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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丘比特要开工

叶子变黄,英国的秋天来了。越年长越觉得,季节颜色的深浅和月份终还是有关联的,感情也是,越年少越疯狂。

国际学生欢迎周后,当地学生也返校了,整个学校热闹了很多。欢迎周的很多活动都集中在公园校区,但开始了专业学习后大家则是返回各自的校区了。我和新室友K小姐在林荫艺术校区上课,洪恩、马特他们都在公园商科校区。

洪恩戏说:“林荫是精英的聚集之地,天才都在林荫,像你这样的精英才能在林荫长成万年青!”万年青?!我揶揄洪恩:“你这话说得真溜!放心,你的丹哥也是万年青,万年长青照着你这朵红花!”自从上次晚会洪恩穿了一身红色旗袍后,丹哥就开始叫她“Red flower”。马特也举手赞成,这名字顺口,洪恩,红花。可洪恩觉得这实在跟干练的她很不搭,红花,又土又矫情。

“你什么时候开始跟马特一样,竟然学会了耍流氓!”洪恩一掌朝我头上拍过来。

跟马特熟络起来,是因为K小姐。K小姐,北京人,热情大方。

K小姐搬进来的第二天,就把马特给领过来了。

“这小子住在市中心,跟哈萨克斯坦人住一起,做饭不方便。他以后就来我们这儿蹭饭,你看怎样?”马特住在市中心的学校宿舍,每天从公园校区下课后回家都得经过林荫校区。在K小姐看来,过来蹭饭也是顺路。

“行!”你K小姐金口都开了,我还能说不么。

说是过来蹭吃,其实马特还挺能帮忙的,每天下课都先去ASDA超市买些新鲜肉菜过来,他第一次来吃饭那天傍晚两手提满了食材,还买了水果。

“K小姐特喜欢吃香蕉,以前他男友惹K小姐不开心了,就剥根香蕉给她,她什么气都会消。”马特扯下一根香蕉朝我抛了过来,“我建议你以后宿舍多备点香蕉。K小姐比较有脾气!”“一根香蕉就搞定,也挺容易相处的。”我剥开香蕉,一口吃了起来。“你知道什么人特别喜欢吃香蕉?”马特拿起电饭锅开始洗米。

我摇了摇头,香蕉味道不错!英国的水果非常好吃,比它的正餐强多了。“精神病人和抑郁症患者。”马特插上电源,按下了煮饭键,“K小姐大大咧咧,哪会有抑郁症,神经病还差不多!”K小姐回来一见马特,扬嘴就说:“你这小子,哪有蹭饭这么便宜的事,你总得买根葱提些菜过来吧!”马特一根香蕉朝K小姐扔了过去。果然香蕉万能。

马特跟洪恩同一个班,学管理学经济的祖国花朵可真多,说实话我很羡慕。我第一次上专业课时,还真有点惶恐,整个传媒专业就只有我一个中国人。

“我才羡慕你,你们班有美女吗?”马特说。“有,跟我一样,都是交换生,美国人,金发碧眼的美女。班里就我和她两个交换生,我跟她最熟。”“呀!美国来的美妞!”K小姐把背包往桌上一扔,“马特,适合你哟!”“懂我者,非K小姐莫属!”马特喜笑颜开,“有空我去你那旁听!”我耸了耸肩,洗起菜来。哗啦啦的水声中,薛凯琪的《奇洛李维斯的回信》响起:顽强地进攻争取你认同才年年月月晚晚朝朝密密寄信明知我们隔着个太空仍然将爱慕天天入进信封我转身就看见K小姐箭一样朝她的背包奔去,急忙掏出手机。“我接个电话,反正我也不会做饭,我先撤了,洗碗归我!”“啪”的一声关上门,K小姐人已不见了。

“F先生从中国打来的。”马特握起刀开始切肉。“F先生?K小姐男友?”洪恩果然独具慧眼,一猜便猜对了K小姐异地恋。

“嗯。”马特哼了哼,“F先生是我们同届同学。”“为什么叫F先生?还有K小姐?北方女孩不是不喜欢自己被称为小姐的吗?”“你知道刚刚那铃声是什么歌?”马特问。

“薛凯琪的《奇洛李维斯的回信》。”“然后呢?”马特看向我。

“啊?这歌唱的就是一个女孩喜欢一个男明星,每天都给他写信。写了十年,终于等到他的回复。”“歌里面唱的是谁?”“F小姐是薛凯琪自己Fiona,K先生是Keanu Reeves,奇洛李维斯,一位很出名的美国电影明星,薛凯琪很喜欢他。”“And then?”“所以说我们的K小姐和F先生也是写信认识的?”“聪明!”马特拍了拍我的头。

“跟你说话不累。”马特微笑,“K小姐和F先生的爱情就是从《奇洛李维斯的回信》这歌开始的。K和F都是他们英文名简称。”“这年头,真还有人写信吗?!”“那是他们还在高中的时候。”“好浪漫……好老套!”“你们女生不都喜欢这样吗?”“……”“但这套不能用在外国妞身上。”马特把我切好的姜蒜往锅里一撒,把鸡肉倒进锅里炒了起来,“你什么时候介绍爱丽莎给我认识?”我看着马特似笑非笑,心里突然有种说不出的滋味。“你在想什么呢?”马特一手敲了敲我的头。

“没想什么。你挺会做饭的吧?”他炒菜的动作不像是第一次做饭。“嗯,我以前在家常做给我妈吃。”他的声音瞬间低沉下来。

我突然想起在机场第一次遇见马特,他那歇斯底里的呐喊,电话那端是他妈妈?

K小姐说,初来英国最安心的是有一大群中国留学生陪在身边,去哪儿干啥都不怕。到学校注册、去银行办卡、参加各种迎新派对……直至她预约到警察局注册的时间跟同行的交换生时间不一致,独自一人到达警察局时看到一个中国人也没有,突然就觉得慌了,于是给我打电话。我刚好蹲在图书馆找导师列的一大串Reading List里的书,电话那端是K小姐焦虑的声音。

“就你接了我电话,来陪陪我,我第一次到警察局,在国内都没去过警察局!”我打车赶到警察局时,看到也刚抵达的马特。马特看了看我,转向K小姐,“多大的事阿,你别心急乱投医!谁都没义务陪你来,是来报到而已,他们不会对你怎样!你就填份资料,警察局的人跟你核对下信息,你最后签个字,如此而已!这是单独一对一的,我们也不能陪在你身边!”K小姐低着头没说话。马特拍了拍K小姐肩膀,声音柔和了些,“没事的,我们在外面等你,你有事就给我打电话。”K小姐点了点头便走进警察局,我和马特坐在门外石板凳上。“你预约到什么时候?”我和马特异口同声,于是笑了。

所有来英国读书的留学生(年龄超过16岁),只要将在英国居住超过六个月,都被要求在抵达英国后7天内去当地警察局注册报到。当然赴英留学生太多,不可能在7天内都报到完,而我和马特都被安排在两周后。

之后气氛变得安静,我看着不远处的街道和路人发呆,马特轻挑眉毛,“你有事忙的话就先走吧,我等她就好。”“刚好来了Town,我想到书店逛逛。”我点了点头。“买Reading List的书?”马特问。

“……”我惊讶了,他怎么会知道,“嗯,有些书在图书馆没有库存,全被人借走了。”“建议你不要买,英国的书太贵了,你回头把书单给我一下,我帮你下载电子版。”K小姐出来后舒了口气,原来这么简单!

我们在Town随便吃了个汉堡就回学校了。虽说开学初不忙,但是导师推荐这学期要看的书却是一大堆。一星期专业课下来,突然觉得压力山大,跨专业学习挑战确实很大。K小姐叹气,“我是压根就听不懂!教授上课都一口英式发音,他们一溜嘴就说完了,我还蒙在鼓里,感觉在听外星语似的。”这星期专业知识听得半懂不懂没学到多少,倒是结交了三位“损友”。

英国教育很注重人文关怀,特别是在林荫校区的小班教育模式。第一节专业课,教授让我给大家做个自我介绍。

我站在台上没说两句就被下面一位白白瘦瘦的家伙打断了,他问:“你为什么要叫‘Sunny’?”他这么突然一问,我草草地说自己性格乐观,喜欢阳光才取了这个英文名。那白白瘦瘦的男生旁边另一个皮肤黝黑的男生又正经八百地问我既然喜欢阳光,为什么不叫‘Sunshine’?这时全班都笑了。

我微笑着镇定地把自我介绍说完,看着面前的这一黑一白两个家伙,我觉得怎么也不能丢中国人的脸。

随后上台做自我介绍的是来自美国的美女,爱丽莎。我们是班上仅有的两个交换生。

金黄色的自然鬈发直披到肩头,鹅蛋脸的爱丽莎眼珠碧绿灵动,美丽的容貌下却有着一脸精灵顽皮的神气。

没想到那一黑一白两个家伙,照旧开起了爱丽莎的玩笑,白人说:“你会小提琴啊,要来一曲么?”黑人随手摸出一把小提琴,“我这刚好有一把。”“我不喜欢木质的,太Out了,我只玩电子的!”爱丽莎果然是美国来的,身姿曼妙,素手一挥,对一黑一白抛了个媚眼,大伙都哈哈大笑,不得不被她的魅力和气场征服。

一黑一白的自我介绍彻底让爱丽莎笑得捧腹。因为他们的名字叫“Tom and Jerry”,猫和老鼠。

白的家伙是汤姆猫“Tom”,白白瘦瘦的,擅长街舞。他还真的就在讲台上跳了几段,大伙都拍手叫好。黑的家伙是杰利鼠“Jerry”,个子在全班最高。

课下,爱丽莎拉我去咖啡厅。她点了杯浓咖啡Expresso,我点了杯茶。她帮我加糖又加奶的,又一个劲聊起了一黑一白。我似乎突然明白马特为什么想泡美国女孩,热情奔放,让人感觉自在。

“你很喜欢小提琴?”我问爱丽莎,“我初中时也学过。”“我小时候亲爸爸教的,我一拉琴整个人都很放松,特别喜欢电子的,拉起来够时髦!”她细腰一扭,双手摆出拉琴姿势,“To be honest,我可不喜欢二胡,我继父想教我,我打死都不学!”“继父?”我好奇。“对,是个中国人,我妈很爱他。”我们聊得正起劲,杰利和汤姆这两个一黑一白的家伙走了过来,主动提起刚刚那事并希望我们别介意。我和爱丽莎跟他俩寒暄了几番后,他们还不走。汤姆径直地坐了下来,开始长篇大论说起了他和杰利。他们是从北安普顿学院直接升学上来的,早已经混得很熟了。

熟到哪种程度?

汤姆笑着说:“我都已经帮他洗过好几次底裤了,就差女朋友没借给他了。”“我很难想象一只猫可以忍住不吃老鼠,还可以帮老鼠洗底裤!”爱丽莎一口美式发音,我听得溜口,忍不住笑了起来。反倒一黑一白没话可说了。“开玩笑啦!”爱丽莎双手搭在一黑一白肩上,眨了眨她那水汪汪的碧绿大眼睛,“我从小在美国看着Tom and Jerry长大的,你们别介意!OK?”爱丽莎哈哈大笑。

后来我和马特提起这事,马特说我没“Get”到爱丽莎的笑点。“……”我吐了吐舌头。

“这也不怪你,你脑子太单纯!”“……”我无奈地向他瞪了瞪眼。“什么时候带我见爱丽莎?有没有照片?”听着马特要见爱丽莎,我总觉得有些不自在,可又说不上哪不自在。

“后天上午我们有个小组讨论,我、爱丽莎还有一黑一白四人一组。你来吗?”马特摇了摇头,“不行,后天是周五。什么时候都行,就周五上午不行。”

“你不是没课吗?”我纳闷。

“反正有比这更重要的事。”踩了大半天的落叶,橙黄而脆响。

从洪恩宿舍出来,不知哪来的兴致,他竟然问:“你累不累?不累的话,我们走回去。”“可以啊!”我耸了耸肩,倒觉得没什么,沿路风景很美。“那走吧。”途中经过ASDA超市,买了晚上做饭的食材。

走在金灿灿的大道上,抬头便见天空瓦蓝。路边树木已迫不及待地换上了秋天的新装,鸟儿在枝头上叽喳叽喳地歌唱。

秋风送爽,树叶飘零散落在我们头上。马特两手拎着东西,便抖擞了一下身子,头上的树叶顺势滑落在地。我看他抖擞的样子忍不住笑,他露出白色的牙齿,也笑了起来。

我伸手轻轻将他后背上残留的落叶拂去。

就这样,我们踩着路上的落叶,慢慢地走回宿舍。三个小时前,我们一起在上西班牙语课。

马特说的比泡妞更重要的事儿,就是旁听西语课。我们在公园校区碰见对方时,都很惊讶。“你也在?”“你来干吗?”“来旁听西班牙语。”“你不是要小组讨论?”“爱丽莎她肚子痛,我们把小组讨论推到下周一。”“女生每个月都总有那么几天。”“你要雪中送炭吗?爱丽莎就住在公园校区。”“别!我现在满脑子都是西班牙语。”“Hola!(西语:你好!)”“准确点,现在应该说‘Buenos días!(西语:早上好!)’。”“走,快去找位子。”上完西语课后,我们到洪恩那里蹭饭吃。“好饱好满足!谢了红花!”马特吃完双手合十。“你叫得真乐啊!”洪恩气得无语。

马特嘴一瘪,“红花你多下碗面,丹哥待会儿就来了!”这下可真把洪恩给惹了。

“Lo siento!(西语:对不起!)Lo siento!”马特跟洪恩道歉,别过头靠近我耳边,“Iros pronto!(西语:快点走!)”我筷子还没放下,马特就拉我走了。

洪恩说每次丹哥来找她,她都不敢在客厅里多待一会儿,而是急忙地拉他回房间坐。

我取笑她,果然是丹哥厉害!人家Z想来你屋你恨不得一扫把赶他走,丹哥一来,你就把人家领进房!

洪恩红了脸,她气急败坏地把书往我身上一扔。

“瞎说什么!你又不是不知道丹哥总是傍晚下了课才到我那!他们都在做饭,大猪小猪,我能让他看到吗?”我对洪恩狠狠地点了点头,表示我已非常明白。“那Z还骚扰你吗?”“估计不会了,可上次发生了点事,我也不知道好还是不好。”“什么?”我翻起了洪恩的书,首页密密麻麻的笔记。

“前天Z来找我,刚来没多久,丹哥也来了。他进屋一见Z,就走过来拉起我的手,对Z说:‘Don't get close to my girlfriend!’然后Z就走了。”洪恩三言两语说完了这事,可我激动了,丹哥一下子成了洪恩的男友?

“丹哥说:‘这招肯定很管用,放心吧,他不会再来找你的。’随即丹哥就回他宿舍去了,说要赶作业。”后来连续三天,丹哥都没来找洪恩。洪恩心里开始觉得有点别扭,但又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直到周末在莎拉家做客,她莫名地释然了。

在莎拉家,吃着莎拉妈妈做的沙特阿拉伯特色晚餐以及菲律宾炒饭,比起英国国产Fish&Chips,这简直是天上美食。

丹哥也在,我看他跟洪恩聊得甚欢。

我倒和维多利亚聊得起劲。维多利亚,当地人,是个作家。认识她在学校的Chaplaincy多文化信仰中心,她曾是北安学生,毕业后一直坚持每周抽空回校做义工。

那晚我们谈了很多,几个国家的人聚在一起无话不聊。我们从莎拉母亲家乡菲律宾的教育,说到中国的教育,从沙特的特产水果椰枣,说到中国岭南的荔枝。伯母是位很可爱的女士,她把自己包裹得密密实实。莎拉说,在沙特,妈妈要穿三层衣服,而在英国,她真的要穿十层。

丹哥、莎拉和伯母都是穆斯林,跟他们待久了多少能体会到伊斯兰及中东文化。而初次感受到英国当地家庭的文化氛围,是一周后到维多利亚家做客,参加她的生日派对。

维多利亚家在郊外,一栋两层的独立别墅,设计以木制为主,优雅大方却又不失西式风情。生日派对开在了阁楼,我们抵达时,已经来了客人,热闹得很。维多利亚五岁的女儿Faith(费思)对我们眨眼睛,非常可爱。

我和洪恩走在前,莎拉和丹哥走在后。刚上完楼梯到达阁楼,就碰到了一个穿纯白色休闲毛衣、头戴一顶英伦鸭舌帽的男子,笑容迷人。维多利亚介绍了起来:“这是我的丈夫。”鸭舌帽男子主动向我和洪恩握手问好。

第一次参加当地家庭的生日派对,简单却温馨。我们席地而坐,三十多人围了个圈,维多利亚吉他弹得很棒,歌也唱得很好。

来访的朋友多才多艺,他们轮流上台演奏、歌唱,简单真诚地传达着祝福。莎拉用手机查了下歌词,准备唱一首阿拉伯语歌。

“要不,我们也唱一首中文歌?”洪恩向我建议。

“可以,反正唱不好,他们也听不懂。”我耸耸肩。

而大多数时间,都是一个秃头的男子和维多利亚一起合奏。

莎拉说这就是她的丈夫,两个人看起来挺配的,很有默契。丹哥点了点头表示赞同。

我和洪恩诧异了,这个秃头的是她的丈夫?不对啊!明明那个穿纯白色休闲毛衣,戴英伦鸭舌帽的男子才是她的丈夫!

丹哥和莎拉仍然坚持,因为刚刚维多利亚跟他们说,那秃头的就是她的丈夫。

一头雾水!到底谁才是维多利亚的丈夫?

后来大伙一起唱起了圣歌,我们跟着节拍哼了起来。灯光柔和,歌声动听。我还沉醉在圣歌里,丹哥扯了扯我衣袖,小声嘀咕:“我肚子很饿!怎么一直都没吃的!”我们肚子也很饿,来的时候才傍晚六点没吃东西,现在都八点半了。唱完圣歌后,分小圈子活动,我们四人成了一组。

丹哥还是老样子,口头禅一成不变,“Hey,Sunny!Help me take a picture!”丹哥是我见过的最喜欢拍照的外国人,也是我见过的最喜欢拍照的男人,没有之一。

我看他精灵古怪地摆了好多姿势,我心里嘀咕,你不是很饿吗,怎还有力气摆那么多Pose?!你不饿,我可很饿!

在饿得感觉快要虚脱了时,小费思走了过来。我以为她是想和我们玩,她却拿出一个本子问:“你们要吃点什么?”终于……终于……有吃的了!

我们顿时精神了,大伙眼睛一亮。很难想象一个五岁的小女孩被四个二十几岁的大人围着,然后在她的小本子上圈圈点点。怎一个“饿”字了得!

丹哥首选无糖咖啡,而我们都点了奶茶。过了一会儿,小费思端着曲奇饼走来。丹哥先拿了一块给洪恩,那个动作迅速!他狠狠瞪了洪恩一眼,感觉在下命令,快,快拿好!我看他那神情就想喷笑。

热饮端过来了,三杯奶茶一杯咖啡。丹哥手长拿得快,他拿了一杯奶茶递到洪恩面前。洪恩笑意浅浅,伸手去接,可丹哥手一收把奶茶放到了嘴边喝了两口,舔了舔嘴巴说“Yummy Yummy”。洪恩瞪了他一眼,拿起咖啡就喝,脸立刻苦了起来。丹哥乐呵呵地把他刚喝过的奶茶递回给洪恩,接过那杯苦咖啡又喝了起来。

我刚咽下一口奶茶就碰上了莎拉意味深长的眼神,她看了我一眼立马心领神会,大笑着抓起一块曲奇往嘴里塞。

派对里的人慢慢散去,维多利亚送我们下了楼。在门口旁的花园里,我们这才把礼物和卡片给她,刚才一直不方便,况且一直没有人给她礼物或贺卡。

当我们把贺卡和礼物都递给维多利亚并说生日快乐时,她旁边的朋友诧异了,问维多利亚:“今天是你生日?”维多利亚点了点头,那位朋友提出了一起为维多利亚唱生日歌,我们就站在门口把生日歌唱完。

维多利亚拥抱着我们,在脸颊上亲吻。小费思各给了我们一个飞吻,便赤着脚跑去洗澡了。

在我和洪恩看来,或许是维多利亚想要低调,这也是她选择的生活方式。可丹哥却不是这样看,一直在我们耳边嘀咕,这生日派对很奇怪,很奇怪!一进屋就开始觉得奇怪了!

开车送我们走的是维多利亚的一位朋友,很热情。莎拉都跟他说了,把我们送到市中心就好。他还非常担心我们坐不到公车,坚持要一个个送我们回家,我们客气了好一番他才放心。我突然觉得,英国人有时候太绅士也很麻烦。

好不容易到市中心,下了车,我们便往熟悉的Pizza店奔去。

依然是“Buy one get one free”,买一送一味道还不错的Pizza似乎成了我们外出的必点餐。

丹哥一手抓起来便往嘴里塞,“Shit!饿死我了。”“怎么都不给我们东西吃?”“就一杯咖啡,一小块曲奇。”“真的饿了!难道是东西方文化差异?”“很奇怪,究竟今天是不是她的生日啊?”“怎么派对上都没人说,唱圣歌前也没说。”“究竟谁才是她的丈夫啊?”“是穿纯白色休闲毛衣,戴着英伦鸭舌帽的男子?”“应该是那位秃头!如果不是,怎么一直都是他坐在维多利亚身边和她一起演奏。”“这有逻辑吗?一起唱歌就是啦?如果改天我和你一起唱歌跳舞,你就是我的丈夫了吗?”“如果你乐意,我当然想做你的丈夫!”丹哥向洪恩挑眉。“Shut up!不管谁是维多利亚的丈夫,反正你不是!”我们啃着Pizza将今晚的生日派对琢磨了一番,最后洪恩一句话让丹哥闭了嘴,我和莎拉都笑了。

吃完Pizza夜已很深,莎拉呼叫了的士直接回家。剩下我们仨在冷风中,等着19号学校专线公车回校。我一直在打喷嚏。

“Shit!真的感冒了。”丹哥幸灾乐祸地想要远离我。

我一直习惯了自己简单自然的装扮,翌日当我看到镜子里的自己:猴子屁股般的腮红,像被人打了几拳后的浓妆大眼睛,假睫毛,红嘴唇,被盘起来的头发,越发显得尖的脸。

妈呀,我真不敢相信这就是我,估计连我妈也认不出我来。“很特别,谢谢你!”我只能想到这么一句来回应丹哥帮我弄了两个小时的妆容。

“来了英国,就该尝试新的风格!”帮我化浓妆是丹哥、莎拉和洪恩一致的决定。“看!现在精神多了!完全看不出你有感冒迹象!”我就这样浓妆艳抹地被他们领着去看电影了,在英国第一次看电影。

在英国看电影,都是没有字幕的!除非是英文以外的外文电影。可以说,用学生证打了折,花六七英镑换来了一个很好的练听力的机会。而且,在英国看电影,电影正式开始前二十分钟,是漂漂亮亮的广告时间,因此,你可以迟到个二三十分钟,然后电影才刚刚开始!

我们就是迟到的众数中聪明的那几位。刚坐下来不久,电影就开始了。

《安娜·卡列尼娜》是俄国著名作家列夫·托尔斯泰的代表作品。乔·怀特把它拍成了电影,整个电影片长130分钟,没有字幕,莎拉坐在我旁边,看得出神。

电影落幕,人群散去。“看得懂么?知道它的含义吗?”莎拉问。我第一次发现莎拉声音如此低沉,神情也不如往日盎然。

“懂,特别是电影的最后,用两个截然不同的结局,两个人不同的命运烘托整个故事。”安娜的死和列文的幸福,电影和小说一样,对比手法特别突出。莎拉忽而黯然神伤。

“我怕我的遭遇跟她一样,我怕我会成为另一个安娜。”我听见莎拉的声音越发哽咽,可我的视线却游离在外。

在离我不到十米之远,我看见笑得特别灿烂的马特,以及站在他身边美丽动人的爱丽莎。

马特捧着可乐和爆米花,身边的爱丽莎身姿曼妙,踩着高跟,步步生莲,裙摆摇曳。

我愣了一下,便拉着莎拉往大门走。可我没走几步,爱丽莎就把我叫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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