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对洞中那些终日枯坐、习惯于洞中生活、心灵无力转向的人来说,洞外有另一个辉煌的真实的世界的说法,纯属无稽之谈。由于这位刚刚重返洞穴的人,突然离开阳光走入地穴,眼睛由于未来得及习惯黑暗,而败在他们的脚下,并且被耻笑在上面把眼睛弄坏,这位先知在这些无知又可悲且固执的囚徒面前,为了搭救他们,将他们带向光明,反被他们处死。
显然,洞内的阴影是指我们看到的现象世界,它是理念世界的摹本,是不真实的,真实的是洞外的“太阳”,即最高的理念。这个理念即是“善” 的理念。“在知识世界中最后看到的,也是最难看到的,即是善的理念。”
因此,对“善” 理念的尊崇和体认,就成为人的普遍生活的关键。人只能得到知识,但知识却是来源于一个不与自己同一系列的最高存在物。所以,体认“善” 理念,是人的心灵转向知识、转向美好人生秩序的开端和最终归宿。
2. 自己是自己的主人
柏拉图接过苏格拉底的“认识你自己” 的口号,继续进行对人的探索。
柏拉图认为,人是由肉体和灵魂构成的,而人的灵魂又分理性、激情、欲望三个部分。其中理性最高,激情次之,欲望最低。人类本质上有双重生活:因为拥有理性,所以生活在理念世界,分享理念世界,或者说分享神的生活,但人又有欲望,所以会产生动物性的冲动。而激情是理性和欲望的中介,激情则又包括情感和意志,它本身既不为善,也不为恶,只是在理性的引导之下,人生才能获得向上的动力。所以激情应该服从于理性,而不能为个体的欲望服务,才能达到整体的和谐。
和谐、有序是在善的理念指导下的理想人生的秩序。“靠理智和正确信念帮助,由人的思考指导着的简单而有分寸的欲望,则只能在少数人中见到,只能在那些天分最好且又受过最好教育的人中间见到。” 也就是说,和谐有序的生活一定是由人的“较好天性” 控制另一部分“较坏天性”,这样才能“自己是自己的主人”。
如果要成为自己的主人,就必须首先知道自己应该成为什么样的人和如何成为应该成为的人。
如果要成为自己的主人,还必须抵抗来自欲望方面的强烈诱惑。欲望是人生来就有的,它也是人类生存的基础,但是人的欲望不能支配意志,否则,人就会一味沉溺于欲望的海洋里,不能自拔,而理智此时便成为欲望的帮凶。所以,必须有一个高出于私欲目的之上的崇高而普遍的目的来统治激情和欲望。而这崇高而普遍的目的是理性所固有的,所以人只有经过良好的教育而使理性完全统治了自己的激情和欲望,才能成为自己的主人。与人的灵魂三个部分理性、激情、欲望相对应,又有三种德性:节制、勇敢、智慧。只有这三种德性各司其职,和谐一致,人的灵魂才能得到最大的改善,才能实现人生的最高目的。节制就是一种和谐。“节制就是天性优秀和天性低劣的部分在谁应当统治,谁应当被统治——不管是在国家里还是在个人身上———这个问题上所表现出来的这种一致性和协调。” “节制是一种好秩序或对某些快乐与欲望的控制。”
既然节制是对某些快乐与欲望的控制那一定是发现了更为优秀的生活目标,而这种优秀的生活目标要比单纯的感性快乐深刻得多,有价值得多,高尚得多。他为的是“好秩序”,这种“好秩序” 是在人们控制了感性快乐与欲望后达到的。节制作为一种好秩序也同时是理性自身的秩序,即节制本身是一种理性的态度,它不是强制性的,它为的是向好的生活目标迈进。
勇敢,“即无论在什么情形之下,他们都保持着关于可怕事物的信念,相信他们应当害怕的事情乃是立法者在教育中告诫他们的那些事情以及那一类事情。” 勇敢也就是一种保持,保持住法律通过教育所建立起来的关于可怕事物——即什么样的事情应当害怕——的信念,而且无论在什么情形之下都不能抛弃它。智慧,不是用来考虑国家中某个特定方面事情的,而是用来考虑整个国家大事,改进它的对内对外关系的。这种知识是护国者的知识,是在严格意义下的护国者的那些统治者之中产生的。而能够具有这种知识的人,按照自然规律总是最少数。智慧,也是通过理性的健全应用而获得的。它懂得理性、激情、欲望三个部分的各自利益,也懂得这三个部分的共同利益。
节制、勇敢、智慧是人类美好生活的基础,它们有一个共同的指向,那就是正义。“国家的正义在于三种人(生意人、辅助者和谋划者)在国家里各做各的事”,而个人的正义则是“自身内的各种品质在自身内各起各的作用”,即是节制、勇敢、智慧和谐地运作并发挥其功用。“他应当安排好真正自己的事情,首先达到自己主宰自己,自身内秩序井然。”
节制、勇敢、智慧这三种美德,若缺少一种,必将破坏人生的美好秩序,败坏生活中的善。因此,人的理性、激情、欲望都要时刻关注善的指向,不能有片刻的偏离,这样的灵魂才是正义的灵魂,能做到这一点的人才是正义的人。
亚里士多德:“人天生就是政治的动物”
亚里士多德的名言“人天生就是政治的动物”,这里所说的“政治” 就是指的城邦国家、社会集体。由于人不能单个独立生活,只有共同集合在社会——城邦国家中,在社会中群体生活,才能满足各自的需要。
1. 幸福就是善行、财富、健康和友谊
人类的一切活动的目的一般都在于幸福。那么,什么是幸福呢?
在古希腊有两种截然不同的看法:一种认为只要在名誉、地位、财富等物质欲望上得到满足,人生就算找到了真正的幸福;另一种则极端鄙视这些物质欲望,认为只有彻底抛弃它们,过着苦行僧式的生活,断绝所有的欲望,才能得到精神上的真正的解脱,才是真正的幸福。
亚里士多德对这两种看法都不赞同,他认为前一种是过分地追求物质欲望,而后一种则是矫枉过正。
亚里士多德认为,人的幸福的本身就在于善行。
生命的成熟和完善属于幸福。一个小孩不可能有幸福,因为他还未具备从事任何完善活动的能力。然而对于幸福来讲,只有良好的行为还是不够的,充分的物质基础对幸福也是必需的,这就是,好的出身、好的容貌、好的命运和好的朋友。但是,外部的和物质的善只是它的消极条件。极度的不幸也不会使一个有德行的人沮丧,虽然这可能妨碍他的幸福。只有无以复加地满足于善和美的完善,并且为获得这种满足而乐意牺牲其他一切的人,才是有德行的人。
然而,即使在短暂的一生中,或者在遭到厄运时,高尚的人也能获得幸福。因为高贵的灵魂能磨炼得不觉痛苦,这本身就是一种幸福。也就是说,我们有时可以通过放弃幸福而得到它。此外,按照善行事的人决不会被说成是不幸的。因为这样的人“决不会做任何卑鄙可耻的事情”。只有完全按照善行事,有充分的财富、健康和友谊,不是偶然而是终生如此的人,才是惟一完全幸福的人。
亚里士多德认为,人生实践就是为着某种以其自身而被企求的目的而行动,这种目的就是使个体自身从情感到理智都能得到安顿的目的,它不是某种暂时的目的。如人在不健全的时候寻求的补偿(如生病的时候把健康当成幸福,在贫穷的时候,就把财富当作幸福),这种自身自足的目的就是幸福。
无论是有教养的还是没有教养的人,都认为至善就是幸福,并且把“美好生活” 和“善良行为” 当作幸福。所有人都是为了这一目的而行动。所以,如果在所有行为中存在着某一目的,它就是实践所要达到的善。如果有多种目的,那么善就是若干目的的总汇。目的虽然有多种,但我们通过其他东西只选择其中的一种。
显然,并非所有的目的都是最终的,相反,至善,才是终极的或完满的。倘若仅只有一个东西是最后的、最完满的,那么,它就是我们所寻求的最后目的。倘若有多个目的,就是其中最完满,最后的那一个。
亚里士多德提出了一个客观的标准,将善或目的分为“为它的” 和“自为的”。他说,有些善虽然本身也是目的,但并不是最后的目的,它还要以别的目的为目的。比如,人们追求荣誉和财富,在他看来,荣誉和财富本身并不是自己的目的; 人们为什么要追求荣誉和财富呢? 是为了有了荣誉和财富以后人生活才有幸福。所以,荣誉和财富只能说是“为它的”,而不是“自为的”、最后的目的。只有最后的目的——得到幸福,才是自为的目的。
2. 保持 “中道”:适度的生活最幸福
对于生活,亚里士多德提出了一个一般的原则,那就是不要“过” 和“不及”,这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亚里士多德主张的“中庸之道”。
亚里士多德在探讨“什么是美德” 时指出:“德性处理情感和行动,处理得过度是错,处理得不及,要被谴责,惟有适中才对,并被称赞——那么,德性就必定是一种志在求适中的中道。”同时,“我们必须注意,过度与不及,均足以败坏德性……惟有适度可以产生、增进、保持体力和健康,节制、勇敢及其他的德性,也正是这样。”
比如说,勇敢是中庸,因此是美德,过分的勇敢是鲁莽,而缺乏勇气则是怯懦。德是节制,它的不及是寡欲,过度就是纵欲。在钱财方面的道德是慷慨,过度是挥霍、浪费,不及则是吝啬、小气。人都应该有正当的理想,没有进取心和有野心就是它的不足和过。
亚里士多德还特别指出,作为德性特征的中道不是折衷,不是在两个极端中取一个平均数,不是数学上的中点,而是过与不及之间的适中。折衷或数学上的中点与两个端点是等距的,而中道是适中,它与过之间的距离,有时大于、有时小于它与不及之间的距离,视不同场合而不同。
在亚里士多德那里,德性是以理性为指导的,它比其他任何技艺都更高级、更优越,因此对于人的感情和行为而言,遵守中庸之道不仅是可能的,而且是必要的。为了达到道德上的至善,人们就应当把自己的情感和行为控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否则,过度与不及都会引起美德向恶行的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