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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桃花

『阳光之下开得正盛,漫山遍野妖娆万状,红粉花菲。非常过分……满目的粉色,轻俏繁华。』——《桃花》

桃花

我见过。阳光之下开得正盛,漫山遍野妖娆万状,红粉花菲。

非常过分。不过,一点都不壮丽和壮烈,满目的粉色,轻俏繁华。

如果要震撼和壮丽,恐怕非得要大红色,或者,血红。从前明媒正娶的仪式上,正妻的裙褂一定是大红……如果穿粉红,啊哟娶的是妾。

未婚而受异性欢迎,称桃花,已婚而受异性欢迎,也称桃花,只有结婚,称红鸾。

从事娱乐行业的人,最好是命带桃花,桃花大盛,如此他们才能星运日隆,从粉红至大红。

男女纠缠多年,一直互为桃花,他或她却忽然和别人星动红鸾去了;娱乐圈中,同行条件都差不多,而观众都是不相干的人,素昧平生,为什么大家就是爱他或她多一些……如何由粉红而至大红,好像是一门玄学。

只是秋高气爽的时候,人间的桃花也那么盛。桃花不盛,谢霆锋小谢怎么会在串谋妨碍司法公正一案宣布控罪成立之时有那么多的歌迷为他捶胸顿足,哭泣尖叫;桃花不盛,他怎么会自张柏芝的香闺房间被拘走……桃花不盛,美女杨恭如怎么会在餐厅被另一个女人当众掌掴;桃花不盛,上海首富周正毅何须向媒体澄清他和小杨依然是朋友。

差点忘了,既然八卦起玄而又玄的话题,古话里除了桃花运,还有桃花劫。一门开,一门关,每当桃花大盛之时,通常总会有人在劫难逃。

然后呢?——这就是娱乐新闻的好看吸引的地方了——永远人物繁多乱七八糟,结果出人意料峰回路转,总是有“然后”。

长短流苏

长流苏,一直被认为缀在女人的衣物上是象征着一种逝去的繁华之梦。奢侈安逸细致,已经过去了的,无可奈何的。从前的佳人莲步轻移;用丝络细细编就的长流苏随她摇曳流动,款款似微风拂柳。呵,良辰美景奈何天,赏心乐事谁家园。那时候,流苏若不够长——要被人家笑东施效颦吧。

但现在的这一件,竟明目张胆地用橡胶绳那样的物事编一件短衣,大喇喇地粗糙地弄一排短短的流苏。短流苏?你如何教一束束短短的流苏“流动”?

然而她不同,现代异域的青春女子,可以将那件短流苏的露脐短衣穿得如此野性魅惑,像一只美丽的豹。那些不再会流动的短流苏——令人想起那是她美丽的鬃毛。

那些长流苏和温驯的古代美女……都过去了吧?都市里时髦女郎们聚会时,似聚集了一群美丽的豹。

美目

若想知道上天是否厚待一个女人,看她的那双眼睛。

一个女人若是拥有一双完美的眼睛,其他一切缺点都可以原谅。伊丽莎白·泰勒的那一双眼的瞳仁,紫色的,让人想不出在灯光下会是种怎样璀璨的情景。友人逛完埃及谈感想,说那里无论男女老少都是一双美丽的猫眼,凹下去的,妩媚妖异。因为在那里人人都是这样,所以外面的人去那里旅行,第一种感觉不是惊艳,而是骇异和觉得诡秘。可见美目一定要“物以稀为贵”,泛滥就会成灾。

一向认为美目的标准是眼眶要深陷下去,整个眼睛的形状要长,眼角要斜斜地向上飞,还有瞳仁要大。不论什么样的眼睛,只要眼角向上飞,一定会觉得妩媚。我想,形容词里的“斜泛眼波”和“烟视媚行”都是形容那种眼梢斜飞入鬓的女人的侧面。

而眼睛凹陷下去,瞳仁又大,像一汪子深水,别人一看,就扑通一声地掉了进去。传说中有某族的人擅长催眠术,我见过那个民族的女孩子,她们的样子,是让你一看见她,就不由自主地盯着她们的眼睛,百看不厌。她们的眼睛,当得起勾魂夺魄之任。

美丽的眼睛并不是都是大眼睛。不过那么久了,我只见过一个女孩子的小眼睛是美丽的,那种狭长的眼梢斜斜向上的眼,单眼皮,但真正是媚眼,媚眼如丝。也应该是美丽眼睛中的一种珍品。大眼睛通常很漂亮,但妩媚的眼睛才够美丽,自骨头缝里透出风情画龙点睛。媚眼如丝不一定人人都欣赏,但完美的眼睛却一定摄人。

有眼若此,可以拥有全世界吧,老天摆明了更爱她。

祖母绿

祖母绿,光是听着就觉得应该是那种很老的绿——浓绿欲滴,复杂的身世和来历,无数的故事和传奇。

大概在所有的商人中,珠宝商人算是很和浪漫沾边——曾经拥有世上最完美的珠宝,卖出去时附送宝物前世今生故事。

或许可以遇到很神秘的客人。不惜代价自他们手中买去完美无瑕的巨型钻石、祖母绿、珍珠、翡翠、玛瑙、猫眼……神秘的客人离去,身后留下无数好奇可供揣测。

不容易受诱惑,绝不“玩物丧志”。看得开,没有收藏癖,大部分的好东西还是卖出去。(也许移情为收藏货币)——很奇特的一群。

如果可以拥有一件大宝石,也许会选祖母绿。绿是妩媚收敛的颜色,幽暗到滴出油来的绿,深邃神秘很诱惑。况且加上老祖母,大有来历,名字本身就像是传世之宝。

据说祖母绿以哥伦比亚所产的品质最佳。而在哥伦比亚又以一个叫“雾宿”的地方所产的最好最多。(“雾宿”,是雾之归宿吗?真好名字)。一次偶然的机会遇到哥伦比亚祖母绿最大的经销商徐铭添先生,听过他说绿色传奇。

公元1600年,哥伦比亚的雾宿地区河水泛滥,冲得沙石俱下。浩劫平息之后,当地的莫斯卡斯族人在重整家园时,发现河水变得黝黑,在河底的污泥当中竟然发现一批形态独特、色泽墨绿的祖母绿。摩斯卡斯人欣喜若狂,认为是上天赐予的瑰宝,于是将这些未经琢磨的宝石镶成一串别致的项链,献给雾宿的公主。这条全世界独一无二的祖母绿项链重20克拉,呈柱形晶体,完全天然,未经打磨却十分通体透明,被奉为“稀世之宝”。现在是价值2亿美元的绿色传奇。

世上极致美丽珠宝的传奇,听起来一直魅惑。

多姑娘

家里又多了一只猫。

它刚来的时候,是地上蠕动着一只小小蠢货,全白、无尾、方屁股,该长尾巴的地方是一球黑毛,算是写意画。

那小傻瓜谁都不怕,一拎起来,它就遍体酥软,任你搓圆摁扁扔到沙发上,它就像个破布娃娃一样软软地“啪”的一下摔下去,完全不像个活物。我奇道:“咦,竟有这样的小屁猫……”然而它的确是活的,后来我就叫它“小屁”。

好些平时不喜欢玩猫的朋友来家里坐,居然全部玩它玩得嘻嘻哈哈,要带走它。黄茵最早看见它,吵着要,马上打电话回家说服她妈妈,说得天花乱坠。我在旁边犹豫:“不行的吧,你都没养过猫,况且你家老人家不喜欢……”后来是张梅和小沈。张梅把它弄到自己的脖子和脸上,又亲又揉,不断地说:“跟我回家吧,跟我回家吧!”小沈玩它玩得哈哈大笑,说:“千万不要让我老婆看见它,她敢抱着它就从这儿跳下去,连朋友都不同你做了。”我的天,我住九楼噢。

小沈后来说:“这真是个尤物,对谁都毫无戒心,好像没骨头,一碰它就浑身酥软,像《红楼梦》里的多姑娘,哈哈。”哗那是个荡妇哩。后来他们一见我,就问:“你家的那个多姑娘怎么样啦?”

还能怎样?有了这个没尾巴的多姑娘,我那三个大尾巴的不肯见人的林姑娘宝姑娘早就不稀罕了——端着这样大的清高架子,过时呢。

白衣

一向喜欢白衣的少年。“当时年少春衫薄,骑马倚斜桥,满楼红袖招。”想象中,那个翩翩少年的一袭春衫一定是白色。

现在觉得,喜着白衫、牛仔裤的少年一定干净斯文有礼,沉静含蓄而不喧嚣。想不出来当年混沌一片的口味,唯恐天下不乱,最爱看别人捣蛋,却也心仪白衣教的邪派高手。

不过,当年全都是老实孩子,桀骜不驯的自然脱颖而出。如今满世界都是性格大师及天才儿童呢,反倒是稍有正气清新可喜的立刻成为奇珍禽异兽……嘿,少年弟子江湖老。

今年夏季,在所有的专卖店中狂看白色衣物,他们讽刺我几乎变成“白痴”。所有的上柜新货均备有各式白衣,看得人“白茫茫一片大地真干净”。

其实,白色衣物最是奢侈及浪费——半天就要洗了。因其卖相相当含蓄,穿来穿去,别人都认为是同样的物事。一下便旧了,来年新的白衣一到,你便知原本看来还不错的去年那件陡然变得暗淡及泛黄。一如我们当年固执的梦想和年轻的心。

素净和含蓄是很奢侈的美德。

牌子

喜欢那些林林总总的品牌,通常还会喜欢它们的商标。

“稻草人”,那个戴着草帽的小人一直低头傻坐。有一只皮具商标是可爱的狐狸。香满楼的鲜奶和酸奶盒子上是长翅膀的牛,只喜欢喝这头牛的牛奶。小型发动机总是“本田”的最好,标志是一只翅膀。

不,不是因为有翅膀的就喜欢,想飞的愿望并不强烈。鲁迅先生曾经说,他疑心他小时候是会飞的。我则对此从不起疑,每逢坐飞机便想写遗嘱,呵,对了,航空公司只挑国际航空和南方航空,东方航空也行。

武侠小说只读金庸、古龙,科幻流行的读倪家兄妹。

中成药最喜欢买同仁堂。想开胃时喝“碧泉”罐装柠檬茶,什么都想喝或不想喝时叫“可乐”或“沙士”。

化妆品……喜欢资生堂的广告,但用“蜜丝佛陀”。圣罗兰那只起名“巴黎”的香水充满玫瑰浓香,像做梦坠入玫瑰园中,男女通用的香水最经常用。

没事便用零花钱置香水,一着急想到的送人礼物便是香水:“送给你”。“送给大嫂。”“送给你女儿。”……弟弟结婚,几乎想去买一瓶巨型装的香水当贺礼。后来,妈妈说,大姑奶奶得送龙凤镯子,只得去挑镯子。什么!已经荣升姑奶奶一辈了。

出席婚礼的行头找弟弟要,他们开着婚纱晚装厂,一头钻进去挑面料、画款式,非要特别订,且不打算付钱。沾沾自喜地说,一切从简,因地制宜,“宜”是占便宜的那个“宜”。

天鹅绒的面料,我疑心他们婚礼那天,大姑奶奶穿着礼服晃来晃去,别人会以为酒店新开了一家夜总会。弟弟他们的晚装婚纱……也不知算不算得牌子,他们有一爿店,叫“世纪新娘”,我觉得很美丽。

差点忘了最心仪的哈利·戴维森。“哈利”的商标是一只铁铸的鹰。“哈利”曾有一幅很出色的广告画:在全部戴白手套手臂直直地伸向前方的画面中,有一只手只伸出了中指-然后,旁边打出“哈利·戴维森”。

那样多的品牌,而你在努力工作之余只需对它们说“是”或者“不”,生活实在不算太坏吧。

夜色

热爱,不不不,是深深地热爱夜色。

昼伏夜出的人,一俟暮色降临,就觉得世界开始属于自己。白天……阳光明媚,所有的人繁忙如碌碌小蚁,那个时候,世界是大家的,明白的,看得见的。

然而夜色……呵混沌而暧昧,所有的妖魔鬼怪均乘着夜晚的彗星尾巴和凉风,旌旗飘扬地飞行和奔驰,之后,缓慢无声地在万家灯火的屋顶和窗户悄然落下。在有月亮的晚上,小妖撺掇老鼠们在都市的垃圾桶四周开狂欢舞会,人们在闹哄哄的酒楼中面红耳赤、引颈长嚎,路上的车灯如林中群狼的眼睛在集体闪光。

喜欢余光中的一句话:“黑猫在瓦上诵经。”想一想,一轮巨大的月亮下面一只小小的煞有介事的黑猫,踞在屋顶念念有词。

还喜欢女友张梅的一句话:“在夜色中,我们都是美人和英雄。”想一想,印第安人头上的羽饰,他们在暗夜中聚集。

我们的脆弱心灵就像那只小小黑猫,只在城市的夜色中出行,无声地行至屋顶的瓦上诵经,在月亮照耀着城市的街道、霓虹灯和垃圾桶的时候。白天,黑猫在太阳下瑟缩和渺小且没有意义。白天,我们是那只卖洗衣粉的可爱白猫,辛勤地展露笑容,跳来跳去地努力工作。

然而,当夜色降临,世界是我们自己的——黑猫出行,在月光下,黑猫同小妖在空气中跳舞。

夜色如水,如梦如幻。

僵尸

不喜欢中国鬼片中的僵尸,他们只会关节僵硬,伸直了手臂蹦跳行走,老是那套,很没趣。而且大多数华语鬼片因为不是大制作,人气太重,吓人的都是一些孩童式的恶作剧,还有一点龌龊。爱看鬼片的多是有些文艺的女观众和孩子,他们喜欢不沾烟火气的奇情故事,另一个世界的奇遇,而多数华语鬼片看后的不洁感却令人不快。

我喜欢国外影片中的僵尸,他们行走自如,亦正亦邪,男男女女均妖异、美丽、矜贵,居住环境豪华如文艺复兴时期的宫殿,还有可爱趣致的小僵尸呢。他们先有人鬼恋情,吸血大法在情浓接吻时才祭出,两个小小的牙印在颈上如同吻痕。并且又不会死,被吸血的跻身为同类,生生不息,继续爱情故事。

叫女人如何不喜欢吸血僵尸的生涯呢?一切的勾引均成为生存需要,没有血,他们会枯萎。只要有鲜血,他们不老不死,一个世纪又一个世纪,他们看着在勾引生涯中爱上的人转世轮回,僵尸们孜孜不倦地一次又一次地展开他们的故事……那个世界里,“永远”两字才是真正存在的。

因为需要,所以“勾引”变得名正言顺,谁会对“吃饭”有异议?而因为是另类,所以“勾引”又被世人宽容,不纳入道义范畴,他们是这样的了,谁奈何他们?小心一点别碰上他们就是了。勾引的时候,一定心有所动的吧?吃饭尚要挑菜吃呢。真正爱煞的,倒舍不得了。咦竟有这样一个另类世界的传说……我喜欢那个亦正亦邪、存在着“永远”的世界。若碰得到,一定同僵尸私奔去。

主角

兴高采烈地看《吸血迷情》,简介上写着:主角,汤姆·克鲁斯;配角,布拉德·彼特。

埠外僵尸片是我的至爱,它们极尽奢华、迷幻、夸张、经典之能事。汤在片中的扮相真是精致……然而,究竟谁是主角?看完之后疑惑。片中,所有讨好的戏均是布拉德·彼特在演,那个全体美国少女为之倾倒的新偶像,中国少女们也在为他倾倒。问过她们,均说最爱布拉德·彼特,有型,帅,不羁的神情,飞扬的头发……新偶像是这样脱颖而出的——说他是配角,然后演主角的戏,片中所有激情的情节均由他演绎,然后说他锋芒毕露,光彩盖过了主角……其实本来就是主角,而主角是配角,脱颖而出需要背景和陪衬,老牌偶像来做那个脱颖而出的“颖”、沉舟侧畔千帆过的“沉舟”、长江后浪推前浪的“前浪”。

“沉舟”、“前浪”和“颖”不止汤姆·克鲁斯一人,《燃烧岁月》中亦有一批。可见毕真是红,那么多人肯这样造就和成全他,真大阵仗。但毕真的是可爱,一出道,姿势就漂亮潇洒,令人叹为观止。

僵尸片中,汤姆·克鲁斯的戏也许就是他的反应,做僵尸做久了,一早便接受现实,吸食人血。布拉德·彼特生机勃勃,初衷美好,新入行的僵尸,尚有很多的原则要去坚持,不肯杀人,遂自虐总是捉老鼠吃。老僵尸无奈隐忍,新僵尸迷茫奋争……咦,跟做人没啥两样。其实,不分老幼均为同样问题迷茫:活着的意义?做僵尸的意义?最初从哪里来?最终到哪里去?结局是什么?……两具迷茫的僵尸,两个最漂亮的男人在空中吻颈之交……妖异得不得了。

其实,谁也没抢谁的戏,一切全照预定方针办。《吸血惊情》是看美女,《吸血迷情》是看俊男。

兴高采烈了一晚上。

口红

更喜欢把“口红”叫做“唇膏”。美女唇上所附的膏状物体,腻人的丰腴的,比“口红”二字平白地多添了无数香艳想象。

唇膏一定是阴性的,寄生于女人的唇上。失血的唇与封在管中的膏状物体,两相攀附,奇异地透出种妖异的生命力。而它们分开时,各自皆活得不出色,萎蘼而呆滞。想一想潮汐涨落之间的寄居蟹,小小的贝壳在沙滩上奔走,那景象奇异而美丽。女人的唇是那些各色的贝壳,没有小蟹驮它飞跑,它们待在原地,美丽却不奇异。从飞跑的贝壳中揪出小蟹,你会发现那只是丑陋可怖的小虫,前半截是长着数只带毛爪子的壳,后半截是液汁淋漓的半团肉。丑陋的、与贝壳分离的小蟹是待在小管中没有和唇接触的唇膏,空自痴腴。

迷离的电影中炼狱的女妖均有美丽的唇在叹息和呢喃,令人生出对坠入深渊的向往。这时候,堕落是痛快的,并且奢靡。现实中,谁能够如想象中的女妖——那些堕落天使般地迷幻和诱惑?

一管管的唇膏像暂时密封的炼狱之火,涂到女人们的唇上,它们就蓬然地迸出各色炫目的、带些邪恶的火焰,女妖们就开始在那些唇上苏醒、辗转、呻吟和叹息。

流水年华

喜欢听各式原唱、翻唱的老歌。

原唱的那张《夜上海》,白光白虹张露,李香兰,《我有一段情》,《如果没有你》。《小癞麻》的曲是现在他们填词唱的《什锦菜》……爵士乐,或娇或嗔或佻挞的女声,像大家约好了在一种氛围里作乐。歌词尽情文艺或尽情吸引,台上的女人,歌一板一眼地唱,眼风一五一十地送,台下的人煞有介事地跳得翩翩的,精心梳的头发,锃亮的鞋,全部有默契地、存了心地前去集体作乐。

翻唱的,庾澄庆的那张《哈林夜总会》里有《流水年华》,另外,《告别的摇滚》那张专辑翻唱邓丽君的歌。翻唱的歌,有一句没一句地,不再煞有介事,有一种存心的恣意,像是告诉别人,“不过是随便唱唱,唱来好玩。”——也就随便听听,随便地怀那么一下旧。喜欢听郑钧“随便”唱唱,《甜蜜蜜》唱得懒洋洋,开到茶蘼花事了,晒着太阳的猫似的。

近来,我是一首客气的旧情歌的发烧友。庾澄庆翻唱的那首《流水年华》,既煞有介事又漫不经心,觉得非常有型有格。歌里唱:“往事如月光,绕心头。”“犹记离别的时候,紧紧握着我的双手,轻轻一句多珍重,月儿也朦胧。”握别而已,并非吻别,客气得月儿也朦胧。

然后喃喃:“年华似水流,转眼又是春风柔,阵阵的相思也悠悠……”哎呀呀,温柔蚀骨。之后又说:“他乡风寒露更浓,劝君早晚要保重,期待他日再相逢,共度白首……”看,看,真正是客气,没要求,绝不会捶胸顿足地曰,俺为你牺牲了这么多、这么多呀,你个死鬼还不回来呀。

下雨的晚上,只是想起了离别和叮嘱珍重,然后幽幽地轻喟一句“年华似水流”。心里面一派柔情似水,却仍客气至矜持,教养及漂亮含蓄的姿态全部自骨子里来,假装造作不来。活至今日,大概是老土得紧。

都市新人类如今全都敢爱敢恨,理直气壮地予和取。损友心有余悸地说,现在别人对你好你都会害怕,担心对方是放高利贷的,必先予之,然后取之。听得大笑,说,那满街都是放高利贷的,自认为给了你些许好处,然后苦苦相逼。

不不不,还是在狰狞嘴脸之前稍事包装,罩上一层温情脉脉的面纱吧,年华似水流,已经受不了挟率直而横行无忌的惊吓。每天壮起胆走出来为生计奔忙,下了班急急如漏网之鱼一溜烟奔回巢穴听老歌去……听他们以黑白的颜色,说如水的生活。

电话亭

很喜欢广州街头新建起来的电话亭。印象中它们像一个个放大了的邮筒,镂空的,筒中间开的通透窗台上摆满电话,看上去既干净又先进。

相当长一段时间,看着磁卡电话亭不顺眼,塑料板加金属框,电话呆头呆脑地挂着,夜晚有缺德的人在那里排泄,还有人无聊到将它们拳打脚踢至不堪的地步以发泄莫名的愤怒和暴戾……还有还有,那种呆头呆脑的电话有病起来吞了磁卡不肯吐出来,气得你跳脚。总之,没人性。

所以,觉得新的电话亭要温暖一些。多奢侈,人工的呀。我热爱电话,CALL机一响,充满好奇地去看谁找我,乐此不疲地猜有什么好事,幼稚兴奋得像刚参加工作的女学生,自己都觉得自己不太上路。满街的电话亭么,那些乖巧地伏在窗台上的电话是揭盅的工具,当然喜欢它们。

这段时间,傻女生情意结发作,在路边同女友细述若时光倒流的理想——做一个16岁辍学的小阿妹,脑袋念书不好使,但简单干净,尚对人生充满憧憬,每日坐在街头的邮筒电话亭里看各色人等,满怀好奇。

夏天一个下雨的凉爽深夜,正待打烊,一个高大的男生跑来给他所爱的女孩子打电话,温言软语……雨幕如织,周围只有小电话亭的日光灯惨白,两个不相干的人在漆黑雨夜的咫尺之地各怀心事。电话亭里的小阿妹从此对恋爱充满好奇和幻想。

之后很久,她平常地结婚生子,发现生活并不如那个多年以前的雨夜所想所看的浪漫,依然每天坐在电话亭里,眼神开始黯淡。不过她的那个电话亭每每总是很晚才熄灯关门,偶尔也会有痴情的小男生到那里同他们喜欢的女生煲电话粥,甜言蜜语。电话亭里的那个女人从来不会催促他们,只是眼神柔和地开始用手指去抚弄怀中熟睡女孩的软发。

一路喋喋至唾沫横飞魂不附体,后来被女友鄙夷:“被你酸得牙都快掉了!”

嗯,在下有点电话情意结。

妖媚,法拉利和哈利

有一阵子被女友们笑得我面色铁青。那班损友们这样告诉我:“我在报摊上翻见你的一则巨型征友、征婚启事——妖媚女作家,理想是房子,最好再有一部‘法拉利’,上面且附有妖媚艳照。”

气急败坏恼羞成怒之际,狰狞毕露曰:“你才妖媚,你才女作家,去你的‘法拉利’。幸灾乐祸的家伙,雪上加霜的东西,去去去。”

其实,并没有什么征婚征友启事,女友所说的是一篇杂志上的访问稿。一直喜欢欣赏妖媚的同性,但从未认为同自己有什么相干。法拉利,那么贵的车。妖媚同法拉利也许可放在一处,像一幅很POP的广告招贴。教人如何想象一个卖文为生的女人妖媚?咦,那大概卖的不是文。

真的说到车……我的梦想是哈利,哈利·戴维森摩托车。它也贵,但最便宜的型号一定比法拉利便宜,况且还有仿“哈利”的车呢。照片上开哈利车的人们永远不修边幅,尘满面兼鬓如霜,说得好听些,是风尘仆仆。两个轮子和四个轮子是有区别的。两个轮子的车,总有一天可以靠自己的双手赚到的吧?

日日为生计枯坐于桌前写字,唯一的乐趣是幻想那些七扭八歪的字是一粒粒泰香米,是一颗颗哈利的螺丝钉。那日,悻悻地同女友说:“当不成歌唱家,当歌迷总是可以的吧?当不成财主,当财迷也是可以的吧?”总是极度缺乏而又极度渴望,才会为之痴迷。想想自己的嘴脸狰狞,真是很对不住那“妖媚”两个字。

低头吃饭,抬头做人。为了吃饭,果真是勇于向现实妥协,日日低头写字以期换钱。但哈利……那是我抬头仰望模糊星空时的梦想呀,一定不可以被篡改成“法拉利”。

读者

时不时会收到编辑部转来的读者来信。

编辑小姐说,那么热情的读者呢,你在专栏里回复他们吧,再拿一两张你自己的照片来……负责的编辑小姐。

读者来信……向来我是个喜欢收信的人。但是,怎么回信呢,敬爱的读者,来信收到,十分高兴万分谢谢?还有照片?是否要签上名呢,哈哈哈哈。同编辑小姐开玩笑:“登照片?我怕贵报那期会销路下跌,我的专栏从此没人要看。——本来就没人要看,之后是更没人看。”

在专栏里回复读者来信,对其他读者也许会不公平吧?来信复信是很私人的事情,在专栏里一来一往的……似乎有点那个。况且,挑一封来复还是逢信必复?……干脆改成信箱栏目算了。

结果,所有来信存好算数,一封都未回。——但是但是,因为收信的高兴,专栏一直写了下来。也许最好的报答是一直写,写写写。

自己也是读者。多年来一直是不少作家的忠心读者,从忠心的小读者读到变成忠心的老读者。常常读得掩卷叹气,如何才能写得这样好及这样多?从15岁到45岁,还在源源不断地写,一直这样好,看来还会好下去。怎样才能追得上?自忖良久,答案是根本没可能。那么继续做忠心的读者,一定追不上写,但一定追得上读。真的有著作等身这回事的,想一想近300本书叠在一起有多高。再看看自己,只得那三两本,竖起来放都不及一半身高呢,若想吹吹牛夸夸海口,只好去做袖珍婴儿。

思前想后,一轮唏嘘,沮丧自卑得礼貌仪态全无。幸好是躲在报纸后面做专栏,否则丢人才丢得大。——就这样吧,写自己的专栏,读别人的专栏,读者是报纸的读者,我呢,读报之余兼做读者来信的读者……之一。

——都是读者,毋甚分别。

世纪末眼神

小方是摄影行中的新锐。

几年来,断断续续地在报上看到他拍的各式新闻和体育题材的照片,很多的照片摄人心神——看一眼,咦,然后被吸引去细看个究竟。

不可以想象摄影记者不拍漂亮的女生。有一次,在他办公桌上看见他拍的一个女孩的一组黑白照片,印象中,她坐在郊外一辆也许是吉普也许是推土机的敝蓬驾驶座上,清澈的笑容,仿佛可以感觉到微风吹动了她的头发。而黑白照片的效果,就是再新鲜清晰都会使你觉得那是在叙述一件多年以前的事情,某个场景,某个回忆中的片断,某个笑容——像是某个故事被突然中断了,又像脑海中记忆的某个定格。

最近,在我们报社楼下的酒楼碰见小方和他的同事们在喝下午茶,刚从上海拍完国际时装博览会回来。遂坐下闲扯,问他国际标准的一流模特美女如云,有何观感?让他记得把拍得的美人照给我编的版。

然后,听他说到关于摄影模特的高论。说现在都是时装模特,缺摄影模特。还听他说到眼神。时装模特的眼神还不够勾魂摄魄?小方说,想拍都市20世纪末的氛围,希望拍到那种绝望、迷惘、阴郁、冷冽、淡漠、无奈……的眼神,摄人心神,少许震撼,能够在图片上叙述出他的感觉和想表达的氛围……忽然想起看到过的那张黑白照片,女孩清澈的笑容和掠过发际的郊外的风。同他想拍的那种世纪末眼神完全是两回事。

世纪末眼神?又不是世界末日。那么,21世纪初该是什么样的眼神?新生婴儿的眼神?干净、无知、无助、希望、新鲜、朝霞朝露一般?

眼神……那么复杂的一样东西,也许文字很难将它表述得清楚和到位。也许图片可以。所以,开始很有兴趣地等着小方拍来他想拍或不想拍的任何各式各样的眼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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