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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情爱的小孩(8)

岁月静好

文/南子婷

恋物

初三毕业那年我从外婆家里搬出来,行李不多,最麻烦的是一屋子书。十岁起住在外婆家,西屋那间由仓库改造成的小屋早已成了我的专属房间,从墙壁上的橱柜到书架到梳妆台再到床头,延绵不断地摆满了书。我从这些书中拣了些带走,剩下来的大多是一些无关紧要的杂志。为了搬那些书我花了一个星期的时间从外婆家到新家之间来回奔波。期间只有表妹过来帮忙,偶尔有她喜欢的书我便让她带回家去。

搬完书后我对着一室的物事仍是为难。

我一直对旧物有种莫名的偏执。或许可以称之为恋物。

我始终相信,凡是掺入了时光的东西,它就不仅仅是一件没有生气的物事那么简单了。时光是很神奇的东西,人类可以利用自然改造自然,却始终对时间束手无策,甚至被时光掌控于指掌之间。它可以改变人心,可以变动事物,自然也能够赋予一件小物件莫名的力量。

可以说我对时光怀着虔诚的信仰。我心甘情愿匍匐在时光的脚下,并深深迷恋着旧物上面时光缱绻的味道。

对于搬家,更多的是对旧物的割舍不下。

例如衣柜上摆满的小学毕业礼物。自从我的一只水晶天鹅被表弟打碎以后我便把它们悉数摆在衣柜上,它们接踵摩肩地站在一起,仿佛是要奔赴一场巨大的时光盛宴。

比如床头柜里塞满的画具颜料。它们囊括了我从小学至今的所有画具。它们大多是残缺的,不完美的。有些少了颜色,有些缺了盖子。而那些蜡笔更是被时光封上一层黑色的硬蜡。但是只要刮开那层时光覆上的硬膜,它依然可以在纸上勾勒出鲜艳而柔软的轮廓。

再好比我放在床头的兔斯基抱枕。那是某一年我们一家四口去超市采集年货时我与弟弟软膜硬泡得来的。我的是一只等身高的兔斯基抱枕,弟弟的是一只巨大的海星。这只兔斯基每晚被我抱着入睡,然而经过时间的浸染,白色的布料早已泛黄,仿佛被人覆上了一层黏腻的膜,透露着浓浓的陈旧,即使清洗再多次它也无法再回到从前鲜亮的模样。

这些东西几乎承载了我那几年的所有光阴,它们安安静静地在那里,哪里也不去,一眼望过去,所有的岁月如展列馆里陈列的展品一样一览无遗,以我的记忆作注解。对于它们我始终怀抱着一种特殊的感情。我无法用语言或者文字具述,但这种感情已经融进我的血液里,只需要我一招手,它们就会像一尾金鲤跃出水面,溅起的水花折射着慑人的光芒。

老房子

其实我要搬去的新家不是新家。甚至可以称之为一栋老房子。

老房子在我父母结婚那年作为婚房被建成。至今已经有十九个年头。

如果按照普遍的剧情路线,它应该成为我们一家四口最坚实的避风港。我曾经幻想着,如果是那样,我是说如果。白天的时候,父亲在外工作,我和弟弟在不远的小学读书,母亲在家里干家务,抑或是悠闲地吃着点心看最爱的电视剧。傍晚,我们会聚在餐桌前,父亲看着《新闻联播》,母亲为我们夹菜,并温柔地询问我们如何度过在学校的一天。然后我和弟弟可以一边嚼米饭一边畅所欲言,手舞足蹈地描述着学校里哪个淘气鬼踢足球打破了办公室的玻璃,哪个胆小鬼不敢和女孩子说话一开口就脸红,哪个孩子王喜欢聚集一帮捣蛋鬼揪女孩子的辫子。

如果按照这世界千家万户的模式,那么我也该拥有这样的剧本。而这座房子作为一个道具也将在我们四个人的剧本中占据着举足轻重无可替代的地位。

但是很遗憾的是它在我父母结婚的第二年便被他们彻底摒弃在了他们的人生剧本之外。直到我搬进去为止,它仅作为我们一家人回家过年暂住的居所而已,比路边的宾馆酒店的地位还要来得可悲不堪。

所幸现在它被我拉进我的人生剧本中。主角只有两个,一个是我,一个是它。

我们相依为命。

离家出走

我的父母在我出生以后带着我去外地发展,直到我五岁那年弟弟出生,家中正处于生意刚起步青黄不接的尴尬阶段,即使请了保姆父母对于照顾两个孩子仍是分身乏术。于是在我六岁那年,他们终于决定将我送回家乡寄养在外婆家。

等到家中状况终于稳定下来,母亲再次将我接回身边,然后在我小学念到四年级的时候,母亲考虑到升学户籍的问题,又将我送回了家乡。可以说,在十岁以前,我一直过着一种宛如踢足球一般动荡不安的生活。

真正安定下来是在小学五年级。我从邻镇的小学转到市里的寄宿学校,两个星期回家一次,才半个小时的车程,就住在外婆特地为我收拾出来的房间里。

那是我真正的生平第一个属于自己的房间。尽管房间中的所有家什都是上一辈淘汰下来的旧物,但一想到这些许方寸的空间都真真正正属于我,便有一种隐秘的愉悦。

奇怪的是当时住在外婆那栋房子里的一共有六个人,外公外婆,我和表哥,以及舅舅与舅妈。但是除了固定的三餐时间,其余大多数时间我都会有一种一个人住在那里的错觉。

最初的年月里我会想念父母。尤其是在夜深人静无法入眠的时候,整幢楼房仿佛被笼罩在一块黑布之下,所有的声音、光源仿佛都被那层黑布吸收,留下湿漉漉的静寂。我只能借着窗外透进来的月光朦胧地描绘着屋中物什的轮廓,看什么都心惊胆战。仿佛房间里四处蛰伏着庞大却描绘不清的猛兽。我往往吓得大气不敢出,有时吓得狠了,甚至会小声啜泣出声。

这样的时日久了,胆自然大了。一个人摸黑上厕所是小事。十三岁那年我甚至一个人深夜离家出走,只揣了些许钱在身上。

那大约是我第一离家出走,也是我迄今为止的唯一一次。大概缘由我记不清了。那时我封闭沉默不说,还执拗,凡事总爱钻牛角尖。我曾数次想要回忆起那时离家的缘由,怎么也是生平第一次,总该记得深刻些。然而把那时记得清的回忆全数拎出来筛选一遍也找不见了。倒不是没有可疑的,而是可疑的太多了,反倒辨不清楚了。

那一场离家出走我走得神不知鬼不觉,也不知作不作数。只记得大约是半夜里忽然间感伤起来,越思索越觉着委屈,越觉着无可留恋,于是揣了钱包深夜出门了。楼房里灯火湮灭,所有人早已熟睡。我初时委屈着想得可好,甚至还在心里盘起计划来——包一辆出租车连夜出城,到了别的城市落脚后找个洗碗什么的苦力活,待上个把月,凑够了钱,再跑到其他城市。想着所有人得知我不见的焦急,便不免得意。

然而深夜街上空无一人,更遑论出租车。走到后半夜起了风,我出来时穿得单薄,被夜风吹得瑟瑟发抖,脚底直往上蹿寒气。于是那些小心思小想法全被深夜的寒风吹回了骨子里。我干脆地调头回家,找出钥匙开了门摸回被窝里继续睡,这一觉睡到了第二天中午,还被外婆好一顿念叨。

现在想来,连钥匙都没忘带上,那时想必也不是真心实意的了。我也就权把这段故事当做笑话说给人听了。

我爱你

曾在一本书上看到,人要形成一个习惯需要二十七天的时间。我算了算,从我离开父母身边到学会一个人生活,这期间度过了多少个春秋岁月我不知道,但想必两百七十天也是有的了。

如果不是文字,我不知道那段光阴我该如何走过。

我一直钟情于写亲情,尤其是母亲。从早期开始尝试写作到现在,若要论得心应手的题材,莫过于此。写一篇文章,我大多需要几天时间琢磨,先是构思,再是揣摩改用怎样的手法技巧,有时会撞上什么事或是突然间惫懒没有写作的欲望,半途而废也是常有的事。偏偏写到母亲,笔下跟生了风似的,“刷刷刷”几笔在纸上绽开花来。这时候我脑中却是混沌的,仿佛盘古未开天辟地之时,混混沌沌,却是最原始而纯粹的。没有多余地思考,就这样将最原始的感情全盘倾泻在纸上。

最早写母亲,无非是恨。

在我一个人踏过的那些光阴,身边的人来来去去,有些人只是过客,有些人停留下来,有些人永远地离开。那些人,那些事,组成了一个又一个岁月里流失的故事,有欢喜,有快乐,有痛苦,有绝望。这些零零星星的片段见证了我成长的全部过程,但是无论我怎么翻阅,也不曾在它们中寻找到父母的痕迹。我所有的伤心痛苦绝望激动高兴欢乐都不曾有他们的参与。

很早之前曾无意翻阅到父母的相册,有两人的结婚照,有弟弟成长的记录照,有他们三人旅游的全家福。如果拿去给他人看,一定会由衷感慨一声“真是幸福的一家人”,而猜不到他们竟还有一个女儿。

假如人生是一道数学题,那么我们就是彼此的草稿,本该与过程环环相扣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却被名为时光的橡皮擦抹去了所有痕迹。

我在对父母的憎恨中成长。在那段时日里我始终以倔强的姿态拒绝这个世界,十多岁的孩子,正是敏感的年纪,纤毫般大小的情感也要摆在放大镜下放大枝梢末节观察,然后独自沉溺在被放大的悲哀中不可自拔。于是我在自己制造出来的悲哀中越来越沉默,并坚定地相信自己被这个世界所抛弃。

这种可笑的想法致使我在十三岁那年毫不留情地用美工刀在手腕上划了下去。我打了通电话给母亲,我说妈妈我恨你。我和她说我那些年是怎样一个人走过来的,说我身上那些足以刻骨铭心的伤痕,说我如何在痛苦中一边挣扎一边对他们的憎恨肆意萌发。母亲从头到尾一直哭着跟我说对不起宝贝对不起妈妈爱你,我说到最后终于忍不住哭了出来,我们母女二人在电话里痛声大哭,而那些缠绕我多年的绝望憎恶痛苦麻木仿佛也随着我的血液从我的身体里流逝而去。

成长听着很漫长,但有时却无法以时光来丈量,或许是一瞬,或许是一夜。

我像是第一次触碰爱的孩子,小心翼翼懵懵懂懂地学着去相信我的父母,相信他们对我的爱,相信我与他们的血浓于水。

2010年的母亲节,我在朋友的鼓舞下给母亲发了一条短信。只是三个字,却仿佛承载着千斤重量,我打了又删,删了又打,手心不自觉地冒出汗来。发送出去后,坐立不安,上课时不时掏出手机来看。但是奇怪的是一向收到我的短信必回的母亲,直到12点过后,也未曾给我回复一条哪怕是“谢谢”的短信。

这件事仅是我繁忙的高中生活的一个小插曲,没过多久便被我遗落在记忆的角落。

直到2011的夏天,我去母亲那边过暑假,赶上七夕节,母亲让我帮她给客户群发祝福短信,发送完之后我百无聊赖翻阅母亲的收件箱,在收件箱的最底层看见了那封署名女儿的短信。

被保存了一年的短信,在一列2011年的最新短信中显得格外突兀,仿佛突然间陷入了柔软的时光里。

——我爱你。

我突然间明白了母亲那时没有回复的原因。

岁月静好

我在市里上高中,极尽张狂。抽烟喝酒打架逃课。而这一切我的母亲全不知情。她极喜欢对我说,宝贝,你在妈妈眼里永远都是个孩子。

当我跟人打架被告状,她轻声责备说宝贝你是女孩子不能这么粗鲁。

当我被学校劝退,她握着我的手说没事宝贝咱们换个学校。

她不在乎外婆他们指责她太过溺爱孩子,不介意为了我的学校四处奔波,但是当我看到她每天提着我一摞的获奖证书在市里各个学校辗转,在所谓的领导面前低声下气甚至洒下大把人情费,我终于明白自己错得有多离谱。

我的肆意张狂不过是仗着她爱我的恃宠而骄。

若说十三岁那年是一瞬成长,那么2011年是我真正蜕变的开始。

洗尽铅华,繁华落尽。我从市里的学校转到镇上的高中重新开始,从前的鲜衣怒马肆意张狂被时光的洪流卷席进记忆的深处。

我仍住在老房子里,原来我和弟弟一起住的三楼的房间成了弟弟的专属房间,我搬到了四楼的空房间,从两米的实木大床,到占据房间四分之一空间的书柜,都是我亲自挑选。

我习惯了自娱自乐。周末放假回来一个人在家里默默看书,或者写一些文字。有时有兴致了去菜市场买些菜回来自己炒两盘家常菜。

母亲每到周六的晚上会给我打电话,问我生活学习感情,我从前深恶痛绝的碎碎叨叨如今却使我甘之如殆。

曾经有段时间迷恋张爱玲。看到她与胡兰成结婚时,胡兰成在婚书上写下“愿使岁月静好,现世安稳。”,放在舌尖念了几遍,只觉得从心底生出柔软的花来。

我现在坐在地板上,阳光透过窗帘上缱绻地落下来,突然就想到了这句话。

岁月静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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