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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曲阜少妇被奸杀奇案(2)

饶继春转问春香:“你与张茂七同谋强奸主母致死,还不快快从实招来!”

春香回答:“小妇人与张茂七通奸的事倒是真的,但我却没有与他同谋强奸主母。”

饶继春问:“那你主母怎么死的?”

春香答:“我不知道。”

“不动大刑,谅你不招!左右,给她上夹棍!”

春香受不过刑罚,哭喊着说:“老爷呀,同谋确实没有,我只听张茂七曾经说主母年轻貌美,叫小妇人去做手脚,小妇人说,我主母平素端正,这事难办,想必是张茂七私自去的吧。”

饶继春冲张茂七喝道:“你是如何奸杀陈氏的,快快从实招来!”

张茂七说:“没有那回事。”

饶继春又说:“你既是有心叫春香帮助你实现奸淫陈氏的目的,怎说没有那回事?”

这时,吕育四、吴兆十说:“张茂七与春香通奸是真,他们合伙奸杀陈氏肯定也是真的。”

张茂七心中恼恨,就反咬吕育四、吴兆十说:“分明是他两人强奸了陈氏,却借小的与春香的私情诬陷我。”

县令又问春香:“你既没同谋,你主母死时你在哪里?”

春香说:“小妇人在厨房只见秋桂来说,小主人在啼哭,她叫主母不应,门又推不开。小妇人才提灯去看,只见主母已经死了。小妇人才喊叫邻居来看,吕育四、吴兆十就把小妇人捆了。我想可能是他二人强奸,捏死主母,然后加害小妇人。”

饶继春又问吕育四、吴兆十,二人还是各自为自己争辩。

饶继春大怒,“大胆张茂七和春香,你们二人素来私通,合伙奸杀主母陈氏,又反污证人吕育四、吴兆十,实在可恨!左右,将张茂七和春香押进监牢,等候明天审问秋桂后发落!”

第二天,张茂七传秋桂到后堂问她:“你家主母是怎么死的?”

秋桂说:“我也不晓得,只是傍晚叫我打水洗澡。我打水在外房,她去洗澡,叫我看小主人。她进去把前后门都闩了。只听见脚步声,过了半个时辰就没了响动,小主人啼哭,我去喊不应,门又关着。我就去喊春香姐姐拿灯来看,只见主母刚洗完澡没穿衣服就死了。”

饶继春又问:“吕育四、吴兆十经常到你家来吗?”

秋桂回答:“从没有来过。”

饶继春问:“张茂七经常来吗?”

秋桂答:“他经常来与春香姐姐玩耍。”

饶继春审得详细,提出一批犯人到公堂说:“吕、吴二人事已查清,与他俩无干。张茂七你当初叫春香助你行淫不成,后来你对她家熟悉,晓得陈氏每天傍晚在卧室洗澡,你先藏在内房床下,等陈氏进来,你捂嘴强奸。奸完,陈氏喊叫,你怕人来,将陈氏咽喉掐住憋气而死。后来春香看见事难逃脱才喊叫邻人,这是掩耳盗铃的把戏,你们两人死罪难逃!”

饶继春便命令程二把陈月英安葬,同时释放其他邻里族人。

程二未照顾好主母陈氏,被判杖责警戒。

吕氏家业,由小主人继承,程二继续协理经管。

3 赵青天连生妙计真凶现浪荡子作茧自缚落法网

“听说山东巡按赵思圣大人巡查咱曲阜来了!”

“听说赵思圣大人办案慎重,一生廉洁,人人称他赵青天!”

“这是一个为我儿申冤的机会,我绝对不能错过!”张茂七的父亲连夜找人写了一个申诉状,状纸上写道:

诉状人张学,系曲阜县崇峰里人。我为我的儿子张茂七申冤。程二主母被人奸杀后,却嫁祸于我的儿子张茂七,导致我的儿子遭受不白之冤。当时,饶县令的审判草率,所谓邻人的证词也不可靠,就匆忙将我儿张茂七定成死罪。恳请赵大人为我儿做主。

赵思圣接到状纸后准状。

第二天,赵思圣就提审了张茂七,“你父亲现在为你鸣冤。我看秋桂口供,吕家并没有杂人来往,只有你对她家熟悉,况且你又曾托春香去谋奸,事也明摆着,现在你父亲还替你诉什么冤?”

张茂七回答:“小人确实没有干这事,我是有色心而没有色胆啊。当初饶县令判我杀了人,我是有嘴说不清。如果真有这事,我父亲还来投什么状纸啊!求青天大老爷替我斩断冤根呀!”

赵思圣又提审春香,春香也说:“我们确实没有合谋奸杀主母陈氏啊。”

赵思圣叫衙役带走春香,单独问张茂七:“你那时晓得陈氏要洗澡,事先藏在房中。你把房中都有些什么物件,一件一件说出来。”

张茂七回答:“我根本没有干那件事,怎么说得出来。”

赵思圣说:“你已死定了,还有必要抵赖吗?”

张茂七想:我是前世欠的冤债……

就胡乱说房中的棉被、纱帐、箱笼都放在床头边。

赵思圣又叫提春香进来问道:“你把你主母卧房中使用的物件一一说来。”

春香从实说:“主母出自官宦人家,很富足,但平生淡泊节省,帐布、被子、箱笼都放在楼上内房,别无他物。”

赵思圣见二人报的情况不同,看来,奸杀陈月英的凶手并不能断定就是张茂七,就命令将张茂七暂时收监。

为了验证自己的推断,赵思圣认真审阅了曲阜县衙呈报的“茂七与春香同谋强奸杀人一案”案卷,发现卷中验尸单记载:“死者口含舌尖,满嘴血污。”

赵思圣叫来饶知县,问道:“当时,你是如何判断死者陈氏口中的舌尖和血污的?”

饶继春答:“我当时认为这一定是陈氏咬破了自己舌头所致。”

赵思圣提出疑问:“一般来讲,一个人被污辱时,就算会咬牙,也不会故意将自己的舌头咬破。你的推断不可靠。”

饶继春说:“赵大人,下官不明,请大人指教。”

赵思圣推断说:“死者口含之舌尖,可能不是死者的,也许就是强奸之人将舌尖伸入死者口中,被死者咬断,遗留在口内的。”

赵思圣进一步思忖:人若断其舌尖,定然口齿不清,舌头缺损。张茂七口齿是否清楚?舌尖有无缺损?案卷中未有载明。赵思圣决定亲自审验。

赵思圣再一次命人将张茂七带至大堂,赵思圣仔细观察,发现张茂七回答问题口齿清楚,不像舌尖缺损的人。

“张茂七,伸出舌头!”

张茂七伸出舌尖,只见他的舌头完好无损。赵思圣验毕,心中暗想:看来,张茂七和春香是冤枉的,真凶另有其人。

在找到真凶之前,他命令再一次将张茂七暂时收监。

赵思圣思忖:谁是真正的凶手呢?要想找出真正的凶手,必须另辟蹊径:调查常去吕家、对吕宅熟悉之人;摸查案发以后突然出现的口齿不清之人;查明现场遗留的男人纶巾系何人之物。

一天,赵思圣审问春香:“你主人家的亲戚朋友中都有些什么人?”

春香回答:“我家主人在家时,常同吏部尚书的公子朱弘史来往游玩。他自被劫后就没来了。另外还有黄国材公子曾同我家主人在附近读书。”

赵思圣暗暗思忖:强奸杀害陈月英的人,会不会是吕如芳学友中人?如何验证自己的推断呢?赵思圣冥思苦想,突然眼前一亮,计上心头。

第二天,赵思圣授意学馆先生出了一张“失物招领告示”:“本学馆拾得男士纶巾一条。何人丢失,速来认领。”

朱弘史先前曾丢失纶巾一条,只是记不得何时丢失在何地。忽见告示,心想原来丢在学馆,便放心大胆去认领。

学馆先生急忙将这一情况报与赵思圣。

赵思圣又心生一计。

第二天,赵思圣以巡抚身份,亲临曲阜学馆视察,出题考众位生员。

他故意将吕如芳的好友朱弘史取了第一名,黄国材取了第二名。

第二天,赵思圣依次召见各个考生,以考察哪个人口齿不清。

朱弘史拜见赵思圣,口称:“大……大……大人在上,小……小……小生这厢有礼。”

赵思圣听到朱弘史的回答口齿不清,心中疑惑:难道奸杀陈月英的凶手就是朱弘史?

赵思圣问:“你口齿不清,是幼年生成,还是长大致疾?”

朱弘史答道:“是……是……是幼年生成。”

赵思圣没有言语,令朱弘史退下,召黄国材来见。

赵思圣夸奖黄国材:“贤契的文章写得好!”

黄国材说:“不敢当,大人过奖!”

赵思圣又问:“你认识朱弘史吗?”

“我们是好友。”

赵思圣问黄国材:“你与朱弘史同窗几年?”

黄国材答:“同窗四载。”

赵思圣又问:“我看朱弘史文才拔萃,文章出众,只是口齿不清,我很为他惋惜呀!不知他是幼年生就,还是长大致疾的?”

黄国材回答:“朱弘史过去口齿清楚,对答如流。自六月初八夜间,突然口齿不清,对答不便。我曾惊讶地问他这是什么缘故,他自称因为跌跤,咬掉了自己一截舌尖。”

听到这里,赵思圣已将朱弘史列为重大嫌疑犯。

赵思圣对黄国材说:“陈月英于六月初八被强奸杀害。朱弘史也是这一天丢掉舌尖,时间相同。陈月英口中的舌尖,一定是朱弘史被咬断的舌尖,陈月英口中的血污,一定是朱弘史舌尖被咬掉后留的血。如果你有什么线索,要从实招来,否则办你个包庇之罪!”

黄国材听得目瞪口呆,又想起往日之事,便说:“记得当年朱公子在学生面前,常常夸赞陈月英美貌动人。自从吕如芳不幸被劫以后,朱公子曾向我说过:陈月英寡居,岂不寂寞?要有人陪伴才好……这样看来,奸杀陈月英的可能就是朱弘史。”

于是,赵思圣再一次约见了饶继春。

“饶大人,你判决前是如何看待留在现场的那条男人纶巾的?”

“我认为那是吕如芳的。”

“吕如芳已经被劫走,他的纶巾一定会被收在箱中,怎么会遗留在现场?”

“这个……”

于是,赵思圣便命差役传朱弘史到县衙审问。

赵思圣问:“你的纶巾,何时丢失在何地?”

朱弘史答:“记……记……记不得。”

赵思圣突问:“你的纶巾因何丢在陈月英被奸杀的现场?”

朱弘史顿时惊得目瞪口呆,结结巴巴说不出话来。

赵思圣再一次喝问朱弘史:“你究竟从何时结巴?”

朱弘史仍答:“幼年生成。”

“难道你想狡辩不成?你的学友黄国材等人说你是六月八日失去的舌尖!”赵思圣传令黄国材等人到堂作证。

“朱弘史,吐出你的舌头!”

朱弘史战战兢兢地吐出舌头,他的舌尖果然缺损。

赵思圣冲朱弘史喝道:“现在黄举人证实六月初八那夜,你失去舌尖,口齿突然改变。而你的好友吕如芳之妻陈氏被奸杀之日也是六月初八。你先前也曾向你的好友黄国材讲过亵渎陈氏的话。当初饶县令验尸时,曾看见陈氏口中含血,定是陈氏咬断你的舌尖留下的血污。如此看来,奸杀陈氏的凶手,不是张茂七与春香,定然是你!现有饶县令和黄国材当堂作证,你还有何话讲?”

朱弘史奸杀陈月英之后,做贼心虚,常常梦见陈月英来索命,今日来到公堂,见到饶县令和黄国材出堂作证,更加心惊肉跳,情知难逃法网,便俯首叩头,一五一十地招认出来。

赵思圣听罢,见朱弘史的供词同案情的实际相符,便吩咐他当堂画押。

赵思圣当堂判决道:

陈氏被奸杀一案,经本巡按复查重审,证实原判有错,理应撤销。现审明朱弘史乃宦门不肖子孙,儒中禽兽。当年同吕如芳是好朋友,曾参加吕如芳婚礼,闹新房时,见其妻陈氏美貌动人,便包藏淫欲之心。后见陈氏之夫吕如芳在赴京途中被劫,便策划强奸陈氏的阴谋。六月初八夜晚,朱弘史乘管家程二回乡之机,潜入陈氏卧室床下,待陈氏沐浴后,钻出将陈氏强奸。凶犯害怕陈氏叫喊,用嘴堵住陈氏的嘴巴。陈氏贞烈,咬断朱弘史的舌尖。朱弘史疼痛难忍,就下毒手紧掐陈氏的咽喉,致使陈氏命绝。经朱弘史同窗黄国材证实,陈氏被奸杀之日,与朱弘史失去舌尖之日同是一天,朱弘史本人也都已招认。现依法判处强奸杀人犯朱弘史死刑,斩首示众。

张茂七与春香,虽无杀人之罪,却有私通之过,本应重惩,只因身陷冤狱,故而从宽发落,重责四十杖,流放,以戒后世,以整风化。

赵思圣又上书弹劾饶继春办案草率,吏部尚书朱以见“纵子奸淫杀命”,朱以见被削职为民。

此案轰动京城,曲阜人人传颂,赵思圣被奉为包公复生。

谁也想不到,几乎所有人都认定被办成铁案的陈月英被奸杀案很快就被山东巡按赵思圣推翻了。原来,大家都认定张茂七和春香这对奸夫淫妇就是合伙奸杀陈月英的凶手,谁也料不到,山东巡按赵思圣出巡曲阜县后,很快就查出了非常善于伪装的凶手朱弘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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