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从简的原则
乔布斯如是说:“专注和简单。简单比复杂更难,你必须为此付出巨大艰辛,让你的想法变得清晰明了,让它变得简单。但是,到最后,你会发现它值得你去做。因为一旦你做到了简单,你就能搬动大山。”
精彩解读
以今天的艺术观念来看,乔布斯创造的不仅是产品更是艺术作品,其眼界、坚韧、气度远非很多职业的当代艺术家能比。乔布斯用自己独到的艺术眼光和执著的精神创造了艺术品般精美的苹果产品。而乔布斯制造精品的方法与众不同的一点在于,他认为最重要的决定不是你应当做哪些事,而是你不应当做哪些事。他是一个极简主义的信徒,乔布斯总是在削减一些元素,使产品达到最简的水平。当然,乔布斯并不是让产品过分简单化,他只是使复杂的系统简化。二十几岁的时候乔布斯就成了百万富翁,但是家里的装修却十分简单,屋里只有一张爱因斯坦的照片、一盏Tiffany桌灯、一把椅子和一张床,他几乎没有什么家具,他经过慎重选择做了这个决定。
乔布斯认为,设计的电脑应该既能帮助顾客完成工作,又让顾客喜欢使用。而电脑是个复杂的科技产品,对电脑使用者而言,如果他们能掌握复杂的电脑操作并且愿意花钱,苹果电脑的设计就是要让他们喜欢上电脑。用户应该能够看到苹果电脑给他们带来的简单易操作的感受,电脑对他们来说不再是什么望尘莫及的高科技,因为苹果已经为用户提供了简单的操作方式,让你用手指通过键盘和鼠标来轻松操作。这是苹果的创新之处,与其他品牌不一样的地方。乔布斯认为良好的用户体验来自于“简化”的操作。只有显著地简化电脑的复杂程度,才能使顾客相信电脑是有用的。因此,苹果特别推崇设计时的简单易用。
为了能设计出与众不同的产品,乔布斯和他的团队花了不少心思,首先就是给产品做减法,不断减去一些东西得到最简单的是苹果的追求,但是这不是一味的简单,而是精简,让产品从各个方面来看都体现一种简约的风格。当时苹果在为新款电脑开发MacOS人机界面时,乔布斯就提出了他关于新界面的想法,那就是要尽一切所能简化界面。负责设计小组的柯戴尔·瑞茨拉夫着手为新系统设计了一套新界面,他已经无法忍受原来那个丑陋的旧界面了,所以他很快便让手下的设计师做出了新的方案,新界面尤其发挥了NeXT step操作系统强大的图形和动画功能。然后将设计的方案交给乔布斯审查,两星期后,乔布斯在会议室里约见了界面开发小组的人。乔布斯刚进会议室,一见瑞茨拉夫和手下的设计师,他开口就说:“一群菜鸟。”“你们就是设计Mac OS的人吧?”见他们点头没回答,接着又说:“好嘛,真是一群白痴。”接下来的半个小时里,乔布斯提出了他对新界面的想法,特意说了这样一条:“打开窗口和文件夹竟然有8种不同的方法,这太复杂了。”瑞茨拉夫解释说:“因为窗口实在太多了。”“那就从简化窗口开始呀!”乔布斯、瑞茨拉夫和设计师们就Mac界面如何翻新,如何简化等问题进行了深谈。乔布斯要求等设计方案出来后他要亲自审查,接受了这样的命令后,设计小组夜以继日地工作了3个星期。瑞茨拉夫说,“乔布斯后来来到我们办公室,和我们待了整个下午。他被我们的新界面震住了。从那之后,事情就很清楚了,OSX将有个全新的用户界面。”看完后乔布斯说:“这是我目前在苹果所看到的第一例智商超过三位数的成果。”这句话让瑞茨拉夫印象非常深刻。
由于新系统对每个人来说都是全新的体验,对于这个体验乔布斯着眼的重点是尽可能地简化OSX的界面。乔布斯为了让界面更加简洁设计了一个“Dock”的新型导航工具栏,位于屏幕底部,上面满是图标。这样,当用户打开电脑时就能看到简洁的界面。乔布斯坚持要尽可能多地去掉界面上多余的窗口,他说窗口里的内容才是最重要的,而不是这些窗口本身。他讨厌多个窗口重叠在一起,可能你在使用电脑的时候也会有这样的感觉,当你点一个文件夹或者是网页时,就弹出一个窗口,当你接着点击时,又弹出新的窗口,就这样,当你找一个文件或是网页时,你的电脑底部就堆满了层层叠叠的窗口,可能你也很烦这些窗口叠在一起,但是你却没有想要简化他们。但是乔布斯想到了,于是他的设计师们创造了单窗口模式,所有的东西都在同一个窗口中打开,不论使用者用的是什么软件。这给了用户不一样的轻松体验。
老版Mac界面上有一个按钮,用于让用户随着不同类型的文件而重新设置窗口大小。可是乔布斯却不喜欢这个按钮,用户可以手动设置窗口大小,何必要专门设计一个按钮呢?乔布斯从来不为技术而技术,也从来不会因为方便而把大量花哨的功能塞到产品里去。他宁愿减少产品的复杂功能,也要尽力做到简单和易于使用。
设计时专注于顾客想法和需求,专注于简单易用,苹果公司实际上抓住了用户体验心理中最实质的东西。有人这样评价乔布斯,“他是极简主义者,不断地把事物推向最简洁的层面。这不是简单过度,而是精简。乔布斯是一位系统设计师,他精简系统的复杂程度。”这是乔布斯的创新之道。 一旦你意识到苹果通过设计来领先,你就会发现,这就是它的独特之处。看看苹果商店,看看商店的玻璃阶梯。这些都是用特制的玻璃装配的。而这正是乔布斯典型的思考方式。苹果的设计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之一,就是“简化”。iPod、iPhone、iPad等苹果产品的设计中无不体现出简约但不简单的设计理念。
在2007年,iPhone的横空出世再次改变了苹果,并颠覆了整个电信产业。在一次采访中乔布斯说起了他最初开发智能手机的想法:“我们每个人都有手机。但这些智能手机都太复杂了,真令人痛恨。软件设计得一塌糊涂,硬件也不是特别好。我们问过朋友们,他们也都讨厌自己的手机。每一个人看起来都不喜欢自己的手机。”乔布斯想开发一款让所有人都喜欢的智能手机,这是一个极高的要求,最佳的方法就是让用户觉得简单易操作。所以他要挑战这个没有涉及的新领域。乔布斯对他要的手机只有一个想法,那就是苹果开发的手机只能有一个按钮。这个疯狂的想法让iPhone的研发团队接近崩溃,他们反复在会议上告诉乔布斯,一部手机只有一个按钮是不可能的事情。如果你只有一个控制按钮,你就无法开机和关机、调节音量、上网以及使用手机拥有的其他所有功能。在乔布斯眼里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他说:“手是你身上最常使用的部位,而且手能够直接听命于你的大脑。”他不想听工程师解释为什么手机不能只有一个按钮,他只强调一点:“这种手机只能有一个按钮,一定要想出办法。”这是乔布斯经常用的办法,他说好的作品都是被逼出来的。第一台iPhone手机就只有一个操作按钮,直到今天 iPhone仍然延续了这个单键设计。乔布斯的一个下属常常看到乔布斯盯着自己的手沉思,因为乔布斯认为人的手是上帝最完美的创造。苹果电脑的鼠标只有一个键,iPhone也只有一个键,iPad的单手输入,“精简主义”聚焦在少量产品或一个产品的少数指标上。“精简主义”现在成了苹果的文化,也是苹果产品与众不同的地方。
再来看看现在红透了的iPad,不论是机身还是内在软件,都体现着“极简主义”的文化,乔布斯去繁从简的方法构成了苹果产品的主要特性。乔布斯的方法与其他人不同的地方在于他认为最重要的决定,不是决定要做什么,而是决定不要做什么。iPad是一台比智能手机大又比笔记本电脑小的电脑,没有电话功能,也不需要把电脑的那些功能都一股脑地搬上来。同时省去了鼠标,只需要用手指触动屏幕就可以自由掌控它。乔布斯致力于让一切简化,他发现大多数人都往返于笔记本电脑和智能手机之间,其实这两种东西有很多功能是重复的,有没有一种产品可以集合笔记本电脑和智能手机的优点于一身呢?整个机身就只有一个键操作。这样的感觉让人一旦得到了它,他们就会爱不释手,把它看作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东西。
2010年4月3日,数以千计的人在美国各地的苹果零售店前排起了长队,如此卖命就是为了得到一款iPad,能引起如此大的轰动,让我们看看它的魔力在什么地方。其实,苹果的魔力就在于它一切从简的原则,在这个复杂的世界中它必然因此而与众不同。
智慧小语
“简单”不是平凡,简单的产品却有强大的功能,在这个繁杂的世界里,简约的设计更能虏获人心,使“简单”变成一种品牌效应。
和顶尖的100个人协作
乔布斯如是说:“苹果公司有2.5万名员工,大约有1万人在专卖店工作。而我的工作是与100位高层人员合作,这就是我的工作。当一个好点子出现的时候,我的工作之一就是让大家都看看这个点子,了解一下不同人的看法,让大家就此展开讨论,甚至是辩论,让这100个人交流思想。”
精彩解读
在乔布斯创立苹果之初,公司的主要成员除了乔布斯以外还有他的朋友沃兹,也就是主要的工程师,另外一位是苹果公司的投资人兼职业经理人迈克·马尔库拉。这个小团队成功打造了Apple II,天才沃兹让Apple II不仅拥有了全彩色的高分辨率图像,还有内置的BASIC语言解释器,在当时所有通用个人电脑中,Apple II已经具有了无可匹敌的游戏能力。而乔布斯充当了品牌经理的角色,为了Apple II能在美国西海岸举行的大规模的计算机展销会上一举成名。乔布斯就从展销会的位置下手,他花费巨资在展览会上弄到了最大最好的摊位,而且花 5000美元请广告公司精心设计了展位。当人们一走进展销会时,就能看见乔布斯他们这个靠近门口的展位,明显的公司LOGO印在一块烟雾状的背光树脂玻璃板上,其他公司上面都是手写的各种标识语。展台上摆放着三台电脑Apple II和一台宽屏幕的显示器,通过显示器我们可以看到沃兹正在演示的游戏和程序。这些程序是由威金顿、沃兹和另一名程序员克里斯·斯皮诺莎共同编写的。Apple II借这次展销会出尽了风头,当然不乏订单。从那时开始,Apple II每月的销售量快速攀升,从每月销售几百台,到每月一千台,再到每月一万台。1983年,Apple II成为计算机历史上第一部销量超过100万台的电脑。
这个小的团队创造了一个销售传奇,因为他们都是各领域的精英,专门负责自己最擅长的领域,可谓是完美组合。所以乔布斯说他喜欢和小的团队合作,人少关系就没有那么复杂,执行力强,但是这个小的团队必须汇集精英人物。乔布斯既不是硬件工程师,也不是软件程序员,他更不认为自己是一名经理。他将自己视为科技领导者,尽可能地选出最好的人才,领导这些人才,并在产品设计上最后拍板。要知道,能控制这些自命不凡的人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乔布斯说:“我想我一直在寻找真正的聪明的人,与他们一起共事。我们所从事的这些重要工作中没有一项是可以由一两个人或三四个人完成的……为了把这些一两个人不能完成的任务做好,你必须找到杰出的人。”乔布斯的职业生涯大部分时间都在网罗精英人才并与他们合作。他希望这些人才可以帮助他成就梦想,当苹果凭借Apple II名声大振时,乔布斯感受到了来自技术天才沃兹的压力,他想独立开发一台自己的电脑。于是他成立一个“丽莎”小组,还不惜重金带着他的团队到帕洛阿尔托研究中心去参观,在这里他的团队感受到了当时世界上最先进的计算机——Alto,它拥有简单的指令、自由选择菜单、自由切换接口,同时它还装有文字处理系统,打印时可以显示页面内容,另外配有“鼠标”的神奇设备。这一切都是乔布斯对“丽莎”的期望,但是施乐公司觉得乔布斯的团队做不出这样的东西。结果证明施乐公司的想法是错误的,乔布斯不可能花重金带一帮“废物”去参观。苹果的团队通过那里的工程师的演示就看懂了Alto的工作原理。泰斯勒后来回忆说:“我以为他们也是一批黑客,对计算机科学一窍不通,可是稍后,从他们专注的眼神和关心产品的细微之处的所有提问中,我知道我错了。”是呀,“丽莎”成功问世而且拥有一切乔布斯想要的东西,虽然乔布斯最后没能继续留在“丽莎”小组,但是这次经验告诉他,和少数天才在一起工作可以给自己带来无数惊喜。
离开“丽莎”让乔布斯心有不甘,于是他插手Macintosh项目,并成功当上了“海盗队长”。这次乔布斯一定要Macintosh在他的带领下成为优秀的电脑。于是乔布斯迅速从其他团队,包括Apple II团队抽调人手,组建了一支空前强大的队伍。在这里的人每周都有激情工作90小时。这个强大指的不是人数多,这个小组的成员最初只有20多人,个个精明强干,干劲十足。他们都像乔布斯一样,身怀绝技但是自命不凡、特立独行。在打造Macintosh团队早期,乔布斯就说过:“Macintosh团队永远不会超过100个人。超过了100个人,连他们的名字都认不全。”乔布斯还说:“如果我们必须雇一个有某项专长的人,那为了保持团队规模不变,就必须有另一个人离开。”就是这么一伙海盗一样的设计师和工程师,在乔布斯这个海盗头子的带领下,打造了惊世骇俗的Macintosh电脑。这个团队虽然人数不多,但是完全自给自足,分工明确。团队里不仅拥有专业软硬件工程师,还拥有自己的设计师、产品经理、市场营销专员、广告策划。而且这些岗位都由专人负责,有问题需要沟通时都能及时找到负责人。这样的团队结构可以让不同职责的员工保持最近距离的合作。所以在这个团队里不会发生这样的事,就是有了问题找不到负责人,需要沟通的话他们可以在短时间内找到负责人。至少在乔布斯的设想里,所有人都应在近距离合作的情况下,围绕Macintosh这个核心产品来工作,没有繁文缛节,没有踢皮球式的互相推诿,没有官僚作风,乔布斯喜欢这样单线式的工作关系。他曾说过:“苹果应该是一种这样的工作场所:每个人都可以直接跑到CEO的办公室里,把他的想法说给CEO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