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苦的对峙,一夜无语,老头子腿上的伤口实在是太严重,昏迷过去到现在居然还没醒,再没有把握的情况下文志根本不敢胡乱动,一个不好就失血过多,后果难以预料。
况且他现在也根本就没有空,外面还有好几只狼在和自己玩大眼瞪小眼。
这个游戏对他来说可不轻松,一不留神一老一小恐怕就要交代在这里了。
无聊之极,痛苦之至,他只能用其他的方式来转移注意力,首先引起他注意的是老头子腿上的那沉重捕兽夹,除却它犯下的罪孽,从实际上讲,文志从来没有见过如此精美的利器。
力大不说,能把骨肉紧紧的要住,切口呈锯齿状,打磨的闪闪发亮,尽管大部被血污所染,可残余初更见锋锐冷光。
这里是山区,猎户众多,老头子一年的大半也是从事此业,其他时间也就砍砍柴什么的,文志对猎户的东东们很是熟悉,这一类却从不在其中。
光是看样子他的造价就够穷人家添上几亩的良田,要是真的有这个闲钱的话,谁还会做这么危险性极大,却没什么前途的营生。
本地的铁匠也没这么精巧的手艺。
这些疑惑很快就埋到了心底,对面的狼好象出了点状况。
不是前几只这闻到了血腥发狂的家伙,还是刚才倒下了那两只。
恶意的想,公狼母狼,躺的姿势倒是很暧mei,不是在为小狼崽而奋斗……
那中了自己毒箭的家伙死死的咬住,力气大也就那么一会的事情,后来也渐渐的身体抽动,而另一只被倒霉咬住腹部的家伙好象也感受到了生离死别,渐渐的不再挣扎,任由自己腹部的血大滴大滴的流下,恍然不觉,还安慰起伴侣来。
亲热的在对方头部胡乱添着,却是回天无力,慢慢的挣扎不动。
文志看的是目瞪口呆。
受伤颇重的那只感受伴侣的死讯,哀号起来,再也不做无果的动作,此时,被咬的腹部也因为对方生命的消失而松开,尽管,这不能给它带来半分的喜悦。
哀号声听,眼睛居然也血红起来,不是愤怒,反而现出了个地上伴侣差不多的情况。
文志先是看它们表演,居然心中有一点点酸,乡里的小丈夫大婆娘们恐怕也没这么的恩爱,但马上对自己批判,应该为敌人少一人欢呼,多愁善感的干什么。
畜生就是畜生,一群呆瓜,要是人的话,肯定是先把自己这罪魁祸首撕了,然后再去徇情,哪能让自己这般的逍遥。
呲牙一笑,吃苦头了吧,先前还在迷惑那家伙怎么也中了自己的杀手毒,后来瞥见另一只已经发青的嘴部,才明白过来,那家伙肯定是满嘴的毒血,毒不死同伴还怪了。
尽管如此,还是对前些日子制作陷阱干掉那条蛇心惊,乖乖,当初要是在自己的身上沾上一点,不知道厉害的自己肯定不会现场挖肉消毒。
倒下吧,我不会给你们合葬的,文志默默。
还有前面几只挡着道呢,它们可没闲心去理解后面发生了什么。
瞧瞧这些家伙,虽然看起来很精神,可是个个都皮包骨头,肚皮瘪瘪,很象前几年大水的时候逃难的饥民,哼哼,也闹饥荒了吧,居然跑爷这来打秋风,真的是不知死活。
想也是,因为猎户的原因,这些年来野兽都是躲着人气走,就算是狼这又凶又猛的家伙们也吃不消,少这么大胆的。
胡思乱想,只望把时间挨过去。
伤口已经愈合了差不多,没胆子再也掀掀,只能用指甲在身上使劲,以保持清醒。
面前的几只也仿佛死了心,没先前的锐气,几次迎头的一刀彻底教育了它们什么叫现实。
已经是天亮前最黑暗的时候,它们也不能再等,很快,只留下一只监视,另两只不见踪影。
文志心中奇怪,但那边皮毛分飞,咬肉嚼骨声不绝于耳,才冷笑浮上面孔。
我敢打赌,这几只和刚才的那超级恩爱无比情侣狼不是一家子。
事情到底还是结束了,文志这才把已经在咽喉的心脏放到实地。
过了几个时辰,天色大亮,去加餐的几只已经身体僵硬,仅留的一只也早就夹着尾巴消失不见,没同伴壮胆的它分外胆怯。
见过了老头子,掐人中搞了好半天,也醒过来半柱香的时间,除了安慰几乎睁不开眼睛的文志几句外,就是自责,恐怕要拖累明天儿子的行程了。
没等文志撇嘴表示不屑,又昏了过去。
看着那夹子发愁,现在没办法去掉,自己也没这么大的力量,看样子要连它也一起背回去,对自己有是不小的考验。
……应该是大户,而且是大城里面的大户才能做这玩意。
背着老头子出了洞口,迎着朝阳,文志踏上了回家的路。
在刚发现老头子的地方,长长的一溜血迹,很有方向感。
文志仅仅用余光瞧了一眼,那远远的地方,是齐家的山林。
……
幸好老头子的身体算硬朗,请了郎中处理后从鬼门关逃了回来,可一条腿的筋已经断了,从此恐怕就离不开拐杖,问过几句再无希望,也就放弃了寻找名医的念头。
匆匆把老头子安顿在一个听他讲书的童子家,嘱咐好生照料,当然,作为代价,把自己家的铁锅送了人家。
他下定了决心,以后就算要走,也要扶着老头一起上京。
他不想留下让自己牵挂的人。
孤身回到家里,见四下无人,便溜到门前树下刨起土来,那里面有前段时间剩下的毒液。
齐家的山头自己以前去过,绝没有见到那玩意,她家也没这个本钱,想起那日小姐最后给自己的话,略有所悟。
这事不能就这么算了,自己父子差点就没回来。
至于放夹子的人有没有这么大的罪过,他根本不去想,既然因为他的缘故,让自己在生死徘徊,怎么也要让他九死一生,机会是天生的,能不能把握住那一生就看他的造化了。
文志从小学到大,最没学会的就是忍声吞气。
要不然也不会砸电脑砸到这儿来了。
这个和人格教化无关,实际上,天天老头子都在给自己灌输些于人为善的观念,在文志看来,学问有用,能当作自己上身的阶梯,与人为善等等有没有作用他不知道,要是处处忍让的话,怎么顺着阶梯向上爬?
在小的时候,第一次听到老头子教诲之后,他也觉得这世界还是淳朴的人多,也想试试看,曾拿着辛苦打的野味换来的糕点去赈济山下的那群苦孩子,结果本来打算给他们一半,可是那些家伙一拥而上,抢光了不说连自己身上三年才换一次的衣服也扒了去,这还不止,还被摁在地上狠踹,顺便解放一下体内的泉水。
从那个时候起,文志就明白了,无论是未来,现在现在,想要与人为善的话,先是自己吃饱睡好,有了剩余的再与人,而且对方一定是对自己好的人,或者是有希望对自己好的人。
善人就是与自己好的,恶人就是碍事的,他落下了不可湮灭的记忆。
要不然的话,自己又会免费洗澡。
文志是绝对无辜的,一年之后,领头的那个孩子王爬山的时候遇到一根不知道怎么弯曲在岩石中的树枝,忽然断裂,巨大的弹性让它狠狠的抽在他的小弟弟上,仿佛鸡蛋碰上石头,蛋黄四溢。
至于其他的一些,也在几年内断断续续遇到了意外,虽然没出大问题,可卧床几天是少不了的。
一段时间内,老人们口中居然流传起山精作怪的言论,严禁孩子们上山,正巧还余下一个小孩没有遭殃,再也没有孤身到野地去,才得以幸存。
那个小孩,长大了就叫二牛。
说实话,本来以为还要在等几年的,可正巧碰见了他想人伦大道,黄毛丫头还是小媳妇都和文志无关,谁让那公的家伙是二牛呢。
真的是不好意思。
老头子很得意,因为他眼中教出了一个知书达理的学子,外面的事情,一点都不知道。
每一次看到他对外人夸赞自己的儿子,都想落荒而逃。
文志决定上城看看,可是长衫已经染红,浆洗之后让他郁闷了一把,恐怕还得晒上一天,目前只能一身短打了。
事实上,前些日子的收入足以让他换上这县城最华丽的书生专用装,可他不想让平素送上门也没人偷的良好私人治安消失,换成脏兮兮小手乱摸的对象。
一想起来就欲吐,这个症状不好。
也不好向老头子交代来历,混来的钱让他知道话又会少不了一顿木板炒肉,再说,一旦得意的儿子形象被破坏,反而是如此的货色,清白无谎言的他就不能向村民们炫耀。
这对老头子来说无疑是一种残酷的折磨,他不舒服,自己的屁股也不会舒服,这是惯例。
文志一向孝顺,还是不要断送老头子的幸福为好。
闲下时间也好,文志很有耐心,可以慢慢等,别说几天,几年都没关系。
正好跑到山里去找昨天的猎物,当时把还完成的三只拖进洞,还用石头堵死,估计没人动过。
肉是不能吃了,皮还不错,自己和老头子还少个坎肩,冬天也有盼头,听说北方的京城很冷的。
狼牙骨头的也能换点什么……浪费可不是好习惯,他从小就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