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 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一、会计科目的设置
对于个人而言,个人所得税的缴纳根本不涉及会计核算问题,因而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主要指企业代扣代缴职工或其他个人的个人所得税所涉及的会计核算。
个人所得税的核算,通过“应交税费”科目进行,企业应该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个人所得税”明细科目,具体核算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会计处理
1.计算出个人所得税税额时(扣缴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2.缴纳个人所得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三、举例说明
某影视文化公司一位职工,2010年6月份月工资是2500元,奖金500元,则该雇员3月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算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2500+500-2000=1000(元)
应纳税额=1000×10%-25=75(元)
企业应作会计分录如下:
(1)支付工资时,计算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额: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2)缴纳个人所得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某大型娱乐城因业务需要,聘请某装潢师对该娱乐城进行装饰,一次性支付劳务报酬费用320000元,则该装潢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算如下:
应纳税额=320000×40%-7000=121000(元)
该娱乐城应作会计分录如下:
(1)支付工资,计算出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税款时:
借:管理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2)缴纳个人所得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