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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周璇:若蝶衣之美不堪手捉(1)

日本有俳句说:

露水的世,

虽然是露水的世,

虽然是这样。

她遂与舜花同谢此世。到了此刻虽然明知逝水不归,落花不再返枝,但无论怎样达观,终于难以断念的,只是这亲情的羁绊。

在人生的尽头,她想要回忆起一段爱情,都没有一个男子入梦来,只有自己回到人世初起的梦里,去问自己的人之初,孕育自己的人何在?

她一生如飘零的落花,不曾有春芽绽吐枝头的记忆,就被风吹到了云朵里去,就像流星,还不知自己从何而来,就已经在长空绽放。

无根之花,唯有一路飘零,去寻找爱的归宿,但千寻有影却只在寒江底,万里无踪最终到了碧落边。回望过去,蝴蝶似乎没有为一朵花敛上过翅羽,她的心在高高的铜雀台上,却荒穗帐空,等不到翩翩公子光临,她美丽,有钱、有名,是那个时代凤毛麟角的独立的职业女性,有天与的娉婷足够她自己对世间的男人挑挑拣拣,但挑拣了许久,终究不见可与自己比肩的人,也许是不够,也许是不能。一片芳心千万绪,人间没个安排处。

但是,也曾在那么某个刹那,有一见倾心的时刻,在那个瞬间,爱情功败垂成以前,她亦是满足的欢喜的,以为今夕何夕,遇此良人,所以才会有了一次义无反顾的投入,才会有了一次彻底的交付,才会有了一个孩子,就是声名毁弃,也要带到人世里,见证自己曾经一次倾尽所有的投入。

虽然她爱情的结局是:现世无由见,除非梦里逢。醒来襟袖湿,疑是露华浓。

天上飞琼,毕竟向、人间情薄。还又跨、玉龙归去,万花摇落。

当舜华谢后,不过一场,山河永寂。

【誓言】所谓永远,不过是一季花开的时间

简说:“誓言用来拴骚动的心,终究拴住了虚空。山林不向四季起誓,荣枯随缘;海洋不需对沙岸承诺,遇合尽兴。”

当初想要在一起,原来不过是遇合尽兴。

当初想要永远在一起,原来不过是虚空。

就像夏夜里,那些新生的星宇,惊艳于彼此初放的光芒,就以为彼此是从这一刻才开始相遇,然后就会有以后长长的相聚,于是为这一见钟情,便要倾一生至诚,但是,谁知道,谁知道此时,年轻的爱,原来只是一场流星雨。

她的花开好了,遇见了他,这个有爱的男子,便不想要错过他,怕一错过,自己花就落了,于是她愿将自己落入他的怀中,做他呵护的人。但是他们结发为夫妻,却恩爱两相疑。

她才知道,原来她不是花,她是花上那只一直在做毛毛虫的蝴蝶,终有一天,要弃花身飞离而去。

她本是蝴蝶,怎会为绿叶停驻?她有翅羽,怎会为他自束?她有蝶梦,怎会为此人事等蜉蝣,朝暮营营不自由?

那一年,她12岁,来到他面前,叫他“严先生”。

那时候,他是上海明月歌舞剧社的台柱子,会唱歌,会作曲,说着一口好听的国语。而她被人带到上海明月歌舞团后,他认真地教导她,守护她,他教她说国语,每次她一说:“侬--”,他就竖起手指靠在唇边,她就捂住嘴巴说:“呀--我又忘记了呶,你说过跟你说话一定要讲国语的……”

他们一起唱黎锦晖创作的爱情歌曲《桃花江》,而她也悄悄地爱上这位英俊帅气被誉为“桃花王子”的他:

桃啊,桃花江是美人窝。

你也不爱旁人。

就只爱了我。

桃啊,桃花江是美人窝。

因为你比旁人美的多。

桃啊桃花江是美人窝。

桃花,千万朵比不上美人多。

那是他们最清纯的岁月。

她本是苏轼之后代,却在3岁时被抽大烟的舅舅偷偷拐骗到了金坛县的王家,本叫苏璞的她,被取了个新名叫王小红。而王家夫妇离异后,她又被送给了上海的一家周姓人家,更名周小红。但是,当她长到七八岁时,周家也日益贫困。她回忆起这段日子,就像那个卖火柴的小女孩:“养母被迫去帮佣度日,那个被鸦片熏黑了肚肠的养父竟丧心病狂要把我卖去妓院当妓女,幸亏养母及时搭救,才免去我一场更大的灾难……那时,日子越来越苦,往往饿着肚子呆呆地坐着,口水直往肚里咽……”

因为爱唱歌,又有很好的天赋,12岁的她经人介绍加入黎锦晖创办的明月歌舞团习艺。周璇说:“从此,我决定了我以后的命运:我开始以歌唱为职业,并认识了严华。在当时我把它称作生活的起点。在明月社里,我和许多人由陌生而熟悉起来,严华便是其中一个。我每天陶醉在音符飘浮之中,过着嘻嘻哈哈的自由生活。几年以来的枯燥况味渐渐在我的眼前泯灭,我开始感觉到我的心灵有点儿滋润了。周遭的气氛是艺术化的,谁与谁之间都没有拘束;虽然我所得的酬报不丰,但是我是深爱这样的生活的。”

那时她在舞台上演出救国进步歌剧《野玫瑰》,在终场时,高唱主题曲《民族之光》,当唱到最后一句是:“……团结起来抗日救亡,要与敌人周旋于沙场之上。”激起台下一片抗日的热情,黎锦晖便提议将周小红的名字,改为周璇,从此,她便以周璇之名立于世间花团锦簇里。

当年,她豆蔻年华,却长在荒芜时代里,遇见了公子,在他纯良的笑颜下,她的心花一朵一朵怒放,那时,泥暖草生,细藤初上,她幸福极了。

而严华也在他们各自写的这分手声明里,说起他们的认识,其实他还记得他们的最当初,最当初,他见到她时,在这红尘乱世里,遇着这样简单纯真的小家碧玉,没来由地,对她生出几分怜惜,就像贾宝玉初见林黛玉,没来由地觉得面善,要当作远别重逢:

有一天,团里的钢琴师章文女士跑来告诉我,她介绍一个十三岁的女孩子到我们这里来担任演员,名字叫周小红。

隔了两天,果然有个陌生的女孩子的脸孔送入我的眼帘了。

我在弹钢琴,这女孩子偷偷地立在旁边呆看。

“这是谁啊?”我的脑海里有一个问句了。

“大概是周小红吧!”我又给自己解释。

一星期后,我才完全知道了这女孩的家世。

她叫周小红(黎锦晖先生给她改名周璇),原籍常熟,生长在上海,曾毕业与宁波同乡会第八小学,家里有父亲,有母亲,父亲从前是在虹口捕房里当翻译的。

这是我和周璇认识的开始……

但是此时他们各自写下这些文字的时候,她已经很恨他的霸道和控制欲,而他还在点点滴滴回忆他们美好的开始。

那美好的时光在哪里,在永远也无法逆流回去的人生若只如初见里,这个叫周小红的女孩,一生被卖来卖去,还差点儿被卖到妓院里的她,在这里初遇见了自己的白马王子,从此落难的公主便得到了拯救。他叫她:“小璇子。”他关心她,爱护她,帮她打开了演艺之路。

严华,在他们分手之际,一点一滴回忆他们在一起的日子,点点滴滴,还是那浓浓的温情脉脉的记忆,那时多么优美的一段时光,如同散在嫩叶上纯真的阳光,拨转人心底最柔软的寸土:

周璇很活泼,很聪明,而且也很有思想,她常常对我说:“你教我唱歌好吗?你教我国语好吗?你教我弹钢琴好吗?”

我总是反问地回答她:“你见一样学一样,永远没有满足,将来究竟打算建造些什么地位呢?”

她一半怕羞,一半微笑地说道:“我要和王人美一样地有名气。”

我佩服她的志愿,便鼓励她道:“凡是一件事业的成功,必须要经过磨难和困苦,你怕吗?”

她很坚定地说道:“我什么也不怕,我只知道向前努力。”

那时周璇给团里任何人的印象都很好,黎锦晖先生也称赞她说:“你的前途是很有希望的。”

自然,一个新的团员刚来,老的团员们是喜欢倚老卖老地加以压迫的。周璇也不能逃脱这恶劣的命运。然而在有人欺负她的时候,我总起来袒护她,我向他们说:“我们应该和衷共济,怎么可以自相混乱呢?”

周璇感谢我的“爱”,她以后便当我是嫡亲的哥哥一般。我也亲热地教导她,培植她……

但是好景不长,1933年,明月歌舞剧社解散,周璇一听剧社停了,就坐在那儿哭,因为她跟别人不一样,如果她再找不着赚钱的地方,她养父养母就要给她卖到妓院里去。严华看见她哭,拉起她的手问:“你回到家里以后,准备继续念书吗?”

周璇摇摇头,只是流眼泪,不说话。

严华又看着她的眼泪说道:“不要哭,这是没有办法想的事。”

周璇慢慢地挣扎出几句话来说:“我的家庭环境不大好,我不愿意回去。”

“那么你打算怎样呢?”

“我要……”

“你要努力,是不是?”

周璇热切地看着这个她心中的白马王子说:“是的,我要努力,我要跟着你一起努力。”

严华说:“好!我来帮助你,你不可灰心,你的前途是灿烂光明的。”

严华果然不负周璇期望,自己找人筹了一些钱,然后成立了“新月”歌舞团,意思是“明月已去,新月又来”。

“新月”成立以后,严华便把周璇拉了进来,并问她:“这又是磨炼艺术的好机会了,你肯受苦吗?”

周璇回答:“我肯受苦,我愿意受苦,以前的苦,算不得苦,以后的苦,就是将来的甜。”

严华微微地笑道:“是的,以后的苦,就是将来的甜。从苦而甜,从苦而成功事业,小红,你将来一定是幸福的,你知道吗?”

“我知道,我知道,你的意思是要我上进。”

周璇果然一直努力上进,直至抵达人生的顶峰,而严华跟她之间,却只剩下天涯与明月的距离,他已跟不上她有如嫦娥飞升的羽衣,而她离开了他,却始终没有得到他预期的幸福。

新月歌剧社,成立了不到一年的时间,便由于亏损而宣布解散。

周璇随后加入了艺华影业公司,担任配角,每月的薪水是五十块钱。她的第一部处女作,是《花烛之夜》。

这个在台下不起眼的女孩,现实生活中,跟严华站在一起一高一低,一黑一白,黑的是没化妆的周璇,长得并不起眼,皮肤蜡黄,黑黑瘦瘦,总是穿深色的布旗袍。因为绸缎和棉料比较贵,布的便宜。而爱穿浅色的西服和衬衫的严华,长得高大,皮肤又白。穿了布旗袍的周璇走在他身旁,只到肩膀,仿佛是被家长领着的一个没长开的女孩。

但是她一粉墨登场,就流光溢彩,一个摄影师,就赞美说周璇这个脸是天生拍电影的,他说你看她平常蜡黄,面孔蜡黄,就黄黄的,他说在人群里头走,谁见也不起眼,可是她一化妆,就另外,就好看。这个摄影师说她周璇的那个脸,哪个角度拍都漂亮。在电影镜头前360度没有死角的少女,就这样走向了自己的光辉岁月。

那个时候,严华一直以保护者自居,执杖护卫这个还没完全盛开还是一朵小花骨朵的少女,他预见了她如夏花灿烂的未来,但是当她真正绽放时,他没有惊喜,只有惊惧,惊惧他有一日会失去了她,这种惊惧,让她身处他的爱中,只觉得窒息。

1936年,严华和别人合组了大中华歌舞团,带着一帮演员上南洋表演,临走前,心事重重的周璇,将自己的日记本交给严华,说,让他上船以后再看。

上船后,严华打开一看,是那少女的心思,记着从初见以来,她对他的依恋,严华1986年回忆起50年前这一小段恋曲时说:“从我为她打抱不平,他就爱上了我,我心里十分激动,我连忙写信给她,发去了爱的回音。”

第二年春天严华回来了,回来以后,他们便在愚园路愚谷村订了婚。

卖火柴的小女孩,第一次在人世里在自己划燃的火柴的火光里,感受到了人间爱情的温暖。

此时的周璇就是她这一年拍的电影《马路天使》里那个歌女小红,在唱着那甜蜜的《天涯歌女》:

“天涯呀海角,觅呀觅知音,小妹妹唱歌郎奏琴,郎呀咱们俩是一条心,嗳呀嗳呀郎呀咱们俩是一条心。家山呀北望,泪呀泪沾襟,小妹妹想郎直到今,郎呀患难之交恩爱深,嗳呀嗳呀郎呀患难之交恩爱深。人生呀谁不,惜呀惜青春,小妹妹似线郎似针,郎呀穿在一起不分离,嗳呀嗳呀郎呀穿在一起不分离。”

1938年7月10日,周璇和严华两人在北平春园饭店举行了婚礼。

这一年,周璇18岁,严华23岁。为着他们相爱的这美好的日子,他为她创作了《花好月圆》,她为他歌唱:

浮云散明月照人来。

团圆美满今朝最。

清浅池塘鸳鸯戏水。

红裳翠盖并蒂莲开。

双双对对恩恩爱爱。

这园风儿向着好花吹。

柔情蜜意满人间。

作家白先勇曾经回忆道:“我的童年在上海度过,那时上海滩到处都在播放周璇的歌,家家花好月圆,户户凤凰于飞。”

他们爱情的美丽就这样被写出来被唱出来,女子羞花,让男子怦然心动。男子如玉,让女子一生相许。于是他便以歌言情,她便以声吟意,用最原始的心声唱出彼此最纯真的爱慕,于是,他们的花好月圆成了一道幸福的风景。

结婚以后,周璇加入国华影业公司,她的月薪,包括严华作曲收入在内,为450元,两人还一起给其他唱片公司一个作曲一个演唱灌制唱片再另得酬劳,而周璇拍的每部电影的报酬在2000多元。丰厚的收入,让严华说:“我们的家越弄越美丽,环境也是一天比一天好。--在姚主教路国泰新村里,建立着我们新的家庭。”

婚后的生活那短暂的甜蜜,严华一生难忘:“在北平,我们有过四个月的甜蜜生活,那时期,我写了很多曲子,她也时常站在我的旁边给我唱一遍,她唱的时候,我喜欢看她的一对眼睛。她寄我以‘爱’,在这静静的无言中,她寄我以‘情’,在这默默的幻想里,我们间的夫妇之乐,是谁都称道羡慕的,我们曾立下誓言:‘我们永远不分离!’”

仍然记得她睁着水灵灵的眼睛在自己面前宣读这海誓山盟,但是,这个永远,远得很,所谓拥有,所谓永远,不过是一季花开的时间,这世上,没有什么会永垂不朽,更多的是刹那芳华。时间,让盟誓过的情爱灰飞烟灭。其实真正爱他或她,不必信誓,不必结盟。爱可以实现,但不在人世的言语上,爱等量于自由。

【离恨】牡丹花散,叠地两三片

她被他束缚,就像绵羊,被牧童放牧,就像星光,被迷雾困住,就像花朵,被绿叶遮住。从此,温馨被单都变成负荷,爱,成了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

他牵着她的手,指给她看整片的星空,却不放她自由地来去。但是后羿再有射日之举,怎挡得住嫦娥奔月之心。

他爱她,就像大树培育花朵,却不知花朵终有一天要离开自己,他对她,就像丝茧孕育蝶梦,却不知蝴蝶终有一天要破茧而出。

等到结局出现,他不能接受她自由地翻飞,两个人做不了凤凰于飞,终究只能劳燕分飞。

离开以后,他们之间,离恨恰如春草,更行更远还生。只至很多年后,她只会漠然给他新婚祝福,漠然何尝不是恨此情而至心死,以致只把他当作陌生人,才能说出那“祝你新婚幸福”的话语。

从此以后,她的情“渺万里层云,千山暮雪,只影向谁去”?

有谁可以收留得住这个风雪夜归人?

1938年,周璇进入国华影业公司拍电影,与国华的老板柳中浩结下干爹干女的关系,有一次,严华替周璇接下爵士社客串播音的邀请,由于柳中浩坚决不同意,硬逼周璇推掉爵士社的邀请。这事让颇感不满的介绍人和爵士社对周璇说了不好听的话,当时周璇怀有身孕,被气得动了胎气,然后柳中浩又让她在当晚参加一个活动演唱,结果周璇昏倒在舞台上,孩子流产了,这事,让两个人曾经海誓山盟的关系,开始破裂。

而一直努力上进的周璇,在国华拍电影一部接着一部,马不停蹄地拍摄了《三星伴月》、《孟姜女》、《李三娘》、《新地狱》、《七重天》、《董小宛》、《三笑》、《孟丽君》、《黑天堂》、《苏三艳史》、《西厢记》、《梦断关山》、《梅妃和杨贵妃》、《夜深沉》、《解语花》、《恼人春色》、《天涯歌女》等十八部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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