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象镇.远行
这不是我第一次离开这个家。
十岁那年,我曾孤身一人去云深孤岛向一个师傅学马头琴。在那个岛上,我呆了整整一个月。那是我第一次离开家,在岛上的第一天我就哭了,我背着那位师傅,一边偷偷地思念阿爸阿妈,一边啜泣。那时的我几乎从未离开过家半步,我就像一个刚刚在母亲的肚子里呆了近十个月的婴儿,因不满脱离母体而哇哇大哭般感到恐惧。但是当时我走得并不远,而且我知道一个月后我就能回家,所以虽然恐惧,但未深谙离别之苦。只是多年以后我习惯了在家乡与天涯之间的往返,才渐渐深刻体会到‘爱别离’的无奈与天涯羁旅的孤独。人也在这样的身不由己中慢慢长大。
这次远行,因阿爸要干活,只有阿妈来送我。她为我打点好一切,陪我走了一段路。到了实在不能相送的时候,她定定地望着我,一句话也没说。我舍不得她,不争气地落下泪来。我叫她回去,她默默地转身,背着我伸手擦了一下眼睛。我望着她在昏暗的风沙中渐行渐远的萧索的背影,喉头别有一番滋味。
我只带了三日的干粮。族规规定,每个远行的人只能带足三日的干粮,朝自己选定的方向直走,三日之后的生存便要凭自己的本事。
我朝着太阳升起的方向直走,白天赶路,夜晚露宿。三天后我来到一个叫万象的小镇。整个小镇恍若蒙了一层淡淡的光晕,看着别样温情。卖胭脂的笑容猥琐的小贩,牵马的少年浪子,携手同行的恩爱的眷侣,金装风流的公子哥儿,来去匆匆的蒙面人,各样的人都在这里。空气里弥漫着世俗凡尘的味道,闻一下便被卷入其中,无法自拔。
我走在这个陌生新奇的小镇街道上思考让自己存活下去的门路,我想我会什么呢?拉马头琴?可是又没带琴来。我看到那个卖胭脂的小贩摊前簇拥着一大群女子,心想他生意不错,或许可以帮助我。我走上前,对他道:“请问需要我帮您卖胭脂吗?只要您给我吃给我住就行了。”那小贩猥琐的笑容立马变得凶恶起来:“开什么玩笑?我连自己都顾不上,还得养个闲人?一边去!走远点!”我退了出来,像受了极大的委屈,自小还没人敢对我这样的凶恶,他太可恶了!
我不得不另谋出路。接下来遇到的几位有态度更恶于卖胭脂的小贩的,也有和善的拒绝者,但是却没有一个人肯收留我。我感觉自己的脑袋快掉到地上了,脚上也如同拖着千斤铁链,再走不动一步路。天色渐渐地昏暗下去,白天热闹的小镇现在空无一人,客栈的大门开着,但我身无分文,只能眼巴巴地望着内堂明亮的灯火和酒桌上丰富的菜肴。夜色愈渐浓了,冷风从四面八方赶来,我穿着单薄的衣服不断地跺脚,想到往常这个时候已在温暖的被窝熟睡了,更觉得自己无比可怜。阿妈,女儿很想你啊!你已经睡了么?想着想着,我就在角落里睡过去了。
第二天我醒来的时候,街上的生意又开始了。我发现我面前的地上有几文铜钱。这时又有人走过,在我面前丢了一个铜钱。这一刻我几乎想把自己的脸蒙住,或是找个地洞直接钻进去,也好过这样给人可怜。
趁着没人关注我的空当,我把地上的铜钱匆匆地拾起,在卖烧饼的小贩那里换了一个热腾腾的烧饼。这是我有生以来吃过的最好吃的烧饼,吃完后仍咂摸着喷香的余味。余味殆尽的时候,我终于回到了眼前面临的难题:如果再没人收留我的话,我就要做三个月的乞儿。这该如何是好?今天我一定得找到活干才行啊。
我从街头走至街尾,敲了一家又一家的门,均一无所获。这是最后一家了,我硬着头皮进了这家叫鬼变的镶金嵌玉的酒楼,酒楼楼上的栏杆边倚着风情万种的女子,她们身上的风尘气息令我不由胆寒。
我走到柜台,看见穿着华丽的老板戴了翡翠戒指的手在碧绿剔透的玉算盘上熟练地拨动,笑容比吃了蜜还甜。
我鼓起勇气打断他:“老板,请问这里需要人帮忙么?”
他笑眯眯的脸本能地抬起头:“小姑娘,你会做什么?”
“我会拉马头琴!”
“马头琴是什么玩意儿?”
“马头琴是乐器的一种,声音很美妙的。老板,请你让我在你这儿干活吧。”
“我这不需要拉琴的丫头!要不这么着吧,”他贼溜溜的眼珠子在我身上转了一圈,“你看到我们楼上的那些姑娘了么?你愿意和她们一样么?”
我本能答道:“不要!”
那老板顿时沉下脸道:“那么,请自便吧。”
我想着这是最后一家了,如果他不收留我的话,我就只有死路一条,便央求道:“老板,您行行好,我可以帮您洗碗,打扫,只要您让我有吃有住就行了。”
他不耐烦道:“我这里的人手已经够了,多养一个吃闲饭的干嘛?”
我道:“我很勤快的,除了让我穿成那样招徕客人,你让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
他道:“你走吧!”
我苦苦央求道:“老板,我不要工钱,真的,您让我留下来吧,我只在这里呆三个月,三个月后无需您赶,我立马自动走人!”
他想了一下,我猜他在算计成本和利益,最后他终于道:“那好吧。你要是不听话的话,我立马辞了你!”
我感激涕零:“谢谢老板!”
我终于能留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