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王李泰一心想夺取太子之位。李承乾被废,太子之位空虚,正是他人主东宫的好时机,他自然不能轻易放过。于是,李泰天天入宫侍奉李世民,显得非常殷勤孝顺。李世民本来就宠爱李泰,李承乾被废后,长孙皇后所亲生的儿子就只剩下魏王李泰和晋王李治二人了,其他均为妃嫔所生的庶子。在李泰和李治二人中,李泰排行第四,李治排行第九,李泰为长,所以李世民当面向李泰许愿,同意立他为太子。此外,岑文本和刘泊两位重臣也劝李世民早日立魏王为太子,似乎魏王李泰的太子之梦已经快变成现实了。不料宰相长孙无忌坚决反对立李泰,力主立晋王李治为太子,他的出面使这个问题又趋复杂化。
长孙无忌是李泰与李治的亲舅父,按理他对两人不应有亲疏之别。但为什么却支持一个反对另一个呢?要搞清这个问题。必须从两位太子自身说起:晋王李治性格懦弱,平日与外臣极少交结,这时仅十五六岁,还不大懂得权位与政治之类的事情,当然也就使人对他没有什么不好的印象。而魏王李泰就不同了,他早在开文学馆时就已网罗了一股势力,以后又因为李世民宠爱,遂使一批文武官员投入其集团之中,加上他自己主动拉拢,已经形成了一股政治势力。长孙无忌既是皇亲国戚,又是元老功臣,长期相任宰相,在贞观后期权势很大,他要想长期执政,保持自己的权势不变,就必须从两位外甥中选出一位更有利于自己扩展权势的人作为储君。
选李泰显然不大合适,因为李泰有属于自己的政治势力,一旦上台当皇帝,肯定要重用自己的亲信,而且长孙无忌年纪较大,有一定的政治能力,不好控制。再加上李泰自恃有李世民的扶持,大概没有再去求助于长孙无忌,于是便显得有些冷落了这位舅父。而李治就不同了,他没有自己的政治势力,且为人懦弱,扶持他当储君就便于将来操纵政权,所以长孙无忌极力主张立李治为太子。
此外,支持李治的并非仅长孙无忌一人,还有房玄龄等人。这大概是魏王李泰平时傲慢,与三品以上大臣争利而造成的后果。正因为有这样一批重要大臣的反对,才使李世民不敢轻易地下诏立魏王为太子。
李世民并不因此放弃自己的主张,他决定再试试朝臣的态度。
有一天,李世民对群臣说:“昨日青雀投我怀中,说他今日就如同重生一样,成为天子的儿子。他有一个儿子,他死之日,一定将其杀死,然后传位于晋王。人谁不爱自己的儿子,我见他这样说,心中甚是怜悯。”
青雀是李泰的小名。所说重生等语,当是李世民又一次表示要立他为太子,故李泰才说出这一番话来讨好太宗。
李世民对李泰这些话并非完全相信,李世民是何等英明的人物,岂能被李泰这些假话所蒙蔽,他不过是借李泰的话去堵那些反对者的口。你们不是要立李治吗?那好,等魏王死了以后再传位给他吧。李世民的话立即遭到朝臣反驳说:“陛下此言有误,希望认真想一想,哪有陛下万岁之后,魏王当了皇帝,肯杀自己的爱子,传位给晋王的道理?陛下以前既立承乾为太子,却又宠异魏王,供给礼遇皆超过承乾,结果造成今日这样的局面。
前事不远,足以为鉴。陛下今日要立魏王为太子,请先安置好晋王,这样才能安全。所谓“前事不远,足以为鉴”,指的就是玄武门之变兄弟相残之事。这番话触到了李世民痛处,使他难以妥善处理好这个问题。
李世民当场就流了泪,说“我不能尔”。也就是说他还没有找到保证自己的儿子不互相残杀的好办法。
接着又发生了两件事,终于促使李世民改变了立魏王为太子的初衷。
第一件事是:魏王李泰看到立自己为太子的事出现了障碍,而这个新障碍在他看来就是自己的弟弟李治,于是他决定利用李治平日与汉王李元昌关系较为亲密的事实,去恐吓李治,让他自动退出竞争。
李治本来懦弱胆小,经李泰这样一问,果然恐惧得不得了,唯恐李元昌参预谋反的事牵连到自己,整日忧心忡仲。这种情况被李世民看到,感到很奇怪,经过再三询问,李治就把李泰如何讲的话都告诉了太宗。
李世民之所以有些后悔,是因为他从李泰对李治的话中隐隐地感到了一股寒气,使他认识到大臣的话不幸说中了。这里不仅涉及到晋王李治将来的安全问题,同时也牵涉到李承乾能否活下去的问题。
李世民把李承乾囚禁起来后,有一次把他召来当面批评。李承乾说:
“臣为太子,没有什么所求,但为李泰所图,现在朝中有人出坏主意,如果立李泰为太子,正合这些人的心意呀!”平心而论,这些话还极合情理。
同时也提醒李世民,尽管自己生前可以赦免李承乾不死,一旦将来李泰继承了皇位,因为争夺立嗣之事的仇恨,就很难保证李承乾能否继续生存下去了。
为了避免兄弟残杀的事再度发生,现在只剩下一条路可走,那就是放弃李泰改立李治为太子。对于这一点,李世民自己讲得非常清楚:“如果立李治为太子,就会避免斗争出现。”李世民的这一决定对日后政局的稳定有较大的好处,避免了可能发生的纷争与混乱。
实际上李世民在公布自己的最后决定时,为了避免再发生争论,还是动了一番脑筋的。据载,李世民在两仪殿坐朝,散朝时留下长孙无忌、房玄龄、李劲、诸遂良等人,对他们说:“我三子一弟,所以这样,是出于公心。”指承乾、李泰、李治与元昌。说毕就想拔剑自尽,长孙无忌等急忙上前抱住李世民,夺下佩刀交给晋王李治。他们问李世民为何如此难过,到底想干什么?李世民回答说我想立晋王为太子。
长孙无忌连忙说:“谨奉诏。有异议者,臣请斩之。”
李世民对晋王说:“你舅父许你为太子,还不赶快拜谢。”
晋王下拜以谢长孙无忌。李世民对长孙无忌等人说:“公等已同意此事,只是不知其他人的意见如何?”
长孙无忌回答说:“晋王仁孝,天下久已归心,请陛下召见百官,肯定不会有异议。如果不然,臣愿以性命担保。”
李世民在太极殿召见六品以上文武官员,对群臣说:“承乾大逆不道,李泰也很凶险,皆不可立。朕打算从诸子中选一人为太子,谁可担此大任,请众卿明断。”
群臣皆呼曰:“晋王仁孝,应当为嗣。”
这件事终于确定下来了。李世民抽佩刀欲自刺的举动,的确不大成体统,尤其还当着晋王李治的面讨论立嗣之事,似乎不大可能。其实这正是李世民独出心裁的举动,试想皇帝为了立晋王竟闹到要自杀的地步,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是原来支持李泰的大臣,也不敢再出面争论了,谁能负得起这样大的责任,谁又敢冒这样的大不敬。李世民以自己的智慧一举制止了一场原本是激烈的争论,使立嗣问题顺利地解决,有利于政局迅速地稳定。在立晋王的问题上之所以没有发生争论,不能不说与李世民的这一举动有直接的关系。
在确定晋王为太子的当日,李泰还不知道这一变化,率百余骑至大内南门永安门,被把守宫门的官员阻挡住,只许他一人人宫。根据李世民的敕令,将他幽禁于内苑。数日后,下诏免去他的一切官职,降爵为东莱郡王,迁于均州郧乡县(今湖北郧县)安置。魏王府官员全部流放岭南,杜楚客免官为庶人,给事中崔仁师降为鸿胪少卿。处置李泰后,李世民下诏正式立晋王李治为皇太子,并大赦天下。以长孙无忌为太子太师,房玄龄为太子太傅,萧璃为太子太保,李勋为太子后事,后两人皆同中书门下三品,即仍为宰相。又以于志宁、马周为太子左庶子,苏星、高季辅为右庶子,遂良为太子宾客。李世民几乎把朝廷中重要大臣都任以东宫系统官职,用以辅佐李治,其用心良苦,于此可见一斑。
李世民立李治为太子,是为了避免兄弟相残以及由此引起的纷争和混乱,对日后政局的稳定有较大的好处。
李世民主张“乐在人”
李世民对音乐与人的关系理解是独到的,他主张“乐在人”,其实是一种理想的境界。将乐和人联系在一起,并运用于治国之中,这是李世民的一高明之处。
“人和则乐和,乐和促人和”,表达的是礼乐制度的社会效应问题,反映了人和礼乐的辩证关系。李世民对此问题的认识和阐述,可以说是前无古人的。
李世民重视礼仪制度的修订,目的就是要用于规范各种社会关系,制约人们的行为,维护君臣、父子、上下、尊卑的封建等级关系,发挥对人们的思想和道德的规范与教育作用。
为了达到这个目的,李世民处处以礼制规范自己和皇族的行为,并注重礼制实施的社会效果。
李世民曾对侍臣说:“按照《礼》,人的名字生前是不避讳的,只有死后下一辈的人才避讳。上古帝王,在生前都不讳其名,周文王姓姬名昌,《周诗》有‘克昌厥后’之句,也没有避讳。春秋时鲁庄公名同,《春秋》庄公十六年:‘齐侯、来公同盟于山’。只有近代诸帝,妄加节制,特令生前避其名讳,于礼不通,应当改变。”
于是下诏:“今宜依据礼典,会从简约……其官号人名,及公私文籍,有‘世’及‘民’两字不连续,并不须避。”
贞观十七年(633)十二月癸丑,李世民对侍臣说:“今天是朕的生日,民间以生日为喜庆之日,在朕看来,大为不当。”
他列举了孔子的弟子子路的故事,说子路对父母非常孝顺,自己吃粗糙的饭食,亲自背米以侍养父母。后来,他父母去世,子路南游楚国,从车百乘,积粟万种,生活非常富足,子路却说再不能够背米侍养双亲了。
“况且《诗经》云:‘哀哀父母,生我劬劳。’为何要在父母劳苦之时,大搞宴乐之事?甚是不合礼法。”
李世民这种观点与传统习俗甚是不合,正确与否,姑且不谈。然而李世民提倡子女孝顺、赡养父母,尤其在生日之时,更要体谅和感恩父母的辛劳养育之恩,确实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大家反对在生日大搞宴乐之事,对于帝王来说可以节约不少的费用,对于民间而言也算是移风易俗。
李世民对自己不仅严格要求,对于子女也处处以礼法约束。贞观二年,中书告人高季辅上奏,反映李世民的弟弟密王李元晓等人,在诸皇子拜见时,也回礼答拜。他认为两者都是王爵,虽然地位相等,但从家族内部来看,应当长幼有别,岂容如此颠倒。李世民认为高季辅说得很对,下诏规定密王李元晓等在吴王李格、魏王李泰等兄弟拜见时不得答拜,使叔侄之间长幼有序。李世民还规定以后公主出嫁,要对公婆执盥馈之礼,以尽为人于妇之道。
贞观十三年,礼部尚书王璃上奏:“按照《令》的规定,朝官三品以上,在路上遇到亲王,不应下马,而今皆违法不敬,路遇皇子下马,有违于典制,请予以纠正。”
李世民却认为这是朝臣欲抬高自己地位,故意压抑皇子的行为,不愿接受这个意见。
魏征说:“自汉、魏以来,亲王的班位皆在三公之下。而令宰相与六尚书九卿,见亲王下马,这种做法在历代典章所无,何况又不合《令》的规定,于理不通。”
李世民又说:“国家设立太子,就是准备将来继承帝位,如果太子不在,当由其同母弟继任,从这个道理看,如何能轻视我的儿子?”
魏征说:“殷商时期有兄终弟继的习惯,自西周以来,帝位的继承是父死子继,立嫡以长,目的是杜绝其他庶子窥视帝位,以塞祸乱之源,为帝者尤应对此警惕。”
他的话使李世民很难答复,尤其是关于皇帝之位继承问题的警告,使李世民感到不寒而栗。他认识到纵容皇子不仅仅是对大臣不尊重的问题,还可能导致诸子骄纵。野心膨胀,争夺帝位,再现兄弟相残的局面。于是,他决定接受王璃的意见,命三品以上的大臣见皇子不再下马,从而维护了大臣的尊严。
李世民对臣下以礼相待,时时不忘,甚至连生活细事都能从礼的角度予以考虑。贞观十二年,李世民看到诸州朝集使到京城来,没有专门的接待机构,致使他们都赁房居住,甚至与商人杂居,住处狭小仅能容身。他对侍臣说:“古代诸侯入朝,皆有朝宿之处,并给封禾百车,以供军马之用,待之以客礼。君主白天坐正殿,夜晚则点燃大火,随时召见,问其劳苦。汉代也在京城为诸郡建有官舍,以备随时来京居住。现今这种状况不是以礼相待,容易使人产生怨愤情绪,如何肯竭力治理好地方!”于是,下令在京城内为诸州朝集使各造宅第。建成后,他还亲自去视察。
对于民间一些不合礼法的陋习,李世民一旦发觉,立即予以纠正。比如贞观四年,京城里不少士庶百姓居父母丧期间,相信巫书之言,忌日不哭,并以此为理由拒绝吊问。李世民下令责改之。
强调礼乐的社会作用。是我国古代文化的一个突出特点,礼与乐二者密不可分。但是唐李世民时乐的社会作用却有他自己独特的见解。在祖孝孙完成雅乐的修定后,李世民君臣曾就这一问题展开过一场讨论。
李世民说:“圣人之作礼乐,是为了对人的行为有所节制,政事的善恶,难道与礼乐有关系吗?”
御史大夫杜淹肯定地说:“前代兴亡,实由于乐。”并列举了一些事例,说:“隋朝将亡,出现了《玉树后庭花》,齐朝将灭,遂出现了《伴侣曲》,路人闻听,莫不悲泣,后人将它们视作亡国之音。所以,这主要在于音乐。”
李世民不同意这种看法。说:“不然,音声岂能感人?人欢娱时听到音乐就感到愉快。哀痛时听到音乐就觉悲伤,可见悲与悦完全是受人的情绪支配,并非由音乐决定的。国家将亡之时,其人心情悲苦,故闻之则觉得悲哀,哀怨的乐声难道能使心情愉快的人悲哀吗?而今《玉树后庭花》和《伴侣曲》尚还存在,我让人为你演奏,你一定不会感到悲哀的。”
魏征支持李世民的看法,说:“乐在人和,不由音调。”
古今中外,都有曲调悲哀的音乐,也有欢快的音乐作品,不同的音乐作品对人的情绪有不同的影响,完全否认音乐作品对人的影响是不恰当的。但是,说国家的兴亡,政治的盛衰,完全取决于音乐,过分夸大音乐的社会作用也是错误的。
在这个问题上,李世民的观点无疑是正确的。就以《玉树后庭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