,还能‘夙兴夜寐,纺绩织纴’吗?所以断定音乐是‘废国家之从事’。”(《非乐》上)

儒家有一位程繁,驳他的“非乐论”。说道:“昔者诸侯倦于听治,息于钟鼓之乐。……农夫春耕夏耘,秋收冬藏,息于瓴缶之乐。今夫子曰:‘圣王不为乐。’此譬之犹马驾而不税,弓张而不弛,无乃非有血气者所能至耶。”(《三辩》)

墨子对于这段话的反驳,就很支离,不能自圆其说,这总算墨学的致命伤了。

说话听声,锣鼓听音。梁启超的话说着说着就说得走了味了。他认为墨子的“非乐”有些偏激,走向一个极端了。

梁启超所说“墨子的反驳就很支离,不能自圆其说”的这段话,在《墨子.三辩》中原貌是这样的:程繁问墨子说:“先生曾经说过:‘圣王不作音乐。’以前的诸侯治国太劳累了,就以听钟鼓之乐的方式进行休息;士大夫工作太累了,就以听竽瑟之乐的方式进行休息;农夫春天耕种、夏天除草、秋天收获、冬天贮藏,也要借听瓦盆土缶之乐的方式休息,现在先生说:‘圣王不作音乐。’这好比马套上车后就不再卸下,弓拉开后不再放松,这恐怕不是有血气的人所能做到的吧!”墨子说:“以前尧舜只有茅草盖的屋子,所谓礼乐不过如此。后来汤把桀放逐到大水,统一天下,自立为王,事成功立,没有大的后患,于是就承袭先王之乐而自作新乐,取名为《護》,又修《九招》之乐。周武王战胜殷朝,杀死纣王,统一天下,自立为王,没有了大的后患,于是袭先王之乐而自作新乐,取名为《驺虞》。周成王治理天下不如武王;周武王治理天下不如成汤;成汤治理天下不如尧舜。所以音乐愈繁杂的国王,他的治绩就愈少。由此看来,音乐不是用来治理天下的。”程繁说:“先生说:‘圣王没有音乐。’但这些就是音乐,怎么能说圣王没有音乐呢?”墨子说:“圣王的教令:凡是太盛的东西就减损它。饮食于人有利,若因知道饥而吃的就算是智慧,也就无所谓智慧了。现在圣王虽然有乐,但却很少,这也等于没有音乐。”

这就是梁启超所言:“这总算墨学的致命伤了。”

《孟子.梁惠王下》篇,有一段关于孟子与“滥竽充数”中主角齐宣王对话的记载:

孟子曾多次与齐宣王谈仁政。齐宣王表示,“善哉言乎”,先生这话说得真好。孟子说,大王既然认为好,为什么不做呢?齐宣王说,“寡人有疾,寡人好货”,我有个毛病,就是喜欢钱财。孟子说,“王如好货,与百姓同之,于王何有?”这有什么关系?大王喜欢钱财,老百姓也喜欢,大王和民众一起喜欢不就行了?宣王又说,“寡人有疾,寡人好色”,我还有个毛病,就是好色喜欢女人。孟子又说,“王如好色,与百姓同之,于王何有?”这有什么关系?大王喜欢女人,老百姓也喜欢,大王和民众一起喜欢不就行了?孟子还进一步问齐宣王:听说大王喜欢音乐,有这事吗?齐宣王“变乎色”,马上就变了脸色,说不好意思,“非能好先王之乐也,直好世俗之乐耳。”寡人并非是喜欢先圣的《韶》乐,实实在在是喜欢“郑卫之声”。孟子说,喜欢“郑卫之声”也没什么不好,每个人都会有自己喜好的音乐!不过为臣想问一个问题:大王认为是一个人欣赏音乐快乐呢,还是跟别人一起欣赏快乐呢?齐宣王说,“不若与人”,当然是跟别人一起欣赏更快乐。孟子又问:是跟少数人一起欣赏快乐呢,还是跟多数人快乐呢?齐宣王说,“不若与众”,当然是跟多数人。孟子说,那么好了,与全国人民一起快乐,岂不是最快乐?“与百姓同乐,则王矣!”要知道,能够与民同乐,那就天下归心,那就是王道呀!

从这段记载中,我们看出孟子与墨子对“乐”截然不同的看法。

孔子的弟子公孙尼子在《乐记》一书讨论了音乐的各个方面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关于音乐的本质,《乐记》中肯定音乐是表达情感的艺术,认为:“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人心之动,物使之然也。”“凡音者,生人心者也,情动于中,故形于声,声成文,谓之音。”

二、关于音乐与政治的关系,《乐记》强调音乐与政治、音乐与社会的密切关系。认为:“是故治世之音安以乐,其政和;乱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亡国之音哀以思,其民困。声音之道,与政通矣。”

三、关于音乐的社会功能,《乐记》主张使音乐与治理朝政、端正社会风气、礼治、伦理教育等相配合。认为:“乐在宗庙之中,君臣上下同听之,则莫不和敬;在族长乡里之中,长幼同听之,则莫不和顺;在闺门之内,父子兄弟同听之,则莫不和亲。故乐者,审一以定和,比物以饰节,节奏合以成文,所以合和父子君臣,附亲万民也,是先王立乐之方也。”“礼、乐、刑、政,其极一也,所以同民心而出治道。”“是故先王之制礼乐也,非以极口腹耳目之欲也,将以教民平好恶,而返人道之正。”

四、关于音乐的美感认识,《乐记》强调音乐给人们的愉悦感受是人类生活不可缺少的。认为:“夫乐者,乐也,人情之所不能免也。”

《乐记》作为先秦儒学的美学思想的集大成者,其丰富的美学思想,对两千多年来古典音乐的发展有着深刻的影响,并在世界音乐思想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

《乐记》作为儒家的经典之作,不管出自何人之手,反映了孔子对音乐的看法。

孔子知乐善歌,声乐器乐皆精通,对音乐还有许多独到的见解。司马迁说他把《诗经》“三百五篇皆弦歌之,以求合韶武雅颂之音”。《史记.孔子世家》记载:鲁定公十四年,孔子为鲁司寇,摄行相事,齐人惧怕。孔子五十五岁那年,齐平公为了讨好鲁定公,便把歌姬舞女馈赠给鲁国,孔子极力反对,季桓子却贸然接受下来。君臣观看演出,被声色所惑,三天不视朝听政。孔子看到鲁国君臣如此迷恋女色,朝政日衰,不足有为,便大失所望而挂冠离鲁。孔子离开鲁国时,即兴用歌来表白心声:“彼妇之口,可以出走;彼妇之谒,可以死败。盖优哉游哉,维以卒岁。”即使在饥寒交迫之际,孔子也不忘情于音乐,如在其周游列国陈蔡粮绝之时,弟子们都愁眉苦脸,唯独孔子仍弦歌不绝……史学家朱东润在《诗三百篇探故》中说:“孔子以诗乐教人,故孔子亦好歌。”李长之《孔子的故事》也说,“歌唱已是孔子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孔子广为人知的一个情节是他“闻《韶》乐而三月不知肉味”。典出《论语.述而》篇:“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曰:‘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韶》是舜时古乐曲名,流行于当时贵族当中。孔子在齐国听到了《韶》乐,有很长时间尝不出肉的滋味。孔子说,“想不到《韶》乐的美达到了这样迷人的地步。”孔子还把《韶》与《武》作了对比评价:“《韶》尽美矣又尽善也,《武》尽美矣未尽善也。”认为《武》不尽如人意,而《韶》达到了尽善尽美的地步。

孔子身处“礼坏乐崩”之乱世,已经感受到“郑卫之声”或“桑间濮上之音”对古典音乐的冲击。在儒家看来,这些都是乱世之音或亡国之音。《论语.阳货》篇记载:“恶紫之夺朱也,恶郑声之乱雅乐也,恶利口之覆邦家者。”《论语.卫灵公》也记载了孔子“放郑声,郑声淫”的主张。到了战国时期,郑卫之声则更加流行,而且统治阶级很欣赏它。《礼记.魏文侯》记载魏文侯曾问子夏说:“吾端冕而听古乐,则唯恐卧;听郑卫之声,则不知倦。敢问古乐之如彼,何也?新乐之如此,何也?”魏文侯还是一个十分勤政的贤明之君,他听古典音乐,听着听着就怕睡着了,而听起“郑卫之声”来,则乐而不倦。连他对郑卫之声都如此感兴趣,那些“憙音湛湎”的王公大人,他们所欣赏的是什么样的音乐也就可想而知了。其实,孔子与墨子在对待音乐方面,也有异曲同工、殊途同归之共识。

《礼记.明堂位》记载:周公“制礼作乐”。礼代表的是“秩序原则”,乐代表的是“和谐原则”,礼乐互补合一,表达了儒家文化注重秩序与和谐统一的价值取向。

究竟如何公正评价墨子的“非乐”论?离不开当时的历史社会背景。墨子是一个非常锐利的思想家,锐利难免就要剑走偏锋。有火就有灰,辉煌之下有阴影。墨子“非乐”论的局限性,已然超越了个人品质上的“劣根性”,而成为一种时代的局限。他把物质生产与精神活动对立起来,只看到音乐妨碍生产、劳民伤财的一面,没看到音乐潜移默化的教化作用和人类情感的需求倾向。文武之道,一张一弛。任何目光如炬的眼力也有着其视野的“盲区”。对王公大人极尽奢侈淫乐的“郑卫之声”或“桑间濮上之音”,他在深恶痛绝的情感色彩下有些顾此失彼了。这就削弱了墨子“非乐”论的说服力。在《三辩》篇中,墨子说:“周成王之治天下也,不若武王;武王之治天下也,不若成汤;成汤之治天下也,不若尧舜。故其乐逾繁者,其治逾寡。”这就暴露出墨子“非乐”学说的片面性。

墨子本人就是一个会吹笙的能手,《吕氏春秋.贵因》篇说:“墨子见荆王,锦衣吹笙,因也。”所谓“因”者,就是因时因地因势利导,以作权宜之计。墨子虽然主张“非乐”,但为了说服楚惠王“止楚攻宋”,也只得“入乡随俗”投其所好衣锦吹笙而见楚惠王。这大概也是“有经有权”,既坚持立场,为达目的又不拒绝韬晦之策。《艺文类聚》引《尸子》云:“墨子吹笙,墨子非乐,而于乐有是也。”这些记载都说明墨子并非“音盲”,对音乐还是很有研究的。

从《墨子》一书和相关史料看,墨子系统地学习和研究过礼乐经典。王桐龄先生曾对《墨子》引用经典做过详细的研究和统计:《墨子》引《诗》十一处(《论语》八处)、引《书》二十七处(《论语》七处)。《隋书.李德林传.答魏收书》记载:“墨子又云:吾见百国春秋。”可见,墨子对礼乐传统典籍运用自如,对礼乐传统有深刻的认识和把握。

墨子的“非乐”论成为消散在历史时空中的千古绝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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