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总这张嘴可真是虚伪。”叶紫珠谄媚的笑着,“不过,我就喜欢虚伪的人。”
“我也喜欢懂得欣赏虚伪的人,不如,叶子姐和我交个朋友?”
“胡总说什么见外话,咱们都是在鬼市里混的底层人物,可不是情同手足的朋友么?”
胡承韬挑眉道:“叶子姐这话的意思小弟不明白……”
“朋友间闹了别扭,可轮不上外人插手,能解决的……”叶紫珠搓了搓手指,笑道:“当然是自家里和解合适。”
那别扭不用细说,两人都是聪明人,自然明白指的就是前两天胖子的事。
胡承韬问道:“不知叶子姐觉得我这做弟弟的拿出什么样的诚意才能和解我们之间的别扭?”他有意换了个姿势,表现得十分在意,“小弟常年在外初来鬼市,还指望着叶子姐多多关照,可不想因为这点不愉快错别了一位良师益友。”
“你又虚伪了。”叶子姐娇嗲一笑,用带了四只大小不同的紫水晶戒指的手指轻掩朱唇,“你这么招人喜欢,我哪舍得跟你置气呢?只不过前两天我们走的那位兄弟在‘青丘俱乐部’里是个极有地位的人物,多少红颜知己我数都数不过来,三个女人一台戏,你说,不下点功夫我怎么堵得上这些小丫头片子的嘴啊?”
“那您的意思?”
“这些女人啊,都是我一个一个挑出来从小到大培养起来的。”叶紫珠习惯性的伸了伸自己修长的手指,转眼便垂下眼睑开始观摩自己修剪得当涂了甲油的指甲,“没别的爱好,就是喜欢一些金银珠宝什么的。”
“花点钱慰问一下青丘俱乐部的姑娘们是因该的,不知叶子姐可有什么好的建议?小弟我是个卖古董的,不懂得如今珠宝业的行情。”
叶紫珠呵呵笑道:“要的就是你的古董!”
“哦?”
“我们家的姐妹哪一个家里是真的缺首饰?想要万众琳琅之中夺目当然是要有所特色才行。”叶紫珠竖起三根修长的手指,说道:“三天之后星河广场一楼会有一场大型拍卖会,卖主是位姓石的神秘商人,都是些价值不菲的私人藏品,我们要求不高,只希望胡总能慧眼识珠给我们挑些老东西,好给大家长长见识。”
说是要古董,又不说要什么样的古董,说是要老东西,又不说要多老的东西,又说给姐妹们长见识,却不说明到底有几个姐妹,买多少才能让她们满意,叶紫珠果然是叶紫珠,出这么个难题,胡承韬就是出再多的钱也难以做到十全十美。
这种私人藏品拍卖活动他是没有必要亲自出席的,天承荣锦号古玩收藏俱乐部名下挂名的专家不计其数,其中常年伴随总经理身边的有十个,胡承韬派出了公司鉴品珠宝首饰数一数二的两个专家结伴而行,十分低调的拍下了二十件大大小小的古董首饰,个个价值不菲,上上下下花了不少钱,正在两位专家疑惑总经理拍下这些珠宝是以什么样的方法卖出去时,东西已经暗地里转交到了叶紫珠手上。
二十件东西似乎并不算多,但专家们说了,那位神秘富商的藏品大都是一些名人字画,珠宝首饰少之又少,有要求是古董,所以千挑万选,只有这么二十件。
胡承韬开始还怕叶紫珠不满意,会翻脸拿那胖子的事找自己的茬,东西刚走就已经默默地想出了下一步的对策。
谁知道那叶紫珠没过两个钟头的时间就亲自来了电话,一通客气的感谢,还象征性的说要改日要请他去青丘夜总会坐坐。
那些个首饰他不是没看过,橙色一般,也锁不上什么绝世之作,最老的也只能追溯到清朝末年,要不是拍卖商哄抬物价根本值不了几个钱,也不知道是叶紫珠真的不懂这些,还是另有所谋。
但叶紫珠说这事有她在,没人敢深究,叫他把心放在肚子里,那他暂且就不想管它了。
看来,以后出门还是看一眼黄历走大道的好,千万别再碰到什么见义勇为的中二女学生了。
鬼市是个经营管理井然有序的商业区,有其约定俗成坚不可破的潜规则,也有每一个区域所特有的形式风格,其中最中心的是以天承荣锦号为代表的传统买卖,再往南走,逐渐变得现代化,酒吧、俱乐部、夜总会变得多了,成为年轻人的天堂,就比如青丘夜总会。
叶紫珠在这里出生,在这里成长,然后壮年之时退居幕后做起了生意,直至今日,已经有三百年时间了。
没错,已经三百年了。
是什么灵丹妙药让女人活了三百年还如此美艳动人神采奕奕?
答案是:没有。
叶紫珠又不是人,用不着沉迷于以丹药保持青春。
不是人是什么呢?
是兽。
用萧蕤他们的说法,就是妖。
神与魔,人与鬼,仙与妖。都是相互对立存在相爱相杀的冤家。
神与魔为天地之精所化生,一分为二,一场原始战役叫他们分道扬镳。仙与妖本来都是生活在凡间的兽族,只不过一方选择了清修,一方选择了妖修,所以有的飞升上了天,有的依旧在凡间兴风作浪不知悔改。
说什么“不知悔改”呢?真是难听。叶紫珠喜欢自己作为一只狐狸精的身份并引以为傲,但却讨厌人们对他们妖族的曲解。
这么多年了,如果她真想“兴风作浪”,哪有今天的鬼市?
这些年轻的以为靠自己的美色就能一劳永逸走上星光大道的失足少女们哪来的就业机会?
她做的最坏的事——没有。
她叶紫珠的决策,永远是最为英明果断的。
“姐姐,这戒指真的像你说的那么神奇么?”还不到一百岁的小嫣红托着下巴目不转睛的看着首饰盒里插着的红宝石戒指。
这没经任何加工装修过的原始山洞算是个地下室,就位于叶紫珠旗下一家连招牌都没有的俢脚店下面,事实上是叶紫珠三百年前出生的地方,也就是她的老巢。
“当然了,你可别小瞧了这颗宝石,这可是道空法师的血舍利!”叶紫珠道。
“道空法师?那不是民国时候差点杀了姐姐你的那个黑心道士么?”
“对,就是他。”
“黑心道士死后竟然能练出血舍利来?”
“这个道空法师虽是对咱们鬼市一带的妖族赶尽杀绝,但在人类那里可是一等一的正派人士。”叶紫珠回忆道,“这老道士死了之后的血舍利百经周折到了咱们的手上,也算是他罪有应得。”
小嫣红眯起眼睛搓了搓手,笑道:“嘿嘿,那我们就借助那老道士的修行飞升吧!”
叶紫珠见小嫣红迫不及待的伸手要去触碰那红宝石戒指,狠狠地拍掉了她的小爪,呵斥道:“傻瓜,血舍利是人间圣物,你一个一百岁都不到的小妖精好大的胆子,伸手去摸也不怕烧了你的胳膊!”
小嫣红摸着被打红的手委屈道:“妹妹这不是高兴过头脑子迷糊么……”
“你们一个个的能不能让我省心点!”
调查事故真相的过程需要涉及到的是侦查组的各级组员已经政府方面的种种官员,花的钱没有叶紫珠那边多,但耗时却相对较长,胡成涛得知事情真相时已是一个星期之后了。
胡承韬不希望自己有任何的把柄在别人身上,他做事也喜欢两手准备。
缠着制服的小哥将侦查组发现的杀人凶器用黑色的木箱装着,呈献给他看。正是那日晚上他抹黑顺手抄起的棍子,不过,戏剧性的是拿棍子头上也不知是出于什么目的被钉了四五个三寸长的钢钉,钢钉上锈迹斑斑,其中有两根上面黑乎乎的,大概是干了的血迹。
“烧掉。”胡承韬看了一眼后就将视线转移回手上的文件上,冷冷说道。
回国一年不到就摊上了这么棘手的事,看来做胡家族长任重而道远啊……
“你不是心理医生么?”萧蕤好奇道。
李崇清用刀叉优雅的吃着盘子里的牛排,结合上他的职业,那气质像极了影视小说里的“汉尼拔”,他慢条斯理的嚼碎那一口肉,眯着眼睛享受着每一丝味觉的质感,然后将他们咽进去,这才开口回答道:“对啊,我是心理医生。”
“你胡说,你明明是个抓鬼的!”萧蕤道。
“嘘——小声点,小心叫人把你当做神经病。”
于是萧蕤压低了声音,问道:“赶快告诉我你到底是干嘛的,否则……我就去大街上嚷嚷你是个骗子,让你身败名裂。”
李崇清淡定的笑了笑,自信道:“你不会的。”
她会不会她自己都不知道,他哪来的自信?
“你的眼神和语气出卖了你。”李崇清分析着,“而且,我也并不打算隐瞒什么,毕竟你也看到了。”
很显然,鬼市叫这样的名字,并不单纯是因为它是个巨大的夜市。这一切还与这里流传的各种灵异故事有关。
李崇清双眼能通阴阳,自小就是如此,所以很少有朋友在他身边,小孩子都喜欢喊他“神经病”。于是这位“神经病”为了治好自己的病,奋发图强考上了沙美大学的心理学专业,然后一发不可收拾,低着头一口气念到了博士毕业。
科学的三观叫他清楚地意识到,那些经常出现在眼前的“幻影”是真实存在的,他是个幸运儿,能够感知到他们的存在。
于是李崇清白天赚人的钱,晚上赚鬼的钱,几年下来变成了鬼市里真正能通阴阳两界的老油条,两头混得开。
“你能去阴间么?”萧蕤好奇。
李崇清不点头也不摇头,摸着下巴思索考虑起来:“如果说顺利的话,兴趣能在黑白无常那里搞到阴间的签证。”
然后就能把身体留在人间如同沉睡一样昏迷,然后灵魂出窍现身彼岸,驾着摆渡者的小船驶向忘川河另一边的望乡台,在望乡台上看到自己想找的已故的人们……
李崇清不知道后来的程序是什么,但萧蕤可清楚地很。
“我想和你做个交易。”萧蕤道。
“什么交易?”
“我助你拿到阴间的签证……”
“然后你要什么?”
萧蕤挠头,“我还没想好,但我觉得我早晚用得上你。”
李崇清笑道:“别人还都巴不得跟阴曹地府扯不上关系,你怎么还盼着?”
萧蕤尴尬的笑而不语。
“不过,我为什么要接受你的要求与你做交易?你嘴上不说想要什么,我怎么知道这不是陷阱呢?我自己又不是拿不到签证。”李崇清对她的条件并不心动。
本来就不是什么诱人的条件。
萧蕤又道:“拿到阴间的签证是第一步,如果顺利,我还能教你申请续命,甚至是申请让人死而复生。”
“那不是违背自然规律么?”人死了就是死了,那是他们的命,在生死簿上白纸黑字早就写清楚了,他没必要去改,也不想改。“别说我敢不敢做,就是敢,我也不想做。”
萧蕤是在阴曹地府长大的,听过许多人间的悲欢离合,所以懂得人性。
李崇清这样说,是因为他还没有真正的经历死亡,还没有那个叫他宁愿违背天理也要去救的人。
“我这个条件,你可以考虑考虑,我也考虑一下叫你帮我做什么。”
“考虑什么?我觉得你这孩子应该抽空到我的谈话室里坐坐,年纪轻轻的不去教室里上课,大半夜的跟我讨论这个……”李崇清摇摇头,继续动起刀叉享受自己的牛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