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哲学家的理想情怀一苏格拉底对问题的谨慎和诚实态度,是通过他对概念的澄淸和语词意义的追问来达成的一抽象的概念如果脱离特定的语境,其含义与指称就是不确定的一城邦正义就是城邦能达到最好状态的条件一幸福是灵魂的一种持久的安宁状态一桕拉图的“意识形态”控制一洞穴比喻与新思想的传播一“哲学王”的培育一灵魂转向的学问参巴门尼德把世界分为感官世界和思想世界,这种做法对桕拉图思想产生了很大影响。所以,这一讲我们就接着来讨论一下桕拉图的思想。不过,柏拉图的“对话”太多,我们只把话题局限在他的《理想国》上。
好的。
柏拉图和他的《理想国》
翁在《理想国》中,柏拉图借苏格拉底之口说,他要用语言创造一个善的国家。言下之意,他用语言所创造的这个国家在现实中或许并不存在,但却可以作为国家的样板供现实的国家参考,或作为其衡量自己是否正义,是否合法,自己的人民是否幸福的标准。所以,汉语把翻译成《理想国》是很贴切的。有人曾试图按照英文的意思把它翻译成《共和国》,这是不贴切的,因为共和国作为一种采取共和政体的特殊国家可能并不符合柏拉图的本意。
的确如此。《理想国》可以说是西方哲学史上由哲学家撰写的笫一部系统的治国计划或纲领。在这本书中,柏拉图不仅对理想国家的一般性质进行了探讨,而且还就国家的方方面面,如生育、教育、道德、民主、宗教、性别、共产、独裁、专政等问题提出了许多设想。其中有些设想在今天还具有现实意义,有些设想因为是哲学家的一相俦愿甚至会让现在的人觉得可笑或不人道。
鲁那些可笑或不人道的设想恰恰反映了柏拉图作为一个哲学家的理想情怀。他把世界分为现象世界和理念世界,认为现实世界只不过是理念世界的摹本或影子。由千理念世界是完美的,所以,现实世界只有不断模仿理念世界才能不断获得自身的发展和完善。他的《理想国》其实就是他心目中的国家理念,有了这个理念,现实国家才会有自己的发展方向,那就是不断以这样的国家理念为蓝图去塑造自身。
不过,这种哲学家的理想情怀幸亏只是一种纸上谈兵。如果哲学家真的像柏拉图所渴望的那样成为统治者或治理国家的人,那极有可能会是民众的一场灾难,尤其是在作为统治者的哲学家完全按照一种脱离实际的观念去控制人的行为时。像柏拉图所提出的在理想国里“父母不知道谁是自己的子女,子女也不知道谁是自己的父母”就是很违背人性的一件事情。相信现在几乎没有人会接受柏拉图的这种建议。
鲁柏拉图在《理想国》中所提出的很多设想的确很成问题。不过,这本书无论是正面还是反面都会给我们提供很多的启发。事实上,如果不拘泥于《理想国》的具体内容,而是发掘柏拉图这样那样思考的原因,我们就会发现,《理想国》其实是很有现代意味的一本书,因为其中所体现出来的思维方式也存在于后来的历史当中。不仅如此,把其中的一些见解和中国古人的见解加以比照,也会给我们带来很多有益的启发。而要细究这些启发,我们最好还是回到文本本身。
那就让我们从《理想国》的笫一卷谈起吧。也许只有如此,我们才会逐一把握柏拉图的思想所可能给我们的启发,而不至千断章取义或流于一些表面的结论。
苏格拉底对问题的谨慎和诚实态度
馨在《理想国》第一卷中,作为主要对话者的苏格拉底仍使用了自己有名的反语法。用色拉叙马霍斯的话说就是,人家问他问题,他总是不愿意回答,而宁愿使用讥讽或其他藏拙的办法,回避正面回答人家的问题。
其实,与其说苏格拉底对问题持有一种回避态度,不如说是持有一种诚实和谨慎态度,因为一般而言,其他对话者对问题的思考都过于简单,以致很难抵御苏格拉底的攻击。就像一个人兴冲冲地建好了高楼大厦,却被苏格拉底指出,他的高楼大厦是建在基础不可靠的沙滩上一样。这虽然让人气馁,但人们也无法不承认苏格拉底言之有理。
馨是的。苏格拉底对问题的谨慎和诚实态度是通过他对概念的澄淸和语词意义的追问来达成的。这种对概念和语词意义的澄淸很有点现代分析哲学的味道。后期维特根斯坦就认为,一个词的意义在于它的用法,但恰恰是这一点使得对概念进行普遍的定义成为不可能。因为任何概念一旦进入特定的语境都可能有它独特的用法。后期维特根斯坦的反本质主义可能就是由此而来的。在这一点上,苏格拉底和后期维特根斯坦有惊人的相似。因为前者在辩论的过程中所做的主要工作就是澄淸概念的用法,或者说,通过对同一个概念的不同用法的挖掘来瓦解对此概念进行普遍定义的可能性。虽然在苏格拉底那里并没有维特根斯坦所具有的那种淸醒而自觉的语言意识。
这就是为什么苏格拉底坦诚他在思考的过程中宁愿接受无知的惩罚的原因。因为,当我们自认为“有知”时,通常只是自己给自己制造一种假象,一旦对概念的定义进行仔细分析,我们就会发现,自己处在一个尴尬的处境当中,那就是,我们在努力寻求问题的答案,但在寻求过程中,却发现我们或别人所寻求的答案都是不恰当的,并因此意识到,对问题的答案我们的确还是一无所知。苏格拉底说,认识你自己首先就是要认识自己的无知,而我们的无知在更深层次上并不是由我们自己造成的,而是由问题本身的复杂性造成的。
参那么,怎样理解问题本身的复杂性呢?仅仅是由于词语用法的多样性造成的吗?
我想,词语用法的多样性归根结底来源于生活的多样性与言词的贫乏性。也就是说,我们为了表达自己,常常需要用有限的词汇去表达复杂的生活,由此就造成了同一个语词的意义的不断“延异”这种“延异”过程:一方面意味者词的意义的绵延与持续,另一方面也意味着词的意义的遗失与疏离。当我们为一个东西下定义时,我们根本无法确保它具有绝对的确定性,因为任何一个词都会有歧义,它只有相对的确定含义。另外,由于有时候我们不可能就事物本身来谈论事物,所以,总是要通过类比、隐喻去揭示事物。但是,在揭示的同时,类比所具有的开放而发散的多种意义反过来又有可能降低类比和险喻的解释力。正是抓住了对手所必然要面临的这些窘境,苏格拉底式的辩论就具有了最特别的摧毁力量。
鲁这样谈论太宽泛了。你能否结合笫一卷有关“正义是什么”的争论来说明自己的观点?
好的。就拿苏格拉底一伙人所讨论的“什么是正义”这个问题来说吧,“正义”这个概念初看起来的确是很难界定的,所以,每个人只好结合自己的生活经验给出自己对“正义”的理解。在克洛法斯看来,正义就是诚实和欠债还愤。这种理解其实在今天也是人们通常认为应坚持的普遍的道德原则。但恰恰是普遍的道德原则遇到具体问题就暴露出了自己的缺陷。苏格拉底正确地指出,如果一个人在淸醒的时候把武器借给你,在他疯了时,你该不该还他呢?如果不还,就违背了欠偾还偾的做人原则;如果还给他,又会导致潜在的危险。在此,用普遍的原则界定“正义”的悖论就是,如果按照这一原则去做,有时候却会恰恰陷入不义,如把枪还给疯子,疯子用枪去杀人等。为了弥补这个缺陷,玻勒马霍斯又把“正义”界定为把“善”给好人,把“恶”给坏人。但问题是,什么样的人才是好人或什么样的人才是坏人呢?苏格拉底追问说,如果我们把好人错当成坏人或把坏人错当成好人了该怎么办?我们对“正义”原则的实践不是又会适得其反吗?换句话说,我们自以为是替天行道,却极有可能是在助纣为虐。针对这个漏洞,玻勒马霍斯又说,正义就是把“善”给真正的好人或朋友,而把“恶”给予真正的坏人或敌人。
似乎至此问题就解决了。但苏格拉底却来了个釜底抽薪,直接否定这个命题。在他看来,把“恶”给予真快乐张1身体的穷113?和灵魂的无纷扰。
伊壁鸠鲁
正的坏人本身就在把正义的人变成非正义的人,因为加害千别人原本是非正义的人才千的事俦。经过层层否定,苏格拉底使这两人意识到他们其实并不知道“正义”是什么,并因此使他们意识到自己在“正义”问题上的无知。但并不是所有人都服气苏格拉底的结论。于是,色拉叙霍马斯又提出了很现实的一个命题,即“正义就是强者的利益”。对这个命题,苏格拉底利用了“强者”一词的多义性开始了自己的批驳。如果“强者”是指运动员,那么,是否让运动员吃牛肉才是“正义”而体质弱的人吃牛肉就是不义的呢?如果“强者”是统治者,那么,存在两种可能:一是统治者并非十全十美。在此情况下,如果统治者因为知识不够而立错了法律,由此,他所践行的正义原则恰恰会损害自己的利益而不是维护自己的利益。二是统治者从来不会犯错,他对自己的利益在哪以及实现自己利益的手段都淸淸楚楚。这时,苏格拉底又来了个釜底抽薪。他用比喻解释说,当人们公认一个医生是好医生时,医生的职责首先在于让病人恢复谜康;同样,当人们认为一个人是好的舵手时,舵手的责任首先在于保证其他水手的安全。以此类推,一个好的统治者的贲任首先是为民众造福。如果他只顾个人的利益而置民众的利益千不顾,他只能让自己陷于不义中。由此,当前者把自身的利益当成最高利益时,他恰恰是在行不义,而非“正义”。
鲁苏格拉底的非难至少给我们这样一些启示。首先是规范伦理学也就是制定普遍道德规范的伦理学是不可能的,因为任何普遍的道德原则一旦付渚实施都有可能违背自己的初衷。例如“不许说谎”“不许杀人”在某些俦况下就是行不通的。如果一个凶手正在开枪向无辜的人群扫射,这时警察如果禀承不许杀人的原则而对的手手软,就会有更大的悲剧发生。换句话说,如果这些普遍的原则并不是所有的人都遵守,而是只有一部分人遵守时,在某些情况下,这部分人又需要有更高的原则来支配自己的行为,如不许杀无辜者,但可以杀那些危及他人生命的凶手。这说明,即使规范伦理学是有可能的,人在遵循这些道德规范时也必须拥有实践的智慧,对这些规则加以灵活运用而不是机械墨守。由此,境遇伦理学就显出了它的合理性。那就是,从具体的境遇出发做出具体的决定而不是服从抽象的道德规范去做出一个抽象的决定。也许是认识到规范伦理学的困境,康德才把伦理学变成了一种形式主义的伦理学,但其实形式主义伦理学也有其普遍的规范,如康德所说的绝对命令,只不过这些规范更加抽象罢了。所以,康德的伦理学同样会面临实践的困境。
这一点我同意3还有呢?
鲁第二条启示和你前面所讲的有关,那就是,抽象的概念如果脱离特定的语境,其含义与指称就是不确定的,因为每个人都可以从自己的生活经验出发做出不同的理解。例如,“强者”一词在生活中就有许多含义。一个面对失败仍坚持理想的人,我们称其为生活的强者;一个握有权力能主宰别人命运的人,我们称其为权力的强者;一个强壮有力的人与体弱多病的人相比,也可以称为强者。很显然,“强者”一词的意义是发散的,而这种发散的边界却是不确定的,换句话说,它的意义始终处在“延异”“肢解”和“疏离”当中,并且它的各种支离破碎的意义只具有“家族相似性”,而不具有本质的同一性。但在日常谈话中,我们却遗忘了这一点,而被一种虚假的同一性所迷惑,似乎我们在谈论的是唯一的、绝对确定的事情。所以,苏格拉底总是追问:“你这样说是什么意思?”通过把别人潜在地对某个抽象概念的特殊理解挖掘出来,苏格拉底和他们找到了对话的共同基础。由此,他的非难也就有的放矢从而非常有力。
接下来,我们该进入《理想国》的第二卷了。
鲁好的。如果说苏格拉底的一贯风格是只问不答,或者说不正面回答问题本身,那么,从《理想国》的笫二卷开始,苏格拉底却像变了个人似的,开始明确提出自己的治国方针,给人的感觉是一直藏在幕后的桕拉图自己要迫不及待地跳出来,借苏格拉底之口来表达自己的看法。
当然,这样解释也未尝不可。毕竞,对桕拉图的文本我们很难把柏拉图自己和苏格拉底的观点明确地区分开来。但不管怎么说,从笫二卷开始,苏格拉底的确开始长篇大论地“立论”了,这和苏格拉底一贯“自知自己无知的风格”有很大差别。
在这一卷,最引人注目的就是关于“正义”是否出于人的自愿的问题的讨论,虽然“正义”的本质至今还众说纷纭。格劳孔指出,行正义之事的人并非出于心甘情愿,而是权衡利弊的结果。也就是说,当人们发现行不义之事所得的好处要小于遭受不义之事所得到的咨处时,人们才订立契约,既不要行不义之事给自己带来的好处,也不要遭受不义之事给自己带来的害处。这时,遵守契约就是正义,不守契约就是非正义。如果人们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遭受不义之事,人们就都会行不义之事,因为他享受到了行不义之事的好处,却无需担忧因遭受不义之事而带来的坏处。为此,格劳孔讲了个故事,说有一个牧羊人在一次地裳中意外地从地下一个空心的铜马里面的一具尸体上得到了一枚金戒指。这个戒指的神奇之处就在于,成指上的宝石如果转向手心的位置,戴戒指的人就会隐身。“隐身”在此其实是个隐喻,就是一个人可以干自己想干的任何事情而无需担心遭到惩罚。
在此俦况下,该牧羊人就勾引王后、杀死国王,篡夺了王位。由此,他得出结论说,在任何场合下,只要人们有条件千坏事,他们都总会去千;人们之所以做正义的事情,只是不得己而为之的,或者是因为咨怕遭到惩罚和报复,或者是因为别人如果用非正义之事对自己,自己也会因此而遭殃。
鲁除了怕遭受非正义带来的伤吝之外,阿得曼托斯还补充说,人们之所以爱好正义,不是因为正义本身,而是因为正义所带来的名利或人们的无力作恶。这从正面说明了人们并不是发自内心地爱好正义本身,而是有这样那样的功利动机。按照康德的伦理学思想来说,这种为了功利的目的而爱好正义并不能使一个人成为有道德的或正义的人,哪怕他做的事情从结果看有益于公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