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边,已经渐渐泛起白光。景树恒站起身,那是像自己的过去最后的告别。为了坚定自己的决心,之前的时间里,他一直在反复确认提醒着自己眼前的真相。而现在,他举起剑,将那头长发拧几转后,便割断了下来弃掷于地——以后就是正常的平凡的少年了,已经不需要被自己的原罪所束缚了。
“再见了,我已经重生。”夜色里,晨光的熹微点亮了远方的地平线。这座小城的街道里,一个修长的少年的身影,仿佛要竭力甩开身后的影子似的,不竭地迅速奔跑。
现在,赶快离开这里,趁还未被发觉之前!
然后,他在拼命地恨,恨着用如此残忍的方式否定自己的长兄,恨着无能为力的自己!
景树恒已经死了!
每一座城都贴着讣告,美丽的虚无的词句传颂着,他是英雄。
为了长兄的不知名的野心与权力,他牺牲了自己。人们都这样传说着,赞美包围了永远封印在记忆里的过去。
但是,他还活着!总有一天,还要活给世人看!
如果天一定要让他活下去的话!
哪怕已经无法成为哥哥掌心里的小弟弟,哪怕失去一切,身份,地位,物质的保障,乃至实际存在的价值,也要活下去的话……天为自己见证!神州大地为自己见证!
他要获得力量,比任何人都强大的力量!
他武力要反抗他的长兄,坐上景氏首领的尊位,颠覆其统治下的污秽人间,重新建立一片没有谎言的温柔土地!那是他以自己双手染血为代价,拼命活下来的唯一的理由。
目前的自己,还很弱小,太缺乏经验。但现在,他要去远方修行了,去寻找自己愿望的真正意义——力量,总会在磨砺中愈加强大的,只要内心还有希望在。而总有一天,他会在神州大地上建立新的秩序!
只有这样,才能在这片土地上真正实行他所愿望的仁道。而来自过去的“死”的经历,正在生生提醒着自己没有实力的悲惨下场。而如今,渺小无助的自己,离目标还太远;但是,他必须学会长时间地积蓄与等待。总有一天,整个神州大地,会因为他的存在而翻天覆地!
当然,在这之前,我们的主人公,还要经历崛起之前很长时间的考验。这是东方历764年3月2日的事,在这之后,整个传说才正式拉开帷幕。不过,传说的第一篇,无关天下大计,也无关道义,只关一个少年的实际生存问题。
银发少年迅捷的身影,消失在城边上的远处。而他不曾看见的身后,榆康无声地倒在异国边境的土地上。
在他的身下,是一片艳红的鲜血。
不为什么,因为他看见了不该看到的“活着”的人。
惨白的暖日,这一天依然照常升起在地平线上。清晨来临。
东方历767年,这片姓“景”的土地,依然在首领的得力治理下,展现出一片繁荣和谐的风貌。
当然,所谓的“繁荣和谐”,是首领大人眼中的景象。这样的繁荣,对大多数的人们,未有任何幸福可言。只是为了让首领做足面子,而让景氏的王府四周,呈现出一片热闹祥和的景象,随时昭示着领主英明统治下的太平盛世。其他地方,则另当别论。
例如:通常,王府中心或四周两公里范围内,城内的垃圾桶上面写着:“可回收,不可回收。”到了五公里范围内,变成了:“保护环境,和谐家园。”十公里范围内,则是:“垃圾桶。”但如果是离王府十几公里以上的偏僻角落,那上面,会赫然写着:“老子的屋,不准扔垃圾!”而这里讲的,不是王府中心的都城,而是近茶氏边境的另一座新兴城市——宁邺。东方历763年景仲曦新政,其中特别奖励工商业,空前地大大提高了商贾的社会地位,目的是为了抑制根深蒂固的贵族势力,巩固中央集权。因此,这个地方作为连结富庶的邻国茶氏的中心枢纽,贸易往来,热闹非常。
街上熙熙攘攘,人声鼎沸;小贩们摆着摊点扯开嗓门吆喝。老远就听得到嘈杂的广告从破音响里传出来,通常为“最后一天,特大甩卖。”神马的。各种讨价还价声交织在一起,时而起点火药星子。
突然,一个黑黝黝像条小泥鳅的孩子大叫道:“鬼来啦!”只需五秒钟,街上瞬时间空无一人。人们卷起家当迅速窜进屋子,偶尔身后还有某只咯咯叫的母鸡,也笨拙地跟着跑进去。下一瞬,“领主恩赐护民军”便迈着急促的脚步昂扬经过。
军队的步伐过去后,人们才互相打着暗号探测着“鬼走没有”的消息。街上一时间寂静异常,把其中一间屋里快递行老板的声音衬托得特别大声。
“为什么要走?你走了,我要聘好几个懒鬼才赶得上你的速度啊!看在我把你都当自家人看了的份上,看在你已经在我这儿做了两个月的份上,你留我这儿,每天计划统计点数据,这么轻松,对不对?”老板是个面容和善的矮胖男子,他汗涔涔地比划着,声音有些激动,“你知不知道这个工作是多么难得?你知道有多少人想到我这儿?你看看——如果一个接一个排成队站,可以从宁邺城主府排到宁邺汽车站!从城主府到汽车站啊有木有!多少英雄好汉抛头颅洒热血前赴后继投简历啊有木有!你知不知道这年头找工作有多么不容易啊?你还这么年轻,应该好好珍惜这个机遇啊——哦不,难道你什么都不知道,我听到一些奇怪的消息,你从来没在一个工作上干满过两个月,这是不道德滴……唉,可惜也不犯法……”站在他对面比他高出一大截的人,终于在洗耳恭听中耗尽了沉默的耐性。他缓缓开口,声音里几分冷淡几分骄傲不羁:“您还忘了很重要的一点。”“啊?说!只要你留下来!”“我需要更多的钱。”这句实打实的实在话就这么直直地吐出来,一方面是说话的人出于对自己能力够骄傲,另一方面,此人本身也不是多么的成熟有城府,也就一个18岁的小屁孩。
“钱,还不够吗?你,你,你还要多少钱?”老板顿时汗如雨下,甚于揣着客户的订单跑一千米。他只是在心底喊天灵灵地灵灵,果然这是个出了名的要高薪的小恶魔,那么漂亮的样貌和脸,完全就是“天使面孔魔鬼心肠”的最佳写照。
下午下班时间,宁邺的街道上,照例走过一个身材修长的英俊少年。银发泛着些许皎月般的清辉,金色的双眼,总有股无形的力量,闪烁着定定的光芒。虽然是底层平民的身份,但一身干净的白衣,多少带来了些与众不同的高贵气质。不知有多少人窃窃私语过:“那么漂亮的孩子,好像超脱尘世的仙人似的。”的确,看那冷漠沉思着的神情,是会给人这样的感觉。但事实上,少年心里想的东西是:今天终于又第N次敲诈老板加薪了,暗爽。
这片居民楼是城里最廉价的租住房,本来他应该有财力搬出这里的,但因为一些特别的原因而没有。工作回家,照常打卡开门,那张身份证的一角有一小点褐色的污迹,上面的名字是:焚瑄。
“啊!焚瑄在那里!在那里!”他刚推开门,背后突然响起一片花痴女的叫喊:
“啊,可惜只看得到背面啊!回过头该多好!”“是啊,回过头来笑一个啊!”“啊,等一下,一个招呼也不打就进去了!”回应这片尖叫的,是少年丝毫不解风情的“哐当”一声关门。其实他心里是各种尴尬不解的,而且近段时间花痴女的数量和频率都大有增加的趋势——转眼间已经三年,他还只保持着正常的短发,只喜欢那份简单与干净,迅速拔高的身材和日渐凸显出棱角的精致轮廓,已经再也不会因为长得太漂亮而被错看成女孩子了。在宁邺呆久了的人,都会对那位公认的英俊少年留有印象,但随之而来的花痴女问题,还是他目前完全没有概念储备的(这方面的故事,会在下一章和以后慢慢八卦)焚瑄放下公文袋,便开始整理私人信箱。翻到一些机密信时,一向冷若冰霜的神情似乎有了些许触动。
果然,随着茶氏前代首领的猝逝,新任首领茶镜漪一上来就软禁了亲哥哥茶世泊,随之而来的,是大面积的各级家臣的人事调动,连最底层的扫地擦屋子的仆人都不放过。这些事情,经由来往在宁邺的商人,用各种各样的观点整合到他耳中。
不过,最重要的一点是,他现在要利用这个机会赶快离开这里,赶快离开这种受穷的没出息的生活。他想混入茶氏的上层看看——多熟悉其他领主的内部,或许对“以后”有好处。
所以,这段时间他一直在着手做计划,也开始兴奋地忙碌起来。当有几个知道了的熟人不解的问:“你在这儿混的这么好,为什么还要去茶氏呢?”“我想要更多的钱。”这是焚瑄通常的唯一回答。金色的眼睛闪烁着灼灼的傲气,像执拗的小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