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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于南桑开完会的时候,我已经在电梯口睡过一觉了,她和乔孟涂从三楼下来,叫醒我,乔孟涂忍不住笑:“小姑娘你心真宽。”

于南桑话里有话:“她就是心太宽了一点。”

走到办公楼门口,乔孟涂恋恋不去,问于南桑:“一起去吃晚饭好吗?你一整天都没怎么好好吃东西。”

于南桑半歪着头,对乔孟涂抿嘴一笑,在门口路灯那一点点光下面,她那种刻意为之的媚态横生,看得人心里发颤,她懒懒地顺手拿我挡一箭:“不要了,毛毛要去我那里住,说这一次出来不是预算内的出差呢。”

乔孟涂看我一眼,我心想我要是会唇语就好了,必须要呐喊出来说不关我的事啊,我真的没有非要去住啊,是她非要我去啊,救命啊,我不想跟知心姐姐彻夜长谈啊。

至少今天不想,今天已经太长了。

于南桑的公寓就在步行十五分钟之外的波特曼酒店里面,两室一厅,家具利落,装饰简洁,进门右手边是一个开放式的厨房,起居室前一扇落地玻璃墙,楼下是上海滩的万家灯火。

我转了一圈,觉得这地方不错啊,地理位置固然绝佳,一站管家式服务想必也很赞,你都多久没来了,四下一颗灰尘都没有,淋浴间外的毛巾挂得整洁漂亮,宛如处女。

于南桑把外套脱了,站在厨房里拿出一瓶白葡萄酒,倒了一杯走过来送到我手里:“五万八。”

我没反应过来:“啥?”

于南桑坐下来,关了全屋的灯,只留下起居室一盏阅读灯亮着,暗下来,也静下来,她解散发髻,长出了一口气:“这间公寓一个月五万八千块,净房租。”

我瞪着她瞪了半天,让五万八千这个数字在我脑子轰轰作响了好一阵子,然后说;“公司给么”。

她微微一笑:“老公给。”

我心都拔凉拔凉的:“要是公司给吧,我还觉得自己能抢救一下,老公给,我还是去住三千八一个月的吧。”

于南桑毫不同情,只是笑:“谁给都好,你知道钱重要就好,什么都没有白来的,什么都得换。”

她把那杯酒几口就喝掉了,又斟了一杯,拍我一下:“给你男朋友打电话没有。”

我端着那杯酒,明明是凉凉的,手心却有一种发烫的感觉,我学于南桑的样子闷了一口酒进去,结果立刻就被呛到了,拼命咳了起来,于南桑伸手过来拍我的背,等我稍微缓和一点了,叹口气:“毛毛,别怪我多管闲事。”

她拿起我的手机放到我手里:“很多事情,你现在不去做,就永远都不会做,也永远都不用做了。”

我埋着头,过了很久,小声地问于南桑:“姐,你干嘛这么紧张我,你从来不管我们私事的。”

于南桑靠在沙发上,看着我,语气中有一种无法伪装,也无法忽略的温情:“毛毛,因为你很像我。”

我一下就被逗乐了:“我要是像你就好了啊,大杀四方,挡我者死,阿打!!”

于南桑对我李小龙上身的比比划划很不以为然,摇着头又去倒了一杯酒,我们进来还没十分钟,她已经喝了三四杯了,我赶紧过去把酒瓶和酒杯都控制起来:“你什么都没吃,这样喝伤胃。别喝了别喝了。”

她很顺从地把手里的杯子放下来,对我笑一笑:“好,不喝了。”

坐回我身边,她说:“过去十几年,不喝一点葡萄酒就睡不着,天天喝下来,好像喝太多了。”

她指指自己的胸口:“前段时间体检,医生说我这里有肿块,不能再多喝酒和咖啡,否则内分泌紊乱,会加大乳腺癌的几率。”

她好像在说外人的事一样,我却如同听到晴天里一个霹雳,赶紧上去抓着她摇:“什么肿块?没事吧?你检查彻底了没有?医生说你没事吧。”

于南桑拉着我的手,这么近的距离,她凝视着我,眼神就像两口深潭,又深又黑,不知道里面藏了多少秘密,又叫人恐惧,又叫人担心。

“检查很彻底,暂时没事,你放心。”

她拍拍我:“毛毛,这就是你像我的地方,你对一个人有感情的时候,从来不隐藏,也从来藏不住。”

这么温柔和诚恳的于南桑,我很少很少见到,即使全世界都知道她欣赏我,全世界都知道她保护我,栽培我,甚至说是偏爱我,但我一直觉得,那不过是公事上的相互依赖,我和她的世界离得如此之远,以至于我都无法想象她这样的人能有什么无法释怀的事。

她忽然就自顾自地开始说起乔孟涂:“跟你说了,我和乔,不是订婚了吗。”

我嗯了一声:“是啊,后来怎么了,你们好般配。”

于南桑轻笑一声:“是吧?般配?毛毛,你觉得乔孟涂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我想了想他的样子:“很有男子气概啊,特别有权威的感觉吧,也挺帅的嘿,身板多直,估计也是轻伤不下健身房的一条汉子啊。”

于南桑点点头:“是的,他一周也是四次健身房,有时候太忙了,他就四点起床去跑步。”

四点起床去跑步?这是有病啊还是有病啊。

“但是有一点谁都看不出来,毛毛,也许有一天,你会有机会知道。”

她侧过脸去,袖长纤细的手指伸出来,在葡萄酒瓶口沾了一沾,送到唇边轻轻吮吸一下,我再一次觉得如果我是男人,这会儿妥妥地已经扑上去了。

然后于南桑说:“他是个多情种,毛毛,爱女人如同爱健身,征服各种各样的女人,是乔孟涂人生中最精彩的爱好。”

我觉得我可能听错了,下意识地反问了一句:“乔孟涂?”

花花公子四个字,没法和那位老兄联系起来,就是拐十八个弯都非常勉强。

“姐,他不是很爱你吗?”

于南桑摸了一下我的头发,缓缓地,好像教小孩子那样地说:“是啊,他很爱我。”

“可是爱从来不能改变一切。”

于南桑说,当她的毛都还没有长齐的时候,她就知道男人是不能被改变的,事实上任何人都是不能被改变的,如果爱的人有你无法容忍的缺点,你要不全盘接受他,要么彻底摧毁他,没有第三种选择。

她和乔孟涂在最平凡无奇的场合坠入爱河,却遭遇生平最激烈完美的爱情,两个人订婚,买了一起看中的小房子,装修的时候各住各的公寓,可是天天都腻在一起,银行新开了一个账户是联名的,各自拜见了对方的父母,生辰八字星座血型三观都配得妥妥地没问题。

乔孟涂有时陪她去逛街,服装店里总能一眼帮她找出穿上好看的裙子,而后踊跃的去付款——他那时还没有很多钱,买不起香奈儿和迪奥,可是又怎么样?

人生的那段时间光明盛大,妥妥贴贴,叫人挑不出半点毛病。

直到于南桑提前一天出差回来,从机场径直去了乔孟涂家里,已经半夜三更,人却不在,她太累,跑进去倒头就睡了,半梦半醒中听到乔孟涂开门回家,她很高兴地爬起来,尽管困得要命,却还是往卧室门外走,走到了卧室门口,却听到了男人在讲电话,言语平淡,抵不过内容劲爆。

她光着脚站在那里,门虚掩,一线光漏过来,刚好照在她雪白的脚背上,像一个久伤初愈的疤痕。

于南桑永远都记得他那几句话是怎么说的,那几句话曾经在长达一年的时间里,日日夜夜出现在她的脑海里,声如洪雷。

“我到家了,你刚才那条裙子很美,性感撩人。”

“是的,是的,以后都不能过夜了,我下个月结婚。”“不是玛丽萨也不是晨晨,你不认识的,不要再问了。”

“我会适应结婚生活,别担心。”

“睡吧,晚安。”

然后他推开卧室门,于南桑往后退了一步,看着他脸上不由自主地浮上恐慌与侥幸,一面伸出手来想拥抱她,叫她的名字。

她劈手拿过乔孟涂的手机,转身扔了出去,手机砸在墙壁上,四分五裂,她冷冷看了乔孟涂一眼,慢条斯理地在门口穿上鞋,提着自己的行李,走了出去,回身用乔孟涂给她的钥匙反锁了门,钥匙丢在了垃圾箱里。

她托了关系,找人查乔孟涂名下国内国外三张电话卡的电话通信记录,短信记录,信用卡纪录,邮件记录,看到许多重复出现的号码,看到形形色色的酒店名字,看到乔孟涂用他漂亮的英文邮件和天南海北的女人们调情与约炮。

于南桑曾经想过要一个一个电话打过去,问问她们和乔孟涂是什么关系,怎么认识的,现在还在来往吗?跟所有被背叛和损害的女人一样,她有一百万个问题堵在胸口,但第一个号码拨到一半,她放弃了。

她们会对她说什么呢,她又能对她们说什么呢。做什么都无济于事,说什么都于事无补。

在乎就是软弱,纠缠也是软弱。于南桑这一辈子最痛恨的词,就是软弱。她全心全意地爱过,却得不到一样沉与深的回报,这已然是彻头彻尾的失败,她不能让任何人再看到她多败退一步。

她干脆利落搬家离职换手机号码,一个月后在另一个城市重起炉灶,工作比以前的还好,从五星级酒店里偶尔捡回来的一夜情拍档素质也高,不但秀六块腹肌,还恋恋不舍问她电话号码。她笑着把对方推出门去,合上眼安睡,心事寥寥。过了数年结婚,男人和婚姻都是别人梦寐以求却求之不得的,那些心灵鸡汤怎么说来的?老天有时候拿走你的东西,只不过是因为准备了更好的给你。

乔孟涂找不到她。你存心要一个人找不到你的时候,他是无论如何都找不到你的,就像你如果存心装睡的话,闹钟也无论如何没法让你去上班。

就这么离别。

她简洁明了说完自己的故事,用一句王尔德的名言作为收梢:“当爱情走到尽头,软弱者哭个不停,有效率的转头物色新欢,最聪明那个早有预备。”

我由衷佩服:“姐,你就是最聪明那个啊。”

她没理我,沉默很久,忽然自言自语地说:“啊,好想再来一杯,但还是不要了。”

起身把酒瓶放回厨房,在那里洗我们两人的杯子。我小心翼翼跟过去:“你没事吧。”

她对我笑一笑,我这一次离她近,猝不及防看到了于南桑眼里微微的泪影,她平淡地说:“傻孩子,我哪里是聪明的那个,我是哭个不停的那个啊。”

我不明白她的意思:“我觉得你做得很对啊,你那么爱他,他到处招蜂引蝶,你当然应该一走了之。”

“只有最强悍的女人才能走那么彻底吧,大部分人都唧唧歪歪的不肯接受现实,耗下去不是徒劳吗。”

于南桑好像觉得我的慷慨激昂和愤世嫉俗都很有趣,她洗好杯子,歪着头看看我:“毛毛,你说别人的时候,态度非常坚决而且正义嘛。”

我闹了一个大红脸,立马泄气了,忽然想起她在深圳星巴克对我说的话:“你上次说,你没有去战斗过,姐,那是什么意思啊。”

于南桑说:“毛毛,你觉得做什么事情需要最多勇气?”我想了想,不是很确定地说:“去鬼屋?”

她啪地敲了我一记,打得我赶紧说出自己真正的答案:“放弃啦,放弃需要最多勇气。”

于南桑笑起来,说:“我年轻的时候,也是这样想的啊毛毛。”

“但我们都错了。”

“人生需要最多勇气的那个部分,是坦然面对无法完美的世界,牢牢保护自己想要的东西,舍生忘死地坚持下去。”

被于南桑的故事镇住了一阵子之后,我慢慢回过神来,想起她在深圳星巴克里对我说的,人生就是不停战斗,前前后后想了一遍,我还是没法想明白,到底于南桑的遗憾是什么。

我一生只爱过傅加蓝一个人,对他的爱在漫长的时间里已经变成一种信仰,这份爱带给我长久孤独和不断悲伤,让我就像一只架在明炉上的烧鹅,辗转反侧,最后变得外焦里嫩,看起来对什么都不在乎了,内心却还是柔软娇嫩得不堪一击。

但他爱我也好,不爱我也好,傅加蓝是一条顶天立地的汉子,他既不欺骗,也不隐瞒,我们俩除了性别之外,人生各个方面都有很大区别,唯独在对待感情的态度上殊途同归,都是一条道走到黑却明火执仗从不夜行的货。我们等待,并且忍耐,尽管各自等待和忍耐的,是完全不一样的结果。

但乔孟涂不是傅加蓝,于南桑也不是我,我们没有可比性啊。

“我不明白,姐,你想要的到底是什么?乔孟涂背叛了你不是吗?难道以你的个性还能容忍一个三心二意的男人?”

于南桑坐回沙发上,将头发披散下来慢慢梳理,我看到一根又一根头发落在雪白的沙发皮面上,触目惊心,她捻起落发放进垃圾桶,拢起一个马尾扎好,叹口气:“老了,以前头发多得一根皮筋都圈不住,现在要绕一下了。”

我扯了扯自己的头发,诚实地说:“你知足吧,你看看我,发际线已经到了头中央啊。”她笑着呸我,眼望着外面万家灯火,说:“毛毛,你觉得人能改变吗?”

我犹豫了一下,不是特别确定地说:“难说,姐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呢。”

她点点头;“是啊,很难说。”

我忽然领悟过来了:“你的意思是说,你觉得你可以改变乔孟涂,但你没有去尝试,而是一怒之下就走了,所以一直为此遗憾?”

这个太扯淡了啊,我差不多要叫起来:“但他当时不是在外面鬼混回来的吗,你就差没捉奸在床了,这种秉性怎么能改啊。”

于南桑很淡定地面对我的义愤填膺,等我放鞭炮一般噼里啪啦放完,她轻轻地说:“他那天确实去鬼混了,可是那天他也做了别的事。”

关于于南桑的故事,后续是这样的,传奇程度比任何小说都不遑多让:

她结婚之后,老公在国内外跑,她跳槽到现在这家公司,一开始看的是东亚业务,每两个月要去香港公干,有一次,朋友介绍她去铜锣湾一家顶尖的礼服私家定制会所做衣服。

她跟朋友一起走进去,设计师出来为她填写私人信息和量身,那个设计师看到她的名字,忍不住问:“于小姐,您认识乔孟涂,乔先生吗。”

于南桑反问对方:“为什么这样问。”

那个设计师脑后拖个小鞭子,戴着画家帽,艺术家范儿十足,但人情世故也是精通的,立刻听出来她声音里的警惕,于是急忙解释:“照您的私人资料来看,应该有一条乔先生帮您定的裙子还在我们这里,几年了,一直没有人来领呢。我当时在做设计师助理,这位乔先生是我独立接待的第一个客人,所以印象比较深。”

她最后拿到了那条裙子,保管良好,深水蓝色,鱼尾单肩,裙长刚好过膝,穿上身玲珑剔透。她也看到了防尘袋里的那张纪录卡片,中午十一点乔孟涂下的单,签字确认,是他的笔迹,袋子里还另外有一条她的裙子,是她最心爱的一条小黑裙,因为穿上去无一处不贴合,简直胜过定制,和乔孟涂分开后她找了很久都一直没有找到,原来是他拿来这里给设计师和裁缝作为参考。

于南桑从香港回到上海,在网上调出乔孟涂的乘机纪录,在航空公司会员登入页面输入证件号码时,她不假思索,一蹴而就,然后才反应过来,都那么久了,自己还把他的林林总总都牢牢记在脑海里。

纪录显示他那天早班飞机到香港,晚班飞机回到上海,飞机晚点,他凌晨两点才进门。

他那个电话是打给谁的,说的到底是什么,他这么虔诚去为未婚妻裁一条裙子的时候,是不是也顺便和其他女人有过片刻的温存以打发去机场前的时间,都不重要了。

重要的是,在他和于南桑之间,离别如同生死那么彻底,中间却只隔着一条线。

于南桑把故事说完,仰面倒在沙发上,双手紧紧地捂住脸,我害怕得心都要跳出来,万一她哭起来我怎么办,我会打自己耳光说这是做梦的做梦的你快醒醒吧,飞扬跋扈的于南桑怎么会为了一份十几年前的感情哭成狗啊,这不合适啊。

幸好她没有,只是静了一阵子,然后放开手对我挑挑眉毛:“劲爆吧,姐姐我的八卦都跟普通人不一样。”

我松了口气,搜肠刮肚还想说点场面话圆一下气氛:“我还是觉得你做得对,你不是说他是个花花公子吗,你们俩真的在一起,我觉得迟早出凶杀案啊。”

于南桑眼皮一挑,淡淡说:“你怎么知道呢?”我给问得一噎,仔细想想,我的确不知道——俗语说,世事如棋,人心似海,谁能知道谁?一个人的际遇,始终只是他和上帝之间的秘密。

她缓缓说:“我这辈子,乔孟涂之后,不知道有过多少男朋友,不管是谁,每当和他们拥抱,我就忍不住想,曾经有过一个人,我在他怀里的时候,就算世界那一刻毁灭我都无所畏惧,因为那一刻我根本不在乎世界的其他部分。”

“毛毛,你知道这种感觉吗。”

我点点头,忽然就想哭了。是的,我知道那种感觉,这个世界上每个正常人都有两只手,理论上任何人带来的触觉都应该大同小异。但偏偏就只有那一个人,他的手指覆盖在你嘴唇上的时候,全世界的烟火都在那方寸间腾空怒放,那一点点皮肤的接触,效力如同午夜的酒或尘世的盐,顷刻之间,就能改变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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