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税太监们所到达的地方,往往是工商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他们的野蛮苛敛,很快造成了“贫富尽倾,农商交困”的景象。万历二十九年,税监孙隆到苏州督税,不论织机和纺织品都“广派税额”,凡织机一张每月纳税银三钱,才许开织;纺织品每匹抽税银三分,才许出售。于是,“机户皆杜门罢织”、“相率改业”,而“佣工无所趁食”,织工失业的有数千人,染工失业者也数千人,他们“岌岌乎,无生路矣”。税监鲁保在浙江征税更是搞得“家家闭户割机”,那些“贫匠倚织为命”的也失去了生计。闻名全国的山西潞绸最盛时,长治、高平、潞州三卫共有绸机一万三千余张,经矿税太监们的劫掠,只剩下二千余张。
从制度的角度来看,矿税大兴,实质上是万历对国家财政制度的一次大破坏,矿税太监是皇帝直接委派,又直接向内库进奉,不受中央与地方政府财政监督,这等于把政府的钱扫入皇室。矿税大兴期间,“凡店租、市舶、珠榷、木税、船税、盐茶鱼苇及门摊商税、油布杂税,无不领于中使”,对此,主管财税的户部尚书赵世卿愤怒地说:自矿税大兴以来,户部的各项税收为之大减,地方的税缴不上来,国库几乎空掉了。【赵世卿:“求财锾而财锾销,稽关税而关税微,取契镪而契镪分,搜库藏而库藏竭,诛盐而盐薄···自采榷一兴,以致年来,催拖欠绌,外库一空。”】
因此,“矿税之祸”是权贵经济的一个极端案例,而主导者竟然是皇帝本人。
后世学者曾一再统计,如此大动干戈的横征暴敛到底所得多少。据计算,从万历二十五年到万历三十四年的十年间,矿税太监向内库共进奉569万两白银,平均每年进奉五十余万两白银。在这个数字的背后,存在两个相关的结果:万历拿到的矿税收入约等于全国关税和商税的总额,而太监们所得则是万历的九到十倍。【以万历六年(1578年)为例,全国财政收入为367万两白银,其中农业税为208万两,盐税为100万两,主要城市的关税收入为23·4万两,商税为11·2万两】
很显然,太监成了这场敛财运动的最大得益者。据时任内阁辅臣赵志皋说,矿税太监以官府的名义剥削百姓,将公家财富据为私有,上缴给皇帝的不过十分之一,落入自家囊中的则占到十之八九。也就是说,贪污率高达百分之八十至九十。也正因此,太监成为明代中期最富有的一个群体。【赵志皋:“挟官剥民,欺公肥己,所得进上者什之一二,暗入私囊者什之八九。”】
以广东税监李凤为例子,据揭发,他“明取暗索,十不解一,金玉珠宝堆积如山,玲珑异物充塞其门”,贪污白银达到五千万两,其他珍宝还不计在内。他从万历二十七年到三十四年,向内库进奉的税银仅仅只有三十六万两,贪污的银两是八年间进奉税银的一百三十九倍,令人瞠目结舌。从现有的史料看,李凤就是当时的首富。
可能万历自己都心知肚明,矿税政策不是治国的正道,所以,他多次公开下诏,承诺紫禁城里的几个宫殿修复之后,就立即停止。然而,“矿税之祸”前后绵延长达十年之久,算得上是一场“十年浩劫”。
在朝堂之上,它遭到众多官员的抗议和抵制,《明史·华钰传》说,自矿税兴,中使四出,凡阻挠矿税太监横行的地方官,都遭到诬陷,神宗一闻谤书,圣旨立下,先后惩处的地方官不下二十五人。1606年,云南官民不堪税监杨荣的滋乱,把他抓住处死,投尸于烈焰之中,万历闻讯后怒气冲天,竟至绝食数天,直至皇太后劝解,阁臣上疏安慰,才消气进食。
在民间,“矿税之祸”弄得天怨人怒。自古富足的江南水乡流传一首《富春谣》,词曰――
“富阳江之鱼,富阳山之茶。鱼肥卖我子,茶香破我家。采茶妇,捕鱼夫,官府拷掠无完肤。昊天胡不仁,此地亦何辜。鱼胡不生别县,茶胡不生别都。富阳山,何日摧!富阳江,何日枯!山摧茶亦死,江枯鱼始无。山难摧,江难枯,我民不可苏!” 【《富春谣》引自明末清初人谈迁的《枣林杂俎》,据考据,它的作者是地方官员韩邦奇,他因此被万历逮到北京,投入监狱,“帝怒,逮至京,下诏狱。”】
“山摧茶死、江枯鱼无”,老百姓已经发出了这样的诅咒,受祸之深,可以想象。
十年之间,在摧残逼迫之下,民间引发了多次市民和商人的反抗事件,有史可查的有临清民变、湖广民变、苏州民变,江西民变、辽东民变、云南民变和福建民变等等,这是中国古代史上极少见的、不属于“农民暴乱”范畴的市民反抗行动。
山东临清自古是中国北方的商贸中心,京杭大运河穿城而过,是南北商品转运的重要通道,号称“漕挽之喉”、“萃货之腹”。明宣德年间,政府在全国最重要的商贸中心设置了七个钞关,分别是河西务、临清、苏州、九江、杭州、淮安和扬州,其中,临清每年所得关税遥居各大钞关之首。对于这样一个财税重地,万历自然不会放过,他派出最信赖的太监之一马堂坐镇此地。马太监急于表现,在临清的新城、旧城内遍布税吏,凡遇背负肩挑米豆杂粮的小贩统统要缴纳杂税,以致小商小贩不敢到城里作买卖,小民生理顿时受到很大影响,终于在1599年(万历二十七年)四月二十四日激发民变。
当日下午,有商贩小民三四千人,聚众包围了马堂的税监衙门,大声抗议,衙门兵丁手持弓箭、木棍射杀数人,于是众心忿激,一齐冲进门内,放火焚烧,衙门尽被烧毁。在内外互殴及践踏中,死亡三十多人。此次暴乱的发起者是临清商贩王朝佐(“以负贩为业”),他向衙门自首,被公开处死,“临刑神色不变”,围观者数千人,无不为之叹息泣下。
《明史》记载了王朝佐被处死后的一个细节:临清知府李士登亲自前往抚恤他的母亲和妻子,当地市民立祠堂祭祀他。这是一个不同寻常的举动,表明矿税政策不但遭到民众反抗,甚至连地方官员也公开站在了太监们的对立面。
临清民变是“矿税之祸”造成的第一个公开反抗事件,在朝野引起很大的风波,连传教士利玛窦也注意到了,他在《中国札记》中记录道:“皇帝派太监们出去收税,其实就是掠夺。其中一个名叫马堂,住在著名的临清港。当地的居民和驻军奋起反对他,烧毁了他的家,杀死他所有的家奴。他若不是化装逃跑,避开了愤怒的人群,自己也会遭遇同样的命运。但是恐惧并没有结束他的贪婪,人们说他自从遭了那场灾难后,变得比以前更坏了。”
在马堂的治理下,临清工商业饱受蹂躏,民变发生三年后,户部尚书赵世卿向朝廷报告,临清原有缎店三十二家,关闭了二十一家;布店七十二家,关闭了四十五家;杂货店六十五家,关闭了四十一家,商业极度萧条。
在明史上,比临清民变更出名的是发生在1601年的苏州民变。
被万历派到苏州的太监名叫孙隆,他勒令苏州丝织业机户,凡织机一架加征税银三钱,一时人情汹汹,讹言四起,机户们纷纷关门罢织,被雇佣的织工(“织佣”)面临失业饿死的威胁。孙隆还在苏州的六门水路孔道设立税卡,一只鸡、一把蔬菜过去,都要缴税(“只鸡束菜,咸不得免”)。六月,苏州爆发民变。文秉的《定陵注略》和沈瓒的《近事丛残》详细记载了整个经过:
时年33岁的葛成是昆山的丝织商贩,他见商贾织工都苦于孙隆的盘剥,就挺身而出说,“我愿意带头,为苏州民众剿乱。”他约了几十个人聚会于苏州玄妙观,大家约定,“所有人的举动,都以葛成手中的芭蕉扇为指挥棒。”
六月六日那天,苏州街头突然出现二十七个蓬头赤脚的人,穿着白布短衫,每人手中都持着一把芭蕉扇,他们跑遍城内的税官住宅,焚烧、捣毁所有家具,把税官绑扯到大街上殴打,税官黄建节等人被当场击毙,有的税官跳进河里逃命,也被抓起,打得两眼突出,到死为止。闹事的人逐渐增多到上千人,四周围观者更多达万人,带头的葛成提出“罢税”要求,还贴出告示晓谕大众说:“税官作恶,民不堪命。我等倡议,为民除害。今大害已除,望四民各安其业,勿得借口生乱。”俨然是一场有组织的抗议行动。苏州知府不敢派兵镇压,与葛成谈判,好言相慰。
这场风波持续了三天,整个苏州城“若狂三昼夜”,孙隆吓得连夜逃往杭州。到了第五天,道府才出面平定民变,葛成前往自首,说,“我是带头的,杀我一人就可以,不要牵连别人,如果株连平民,一定会引发更大暴乱。”最后,官府判葛成死刑,却一直不敢杀他,关了十三年,就把他悄悄放了。葛成到1630年才去世,这已是崇祯三年。葛成活着的时候就成了江南一带的民间英雄,时人称之“葛贤”、“葛将军”,在他死后,苏州市民在虎丘山前建葛将军庙祭祀他。
在后世的很多史书中,苏州民变和葛成的事迹被看成是明代中后期市民社会成熟以及资本主义萌芽的佐证。而事实上,这些民变对制度和法理的挑战是羸弱的,对社会进步并没有发生决定性的推进――无论是临清还是苏州的民变,都没有终止“矿税之祸”,也没有引发制度变革,因而,最终是悲剧性的。
如果放眼世界经济、政治史,我们可以发现,从十四世纪以后,批准税收被列为英国议会和法国三级议会的一项重要职能,它成为长期限制王权的重要手段,对资本主义的发展起了十分有利的作用。与万历年间的这场苏州民变几乎同时,在英国伦敦发生了一场著名的请愿运动,从中,也许可以得出更让人深思的结论。
1610年,英国国王为了加强对经济的控制,颁布了种种限制性政策,其中包括对伦敦建筑的管制以及禁止从面粉中提炼淀粉。这些举措引起了商人阶层和议院的强烈反弹,民众上街示威,向国王提起请愿,王室与民间的矛盾空前激化。在这种情形之下,英国下议院经过激烈的辩论,最终通过了一份《控诉请愿状》。在这一著名的请愿书中,议员们明确指出,在英国臣民的所有传统的权利中,“没有一项权利比这项权利赋予他们更宝贵更有价值的东西,那就是,以确定无疑的法律传统为指南,并被其支配,而不受那种不确定、专断的统治形式支配······正是从这一根据中产生了这个王国的人民无可置疑的权利,除了这个国家的普遍法或是由议员们共同投票赞成的规章规定的惩罚之外,他们不受任何扩大到他们的生活、他们的土地、他们的身体或他们的财产上的任何其他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