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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大王奇谈

作为大王艺术村的村民,他们有时也聊村里的事,聊其他的艺术家。常乐尤其喜欢聊那些已经搬走的人,不是流亡海外的那些,而是搬进城里去的那些。从村里进城就意味着成功,搬进大房子和市区黄金地段,如果没有他们的榜样,住在这里真是毫无希望。正是有人从大王村无限风光地搬进北京城去,才会有人受其鼓舞源源不断地搬过来。“这里就是艺术家的西柏坡。”常乐说。

瞿红显然听不懂,常乐于是换了个更加通俗的说法,“这里是艺术家的延安。”

瞿红还是很懵懂。常乐只好举例,比如老任,如今就搬进市里去了,每张画卖到十几万,算是革命成功了。“老任你知道吧?就是从大王搬出去的,从这里起步的。”瞿红亦不知道老任,但常乐的意思她还是明白了。“我们村就是艺术家的黄埔军校。”常乐说出了第三个比喻。瞿红点头,似有所悟。

“老任当年住的房子还在,他说他准备买下来,以后作为故居。这话说得‘小母牛日大象——牛逼大了’,其实另有原因。老任的房子里养了一条狗,是一头藏獒,那藏獒陪伴老任度过了最艰苦的岁月,他不忍将其抛弃,但又带不进城里的豪宅里去,只好继续养在那房子的后院里。老任每周开车过来喂一次,但他是个大忙人——人出名了就会忙,忙,就说明他出名了——有时候会忘了在村里养了藏獒的事,于是那狗就饿得拼命叫,叫得村里人夜不能寐,其他艺术家养的狗大小便失禁,凄惨得不行,甚至有人报了警……”

“我进村的第一天听见的就是藏獒叫?”瞿红问。“没错。”

“那后来怎么又听不见藏獒叫了?”“后来问题解决了。”常乐说,“老任托我帮忙,照顾那藏獒。开始的时候我不敢,哪敢啊,都说藏獒只认主人,其他人一见恨不能撕成碎片。老任让我尽管放心,说所谓的照顾就是喂它一点肉,不必靠近的。他的狗养在故居的后院里,院子的围墙足有两三米高,藏獒是无论如何也跳不出来的。我的任务就是每天去农贸市场买一点骨头下水,然后隔着围墙扔进去……”

“好玩,好玩,”瞿红拍着手说,“我要去看老任的藏獒!”

“看不得。”常乐的脸色变了,“我喂了它三个月,至今我们也没有见过面。有时候倒是挺想见一见的,但想起它吃骨头的动静还是作罢了。每次肉骨头闷声落进院子里,只听几声低吠、一阵哗啦啦大响,当真瘆得慌。别说是见面,就是靠近围墙都让人害怕,整个院子都令人生畏。如今老任房子边上的那条小路上长满了荒草,大家无不绕道而行,要不是我对老任有所承诺也不会靠近的……”

“你就带人家去嘛,我最多待在车上不出来。”

“我要不是为挣点烟酒钱,也不会揽这活,老任每个月给我发工资,买肉买骨头的钱也包含在里面。”

第二天,常乐还是领着瞿红去了老任的故居。在此之前,他俩结伴去了农贸市场,瞿红买菜的时候常乐则收集骨头下水,提了整整一塑料袋,足有一二十斤。然后,瞿红开车,在常乐的指引下,他们去了村子后面的一栋孤零零的房子。

那房子的四周是农田,果然有围墙高耸的后院。前面的门已经锁死,他们绕到后面,墙后立刻传来几声呼哧呼哧的声音。本来瞿红并不怎么害怕,但转脸看见常乐的脸色还是吃了一惊。

常乐打开车门,迅速下了车,一只手提溜着塑料袋,另一只手就伸进去摸骨头。然后他抡圆手臂,就将一根骨头扔上了围墙,骨头越过墙头消失在围墙后面。只听一声闷响,骨头落地,接着就有啪啪啪的脚步声跟了过来。

常乐绕后院的围墙一周,分别在八个点上扔了骨头。墙后的脚步声唐突,不像是一条狗而像是一个人,并且是一个巨人,四肢着地地来往奔突着。

这下子瞿红总算相信了,大王村里有藏獒,也相信了那院子的可怕。她关死了车门,不敢熄火,更别说下车了。随时准备逃离现场。

常乐一边扔骨头,一边眼巴巴地看着瞿红的轿车,生怕对方驾车离去。以前,他一个人来喂藏獒的时候又看什么呢?大概是看架在路边的破自行车,随时准备骑上逃离。想到这里,瞿红就有点可怜常乐了。这以后,常乐喂藏獒的时候瞿红都会跟着一起去。两个人不仅一起吃饭,还一起买菜、买骨头,一起驱车去村子后面喂藏獒。一次路上常乐向瞿红坦白,第一次在农贸市场碰见她的时候,他并不是去给自己买菜的,而是去给藏獒买骨头。瞿红问:“那以前你是怎么吃饭的?”

“到处混嘛,有时候就饿着,和张朝晖一样。”又道,“你来以前我们的日子还不如藏獒呢。”“我来以后呢?”

“你来以后你喂我们,我喂老任的藏獒,日子堪比藏獒了。”对瞿红来说,也有什么不同了。自从知道了藏獒的存在,大王村的夜晚已经变得不太一样了。夜深人静、黑暗之中,总觉得有一股野蛮的力量蛰伏着,于是那浓浓的夜色就更加地稠厚也更加诡异了,她也更需要有人从头至尾地陪伴了。

转眼间,冬天来了,瞿红、常乐的饭局仍在继续。张朝晖仍然每晚立于村头打电话。他已经套上了厚厚的军大衣,现在脖子后面竖着的是人造毛的领子,张朝晖感到尤其暖和。朔风劲吹,已经刮不下一片落叶(叶子已经刮光了)。天空一片深黑,眼看是要下雪的样子。

屋子里的瞿红、常乐则红光满面,倒也不是喝酒喝的,而是打开了瞿红从家里搬来的红外电暖器。照得两张笑脸油光光、红扑扑的,照得整个店堂暖烘烘、喜洋洋的,就像是在办喜事。

瞿红也聊起了大王村里的事,但她不认识什么艺术家(除了张朝晖、常乐),也缺乏必要的历史感。瞿红说的是艺术家的家属,准确地说是艺术家的女人。在村子里住久了,大家抬头不见低头见,身份又都类似,自然就彼此混熟了。此刻瞿红说起一个叫陈玉珍的女人,常乐反应过来,那女的是刘老三的助手。

刘老三在大王村也算是一个著名人物,不是因为他的艺术,而是因为他儿子。刘老三有一个八岁的儿子,自打娘胎里出来就住在村子里。孩子的娘,也就是刘老三的老婆在儿子三岁的时候去了法国,是被刘老三派出去的,任务是刺探国外艺术界的行情,寻找推销刘老三作品的机会。从那以后,那刘老三一边拉扯儿子,一边搞自己的艺术,竟然两不耽误。

儿子长大了,他的作品也堆满了整整两间房子。这又当爹又当妈又搞艺术的精神着实令人钦佩,刘老三出名是因为这个。

陈玉珍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来到刘老三身边的。由于她一向低眉顺眼,不爱说话,她是如何和刘老三相处的,大王村上的人知之甚少。想来就是陪刘老三睡觉,帮他带孩子以及在工作中充当助手(刘老三作品的材料是钢板铁块,搬动起来颇为费力)。陈玉珍崇拜刘老三是没得说了,情愿为对方牺牲一切也是题中应有之义。但大家也都知道,刘老三和他老婆夫妻情深,况且前者的艺术前途有赖于后者的海外拼搏,因此从长远的观点看,陈玉珍根本没戏。

由于相似的处境(当然也有不同),瞿红和陈玉珍成了闺蜜,或者说后者把前者当成了倾诉对象。话匣子一旦打开自然无所不谈,一旦无所不谈就会有一点惊心动魄的内容。

“你知道刘老三是怎么教育儿子的吗?”瞿红问常乐。

“详情不知,”常乐说,“但晓得刘老三蔑视我国的教育制度,决定不让儿子上学,说是要自己教育,培养一个从未受到过污染的超级人才。他像创作艺术品一样地培养自己的儿子,哦,不对,像制造原子弹一样地培养儿子,也像制造原子弹一样地打造他的艺术,否则干吗要去弄钢材呢?刘老三要蒙就蒙个大的……”

“情况是这样的,”瞿红娓娓道来,“陈玉珍告诉我,一次刘老三和她做爱被那个儿子撞见,刘老三也不掩饰,从她的身上抬起头来说,‘儿子,别走,你来得正是时候,来上一堂生动的哲学思想课。最牛逼的哲学命题是什么,我是谁,从哪里来又要到哪里去,现在老子就告诉你,你是从哪里来的。’”

“儿子说,‘我才不要知道。’转身就走。完了刘老三和陈玉珍继续做爱。边做刘老三边说,‘第一课的内容也不能太多,这样的课以后还要上,你要继续配合。’”“我操,真是什么人都有!”常乐感叹道。“现在他们已经上了不少课,越来越不像话了。”“现在又上什么课?”

“现在刘老三和陈玉珍接吻,一看见儿子就会让他走过来。然后刘老三让位,让陈玉珍抱着他儿子,教他接吻。开始的时候小破孩儿死活不愿意,拼命挣扎,后来竟然喜欢上了。他会呵斥他爸说,‘老头你出去,你看着我们我放不开,亲不出感觉来。’刘老三于是就轻手蹑脚地离开了房间,出去后还会把门给带上。”

“简直匪夷所思,下面就该让陈玉珍和他儿子干了。”“那倒没有“,按照陈玉珍的话说,老刘是个好人,不是禽兽,就是有点疯,伤天害理的事是绝对做不出来的。他有他的原则,就是不容于这个世界。”“我看陈玉珍也够疯的,竟然会答应做这种事。”“这你就不知道了。”瞿红说,“女人为了爱情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都会为对方做的。为了爱情可以牺牲一切,可以委曲求全,所以说不是爱情伟大,是女人伟大……当然了,陈玉珍也是人,也有受不了的时候。”

“说说看。”常乐来劲了。“昨天她跑来向我哭诉,说刘老三让她脱了裤子给儿子看……”“我说的吧,事情只能就是这么发展的……”“陈玉珍说,刘老三说了,只是看不是做,只看不做。她先是不肯,但到底犟不过刘老三,为了这份爱情只好脱了,脱得只剩下一条内裤,刘老三还让她脱。陈玉珍又不肯,刘老三就又劝,劝了半个多小时陈玉珍这才彻底脱光了。但她把两条腿并得紧紧的,刘老三就又让她把腿张开。他对陈玉珍说,‘不张开干吗脱?女人的大腿我儿子见得多了,没见过的是大腿中间。’刘老三并没有动手,只是在边上不停地劝,让陈玉珍亲自掰开大腿。

“陈玉珍告诉我,要是别人掰她也没有什么好说的了,自己掰自己可真是不容易,那腿就像有千斤重。最后还是掰开了,敞得大大的,儿子既想看又不敢看。这回刘老三倒是帮了儿子的忙,把他推到前面,用手按住他的头。儿子就闭上了眼睛,但也不能老闭着,所以还是睁开了。刘老三说:‘这是一堂生动的生理卫生课,小陈是助教,我是教授。’然后哈哈大笑。

“刘老三还让他儿子说说上课的心得体会,不说就不让他走。最后儿子说了四个字,‘难看死了!’正是这句话伤了陈玉珍的心,她跑到我这儿来哭诉了。

“我无话可说。”常乐道。之后是长时间的沉默。虽然有红光照耀,桌子上的剩菜还是冻住了,猪油凝成白花花的一片。室外北风呼啸,风声一阵紧似一阵。后来瞿红朝窗户看了一眼,惊喜地说:“下雪了!”

常乐转过脸,窗帘没有拉上的木窗外,雪花饭粒似的漫天飞舞,飞旋在窗口射出去的灯光里。常乐调整眼睛焦距,看向更远的地方,小街对面的屋顶已是雪白一片了。

没拉上窗帘是为了避嫌,瞿红和常乐独处一室的时候一向如此。每次直到张朝晖打完电话回来,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拉窗帘。张朝晖会说:“怎么不拉窗帘?在外面看得清清楚楚的。”瞿红和常乐都知道张朝晖是一个不希望被看得很清楚的人,但他们什么都没有说。

没想到这会儿,没拉窗帘让瞿红、常乐看见了下雪。飘雪的自由和美丽不啻是对刚才谈话内容的一剂解毒剂,真是太及时了。

他们看了一会儿窗外的雪花,将视线收回,继续喝酒。本来,瞿红是很想去外面的雪地上撒点野的,开车驰骋,或者就地打滚也行。常乐也有同样的意思。他想象自己像一朵大雪花一样出得门去,一路飘舞到家。但他不是张朝晖,和瞿红一快儿结伴玩雪显然不太合适。两人交换了一下顽皮的眼神,也就作罢了。

为了抵御下雪的诱惑,瞿红起身走到窗边,拉上了窗帘。拉完之后这才意识到什么,再将窗帘拉开就更不对劲了。她只好走了回来,坐下后脸红红的低头不语。常乐的心里也挣扎开了。“只陪吃,不陪睡,就是能睡也不睡,就是能睡也决不睡……”他念咒似的默诵道。

两个人端坐,如泥塑木雕,气氛一时变得颇为紧张。突然,店堂的大门一声大响,向两边分开,一个人夹风带雪地闯了进来。不是别人,正是张朝晖。瞿红、常乐不由得心神俱震,张朝晖的劲头太像是捉奸的了,况且他们的心里真的有鬼。

只见张朝晖的肩膀上落着雪,整个人袅袅地冒着热气,或者冷气。他手持一把油布雨伞,进门后哗啦一声收起合上,那伞就成棍状的了。

张朝晖跺着脚,以伞杵地,咚咚直响,“狗日的Eric,终于同意发邀请函啦!”他大声地吼道。

瞿红、常乐一时没有反应过来,眼睛直直地看着对方。后来终于明白了,张朝晖如此激动并不是冲他们来的,更不是看见窗帘被拉上了。总之他回来得很及时,否则后果不堪设想。瞿红和常乐的脸上浮现出感激的笑容。

“这么多好吃的,也不等等我!”张朝晖从墙边拖过一张长板凳,坐上去就吃将起来,差一点没噎住。

已经有大半年了,他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对瞿红的厨艺表现出如此的热情,瞿红看在眼里不禁感到一阵心酸。“天天都有这么多好吃的,天天都在等,你怎么能这么说呢?”她在心里说。

瞿红走到门边去关门,看见雪地上有一串脚印从黑暗里逶迤而来,直到门边。她抹了一下眼睛,也不知道是为张朝晖高兴,还是为自己感到难过,抑或单纯是被这下雪的景象感动了。瞿红有点情不自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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