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哲轩还依稀记得,就在自己竞选上主编的当天晚上,因与若云发生矛盾,在电话里对谢珊发脾气的第二天的那个下午。
下午的天气虽然有些热,但偶尔有凉风吹过。在盛夏,这种时候还是让人感到惬意的。
刘哲轩打完篮球准备回教室,正好遇上排练收工的谢珊。刘哲轩愣怔了一下,倒是谢珊像是什么事都不曾发生似的说:“刘主编,没想到你还是个体育爱好者,而我以为你只是个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书呆子呢!”
刘哲轩见她如此宽宏大量,倒不好意思起来:“真对不起,那次是我态度不好。”
“嗨,那事,甭提了,我早就忘了,每个人都有心情不好的时候,自然会影响自己的情绪。”
“你每天都活蹦乱跳的,难道你也有不开心的候?”
“嗨,烦心事多着呢,只是我这人特想得开,什么事情我都往好处想,再加上朋友多,爱好多,让我心烦的时间都没有。”谢珊又是爽朗一笑。
刘哲轩受到了感染,他这才打量起谢珊来。
谢珊一手提着录音机,一手叉在裤兜里,她的腰间系着脱下来的外衣,下身着一件黑色牛仔裤,上身着一件粉黄色T恤,这是校园里很流行的穿着。她蓄着一头乌黑的短发,脸蛋白皙光润,整个人显得清新飒爽。
刘哲轩突然觉得谢珊其实长得挺美的,特别是她那无时不在的笑,更为她增添了几分妩媚。他为自己过去对她的成见感到惭愧。
谢珊像是看透了他的心思一样说;“其实,每个人的心灵都有一个盲点,它无法看到别人的内心,就像我,表面上我是个乐天派,这只不过是我的保护色罢了,其实有的时候一样很心烦。”
“有什么心烦的事?”刘哲轩有些刨根问底的味道。
“感情方面,唉,不提了,想起这事就心烦,哦,周五有没有时间?”谢珊有意避开这个话题。
“有啊,什么事?”
“我们音乐系举办晚会,到时有我的节目,你可要捧场啊!”
“好的!还有,我当选为《晨钟》主编少不了你的功劳啊,我请你吃饭,你看你什么时候有时间?”刘哲轩认真地说。
“这样吧,等我周五演完了节目,我们一起吃顿饭,这些日子我忙着排练节目,哦,千万别忘了周五来看我的节目啊。”
刘哲轩第一次觉得谢珊是如此的可爱,因可爱而美丽。
与谢珊在一起的细节,刘哲轩都觉得很模糊,只是在记忆中他确认它们曾经真实地发生过。他觉得之所以如此是因为那个时候,他正和若云处在热恋当中,他的眼中只有一个若云,对周遭的一切都比较漠然。
在他和若云确定恋爱关系后,若云总是带着谢珊,谢珊也好像热衷于做“电灯泡”。他也不知道是在什么时候,谢珊成了他生命中一个很重要的朋友,在他和若云发生摩擦的时候,谢珊便成了他们之间的润滑剂。后来也不知怎么发展的,谢珊突然顺理成章地成了他的妹妹。
他依稀记得,当时的大学生活就像那首歌所唱的:那个时候,天是很蓝,日子过得太慢。因为年轻好像有挥霍不尽的光阴,生活在蜜中的年轻人反而感受不到生活的甜蜜。
总是有那么些日子,刘哲轩坐在学生刊《晨钟》编辑部的办公室里郁郁寡欢。而谢珊总是在这个时候不设防地闯入他的办公室,不是拿来她写的新诗请刘哲轩修改,就是像变戏法一样,带来一缸金鱼,要么就是搬来她的吉他,轻轻地弹唱那首刘哲轩百听不厌的《此情可待》:
If I see you next to never how can we say forever.Wherever you go whatever you do I will be right here waiting for you.Whatever it takes or how my heart breaks.I will be right here waiting for you……
他还记得,谢珊的诗写得特别的幽默,看她的诗就像是在自己一潭死水的心湖注入几条活鱼,它让你感觉到生活的乐趣与生机。
在谢珊给他的所有的诗里,他比较喜欢《诗人的爱情》。其中有几句让他记忆犹新:
那一天
你拉着一个女孩的手
对我说 我的新女朋友。
我却对你说
明天我要结婚了和它
我把手中的诗稿扬了扬
你略显眩惑地望了望我即而笑弯了腰/
那个她也笑得直打呛
过路人也哈哈大笑乱成一团。
而我却很认真
尽管我才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